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一男子居民楼里挖地窖囚禁6名歌厅女子做“性奴”
《南方都市报》9月22日 作者/纪许光
原文摘编:河南洛阳警方近日破获一起发生在地下4米深处的案件,—消防兵转业的34岁当地男子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瞒着妻子秘密在外购置一处地下室,耗时1年开挖地窖并将6名歌厅女子诱骗至此囚禁为性奴。
本月初,23岁的女子小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称,其趁着被强行带出卖淫的机会,刚刚从“大哥”为她构建的一个地窖中逃离。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和另外5名姐妹被诱骗绑架后,沦为“大哥”的性奴。
“其间,‘大哥还杀了两个人。”小晴的话很快引起洛阳警方重视。由洛阳市分管刑侦工作的多名警界高层坐镇。针对这一案件的专案组当日宣告成立。随后的两天时间里,警方出击,解救了小美、丹丹、可可等女子。
据接近专案组的一名知情人士透露,案发现场位于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一个小区。被囚禁人员成功解救后,按照女孩子们的描述,警方在本月6日及稍晚的时候,在囚禁女子的地窖中,又陆续挖出两具尸体。
按照被解救女子的描述,洛阳市公安局刑事警察侦查支队很快锁定了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工作人员李浩为重大犯罪嫌疑人。案发仅48小时后,洛阳警方成功将试图外逃的李浩抓获。
李浩祖籍河南南阳市新野县,现年34岁,几年前从消防部队转业分配安置在洛阳市技术监督局执法大队。经警方调查,李浩已婚,且与其妻子育有一子。其妻为无业人员,较李浩年轻10岁。
据悉,李浩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以“包夜外出”为名,分别从洛阳市不同的夜总会、KTV诱骗了6名女子到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附近的小区,将这些女子绑架,并带到事先挖好的地窖中,长期囚禁,并进行性侵害。
编辑点评:嫌疑人李浩为深藏“性奴”而在家掘地三尺,整个过程出奇顺利。媒体采访得知,李浩所在的小区居然2008年开始就已经没有了物管!无物管虽然是洛阳“性奴”案发生的原因之一,但决非唯一原因。
没有物业管理的小区,肯定是城市公共领域的一部分,我们不禁要问:当地的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有关部门为何没能及时发现李浩在长达1年的时间里作案的动静?
温州赌徒:“太太赌博团”与101亿大案
《21世纪经济报道》10月15日 作者/刘华
原文摘编:今年4月,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决的一个赌博团伙,仅1年多累计赌资即达101多亿元。9月份,龙湾区打掉两个特大网络赌博团伙,抓获参赌人员798人,其中一名富婆就输掉1100多万元。据介绍,太太们的“豪气”远远盖过男赌徒,常常输得精光后向赌场借贷。而赌友之间相互攀比,“输得多却不在乎”反倒成了时尚和高贵阔绰的象征。上海媒体为此惊呼,“温州太太赌博团”是继“温州太太购房团”、“温州太太理财团”之后的又一新生组合。
在老板跑路最严重的龙湾区,赌博现象一度处于失控状态。龙湾区公安分局局长李伟向记者坦陈,这个本地常住人口不过20万、外来人口却高达42万的辖区,“不仅一般群众参赌,一些党员干部甚至带头组织赌博,导致家破人亡、继而引发刑事案件。”如此高暴利、低成本和相对低风险,导致日益猖獗的地下赌场实现了企业化运营。记者了解到,一些与赌交织在一起的黑恶势力逐渐渗入到当地的征地、拆迁、工程项目中,霸居一方制造事端。而在浙江一些地区,一些赌徒形成势力后甚至通过借高利贷、贷款以贿选的方式竞选村干部而后侵吞集体资产。
孝媳照顾婆婆32年三弃迁新居 自学护理师服侍老人
新民网10月8日 作者/李欣
原文摘编:俗话说,婆媳难以“一家亲”,而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婆媳,更是极易发生矛盾。但这样的事情,却从未发生在家住山西南路的杨桂英和婆婆身上:在共同生活的32年间,身为媳妇的杨桂英,对婆婆的照顾无微不至,甚至把婆婆当成了自己的母亲;而在90岁高龄的婆婆心中,这个陪伴了自己32年的媳妇,“就是我女儿!”
1979年,31岁的杨桂英和丈夫组成了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婆婆的大儿子因病去世后,得知两位老人都喜欢搓麻将,杨桂英开始自学起“卫生麻将”,并拉着丈夫一起,每天吃完晚饭就陪着公公、婆婆他们玩几圈。
杨桂英家里5口人,三世同堂,住的却是一间30平米不到的老房子。杨桂英的单位给了她一个分房的名额,三房一厅,差不多7、80平米。可令她意外的是,老人对老屋有着特殊的感情,不愿意搬离。最终,杨桂英选择尊重公公婆婆的意愿,忍痛放弃了这次分房机会。这样的事情,此后又连续发生了两次。公公过世后,杨桂英把全部的心力都倾注在了照料婆婆上,在婆婆被查出患上糖尿病后,更是无微不至的照顾老人,甚至自学成了“护理师”。“孝顺,是我应尽的义务。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婆婆健康、长寿。”杨桂英说。
编辑点评:有道是,做一件好事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孝媳杨桂英照顾婆婆32年,三弃乔迁新居的机会,并自学护理师服侍老人的事迹,可谓于细微处见精神,值得大力弘扬。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了,社会也就和谐了。杨桂英身体力行,照顾自己婆婆的孝行,不仅在无形中为孩子和他人树立了榜样,更让孝道得以延续传承。
西安有绿领巾,包头有红校服教育部门紧急叫停
新华网 10月22日 作者/许祖华 中国青年报 10月27日 作者/王俊秀
原文摘编:“西安有绿领巾,包头有红校服!”在10月26日的百度帖吧包头吧里,包头二十四中的“红校服”成了大家热议的话题。这种红校服是优秀生的专利,普通学生穿的是蓝色或白色校服。红校服背面,印有白色“包24中优秀生”的大字,下面还有“翔锐房地产”的字样。
据发帖者介绍,包头二十四中向初二、初三年级学习成绩前50名的学生发放这种红校服,对这种“优秀生”校服,发帖者评价道:“红校服的性质比绿领巾更为恶劣,集媚权、媚钱、奴性、斯文扫地于一身!”
有网友说:“包头红校服是应学校要求,学生在9月10日就穿上了的!至今已经穿了1个半月了!只是没绿领巾发布到网上早而已!”
在西安“绿领巾”事件后,教育部曾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面向全体学生,坚决反对学校以任何方式对未成年学生进行所谓的“好”与“差”的区别。包头的“红校服”再次“伤了差生的心”。
针对西安市未央区第一实验小学给部分学生佩戴“绿领巾”事件,陕西省、西安市教育行政部门高度重视。目前,学校已将“绿领巾”全部收回,并召开专题会向学生和家长解释致歉,表示将认真反思整改。
编辑点评:按学习成绩和思想品德将学生分为三六九等,说到底,就是按考试成绩将小学生分为好生和差生。以一个学校或教育者的“标准”来衡量学生们的“好中差”,这样的做法只能归为简单粗暴。而一个给学生穿“红校衣”、戴“绿领巾”的做法,严重违背了教育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