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晓文
(承德市财政局,河北 承德 067000)
试论会计委派制
叶晓文
(承德市财政局,河北 承德 067000)
目前,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需要,会计委派制应运而生。实施会计委派制能为政府及企业提供可靠的监督,既可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和提高企事业单位管理水平,又有利于统一会计队伍管理。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与不足,试从法规政策等方面找出好的对策,更好地完成我国会计委派人员的责任与使命。
会计委派制;理论基础;竞争机制
会计委派制是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一种尝试。它是将会计人员从各单位划分出来,归财政部门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从而使会计人员摆脱对会计主体(即会计人员所服务的单位)的依附关系,更好地依法行使会计监督职能,达到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会计信息是国民经济运行的综合反映,是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依据。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我国开展“财政、物价、税收”大检查以来,每年都要查出若干企业隐瞒收人、截留利润、乱挤乱摊成本、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自身利益受制于单位,其工资、奖金、住房等许多切身利益都要靠领导安排。结果必然会影响会计职能的正常发挥。有些企业领导对会计工作随意指使,层层加压,会计人员实际处在受人驾驭的无权地位,会计人员不敢从维护国家财经法规的立法出发,与各种违纪行为作斗争。因此,改革会计人员的依附关系,加强其依法会计核算,行使监督制约职能的独立性已势在必行。
(一)理论基础
1.会计委派制与会计目标。构成和制约会计目标的三要素:包括会计目标主体、客体和实现方式。会计目标主体又包括会计信息主体和提供会计信息主体两个因素,前者为“谁需要会计信息”,后者为“谁提供会计信息”。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主体往往局限于政府,对其委派财会人员后,会计成为国家利益的代表,此时,财会人员提供的会计信息必须能满足政府需要,于是,会计目标主体两个子因素在立场上取得了一致。会计信息主体除政府外,还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消费者和社会公众等诸多利益集团。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真正目的是加强企业经营活动的监督,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这无疑对投资者、债权人还是其他利益集团,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委派会计很大程度上代表政府,但却是目前形式下最明智的选择。
2.会计委派制与会计环境。我国是公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政府执行资源配置的主要功能,这表明我国会计管理体制应属集中型。我国会计工作起步较晚,发展滞后,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换是一个长期潜移默化的过程,这一过程正日益显示出会计工作中的若干薄弱环节。会计执法力度不够、虚假会计信息泛滥成灾、财税违法连年增加、会计监督形同虚设,严重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这些情况表明,我国不宜实行会计自我管理,应由一个统一机构来进行全面管理。
(二)法律基础。多年的实践证明,以往将会计监督主体定位于单位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监督机制所起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曾多次指出;“特别要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改变部分企业账目不清、数字不实、信息失真的状况,严禁弄虚作假”,“要大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推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加强日常监督,从源头上遏制腐败行为。
在中纪委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推动下,经过几年探索,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已在全国各个省、市稳步推开,并取得很大成效。实践证明,推行会计委派制,不仅增强了会计管理职能,而且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能规范基层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委派财会人员可切实有效地贯彻执行各项经济法规,避免和杜绝一些不符合规章制度的业务干预。财务人员可直接向上级主管部门负责,无须弄虚作假,对财会人员本身也是一种切实有效的保护,保证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合法,也为政府部门提供了真实可靠的经济信息。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能保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保证新《会计法》顺利实施,发挥会计人员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加大反腐败力度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会计委派制重点在于加强会计监督,使受委派会计的地位相对独立,与工作单位的直接利益关系发生了变化,有利于促使单位自我约束和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滋生腐败的土壤,从机制、体制上为根治腐败创造了条件。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既强化了财会人员的监督权力,也稳定了财会队伍。
任何事物都有两面性,会计委派制也不例外,它具有许多有利地方,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实行会计委派制会使受派人员的报酬不与企业经济效益挂钩,降低其工作积极性;实行会计委派制可能会使某些单位领导人控制企业信息,不提供真正的原始凭证,有意隐匿或篡改原始单据,把受派人员架空;当然实行会计委派制还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企业会计信息公开化。有时会不利于企业实现下一步的经营策略。但从总体来说,会计委派制虽不是十全十美,但有其不可多得的好处,是对现行会计制度变革的尝试,是会计制度的一大进步,在实行过程中应扬长避短,不断发展和完善。
(一)明确会计委派权。实行会计委派制,首先应明确委派主体,即回答会计人员应该由谁委派的问题。笔者认为:要真正实现有效的强化监督目的,会计人员应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审计机关联合成立委派会计事务所进行委派。在这种委派方式下,事务所全面负责受委派会计人员的考核、任免、组织、工资及人事关系,并对被委派人员实施监督。建立单位负责人与会计人员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财务监督新机制。这一制度实际上是会计监督与审计监督的综合,是审计监督在单位内部的延伸,提高了审计监督的工作效率。
(二)会计委派制引入竞争机制。由财政部门和审计机关联合成立的委派会计事务所,实质上,属于一种服务性机构,可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要加入事务所成为被委派会计人员,首先应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合格者被录用,不合格者被淘汰。要严格坚持“客观公正、择优录用、任人惟贤”的原则,实行竞争上岗。工作中不符合规定的人将被下岗。
(三)受委派会计和企业管理会计相分离。把受委派会计同管理会计相分离,实质上就是把财务会计同管理会计相分离,财务会计员履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职能,管理会计参与企业经营决策。
(四)提高委派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及业务能力。
1.职业道德。包括保密责任、正直品行和客观原则三方面。
2.业务胜任能力。受派会计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通过各种方法不断提高法律意识。
(五)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财务部门应加大对会计委派制宣传力度,使企事业单位、各级政府及社会各界充分认识到:实行会计委派制是为了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有效实施全面的会计监督,最终达到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证企业信息真实、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目的。
我国已成为WTO的一员,因此,不可避免地要承受WTO所带来的挑战,挑战并不可怕,竞争的压力可以使我国会计事业更健康地成长。为迎接挑战,我们必须认清国情更新观念,树立会计风险观念、外向经营观念、重视信息进行决策的观念,特别是遵从国际惯例的观念。开辟会计管理新领域,重视会计人才的培养。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无疑是一种适宜的选择。
F23
A
1005-1554(2011)01-0054-02
2010-11-17
叶晓文(1963-),女,河北宽城人,承德市财政局财会干部培训中心高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