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微博打拐”遭遇尴尬

2011-04-29 00:44金立达赵石羊
社会与公益 2011年4期
关键词:亲生父母养母社会福利

金立达 赵石羊

在2011年春节期问,由于建嵘教授所发起的“微博打拐”,迅速发展成为影响巨人的公共事件。在网民的积极参与中,一条2010年9月2711发出的“微博”,在被转发了6000多次后,终于创造奇迹。

2008年,一男子在深圳抱走了湖北人彭高峰3岁半的儿子彭文乐,令这位父亲伤痛欲绝,在网上发出了寻找儿子的博客。两年间,国内各地解救了5896名儿童,但小文乐一只没有下落。

当兔年春节的爆竹声响起时,一位回乡探亲的大学生,发现村里一个小男孩像极了那张在网上“微博”中被疯传两年多的寻人启事,他迅速通过寻亲网站传递消息。随后,在警方的陪同下,彭高峰终于找到了魂牵梦萦的儿子。

深圳警方在解救彭高峰被拐卖儿子彭文乐的过程当中,意外发现,该养母身边的另外一个四岁女童也是其丈夫花钱买来的,民警就把这个被拐女孩称作“小粤粤”,一同带回了深圳。

令人心忧:“小粤粤”你到底怎么了?

对于一个懵懂幼童来说,四岁正是天真烂漫、在父母身边享受金色年华的美好时节。然而,被打拐人员解救出来后一直生活在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的“小粤粤”,从她稚嫩却又抑郁的眼神里,关爱她的人读到的是孤独、恐惧、无助。一个无辜而又聪明的孩子,是谁给她了那么沉重的眼神?

2011年3月15日,当记者专程来到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探望小粤粤时,尽管在中心幼儿园里有许多同龄孩子和玩伴一起朝夕相处,但她却显得郁郁寡欢、孤苦无助。中心主任唐荣生告诉记者,小粤粤自从来到中心,就给她配备了最好的儿童心理辅导老师,安排了最有经验的阿姨来看护和照顾她,但她一直表现得很忧郁,少言寡语,闷闷不乐,甚至让中心最有经验的人都感到束手无策。小粤粤表现如此强烈的“不合群”,到底是因为什么?

四岁的小粤粤被警方解救回到深圳后,从一个特别熟悉的环境里走进了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里。面对记者的闪光灯、面对数不清的陌生面孔,孩子的内心究竟想到了什么?可以推断的是,小粤粤有一种对新环境的“恐惧感”,心里一直想念自己的“母亲”自己的家。

艰难抉择:法律和“亲情”之间,天平该如何倾斜

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是法律对被拐卖儿童人权的保障;寻找其生身父母并让被拐儿童重新回到他们的身边,也是打拐拯救行动的逻辑落脚点。本事件的焦点是:孩子是被人直接拐卖?还是被父母遗弃后遭到拐卖?或者是因为父母嫌弃她是女孩而直接卖给别人?这些成了一时难解之谜。借助媒体和“微博”,深圳警方、深圳社会福利中心包括各方面的爱心人士,都希望尽快找到小粤粤的生身父母,但至今仍杳无音信。另外,就是涉嫌拐卖小粤粤的犯罪嫌疑人至今尚未查实归案,而从法律本身的属性来讲,小粤粤的养母只是犯罪环节里的最后一个节点,处在整个事件的最末梢位置,属从犯或者过失犯罪,而警方对小粤粤的养母也未追究其法律责任。小粤粤是被拐卖的,然而是谁拐卖的,在什么情况下拐卖的,谁会出面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为案件侦办机构难以理清的一团乱麻。

小粤粤来到深圳后,情绪一直不稳定。为了温暖小粤粤受伤的心灵,给她“家”的感受,不少爱心人士来到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给粤粤过生日。可在生日会上,始终难见小粤粤的笑容,直到保育员告诉她记者拍了照片,你的“妈妈”就可以看到你了,小粤粤才勉强肯于配合。

专业心理医生表示,对四岁的小粤粤来说,拐卖这些字眼,她完全不能理解,她更不会理解刑法关于拐卖的罪刑。但是“母”女分离对她却是实实在在的影响,她心中的妈妈,就是从别人手里最后买下她的人,孩子幼小的心灵被无辜地伤害了。而这位“养母”,对小粤粤也是难以割舍,从半岁时把小粤粤抱回家养到四岁大,始终扮演“母亲”角色的“养母”对小粤粤一定也倾注了很多感情,因此她不远千里前来深圳探望被打拐行动解救的“女儿”。

2011年3月21日,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允许了前来探望小粤粤养母的请求,安排了她们“母女”见面。见面那一刻的喜悦和直面再次离别时撕心裂肺的悲泣,在场的人员无不为之动容。这是从情感上看很正常的探视,但在法理上却属于“法外开恩”,难以找到合理的解释和相应的规定,有关工作人员说,下次小粤粤的“妈妈”要想再来探视孩子,估计很难得到批准。

有人建议,警方和社会各界如果无法帮助小粤粤找到亲生父母,让她回到一直对她很好的养母身边,也是个权宜之计,不过满足孩子和养母的心理需求虽然符合情理,却显然有悖于法理。

大胆假设:把孩子送回“养母”身边

律师界人士认为,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无法找到小粤粤的生身父母,根据法律规定,小粤粤可以被收养,但是,这面临一个问题,未来小粤粤亲身父母如果能找到,小粤粤不仅要面临法律上的艰难选择,更要给小粤粤已经脆弱的心理再次带来创伤。

更有社会学家指出,小粤粤命运的悲惨,就在于这个孩子似乎还要遭受连串的伤害,才能最终尘埃落定。她先是被无辜拐卖在襁褓中就离开了父母,再就是从成长的养母身边被解救、尔后被寄养或者收养家庭再次收养,如果找到其亲生父母,小粤粤还得走人。一连串的聚散离合,这对于一个在成长阶段的刚刚四岁的孩子来说,无疑是残酷和不公平的。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唐荣生主任坦言,要说让这个孩子过得开心、快乐,在未找到亲生父母之前,其“养母”那边是最好的去处,毕竟双方感情很深,但操作起来困难却极大。

因为她心目中最亲爱的“妈妈”却是法律层面所界定的拐卖从犯。

不过也有律师不认为由“拐卖从犯”收养于法无据。廣东大成律师事务所高雯律师认为,小粤粤以前的养母,可以通过合法手续正式收养孩子,这从法律上不存在任何障碍,而且结局一定要比其它任何方式都要好的多。

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主任唐荣生说,在目前情况下,解决小粤粤的情感和心理问题,必须优先考虑收养。目前已经有28位爱心人士报名,希望收养小粤粤。小粤粤何去何从,能否重新回到她所思念的“妈妈”身边,被曾经的养母正式合法收养,还需要一些时间和过程才能定夺。

小粤粤的未来何去何从,本刊将继续关注“小粤粤事件”的进展。

责任编辑/张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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