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绿色食品办公室(410005)杨 青 刘新桃
(续第7期)
3.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就是针对绿色食品工程的特征而采取的一种管理,狭义上的标志管理是指对绿色食品标志商标正确使用的监管;广义上的标志管理是指对绿色食品企业、绿色食品产品以及与此相关的事物的有效监管。绿色食品管理机构通过严密的组织形式,采用科学的工作方式和手段,维护了绿色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秩序,有效地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和提高。
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标志商标管理、质量管理、收费管理;标志管理的手段包括法律手段和技术手段;法律手段是指绿色食品的商标管理模式,技术手段是指年检和抽检的管理措施。
(1)标志商标管理 它有2种内涵,一是依法实施注册和有效续展,以保证我们自身商标的合法性;二是依法实施许可并对许可使用标志的企业进行监管,使其合法、按规使用绿色食品标志。尽管中心在标志管理上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在标志商标的使用上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仍然有一部分企业存在着一些不规范用标的现象,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①企业获得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后未使用标志和编号;②未按要求规范使用标志,如个别企业在包装标签上仅使用标志或文字,申报多个产品但在所有获标产品上只使用其中一个产品编号,在产品包装上标志、编号、文字与《设计手册》要求不符;③超范围使用标志,如将获标产品的编号用在其他未申报的产品包装上(即一标多用的现象),超出核准的产量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申报量与使用量不符;④超期使用标志,如续展完成后仍使用老编号,未及时更换新编号,或到期未续展但仍沿用过期的标志编号;⑤将标志使用权私自转让,许可给第三方使用。这些现象的产生有企业自身的原因,也有技术和制度方面的因素,但主要是疏于管理,关键在于提高认识和对绿色食品管理制度的掌握和理解。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