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转型期城市化进程的路径选择——基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视角

2011-04-08 20:59
关键词:变迁进程城市化

王 理

(广东金融学院 经贸系,广东 广州 510521)

中国转型期城市化进程的路径选择
——基于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视角

王 理

(广东金融学院 经贸系,广东 广州 510521)

中国制度转型的起点模式是传统农业社会,目标模式是现代工业社会,城市化的实现同时也意味着转型的完成。就长期、动态、持续的经济发展来讲,制度变迁理论比资源配置理论更有利于解释我国城市化质量相对不高的根源。而以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为突破口,引导我国广大农业地区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由传统农耕文化向现代市场经济理念进行转变,可以有效地构建出一条非正式制度变迁驱动下的城市化路径,顺利推进我国当前的城市化进程。

非正式制度 制度变迁 城市化路径

我国的城市化运动至今取得了巨大成绩,仅从指标上看,中国的城市化率到2008年底达到45.6%,城市人口为6.07亿人。如果按照1%的速度增长,到“十二五”期末,城市化率将超过50%,中国的城市人口将超过农村人口。①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载新华网,2010-10-04。学者们在对待当前我国户籍和土地制度与城市化推进的关系问题上,大致有两种态度:一种是将其视为城市化进一步推进的障碍和瓶颈,对其加快改革可以促进城市化进程,使我国内需在次贷危机之后可以有效扩大,进而保证经济增长在高速度态势上继续运行。②巴曙松、邢毓静、杨现领:《城市化与经济增长的动力:一种长期观点》,载《改革与战略》2010年第2期。而另一种态度则是反对为了一味追求城市化率指标而对当前户籍和土地制度进行仓促改革。这些学者从农村现实情况出发,认为当前的户籍和土地制度是农村社会经济稳定的“稳定器和蓄水池”,而一旦仓促改革,则很容易使中国经济发展脱离所需要稳定的社会政治条件。③贺雪峰:《小农经济至少还应维持30年——答钱津先生》,载《贵州社会科学》2010年第10期。

比较两种观点,我们认为第一种认识显然缺乏对国情的深入了解。由于“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3亿人的农民大国的城市化,是世界上从来没有过的,许多外国的经验对我们是不适用的”④陈为邦:《中国城市化思辨》,载《城市》2008年第11期。。我国当前的户籍和土地制度作为一种正式制度存在,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客观现实的需要。忽视我国城市化进程中特有的制度因素,仅仅用新古典经济学研究方法与发达国家城市化进程的模型和数据来简单地评价和对比我国城市化的进程和质量,只能得出“半城市化”⑤王春光:《农村流动人口的“半城市化”问题研究》,载《社会学研究》2006年第5期。、“准城市化”⑥柴洪辉、晋洪涛:《农村城市化研究:一个综述》,载《华东经济管理》2009年第7期。和“伪城市化”⑦中国社会科学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中国财政政策报告》,载新华网,2010-10-04。的结论。而第二种观点虽然立足于我国当前农村的现实,并用许多案例论证了当前户籍和土地制度对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但由于其分析方法仍然沿用了新古典经济学的成本——收益法,既缺乏对这种正式制度与城市化之间的逻辑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和揭示,也没有提出有价值的建议和较强操作性的对策。

如何正确认识我国当前户籍、土地等正式制度与城市化的关系,对于加快我国城市化进程和社会转型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从制度变迁的视角看,城市化是一个典型的制度变迁活动。因为城市化的内涵不仅是指农村居民在空间上从乡村转移到城市,而且也包括了他们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转变过程。由于户籍和土地制度等正式制度可以在一夜之间进行改变,但农民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等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却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此,以非正式制度为切入点来研究城市化的制度瓶颈,有利于我们从本质上认识我国城市化质量相对不高的根源,并寻找出城市化顺利推进的路径。

一、非正式制度与制度变迁

(一)缺乏非正式制度改变的制度变迁是不完整的制度变迁

人们对非正式制度重要性的认识是随着制度变迁理论和实践的发展不断深入的。无论是旧制度经济学还是早期的新制度经济学,都把制度简单地界定为人们所制定的各种规则,制度变迁也就自然而然地被理解为这些规则的变化。1973年,道格拉斯·诺斯提出了著名的制度效率假说——制度总是朝着有利于经济效率的方向演进的,人们随后便提出了质疑:如果制度演进的方向是经济效率的提高,为什么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并没有像西欧少数国家那样产生有效率的制度安排?毕竟经济发展的缓慢甚至停滞才是世界历史的主旋律。对此,诺斯意识到了制度变迁绝不仅仅是人们制定规则的变化那样简单,并将文化传统、意识形态、价值观、道德、伦理、态度以及信仰等界定为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成文法、普通法、规章如产权、政治制度等)一起共同组成了完整的制度概念①[美]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第4页,刘守英,译,上海三联书店1994年版。,通过逐渐将学术重心转移到对非正式制度、特别是对文化传统的研究,得出了非正式制度的演变是制度产生及其变迁主要原因的结论,初步回答了人们对制度效率假说的质疑。由于制度本身就是由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共同构成的,因此,缺乏非正式制度改变的制度变迁根本就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制度变迁。

对于一个经济共同体来讲,正式制度的确定性与非正式制度的灵活性同样重要。但由于非正式制度是正式制度产生的前提和基础,犹如有机体那样脱离了母体,器官是无法单独发挥其原有功能的,若强行进行器官移植,排斥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正式制度是被嵌入在非正式制度中发挥功能和作用的,根本离不开相关非正式制度的支持、协调与制约。如果将制度变迁简单地理解为仅仅是正式制度的改变,无疑等于是孤立地、片面地看待正式制度的有限作用,这样做就只能解释制度变迁过程中的一些表面现象,无法触及和解决深层次的实质性问题。正式制度的变迁必然要求非正式制度的相应改变,只有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的同步改变,才能真正完成完整的制度变迁,否则,变迁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诸多复杂问题。因此,忽视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不但是不完整的制度变迁,更是对制度变迁的一种误解。

(二)单一的正式制度变迁很难带来相应的经济绩效

正确理解非正式制度与正式制度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它可以使人们从片面强调正式制度对制度变迁重要性的误区中走出来,认识到非正式制度对制度变迁效率产生的重要影响,并为实施制度变迁活动的推进者提供一个重要启示——单一的正式制度变迁很难带来相应的经济绩效。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形成和发展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自发性和持续性的特点使其一旦形成就会根深蒂固、不会轻易变化,并形成路径依赖,而这也往往成为阻碍制度创新与变迁的重要原因。在制度变迁活动中,变迁很快的往往是正式制度,而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则需要一个较长的时间过程,再加上正式制度是外部力量强加给共同体的原因,其存在和发挥作用必须依赖于非正式制度。因此,两种制度变迁的时滞很容易使不适当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干扰正式制度功能的发挥,扰乱社会经济运行的秩序,从而降低经济绩效。

非正式制度的这种干扰性在以下的这个简单模型中表现得很明显:假定社会成员连续存在于T1和T2两个相继时期,在度过了T1时期之后,处于T2时期的人们是依靠T1时期存在于头脑中的意识形态和信念体系对T2时的现实世界进行解读的。也就是说,社会成员在T2时的共享心智模式是以T1时的共享心智模式为基础的。这时社会成员的集体学习活动是非常重要的。如果长期集体学习的内容发生改变,非正式制度就会由T1时期的内容变迁到T2时期的新内容。相反,如果集体学习的内容长期没有改变,那么社会成员的共享心智模式就会相对僵化,与T时期相对应的新的集体信念体系无法得到更新和形成,非正式制度就没有伴随着正式制度的改变而进行相应的变迁,从而干扰正式制度应有功能的发挥,影响经济效率的提高。“虽然正式规则可以在一夜之间改变,但非正式规则的改变只能是渐进的……采用另一个社会的正式规则的国家(例如:拉丁美洲国家采用的宪法与美国类似)会有与其起源国家不同的绩效特征,因为他们的非正式准则和执行特征都不相同。”①[美]诺斯:《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路平,何玮编译,载《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2年第5期。因此,单一的正式制度变迁不但是不完整的制度变迁,而且是很难带来相应经济绩效的制度变迁。

二、滞后的非正式制度变迁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制约

学术界在讨论我国当前的户籍、土地制度与城市化进程的关系时,大都将其作为城市居民和农民重要的社会保障手段看待,在这样一种新古典经济学静态资源配置分析框架下思考之后得出的结论只能是必须加快这些制度的改革。问题的关键在于,如果政府真的全面改革户籍、土地制度,能够有效加快城市化的进程吗?“一个典型的例子是几乎所有的农村城市化研究都会呼吁政府改革户籍制度。然而,在许多中等城市甚至一些大城市都放开了户口之后,我们并没有观察到农民的大规模进城。”②柴洪辉,晋洪涛:《农村城市化研究:一个综述》。其实,就长期、动态、持续的经济发展来讲,制度变迁理论比资源配置理论更有利于解释我国城市化进程中为什么正式制度变迁受阻从而影响整个变迁进程的原因。

(一)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主体缺失从根本上制约了我国城市化进程

当前农民如何市民化已经成为城市化理论研究和实践操作的难点之一,几乎所有的文献在谈到这个问题时都是站在政府的角度来讨论的。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只要是有意识地推动或影响制度变迁的单位如政府、团体和个人等都是变迁的主体。理性地分析城市化的内涵,我们可以发现,城市化的本质是农民的城市化,农民应该是毫无争议的城市化主体。因为“本质上来看,农村城市化是农民面对经济增长和工业化推进所创造的机会的理性反应的结果,是农民的一种自我选择”③柴洪辉,晋洪涛:《农村城市化研究:一个综述》。。因此,忽视农民本身而仅将政府作为主体来研究城市化是欠妥的。因为把着眼点简单地定位在政府身上,就从根本上否定了农民这一非正式制度变迁的主体,城市化的推进自然而然就集中在了正式制度变迁的单一视角上。整个变迁活动必然被狭隘地理解为政府法律条文等正式制度的改变,不可避免地陷入“制度移植”的误区,而不是完整意义上的制度变迁。

我国当前的户籍、土地制度是建国后在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而其中的土地联产承包责任制更是在非正式制度变迁驱动背景下形成的,是农民自主选择的结果。这些正式制度在我国已经运行了几十年的时间,经过几代人的努力适应,农民已经形成并习惯了与之相对应的生产生活的思维方式和信念体系,非正式制度相对稳定并与正式制度一起组成了现有的一套实施机制。而城市化作为一种制度变迁活动,改革户籍和土地制度本身不是什么困难的事情,甚至实行有些学者主张的与西方发达国家相同的允许生产要素完全自由流动的制度也不困难,因为正式制度是很容易转变的。但问题的关键是,对于生活在中国广大农业地区的农村居民来说,受封建社会长达数千年的影响,农耕文化作为传统农业社会非正式制度的集中体现,目前仅仅是受到市场化倾向改革的冲击和弱化,还未从根本上得到更新和替代,其主要特征和痕迹在广大农民身上表现得依然明显。因为“文化不仅扮演塑造正式规则的作用,而且也对作为制度构成部分的非正式制约起支持作用”④[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意识形态和经济绩效》,见[美]詹姆斯·A.道,[美]史迪夫·H.汉科,[英]阿兰·A.瓦尔特斯主编:《发展经济学的革命》,第119页,黄祖辉、蒋文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版。。而要想在一夜之间简单地让农民实现价值观念的转变是不可能的。犹如有机体脱离了母体的器官再也无法行使其原有功能那样,强行移植正式制度必然受到非正式制度的排斥。因此,我们认为当前的户籍和土地制度并非是城市化受阻的真正原因,忽略了农民作为非正式制度变迁这一重要的主体才是我国目前城市化存在的根本问题。

(二)非正式制度变迁的滞后降低了我国城市化制度变迁的经济绩效

为了更好地研究非正式制度,学术界通常将文化视其为在现实生活中的集中体现,①王理:《制度转型与传统农区工业化》,第138页,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9年版。因为“在所有的社会里,都有一种非正式框架构建人类的相互作用。这种框架是基本的‘资本存货’,被定义为一个社会的文化。”②[美]道格拉斯·C·诺思:《制度、意识形态和经济绩效》,见[美]詹姆斯·A.道,[美]史迪夫·H.汉科,[英]阿兰·A.瓦尔特斯主编:《发展经济学的革命》,第119页。在城市化这种制度变迁活动中,我们将农耕文化和市场精神分别界定为与传统农业经济和现代工业经济相对应非正式制度的集中体现,所谓农耕文化,是指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人们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总和,通常也被称为“小农文化”或“小农意识”。而市场精神则是指建立在现代工业经济基础上人们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总和。因此,城市化变迁中的非正式制度变迁可以理解为由农耕文化向市场精神的转变。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具有隐蔽性和独立性,就像一只无形的手一样指挥着人们的行为。因此,它的变迁具有时滞性。虽然我国的城市化速度很快,与传统农业经济相对应的农耕文化也受到了强大的冲击和弱化,但应该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封建社会长达数千年的影响,农耕文化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完全更新和替代,在生产与生活中的主要特征和痕迹表现得依然明显:

第一,当前我国农村社会的主导关系仍然体现在血缘与地缘的结合。产业离土不离乡和农民离土不离家的现象说明数量众多的非农产业市场拓展是以血缘为本位逐步进行的,绝大多数农民的根仍然牢固地扎在乡土血缘的关系中是我国当前农村存在的不可回避的客观事实。

第二,宗族权力对农村经济和社会基础的影响仍然明显。虽然随着农村中非农经济的快速发展,中青年精英越来越受到重视,但传统农业经济的地位尚未得到彻底颠覆,在宗族权力与青年精英并存的时期,很多家庭的婚丧嫁娶与兴修水利等地方事务仍需族人的权威。

第三,农村中礼治与法治并存的现象说明传统礼教仍然在影响着目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在当前我国许多农村和正在进行工业化建设的小城镇,由于种种原因使法治在基层社会走样,农民头脑中的宗法关系仍然严重,人们普遍寄希望于“清官”的出现和存在,礼治制约法治、伦理与法客观上在农村共同发生作用。

冷静分析和思考我国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中非正式制度变迁的状况,不难发现,在目前广大农民还深受传统农耕文化影响的情况下,城市化变迁中的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并没有同步进行转变,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进程明显滞后于正式制度,并直接干扰和影响了整个变迁活动的经济绩效。因为“经济增长依赖于人们对工作、财富、节俭、生育子女、创造性、陌生人和冒险等等的态度,所有这些态度都是从人的头脑深处产生的。”③[美]阿瑟·刘易斯:《经济增长理论》,第11页,周师铭、沈丙杰、沈伯根,译,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不适当的非正式制度安排必将会干扰正式制度功能的发挥,加大社会运行的操作成本从而降低制度绩效。

(三)滞后的非正式制度对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制约作用

应当指出,文化作为非正式制度的集中体现,对制度变迁活动的制约作用十分显著,主要体现在人们在选择变迁路径时仍然会受到传统文化的影响而降低制度安排和变迁的绩效。因为当社会成员集体学习的内容长期不发生变化时,集体信念无法得到及时更新,认知性路径依赖最终会导致制度的路径依赖。农耕文化作为传统农业社会非正式制度的集中体现,是建立在自然经济基础上人们的价值观和行为规则的总和,通常也被称为“小农文化”或“小农意识”。受路径依赖的影响,农耕文化仍然在潜移默化地支配着广大农业地区社会成员的行为,阻碍着多数农民摆脱传统农业经济的束缚、勇敢投身到非农经济的城市化大潮中:

第一,“以农为本、以土地为本”的思维方式与价值观念在维持着我国广大农业地区稳定的社会秩序的同时,也把数量众多的农民固化在土地上并表现出一种强烈的“内敛”保守倾向。这明显与由工业化相伴而生的城市化所要求的专业化分工与竞争合作法则相背离,在农民缺乏向外扩散、开拓意识的前提下,短期内期望他们彻底摆脱土地束缚走向城市非农产业是不现实的。

第二,农耕文化群体本位的价值观念在形成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向心力的同时,也泯灭了个体成员自我生存与体现的价值,强化了人们头脑中平均主义的思维方式。这显然与工业化和城市化所要求的社会成员通过功利主义行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从而彰显个人成就的信仰体系格格不入,客观上既妨碍了生产要素受利益驱使而产生的正常流动,又排斥了市场经济所倡导的通过自由竞争而得以实现社会效率的理想。

第三,农耕文化中与自给自足经济相对应的封闭循环思维方式形成了农民对“安天乐土”的追求,社会成员极容易满足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状况,缺乏扩大再生产的思想和能力。这种小富即安的信仰体系从本质上排斥了工业化和城市化所要求的社会成员必须具有敢于面对和承担风险、大胆突破常规和寻求创新的价值理念。

张培刚在谈到农耕文化对中国经济发展的制约作用时曾感叹道:“在中国,资本主义为什么没有发展起来?要回答这个问题,需要从历史上探根溯源……中国封建制度的长期延续对中国整个经济的发展造成的有害影响是很大的,使资本主义在中国虽有萌芽,但难以发展起来。”①张培刚:《懂得历史,才能更好地理解中国的发展》,载《江汉论坛》2001年第11期。

三、非正式制度变迁驱动下的中国城市化路径

如何促使当前广大农业地区的社会成员逐步摆脱小农意识的束缚、学习现代工业社会所要求的价值理念、真正实现由农民到市民的转变既是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中非正式制度变迁的关键,同时也是加快城市化进程的有效路径。但这种非正式制度变迁驱动的城市化进程能否顺利进行,还要取决于政府所驱动的与之相对应正式制度变迁的效率,因为制度是由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二者的实施机制共同组成的,制度变迁活动不能忽视其中的任何一项内容。“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②[美]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第20页,陈郁、罗华平,等,译,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对于作为正式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的政府来讲,有效利用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之间的互动过程对其制定适当的经济政策十分重要。因此,我们认为要想顺利推进城市化进程进而实现我国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区域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进程来制定与之相适应的正式规则以及实施机制,一定要完成包括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以及二者实施机制的制度变迁活动,有效地推进城市化进程,提高制度绩效从而实现经济发展。

(一)制定城市化制度变迁的整体规划

从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的关系看,强约束力的正式制度能够稳定社会成员的预期,减少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一个稳定的政府以及一些补充准则的建立是制度必不可少的特征。成功的政治或经济体系就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中发展了此种特征。”③[美]诺斯:《新制度经济学及其发展》。在我国逐步实施以非正制度演化为切入点的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的过程中,如果这种长期而缓慢的非正式制度自发演进活动得到正式制度的尊重和支持,政府就可以利用其自身特有的优势有效地推动变迁的进程,对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发挥极其重要乃至决定性的作用。相反,如果这种非正式制度的演进活动无法得到正式制度强有力的支持,我国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的时间必将会大大延长,甚至有可能出现城市化进程中断的现象,重蹈南美和印度等国家城市化进程中“贫民窟”遍地的覆辙。因此,各级政府在推进本区域的城市化进程时应该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拟定好制度变迁的整体规划,通过正式制度的变迁来积极促进、推动变迁的整体进程。

首先,制定城市化变迁的目标。对于我国广大的农业地区来讲,城市化目标实现的表面形式虽然是农民转化为市民,但政府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变迁的最终目标是由传统农业社会进入到现代化工业社会,否则,只能会出现“伪城市化”的现象。当前现实可行的目标就是鼓励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从传统种植业中解放出来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去,用自己在工业化社会中的亲身体验去感知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价值理性,逐步摆脱传统农耕文化的束缚。

其次,明确城市化变迁的主体。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只要是有意识地推动制度变迁或者对制度变迁施加影响的单位如政府、团体和私人等,都是制度变迁的主体。我们认为各级政府应该把区域内的所有社会成员都视为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的主体共同推动本区域的变迁进程,这样既可以减少政府作为单一主体推动变迁的困难和压力,同时也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城市化进程中因为忽视农民的需求而造成不必要的社会矛盾和突发问题。

此外,要做好城市化变迁长期性的准备。与新古典经济学静态资源配置思想不同,制度变迁理论认为制度变迁活动是一个长期动态的过程,并不能立即产生相应的经济绩效。发达国家城市化成功的经验表明政府任何急功近利的思想都有可能带来许多复杂的社会经济问题,使城市化进程的效率严重降低、甚至半途而废。因此,在我国的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中,各级政府必须在非正式制度演化的过程中适时调整正式制度的变迁,使整个变迁活动的内容不断丰富、方式不断完善、实质不断深入,逐渐使本区域由传统农业社会过渡到现代工业社会,最终实现经济发展。

(二)有效引导城市化非正式制度的变迁活动

非正式制度的演变虽然受路径依赖的影响,是一个自发而缓慢的过程,但社会成员对此并非完全无能为力,制度变迁理论认为有效的正式制度是可以逐步引导非正式制度的变迁进程的。因此,各级政府在我国的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中可以提供一些富有效率的正式制度来改变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和思维方式,逐步引导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以便加快整个城市化的进程。

由于恰当的价值观念和意识形态可以对现行制度的合理性提供解释,对于制度的稳定和制度变迁的成败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因此,政府可以采取大力宣传的手段来强有力地影响和引导广大农业地区的社会成员排除对我国当前户籍和土地制度的陈旧认识,削减和淡化他们因传统观念而带来走向市场的后顾之忧,在培育他们成为真正市场主体的过程中,鼓励他们自发、主动地改变对现有户籍和土地制度的认识,摆脱传统观念的束缚。像当初的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形成一样,社会成员要在不断纠错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一套或几套符合现阶段农民需要的非正式制度驱动下的户籍和土地的制度安排。这样,政府的有效引导行为既可以营造出良好的制度变迁氛围,又能使非正式制度变迁的要求得到正式制度的尊重和支持,为下一步较为关键和重要的户籍和土地等正式制度的改变提供有利的强化机制,从而加快城市化进程的顺利推进。

(三)通过制度创新来增强政府的制度供给能力

制度变迁是一个无所不在、前进、累积的过程,当经济发展遇到制度瓶颈时,制度创新能够带来较好的经济绩效。诺斯多次提到:“转轨经济国家有时为实现某种目标功能而建立制度,如果由此得出的结果不符合初衷,就要时刻准备修改制度。制度是在修正中慢慢演进的,任何制度都是如此。”①刘丽娟:《避免超越制度的力量左右制度——与道格拉斯·诺斯谈转轨国家制度缺口和制度的演进》,载《商务周刊》2004年第18期。

我们认为在城市化进程中,各级政府一定要根据广大农业地区社会成员的动态需求进行制度创新,努力使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的变迁形成一个有效的实施机制,让城市化制度变迁活动成为所有社会成员共同选择的结果,而不是只让农民接受和适应政府制度供给的被动过程。如重庆市在2010年8月进行了迄今为止规模最大的户籍和土地的制度创新活动:农民转为城市户口后,在3年的过渡期内仍享受各项土地的收益;过渡期结束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实行有偿退出的方式;设立全国首个农村土地交易所,农民在土交所退宅基地,每亩可以拿到十多万元人民币,并且还可以申请公租房居住。②余靖静、叶锋:《我国城市化进程面临考验:外来务工者融入困难》,载新华网,2010-10-02。当然,政府在进行制度创新活动时,各地不可能有统一的操作模式,一定要根据当地农村居民的实际需求来提供制度供给,否则,极容易陷入制度移植的误区。

林毅夫明确指出:“展望21世纪中国文化的发展前景,让生产力加速发展应该是我们的第一个优先选择,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经济基础的变化,中国人的价值取向、行为准则也会改变。在变迁中,我们会扬弃一些过去的,建立一些新的,但决不会是简单地照搬西方的准则。”③林毅夫:《经济发展与中国文化》,载《战略与管理》2003年第1期。因此,以非正式制度的变迁为突破口,引导我国广大农业地区社会成员的价值观念由传统农耕文化向现代市场经济理念进行转变,可以有效地构建出一条非正式制度变迁驱动下的城市化路径,顺利推进我国当前的城市化进程。

A Study on China's Urbanization Route in the Period of Institutional Transformation from the View of Informal Institutional Change

(by WANG Li)

The original model for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 is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society and its final model is modern industrial society.The realization of China's urbanization is also the process of China's institutional change.As for the long,moving and lasting economy development,the theory of institutional change can better explain the reason of the low quality of China's urbanization than the theory of new classical economics.However,taking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al change as the starting point during the process of China's urbanization,and thus leading all the social members'ideological change from the traditional agricultural culture to modern market culture in many agricultural areas in China,can construct its own urbanization route with the informal institutional change as a thrust and promote China's present process of urbanization.

informal institution;institutional change;urbanization route

王理(1969—),男,河南汝南人,经济学博士,广东金融学院经贸系讲师。

本文获广州市人文社会科学区域金融政策重点研究基地资助

2011-07-20

F29

A

1000-5455(2011)06-0094-06

【责任编辑:王建平;实习编辑:杨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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