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哪些病人需作液体出入量记录?记录的内容和要求是什么?
答临床常对心肾疾患、代谢紊乱、失血、休克、昏迷、危重病人等记录每昼夜(24 h)摄人和排出的液量,以了解病情,帮助诊断,确定治疗方案。
液体出入量记录的内容和要求如下:(1)记录每日进水量:包括每日饮水量、输液量、输血量等;为了正确记录口服液体量,可把量杯或已测过容量的碗固定使用,以便予记录;凡固体食物应记录其单位数目及其含水量;(2)记录每日排出量:包括粪便量和尿量,对尿失禁的病人,应有接尿措施或留置导尿管。能自行排尿者,可记录每次尿量,24 h总量。也可将每次排出的尿液集中于1个容器内,定时测量记录。同时,对其他排出液,如胃肠减压液、胸腹腔抽出液、呕吐物、引流出的胆汁等也应作为排出量予以测量和记录。 ——摘自《护士继续教育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