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新格局 力促新发展——南丰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现状与今后工作思路

2011-04-14 00:00季全民傅向军
散装水泥 2011年6期
关键词:县政府水泥混凝土

季全民 傅向军

(作者:季全民 南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傅向军 抚州市散装水泥办公室主任)

近几年,南丰县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散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抚州市散办的大力支持与指导下,在推广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方面开展了一些建设性的工作,而且把该项工作作为工信委工作的一个重点,已经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特别是商品混凝土供应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目前正逐步步入健康、良性的轨道。

一、发展的现状

目前,本县共有2家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都坐落在本县富溪工业园区,年设计生产能力为120万方,能满足全县各种型号的商品混凝土需求。自今年投产以来,短短几个月,全县共使用散装水泥3600吨,销售商品混凝土9200方,二者的使用量分别占到了全县使用总量的10%。随着散装水泥的进一步推广,“禁现”工作的进一步落实,本县明后几年的散装水泥使用率和商品混凝土使用率将会大幅攀升。

南丰县商品混凝土供应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散装水泥推广工作也得到上级领导认可,尤其是散装水泥统计工作,更是得到上级组织的充分肯定,2011年被中国散装水泥推广发展协会评为2009~2010年度全国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散办主任还被评为2009~2010年度全国散装水泥行业统计工作先进个人。这些成绩的取得,跟我们全体散办人员的辛勤付出和措施得力是分不开的。

二、采取的措施

⒈领导重视,机构有力。年初,本县就成立了“禁现”和“推散”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工信委、县建设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如县环保局、县公安局、县发改委(物价局)、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质监局等分管负责同志任成员的“禁现”和“推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工信委散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组织的进一步明确,各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有力地保障了“禁现”工作健康有序的开展。

⒉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我们把今年5月定为“推广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宣传月”,该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南丰县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细则暨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新闻发布会,邀请了相关单位主要领导和开发商、承建商、监理单位等共计300余人出席会议,由县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并在南丰电视台黄金时段连续一星期播出“禁现”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新闻发布会的新闻稿及本县实施细则内容的报道,在主要街道悬挂“禁现”宣传横幅30余幅,印制了10余页的推广散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宣传单1200余份,印制了关于在县城规划区内禁止现场搅拌的通告600余份,在新闻发布会现场及全县各建设工地、开发公司、乡镇等散发,县政府也正式颁布了《南丰县关于贯彻落实〈江西省促进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35条,涵盖了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销售、运输、使用和管理的各个环节,对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征收、使用、管理的各个方面和有关行政处罚作了具体规定。明确了“禁现”工作时间,“从2011年6月1日起县城规划区禁止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白舍、市山、莱溪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在2011年12月1日后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其余各乡镇政府所在地的建设工程在2012年6月1日后应当全部使用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

⒊部门参与,形成合力。做好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工作,光靠散办几个人的能力是有限的,我们依靠各成员单位参与,各自履行自己职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县政府出台了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了各单位的职责,县投资公司(含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县工业园区要带头使用商品混凝土;县建设局在为开发商办理新开工项目时,要凭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办理开工许可;散办在返退散装水泥基金时也须由开发商提供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县造价站、县审计局在对工程进行预算、造价和审计过程中,均要以商品混凝土价格进行预算、造价和审计等。措施的出台,为南丰“禁现”工作的深入开展推波助澜,从而有效地形成了部门一把手亲自抓、分管负责人具体抓、社会各界支持配合抓的新格局。

⒋加大监督,严格执法。散办于6月份联合县建设局、县环保局对全县各建设工地、园区建设项目、县投资公司建设项目等开展了一次全面、深入的调查摸底工作,对全县散装水泥及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作了系统的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层次的疏理和有力的整改,为下半年推广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提供了良好的工作依据,便于我们监督建设工地使用商品混凝土情况。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散办注重加强散装水泥政策宣传,使发散、用散、推散等政策真正深入人心,使散装水泥推广使用成为人们自觉行动,对使用袋装水泥和现场搅拌依法予以相应处罚。同时,要求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在经营、销售过程中始终做到质量第一,价格自律,公平竞争,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加强对本县水泥生产企业调度力度,促进散装水泥生产量,促使小水泥生产企业加速转型,淘汰落后工艺,同时加强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统计报表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但距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的要求仍有差距,散装水泥使用率还有较大上升空间,现场搅拌也时有发生,主要体现在:

一是今年是工作开创性的一年,部分老项目施工方依据原有合同及造价,仍旧继续现场搅拌,而开发商不愿意上调原有价格,一味强调商品混凝土价格比现场搅拌贵,没有从质量、节能环保、节省工期、节约原材料等方面考虑成本的下降,导致工作的深入推进存在一定难度。

二是商品混凝土价格由于是硬性价格,而且比现场搅拌价格稍高一些。相比施工方现场搅拌而言,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也不存在掺差使假、以次充好现象,从而减少了部分施工方利益,使之有抵触情绪。

三是虽然政府力度大,措施强,但百姓观念还有待进一步更新,人们接受新生事物总是有一个过程。

四是本县自身散装水泥的发展稍有欠缺,没有大型的散装水泥生产企业,大部分靠外县、外市调入,也是制约本县散装水泥和商品混凝土发展的因素之一。

四、今后的打算

本县今后“推散”和“禁现”工作等方面的打算是:

⒈继续加大散装水泥宣传推广力度。深入群众、乡镇、建设工地等,持之以恒地宣传节能减排、发展散装水泥的方针政策,让广大人民群众更多地理解和支持散装水泥事业。

⒉继续扩大、巩固县城规划区“禁现”成果,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散装水泥使用量和使用率。

⒊按照本县《实施细则》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着力培育农村市场,提高农村散装水泥使用率。

⒋进行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使用情况督查,认真做好散装水泥统计、报表、信息的上报等日常工作,不断使本县的散装水泥工作登上新台阶。

⒌组织落实淘汰小水泥落后生产能力,做好小水泥生产企业转产、转型、技改工作。

发展散装水泥和预拌混凝土是节约资源、保护环境、提高工程质量、保证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和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衡量一个城市现代化建设水平和环境质量优劣的重要标志,是策应县委、县政府将南丰建设成“宜居、宜业、宜游的赣东南又一个区域中心城市”的宏伟蓝图的一个有力措施。只有散办工作做到位了,我们才会在县域经济发展的大潮中留下浓重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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