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丹
老年地产,显然与商业地产、住宅地产、工业地产等有着明显区分。最根本的区分在于服务主体、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目的与理念的不同。
老年人是老年地产的服务主体,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等养老需求是老年地产的服务内容;不仅仅提供一处居所,而是以居所为载体,提供专业、完备、持续、具备一定品质的养老服务是老年地产的运营方式。
老年地产重心不在地产,而是老年人以及老年人向往的生活。专门针对老年人生理、心理特征而设计,并提供细致入微的综合服务。以满足老年人养老需求,为老年人带来愉悦而幸福的晚年生活为本,是开发老年地产的根本理念。因此,做好老年地产的第一要义,不能只见房子,不见人;只建房子,不管人。
老年地产,包括住宅产品以及养老服务产品,两者又是合二为一的。“一”是老年人;“二”是硬件(住宅)与软件(服务)产品;再有“三”就是持续增长的产品价值了。只要有“一”,自然生“二”、生“三”。将老年地产当做一个持续增值、同时真正为社会创造福祉的项目来运作,眼光不能太狭隘、太片面,比如对老年人的研究,不能只看一时,要考虑其5年、10年、20年间老年居住者年龄、生理、心理的变化及相应的配套服务;此外,一个完备的老年地产项目,不仅聚集高品质的养老服务设施,同时这些设施与服务对本区域应具有一定的辐射效应,充分发挥其医疗、护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为更多老年人群提供公共、公益服务。综合而言,挖掘老年地产的价值,应围绕老年人需求,从时间长度、服务深度、辐射广度三方面入手,打开思想疆界,跳出地产惯性,构造“活”的、具有生命力的养老产品与服务。
要满足如此丰富、深厚、富有挑战性的产品内涵,又是一个全新的产业领域,谁有资质、能力、十足把握成为主体开发者?显然,注重房屋前期建设、不重后期运营管理的地产开发商具有一定局限性;手握重资本、长线资本,善于保险产品销售但不善于养老地产开发、服务的保险公司具有一定局限性;具备资本实力及丰富老年地产运作经验的外资企业,由于政策壁垒及本土化经验不足,局限性也非常明显;手中有土地、有政策、有良好的发展意愿但并非市场运营主体的地方政府,同样具有很大局限性。可见,任何一个单一角色都不足以应对养老地产的立体式需求。做大、做强我国的养老地产,还远未到专业细分的发展阶段,而需打破行业界限,通过联盟、联合的方式构造完整产业链,将资源配置、实体建设、服务配套、产业开掘、资本运营等各个环节串联在一起,实现共建、共营、共享,围绕一个使命、一个中心,发挥各自所长、实现本体价值。
表面上,当前我国养老地产实现快速规模发展,缺土地、缺资金、缺服务、缺政策,但实际上,这些资源都不缺,我们真正缺的是配置与整合能力;缺的是产业整体规划;缺的是政府与市场、行业与行业之间的协调机制;缺的是以一个统一界面、统一主体为老年人提供优质、实惠的服务。
老年地产,既是潜力巨大的现代消费产业;也是体现区域文明程度的重要社会事业。庞大的老年人口基数、快速的老年人口增长速度,迫使我们要走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地产发展模式。它首先应是老年人认可、需要、消费得起、心中企盼而又唾手可得的,这其中有刚性的需求,如基本住房保障与生活照料、完备的医疗条件,专业的护理服务等等;同时也有弹性的需求,如针对不同老年人特征的产品层次和服务序列。刚性需求对应公共服务供给;弹性需求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满足两类需求,需要医疗、护理、家政等专业机构进驻,也需要地产、金融、保险等商业组织的强有力支撑,两者应纳入区域政府发展养老产业项目的总体规划之中,并借助统一的运作平台,依据老年产业的发展规律、老年地产的开发时序,实现资源高效流转,价值逐级倍增,老年人持续获益,各方主体均享利益、共同为建设和谐的老龄社会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