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凡明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论1926年威林敦访华及其双重使命①
孟凡明
(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研究所,湖北武汉430079)
“五卅惨案”后,中英关系恶化是不争的事实,为了改善中英关系并征询中国各界对英国庚款用途的意见,受英国政府指派,1926年2月威林敦率代表团访华。五个月内,代表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基本完成任务,而后形成的报告书成为“1930年中英庚款换文”的根据,为解决中英庚款问题奠定了基础。
威林敦;英国庚款代表团;双重使命
对于中英庚款的研究,已有的成果主要侧重于英国退还庚款的动因、交涉、管理和使用情况以及英国退还庚款的数量、支付情况、退款性质等方面,本文则对于交涉阶段负有重要使命的威林敦来华简要叙述,介绍其经过,探究其访华动因。
1922年12月22日,英国通知中国外交部,“此后中国每年应偿英国之庚子赔款,英政府欲将该款拨充作中英两国互有裨益之用”。[1]其后英国经历两次政权更迭,庚款议案一度在议会延搁,直到1925年6月30日,英国国会才正式通过“中国赔款用途案”。该法案条文主要有四点:(1)自1922年12月1日以后中国赔款作为新基金,用于教育或其他事业,由英国外交大臣全权负责,以互惠中英两国为目的。(2)“为备外交大臣关于该款用途之顾问起见,应设一咨询委员会,订委员11人,女委员至少须有1人,中国委员至少须有2人”。[2](3)“所有外交总长因管理此项中国赔款而发生之开支,概由此款拨付”。[3]1890(4)“外交大臣须商同财政部于每一会计年度,预备关于庚款之收支项目,交审计院长与稽核长查核,并须于每年之末,连同报告书,送达国会两院”。[2]该法案命名为“1925年中国赔款用途案”。[3]1890
从上述条文可知,这部分庚子赔款由英国外交大臣全权保管与支配,所设咨询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英国政府指聘,并且英国人居多数。实际上等于没有退还中国,对此,中国舆论颇为不满。[4]事实上中国各界对此法案最不满意的是庚款主权操纵于英国,因此,中国各界一面揭露英国此举是“以‘退还’之美名遂行经济侵略之野心”,[5]一面强烈要求“英国无条件抛弃庚款”。[6]
束世澄把中英外交史分为三个时期:从元明到鸦片战争为第一期,是“中英交通时代”;自1842年江宁条约至片马设县(1922)为第二期,是“权利攘夺时代”;“五卅惨案”自今(1927)为第三期,是“英人态度恶化时代”。[7]214在第三期,“英人态度乃益趋于恶化,日惟以枪炮恫吓中国,于是杀人流血之案件,乃层见叠出”。[7]216
“五卅惨案”发生后,中英关系极度恶化是不争的事实,蔡元培写道:“各地排英运动,风起云涌,不约而遍于全国。……自此而后,英人在华之商业,一蹶不振;中国被压迫群众与帝国主义者之肉搏,亦由此开始”。[8]面对中外舆论压力,英国将如何处理庚款。胡适写道:“顾问委员会的英国委员在1925年在伦敦开会讨论当时在中英关系日趋恶化的形势之下,委员会的任务应如何进行。讨论的结果决议:指定三个英国委员和三个中国委员合组‘中国访问团’,以韦灵敦(威林敦)子爵为团长,在中国会集,到各地征求各界的意见,然后商讨一个初步的方案,提交全体委员会作最后决定”。[9]于是便有了1926年威林敦访华。
英国庚款代表团由中英双方各三名代表组成,英方委员是威林敦、安德森、苏希尔,中方委员是胡适、丁文江、王景春。威林敦为团长。1926年1月2日伦敦方面就已经报道威林敦将要来华的消息。[10]而威林敦及其夫人是2月24日来到上海,安德森、苏希尔则是3月8日“俱乘玛利亚轮船到沪”。3月16日代表团在上海开第一次会议,代表团定名为“英国庚款代表团”,在上海的办公地点设在客利饭店,从此,正式开始集中在一起办公。
起初,中国各界对庚款代表团存在两点疑惑:第一,英国庚款主权是否属于中国。庚款支配之权“或属诸英国,或竟归我国,或由中英二国合办,均未预定”。[11]直到3月16日,中国人才逐渐认识到该委员会的性质:“系根据去年英国国会所议决之‘中国赔款用途案’(China Indemnity Application Oct,1925)而产生”,该议案没有说明庚款由中国支配。[12]第二,中方委员的地位。中国方面误认为中方三委员由英国聘任,“乃完全以英国为主体者”。[13]对此,3月10日,苏希尔在接受《字林报》记者采访时声称:“英政府于此极愿中英双方代表权绝对平均,……无论何事,均应以双方同等人数为标准”。[14]苏希尔的公开申明打消了中国各界关于中方委员的地位和权限是否与英方委员相等的疑虑。
代表团希望最先访问的地点是广州。3月16日,胡适致电汪精卫、伍朝枢希望先来粤征求意见,[15]但是没有得到答复。23日,胡适再次致函汪精卫,依然没有得到答复。[16]可见广州国民政府对英国态度的冷淡。
初步与中国各界接触后,3月23日代表团在上海发表第一次宣言,大意是:英国庚款代表团将游历考察中国南北及长江各重要城市,讨论庚款最适当的用途、管理方法及基金董事组织。代表团第一次宣言阐明了委员会的性质和任务,但并没有解决中国各界所关心的庚款主权问题。
继而又有了5月25日,代表团在天津发表的第二次宣言,明确宣告“为欲谋达到英国政府退还庚款之目的之便利起见,在中国设立庚款董事会,以管理此款之权付之”;“根据咨询委员会决定之大纲与原则,董事会有全权随时决定,将庚款使用于教育及其他用途,并办理永久基金之投资”。[17]
第二次宣言与第一宣言相比大有进步,体现在“是设立董事会虽较咨询委员会已略进一步”。[18]虽然是英国政府第一次正式承诺将庚款主权赋予董事会,但是依然没有明确庚款主权属于中国,用途由中国决定,与中国人民的要求相去甚远。
此后,代表团到达北京,但是6月14日英国政府已经任命威林敦为加拿大总督,于是代表团不得不赶快结束。代表团之所以结束在中国的调查,综合而言原因有三点:(1)丁文江已经就任淞沪商埠总办,工作繁忙,不能兼顾庚款代表团的工作。(2)“王景春又因旧有喘疾,入夏即发”。[16](3)威林敦将到加拿大赴任。6月19日,威林敦及其夫人离开北京回国。7月以后,中英委员汇集伦敦,将在英国继续讨论庚款问题。
通过上述经过的铺陈,笔者认为威林敦访华有改善中英关系和征询庚款用途的双重使命。
代表团访问地点为什么首选广州,在笔者看来,英国有向广州国民政府示好的意图。
从中英两国人士的言谈中,最能明确知道,威林敦此行负有改善中英关系的使命。举例如下:
(1)1926年3月23日,代表团第一次宣言就表明:“此项英国退还庚款之主要目的,在于增进中英两国之友谊”。[19]
(2)3月26日,上海英商会举行年会。卖斯德主席报告去年会务,他认为“五卅惨案”使上海英商会饱受教训,是“最不幸之一年”,如今“英政府对华持调和态度,敢谓侨沪英商对于市政府不可免之改革与让步,应以居为中英两国政府先导地位为目的”。[20]
(3)4月21日,英国委员苏希尔的演辞中明确表示“俾此后二国情感增进,消释旧嫌”。[21]
(4)1926年6月21日,奉天省长莫德惠称威林敦来华,“不独为退还庚款事宜,更为主持促进中英邦交之人”。[22]
1926年1月2日伦敦方面报道代表团访华目的:“赴中国讨论如何支配英国应得庚子赔款”。[10]3月19日《申报》报道,英国庚款代表团的主要目的则在于“将逐日正式案议,……惟其视察主旨,则在观察各地民情风俗,获知其舆论,盖代表团之志愿,乃欲详细调查中国各地人民对于英庚款用途之意见也”。[23]英国庚款代表团第一次宣言明确指出代表团的任务是“往南北及长江各重要城市,游历考察,并在中国开会,讨论最适当之用途,管理之方法,及基金董事之组织”。英国退还庚款的主要目的,“在于研究何种用途最为今日之急需”。[19]
3月28日《申报》刊载胡适、丁文江、王景春三人复凌鸿勋函也讲到“现在来华庚款咨询委员会代表团之主要任务,即为研究该项管理机关之组织与该款用途之大纲,此两大问题,一经决定,该咨询委员会当即告一段落”。[24]
从代表团实际做的工作来看,调查庚款用途当是最主要的目的,代表团先后在上海、武汉、南京、杭州、苏州、天津、北京、奉天、哈尔滨等地,广泛征求中国各界对庚款用途的意见,开会多达30余次,做了大量工作,这些都是可以看得到的事实。
综合考量,威林敦访华肩负着缓和中英矛盾和咨询中国各界对庚款用途意见的双重使命。
英国庚款代表团在华访问,从1926年2月22日-7月22日,整整5个月时间,考察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广泛听取了中国各地各界意见,受到政府、民间的欢迎,政界人物有吴佩孚、孙传芳、熊希龄等人,教育界名人有袁观澜、李登辉等人。英国庚款代表团的报告书中有这样的报告:“在中国游历,受热烈之欢迎,并谓因大沽战争,致未能继续进行云云。”[25]代表团访华达到了中英之间对庚款问题相互了解的目的,由最初的冷淡、怀疑、误会到最后的理解,完成了征询中国对庚款意见的任务,初步完成了访华使命,而代表团的报告书有待于在伦敦所有庚款委员集议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英国政府。至于中国各界关心的庚款主权和用途问题,则是在1930年9月19日、22日中英两国庚款换文中明确规定下来。报告书成为1930年中英换文的根据,为解决中英庚款问题奠定了基础。
[1]佚名.英国有退还庚子赔款意[N].申报,1922-12-26(4).
[2]佚名.教育改进社征学界对英庚款意见[N].申报,1926-3-24(1).
[3]陈志奇辑编.中华民国外交史料汇编:第四册[M].北京:国立编译馆,1996.
[4]耿云志.胡适年谱[M].香港:中华书局香港分局,1986:95-96.
[5]佚名.英国庚款用途变更之反抗运动[N].教育杂志(十七卷第4号),1925-4-20.
[6]佚名.英国退回庚款问题之纷扰[N].教育杂志(十八卷第4号),1926-4-20.
[7]束世澄.中英外交史[M]//民国丛书:第二编第28册,上海:上海书店,1991.
[8]中国蔡元培研究会.蔡元培全集:第六卷[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1997:74.
[9]沈云龙.国闻周报选辑:第12册[M].文海出版社,1985:87.
[10]佚名.申报[N].1926-1-4(5).
[11]佚名.威林敦行将北上[N].申报,1926-2-27(1).
[12]佚名.英庚款委员会议之性质[N].申报,1926-3-16(3).
[13]佚名.威林敦抵沪后所闻[N].申报,1926-2-26(1).
[14]佚名.英庚款委员苏希尔之谈话[N].申报,1926-3-11(1).
[15]白吉庵.胡适传[M].人民出版社,1993:372.
[16]佚名.英庚款委员团消息[N].申报,1926-4-25(2).
[17]佚名.庚子赔款委员会改组[N].申报,1926-5-27(3).
[18]佚名.英外部允设庚款董事会[N]申报,1926-6-1(1).
[19]佚名.英庚款委员团招待报界[N].申报,1926-3-23(3).
[20]佚名.英商会年会记[N].申报,1926-3-27(3).
[21]佚名.苏省教育会昨日招待英庚款委员[N].申报,1926-4-22(3).
[22]一微.英庚款团代表到奉情形[N].申报,1926-7-2(1).
[23]佚名.英庚款代表团之集议[N].申报,1926-3-19(1).
[24]佚名.处置英国庚款问题之商榷[N].申报,1926-3-28(4).
[25]耿云志,欧阳哲.胡适书信集(上)[G].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785.
Wellington’s Visit to China in 1926 and Its Dual Mission
MENG Fanming
(Institute of Chinese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History,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Wuhan,Hubei 430079)
After the May Thirtieth Incident,the deterioration of Sino-British relations is an indisputable fact.In order to improve the Sino-British relations and to consult all sectors in China about their views of the British Boxer Indemnity purposes,Willington,appointed by the British government,led a delegation to visit China in February 1926.Within five months,the delegation had done a lot of fruitful work,and had finished their basic mission.The report formed later became the basis of the 1930 Exchange in the Boxer Indemnity,which had been the foundation of the settlement of Sino-British Boxer Indemnity.
Willington;delegation of the British Boxer Indemnity;dual mission
K258
A
1674-117X(2011)06-0065-03
2011-09-05
孟凡明(1977-),男,湖北枣阳人,华中师范大学中国近代史研究所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近代思想文化研究。
责任编辑:卫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