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学民
(临汾市水利局)
临汾市自然资源“长于煤铁”,“短于水土”,属于资源型、生态型和工程型三重缺水地区。黄河、汾河、昕水河等主要河道干流无调蓄工程,汾河及其支流、其他中小河流流经县城段水质污染严重,现有工程设施淤积、老化、失修严重,全市可利用的水资源量很少,水资源短缺已严重影响到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根据临汾市第二次水资源评价初步成果,全市多年(1956-2000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 15.2亿 m3,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 12.4%,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380 m3,与全省平均水平持平,约为全国人均水平的 1/6,远远低于人均 1000 m3的严重缺水界限。受开发利用、洪水再加上生态需要等种种因素的制约,全市能利用的实际水资源量大约 9.04亿 m3。近年来,由于人类活动、自然因素等的影响,全市水资源总量持续减少,1980-2000年全市水资源总量为 13.3亿 m3,比多年平均量偏少 12.9%,比1987年完成的第一次水资源评价结果(18.9亿 m3)减少了 5.6亿 m3,下降幅度为 30.2%。具体表现在汾河枯水期断流,著名的郭庄、龙子祠、霍泉三大岩溶泉的流量呈明显下降趋势。如郭庄泉 20世纪 80年代前年均流量为 8.17 m3/s,2000年减少到2.3 m3/s,下降 71.8%。
人口集中、经济发达的平川区,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 225 m3,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尖锐。据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结果,平川区多年平均水资源可利用量为 9.4亿 m3,目前已下降为 7.1亿 m3,而同期需水量却增加到 11.06亿 m3,缺水达 3.96亿 m3,缺口部分主要通过超采地下水得以满足,致使平川区地下水位普遍下降。临汾市区、侯马市区地下水严重超采,如侯马市超采区地下水位年均下降 1.5-2.4 m,在年超采量达 1950万 m3的情况下,用水高峰期每天仍缺水 3万 m3,对居民生活用水造成极大影响;由于缺水,近年来新上的霍州二电厂、宏阳钢铁厂、宇晋钢厂等大型企业挤占原农业用水。东西山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高达 815 m3,但由于水资源年内分布不均,6-9月降水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加之山高水低沟深,洪水暴涨暴落,造成很多农村“人在山上住,水在山下流,滴水贵如油,人畜为水愁”的饮水困难状况。
全市工业及城市年废污水入河量为 8028万 t,使近 50%的河流河段受到污染或严重污染,而处于中部平川地区或主要城市附近的河段几乎全部污染。如贯穿平川区的汾河年纳污量为 7055万 t,据近几年来的监测资料,均为超 V类水,水流颜色常呈深黄或黑灰色,已失去水的使用功能。由于受严重污染的河水补给,地下水也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使可供饮用水量减少。如临汾市居民饮用了 30多年的城北水源,因污染因子氨氮严重超标,2003年 10月被有关部门责令关停。由于缺水,农业灌溉大量引用未经处理的废污水,灌溉水入渗补给地下水,使农民祖祖辈辈饮用的浅层地下水遭受严重污染。
煤炭开采不但疏干了煤层中的地下水,也疏干了上覆岩系孔隙、裂隙中的地下水,同时也影响到下伏奥陶系岩溶水的储水量。采煤不仅破坏了地下水,也使地表径流减少,甚至干涸,水质遭受污染。如霍州曹村煤矿开采,造成城郊灌区善家沟泉水断流,引起数年的诉讼和纠纷。随着采煤深度的加大,对岩溶泉水资源的威胁越来越大。如霍西煤田的下组煤层,大部分地段为泉口以下的高压大水矿床,开采下组煤潜在着突水点多、涌水量大的威胁。团柏矿的沟底风井,1998年开始排水,当时排水量为200 m3/h,到 1999年最大排水量约达 1700 m3/h,2004年排水量仍达 830 m3/h。煤炭开采使本来就饮水困难的山区,用水将更加困难。据初步统计,全市每年由于采煤排水造成约 4万人、6000头大牲畜用水困难。
近几年来,平川区掀起了引投资上项目的热潮,为临汾市的经济腾飞起了很大作用。但有些项目受行政区域制约,所选厂址与水资源分布脱节,加上新上项目前不搞水资源论证,致使新上项目因水源落实不了,不能按原设计规模建设,或虽建成但不能正常生产。如建在曲沃县的宇晋钢厂,现在利用原农灌井水维持部分生产,主要供水水源一直没有落实。要在当地解决用水问题,只能挤占现有农业用水。但农业节水的潜力是有限的,大量挤占农业用水,必将导致农业减产,造成农村难以稳定。
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临汾市水资源紧缺日益严重。具体表现在:从人口增长上看,2030年左右,全市人口将达到 530万人,人均占有水资源量将减少近 1/4,降至 280-290 m3;从经济增长上看,到本世纪中叶,国内生产总值要增长10倍以上,城市和工业用水将较大幅度增长,废污水排放量也将相应增加,开源节流和保护任务十分艰巨;从粮食安全看,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农业与工业、农村与城市、生产与生活、生产与生态等诸多用水矛盾进一步加剧。过去 20多年间,全市经济发展速度较快,总用水量不断增加,新增的供水能力基本上用于工业和城市,农业灌溉用水总量基本没有增加,在总用水量中的比重从 1985年的 85%下降到目前的 65%左右。今后工业和城市用水的增加,都将挤占农业灌溉用水,导致粮食生产灌溉用水量减少,加重了粮食生产用水的短缺程度,直接危及粮食安全。由此可见,水资源短缺现已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千方百计变“水瓶颈”为“水支撑”,已成为临汾市经济社会发展必须解决的迫在眉睫的首要问题。
在第二次水资源评价的基础上,尽快制定与水资源承载能力匹配的水资源总体规划,全面兼顾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一是制定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定额。用水定额的制定要因地制宜,以供定需,全面兼顾,首先要保证基本生活用水;生产用水要以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为导向,调整产业结构,促进节约用水;生态用水必须预留,切实保护水资源。二是要合理确定河流水体的纳污总量,对污染物排放进行有效的总量控制。三是依法划定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限制保护区内的各项开发建设活动,严禁一切排污行为,确保城乡居民饮水安全。四是建立河流生态健康指标体系,制订不同阶段的生态保护和修复目标,建立和完善生态补水应急机制,逐步修复水生态系统。要加强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严格控制超采,防止污染。
临汾市水资源一方面紧缺,另一方面又浪费严重,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用水效益不高,节水潜力较大。据调查,全市一般工业的用水重复利用率在50%左右,而发达国家可以达到 85%以上。在城市用水方面,大部分城市供水管网和用水器具漏损率在 20%左右。在农业用水上,大中型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低,用水量在 100-160 m3/666 m2·次。由此来看,全市尚有很大的节水潜力。因此,我们要按照党和国家的要求,把节水工作贯穿于全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产生活的全过程,积极推行节约用水,发展节水型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建设节水型社会,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农业节水重点要抓好渠道、管道的合理布局和配套,推广先进的节水工程措施,实行科学配水;工业和服务业等要全部配置计量装置,按用水量的不同征收水资源费,达到计划用水,科学用水;要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加大中水利用。
按照科学的水资源规划,进一步加强供水工程建设,提高对水资源在时间和空间上的调控能力。当前要把确保人民群众饮水安全作为首要任务,重点解决饮用水水质不合格问题,以及局部饮用水严重不足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保障生命安全。一是抓好引沁入汾和禹门口东扩工程建设,力争发挥更大效益,有效缓解全市水资源紧缺问题;二是加快西山引黄工程、洪洞东风渠、侯马北水南调等工程建设,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三是完成现有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加大蓄水能力;四是合理安排建设河道、小泉小水的人字闸、翻板闸和橡胶坝等工程建设,减少地表水外流量;五是继续加大集雨节灌工程建设,提高雨水资源的利用能力;六是合理控制地下水开采利用,开源节流相结合。通过这些措施,逐步构建全市水资源总体配置新格局。为满足优化配置的需要,水利建设投资不仅要考虑增加供水的工程,而且要考虑减少消耗和资源回收的工程,基于这种考虑,节水工程、治污工程以至高耗水、高污染企业的关停并转及其实施的投入都应该在水利建设规划中考虑。
要在全市各级干部特别是各级行政领导干部中广泛宣传“临汾之短在于水”的危机态势,使各个县市区在决策项目引进时,不仅要考虑市场潜力、眼前利益,而且要充分考虑水的利用效益和长远效益,把“每消耗一方水能产生多大经济效益”作为决策项目上与不上的首要牵制性因素。尤其要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项目的引进,以免引发原有一些老企业缺水停产的链锁反应,或者导致随后许多耗水小、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经济效益好的项目不能实施,使我们失去优选余地。在此建议,对所有项目的引进立项都要依法听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资源论证意见;同时,把引进一定规模工业项目时“是否批复水资源”的决策权,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拿出意见后,交由市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以此加强对水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
为防止泉域岩溶水水质和开采条件恶化,必须加强对采煤排水的监督管理。各矿区在开矿前应查明矿区水文地质条件及其与当地泉域的相关关系,拟定合理的矿井开拓和治水方法,经水利、地矿等部门专家论证,并到水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对不按规定办理排水登记手续、不交纳水资源费的,按照《山西省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严格处理,以达到既能开采下组煤又不严重影响岩溶水的目的。
水资源节约、保护和合理利用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首先,各级领导要高度重视水问题,把解决水资源短缺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有利时机强化宣传,提高全民的节约用水、珍惜水资源意识,积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建立起良好的节水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