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上海市COD和NH3-N减排任务,实现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计划明确的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3%以上的目标,上海市水务局近日下达了2011年度上海市城镇污水处理和污泥处理运行指标。要求各区县、城投公司进一步加强截污纳管工作,优化污水输送运行方案,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的污染减排能力;各城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提高运行质量和管理水平,提高出水质量。
根据2011年城镇用水量的预测,2011年全市城镇污水处理运行量须达到620万m3/d以上。考核指标从今年开始新增污泥处理设施运行指标,明确今年已建污泥处理设施的运行指标为315 m3/d,并要求各污水处理厂脱水污泥含水率必须严格控制在80%以下,最大限度实现污泥源头减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