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 娟(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试析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
凌 娟
(湖南涉外经济学院 机械工程学院,湖南 长沙 410205)
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作为高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高校学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在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日益国际化的背景下,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如何加强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建设,提高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效,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成为了民办高校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
改革开放以来的30多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进入了蓬勃发展的时期,民办高校迎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应运而生,破土发芽,并逐渐成长壮大,成为了我国高等教育的一支重要生力军。但随着我国高等教育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民办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高等教育的日益国际化,使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进入了新的时期,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正面临着社会转型期的巨大挑战,其理念、结构、体系、模式与人才培养目标、学生发展需求也相应产生了矛盾。而民办高校因为发展时间段,经验和经费不足等因素,学生事务管理还处于探索阶段,这就要求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要紧跟时代潮流,更新观念,改变模式,改进方法、手段,加强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建设,提高学生事务管理的实效,以更好地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目前,国内一般认为高校学生事务及其管理是学生课外活动和非学术性事务领域所有概念、项目和活动的总称。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对招生、报到注册、住宿生活、学习进程、课外活动、经济资助、表彰奖励及处罚、心理咨询、医疗服务、就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等大学生在校一切活动的管理,由学校对学生提供各类服务和帮助,并通过制度和执行规章制度来约束学生的行为,使之规范的一种管理活动,这是从学生事务包含的内容来界定的。也有学者认为,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在高校中通过指导、规范和服务学生的成长过程,促进其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非学术性组织活动,包括人格教育、行政管理、成长辅导、生活服务、素质拓展等。
笔者则倾向于多数学者的研究观点:高校学生事务管理是指高校的相关部门和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人才培养计划、目标,在学生事务管理理论指导下,运用专业知识、技能,通过合理配置资源,为促进学生发展和成才提供的有关学生事务的服务或活动组织的过程。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第一,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主体包括高校相关部门和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工作人员;第二,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客体是学生和学生事务;第三,高校学生既是学生事务管理的起点,也是学生事务管理的落脚点,因此促进学生发展和成长成才是学生事务管理的核心价值和使命;第四,提供服务或组织活动过程是指主体按照规定的服务或管理职能,采取适当的管理方法、手段,利用一定资源所进行的具体活动;第五,专业知识、技能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的基础和前提,专业性、职业性是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发展内在的、必然的要求。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当前,我国民办高校大多处于求生存、谋发展的时期,工作重心放在校园建设、招生和学生安全稳定管理等方面,对学生事务管理的理解和认识过于狭窄,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被忽视,认为是不用专业人员,不管谁都能做的工作,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职业地位较低。在高等教育的发展过程中,由于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比较滞后,高校不重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有些高校甚至将其边缘化,相较于专业教师的地位太低,发展方向不明确,前途不明朗,再加上民办高校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人员在民办高校的待遇普遍偏低,大多抱有打工者心态,对自己工作的民办高校缺乏归属感,甚至被职业的自卑感与前途的渺茫困扰着,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与主动性,进而导致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队伍不稳定、整体实力较弱,学生事务管理质量较低以及效益不理想。工作业绩不尽人意,又导致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这一职业不被重视。
(二)人本理念落实不到位
我国民办高校普遍提出了“以人为本”的学生事务管理理念,即在事务管理过程中以学生为主体,促进学生的发展。在学生事务管理中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毋庸置疑是正确的,但在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很多民办高校仅将其当作一句口号,存在着思想认识不到位,执行出现偏差的问题。对于如何真正尊重学生主体地位,在哪些方面促进学生发展,如何为促进学生发展服好务等没有具体的措施。相当一部分民办高校在工作实践中,由于过分地强调学生安全稳定,习惯性地把学生看作是被教育者和被管理者,实行强制性地管理模式,学生主体地位没有被尊重,“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没有很好地贯彻落实好。
(三)专业化程度不高
我国民办高校中普遍存在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思想意识淡薄,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本身,突出政治性、行政性,而忽视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本身具有的专业化属性;二是在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内容上,没有很好地将日常烦琐的行政事务与学生事务管理的专业性事务分离和强化;三是在人力资源配备上,从事学生事务管理人员的选聘、培养、评价和激励机制都没有将工作的专业性放在首要位置。以上因素导致我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程度不高,进而影响了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重视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发展
转变观念,提高认识是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关键所在,只有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对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给予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进而给予足够的制度和政策支持,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加入学生事务管理工作队伍。要提高对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认识确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应有的地位,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作为高校管理工作的重要有机组成部分,对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学生的发展和人才培养起着重要的作用。其次要认识到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是提高学生事务管理实效,加快学生发展和人才培养的必经之路和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
高校是育人、培养人才的地方,从事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作为“园丁”,要树立服务意识,不能只把自己当作管理者,因为“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使高等教育成为一种消费,大学生越来越成为特殊的教育消费者。能否为学生提供良好的服务,最大限度地促进受教育者的身心素质的发展,已经成为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观念转变的鲜明特点之一”,对民办高校尤其如此,这已经成为民办高校能否增强竞争力和吸引学生的重要因素之一。所以民办高校从事学生事务管理的人员要将学生当成服务对象,尊重和维护学生权利,主动为学生解决实际困难,提供优质、高效率的服务,为民办高校的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三)加快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进程
一是各高校要摒弃传统纯经验式的工作模式,代之以学科化、研究型、学术式的工作理念,明确工作规范,建立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工作制度,拓展工作内涵,构建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的工作机制,这是推进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二是加强学生事务管理人员培训,建设一支专家型、职业化的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队伍,这是学生事务管理专业化能否实现的关键。因此民办高校要将学生事务管理作为一个系统的专业纳入到学科领域中进行理论研究,加强学生事务管理工作者的培训和指导,并要求从事学生事务管理工作的人员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与技能,在工作实践中表现出较强的专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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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3-2219(2011)08-0154-02
2011-05-15
本文系湖南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课题“民办高校学生事务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编号10C25)。
凌娟(1983-),女,湖南涉外经济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助教,公共管理硕士。
(责任编校:张京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