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前不久组织召开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要点如下:
1.调整补贴产品种类和补贴标准 根据农业部确定的全国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及有关要求,结合湖南省农业生产需要,2011年湖南省补贴农机产品目录共12大类89个品目。其中增加了编烟机、连栋温室、沼液沼渣抽排设备等6个品目,减少了稻麦脱粒机、割灌机、地膜覆盖机等5个品目。机具补贴标准的确定,同种类、同档次农业机械在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
2.对部分补贴产品实行分区域、限比例补贴 2011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覆盖全省所有农业县市区。补贴实施中,重点补贴直接应用于水稻生产的插秧机、拖拉机和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同时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优化农机装备结构布局,降低补贴实施过程中的监管难度,决定对小型耕整机械、小型排灌机械、农用工程机械及设施农业装备实行分区域、限比例补贴。
3.实行农机和财政两部门联合审批制度 2011年实行县级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签发“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的方法。农户选定拟购机具提出补贴申请后,县级农机局和财政局联合对申请进行审查,填写有关表格,上传身份证件原件,生成《湖南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农机、财政两部门联合确认后,农户才能购机。
4.全面启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 2011年起,全省全面启用农业部制作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各补贴机具生产企业以及所有经销商,都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运用这个系统,实行网络直报与信息公开。
5.开展补贴机具超市和资金结算层级下放试点 2011年湖南省农机局专项安排一定额度的补贴资金,在长沙开展补贴机具超市试点,采取直销的方式销售补贴农机产品。同时2011年选择醴陵市、赫山区和宁远县开展资金结算层级下放试点,由县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