随笔

2011-05-14 17:16
中国新闻周刊 2011年26期
关键词:陆路流浪汉丽江

城事

她的长别离

听说周格要一起去丽江,我们都非常不情愿。

上一次活动,再三通知了所有人,一定要穿运动鞋——因为是爬山,但大家还是惊异地发现,她穿了一双昂贵的半高跟鞋。后来发生的事是可以想见的:她扭断了鞋跟,崴了脚,六个男士或背或扶,将她弄下了山。

但周格一再向我们保证,再不会发生那种事,态度十分诚恳,让人很难拒绝,只好让她成了我们八人旅行团的一员。好在打前站的丁丁包了一家纳西民居庭院式客栈,费用十分低廉,大家各自分头行动,关系也就松散起来了,和谁出行也就显得不那么重要了。

我和丁丁去了拉市海,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回来,一进客栈,发现大家全都在周格的屋子里,听她讲故事。她讲得眉飞色舞,一下把双手叠在胸前,一下单手扶在额头上,一副被丽江氤氲的气氛催眠的样子。原来,她有奇遇。

头天深夜,她在镇子的小广场上游荡,看到了一个相貌异常英俊的男孩子。那男孩子穿着打扮都很清洁,却躲在广场的角落里,铺了一块纸板坐着,一直在瑟瑟发抖。她非常好奇,就鼓足勇气上去搭话,于是知道了这个男孩子的来历。他是河北沧州人,20岁,家在农村,这是第一次出远门,到昆明来学厨子。结果,一下火车,打电话报平安的瞬间,装着证件钱财的行李全都不翼而飞。他靠着身上仅剩的一点钱来到丽江找老乡却没找到,钱也花光了,到那天晚上,他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也再没能和家人联系。

周格十二万分地肯定,他不是骗子,于是坐在广场上,和这个男孩子聊到了凌晨一点,吹风,看星星。她走的时候回头望了一眼,那男孩子躺倒在纸板上,准备睡了,“像一只小狗”。

今天,她又去了,那男孩子还在,她又是和他聊到很晚才回来。她嘴里激动地重复着的,无非“可英俊了”“睫毛特长”“人特聪明”……文艺女青年的终极梦想,大概是和水手、卡车司机、流浪汉发生凄美的相遇,当然,这流浪汉务必要帅,如今,被她遇到了一个活的,她怎能不激动?

我们问:“你没请他吃点东西吗?”“我请他吃了冰淇淋。”

我们的眼前闪过一个画面:周格和流浪汉坐在丽江的星空下,她快乐地荡着双腿,而旁边是饿得奄奄一息的小流浪汉,勉力地在接受她浪漫的慰问。

回到我们的城市,我们知道周格一定会写博客讲这件事,于是天天去看,后来,她终于写了,标题借用了杜拉斯的,叫《长别离》——那篇小说讲的就是一个女人和流浪汉的故事。在博文的末尾,周格这样写:“她知道他们再也,再也不会相见,一种活在尘世间,却生死相隔的感觉突然袭来。那是在丽江的第五天。”

后面的留言里,有人问:“那么,你请他吃饭了吗?”我们没法不爆笑。

是的,吃饭是头等大事,即便是在一个与流浪汉有关的凄美故事里,在别离之前,女主人公也不妨先请他吃个饭。

文/韩松落

世说

月色撩骚

多年前,我的战友L兄有个朋友,社会上混的那种,有一回在公园看见一对男女在亲吻,就在那里“撩骚”,后来和男主角吵起来,还差点动了手。

“撩骚”是一句东北话,大约就是语言性骚扰的意思。广大农村男性至今保持着这一爱好。他们为什么乐此不疲?除了不担心对方上法庭控告性骚扰外,还因为,“撩骚”常常让双方都有曲艺乃至文学创作的快感。你不得不承认,很多时候,这些饮食男女在撩骚与反撩骚的斗嘴中,创造和丰富了汉语语言。这其中的明喻、暗喻、借代等各种修辞手法,往往浑然天成,遗憾的是却很难传之于世。如果你没有在农村生活过,那恐怕就只能在20年前的农村题材小说中寻到一鳞半爪,或到所谓前十七年文学里去寻找。但我得告诉你,你找到的仍然是洁本,虽然没有那些小方框,然后括弧告诉你删去了多少字。

可想而知,这些农村撩骚男一旦进城,很容易和都市时髦女发生“文明”与“不文明”的冲突。我的一位“省布级”女同事就跟我抱怨过,说她最怕从工地旁边过,因为总有个别干活时心不在焉的工人,看女人的眼神很黄很暴力。

A兄比我大几岁,一直在老家镇上做小买卖,虽然老家也早就不是“男不露脐女不露皮”的老皇历了,但他初到北京,还是让露背装给“撼”了一下,当街吹起了口哨。幸好北京的大街上很嘈杂,那个“扎围嘴”(A兄语)的女子只是回头瞪了她一眼,骂了一句。A兄还意犹未尽,我怕麻烦警察,就拉住了他。我说:别瞎逗,人家可以告你性骚扰!他嘟囔:是她撩我嘛!我媳妇洗澡都不敢穿成这样子。他说的洗澡其实是指夏天冲凉,农村人洗澡大多是找个暗处,打盆热水把毛巾沾湿了在身上擦擦。所以,女人们洗澡都是穿着衣服的。

不过,A兄的这个观点倒并不孤立。我们领导后来就规定,女同事们的裙子必须长过膝盖。网上有个家伙也愤怒地说过:我的语言挑逗难道比她的身体挑逗更恶俗吗?不是说身体是动物性的,语言才是人类文明的标志吗?我知道这是歪理邪说,但却不知道该怎么反驳。

文/李落落

浮生

肖申克的通道

看到家装设计师陆路的私奔体微博“各位亲友,我放弃一切,和流浪私奔了……”知道这个“二”人肯定是玩真的。在他的过往生活中,曾经放弃过妻儿和狗狗私奔,放弃过工作和摄影私奔。他已经在QQ群里找人收养他的狗,也曾在博客上透露过自己要流浪的“远方”,也许是非洲,也许是西藏。我还是知其不可而为之地奔他家去劝阻。

一进门,他的几只名叫“哎呀”“包子”的小雪球狗好像预感到自己即将被分流的命运,前呼后拥地围上来咬我,隔着靴子都能够感到它们的小小的牙。陆路批评了句:“怎么没礼貌?!”哎呀包子们更狂躁不安了,成群结队有恃无恐地扑上来,直到陆路跳起来咆哮,几个小家伙你瞅瞅我,我瞅瞅你,骨碌碌暂时撤退了,但这样的进攻每隔半小时卷土重来一回。

到底是设计师,房子每一处细节都被完美设计过,包括狗狗们出入的门洞、鸟笼做的吊灯、阳台小茶秀、餐毕可以放下当“榻”的餐厅火车座……陆路摄影QQ群里的朋友,一群长辫子男人已经横七竖八地卧在榻上看幻灯,陆路在高谈阔论:“现在什么都可以通过PS实现了,还有必要搞得跟德加的未来主义绘画一样吗?让那些用速度去虚化背景的艺术摄影招数统统扯淡去吧!”我没好意思说,这些扯淡的,都是我绞尽脑汁琢磨的。我更关注的是陆路的下面的话:早玩腻了单反长焦相机,恨不得把它们塞鱼缸里去……我决定等没人了跟他商量下,既然要塞鱼缸,不如给我用用?

幻灯里多是狗们的各种动态,偶尔闪过一个像从牙膏广告里走出的孩子。谁问了句:“陆,你儿子?”陆路素日里没心没肺的表情复杂了一下。画面一闪而过,又继续着包子哎呀们的千姿百态。陆路抛家弃子多年,如今这孩子不知长什么样了?

门铃响,陆路说是爱狗QQ群的朋友来取标语了,他和哎呀包子们争先恐后地扑向门口。一开门,他的脸沉了下来。是个眼神像惊弓之鸟的羞怯少年站在门口,仔细辨认,竟是陆路的儿子。陆路明显不耐烦,递给少年几张钞票将他打发走。少年身后的门砰然关闭,门后挂的那张给爱狗QQ群活动做的标语飘落在地:“承担责任:一旦选择,一生负责。”

门铃又响,爱狗QQ群的姑娘们蜂拥而入,人群狗群欢乐大会师,济济一堂听陆路的自由宣言:“不是每个人在监狱里都能变成肖申克,给自己挖一条奔向自由的通道。”大家鼓掌。

我踱向窗口,看着那个少年的背影消失在小区门口,突然想起只需要一套粉红色和蓝色相间的睡衣、就坐地日行八万里地完成了《我的卧室之旅》的法国人梅伊斯特。套用陆路的话:不是每个人在卧室里都能变成梅伊斯特啊。

文/肖遥

后窗

夏日嬷嬷茶

茶杯是茶的舞台。有的人讲品位,用紫砂杯;有的人讲实用,用保温杯。这样的杯子我都有,但在夏日,我认为应该给茶一个清凉和开放的舞台,也就是说,夏天,应该用玻璃杯泡茶。

家中的玻璃杯一大堆,但不知怎么的,从今年起,我对它们个个都不满意起来。有的容积太小,茶叶泡起来挤挤挨挨,显得很局促,放不开手脚;有的形状太俗,不是细长长,像个枯槁无趣的瘦子,就是圆鼓鼓,像个庸俗无聊的胖子,用起来真的觉得是对茶这种清净之物的亵渎。于是从不逛超市、时尚小店的我,今年夏天却忙碌起来,在大街小巷一路寻寻觅觅,终于买到一个接近理想化的杯子:一是大,能装寻常杯子两杯的水;二是简单,上下一体轻盈透亮的圆柱体,连杯底都很薄。买回家后,用牙膏牙刷清洗了一遍,算是拾掇好舞台;又用老陈茶试泡了一杯,算是彩排,然后才请新茶隆重登场。

一位茶专家的话深得我心,他说茶无所谓好坏,都是天地之间的灵物,要紧的是跟人对上眼,所以我对茶叶的态度从不以别人的意志为转移。连喝茶都没独立之思想,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我的茶的来源分为三种:自己和老婆的单位发一点,亲朋好友们送一点,自己再搜罗一点。无论茶是怎么来的吧,我对它们采取一律敬重的态度。

茶是一种很怪的植物。泡起来时,有的沉在杯底不肯上来,有的浮在杯顶不肯下去。在我眼里,沉在杯底的,是次第开放的洁净荷花;浮在上面的,是引颈望天的美丽而安静的白天鹅;芽叶整齐的,是身材好的舞者,就像跳冰岛大河舞的,一溜的长腿美女,舞起来动人心魄;粗一点胖一点的也不要紧,西班牙一位胖胖的跳弗拉明戈舞的中年女舞者,节奏明快、动作奔放而优美,像是一股风,让人如痴如醉;茶叶缓缓展开的,是芭蕾舞者;展开时上上下下游来荡去的,是我们家乡的黄梅戏演员,甩着大袖子在台上绕来绕去……

等到茶叶完全舒展开来,那就是表演结束了,轮到我们这些领导上台和舞者亲密接触了。我们跟这些演员们握手,拥抱,祝贺它们演出成功。当然,我们也得祝贺自己。在漫长而又盛大的夏日里,有什么比买一个合心的玻璃杯,为茶叶们搭一个最适合展示才艺的舞台更好的事呢?

文/余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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