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研究

2011-04-01 12:30:02文腊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1年1期
关键词:经营者监管食品

文腊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研究

文腊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公信力。创新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是摆在各级工商管理部门面前的重大课题。文中结合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提出了构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新思路。

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

一、引言

近年来国内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发生,毒奶粉、有毒食用油、蔬菜农药残留超标、地沟油、食品中违法添加非食用添加剂等事件常见诸报纸、电视新闻。人们不禁感叹,现在还有什么东西是可以放心吃的!食品安全问题带来了老百姓恐慌、社会不稳定和对政府公信力的质疑。在分段监管模式下,各职能机构如何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部门间进行有效合作,共同管理好食品链上的各个环节,让老百姓放心消费,这是摆在各级行政职能部门面前的重要课题。本文以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现状为起点、分析目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借鉴国内外食品安全监管的先进经验、探索我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创新途径。

二、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现状

从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现状来看,一是基本建立了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二是推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提高职能部门执行力;三是定期开展专项整治,提高了行政执法的威慑力。

三、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

尽管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不断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创新监管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长效监管机制,但由于食品流通环节情况复杂,因此,监管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日常监管松散、事前防范机制不健全。由于经营主体分散、日经营时间长、监管范围较宽、工商行政监管力量有限,经常出现专项整治有人来、日常监管难见人的松散现象。事前防范机制不健全,没有建立日常食品安全追根溯源指标体系和分析系统,只有当食品在消费环节中出现了重大问题,才开展大规模专项整治。如奶粉中“三聚氰氨”事件、湖南金浩茶油事件,都是对老百姓产生了危害才开始专项整治。二是监管力量不平衡,农村监管环节薄弱。调查数据表明,省会城市、大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系统比较健全,食品安全状况较好,而一些农贸市场、流动商贩、路边夜市和学校周边小店及农村市场的食品安全监管比较薄弱,监管力量存在严重不平衡现象。三是食品安全监管手段落后,难以适应流通发展要求。食品流通环节包括运输、储藏和销售,而目前主要是对销售环节进行监管,随着流通事业的发展,物流成为流通的一个重要环节,如何利用电子跟踪技术加强对冷链食品在运输和储存中的监控,目前还是监管的空白。四是职能部门宣传力度不够,监管信息平台应用率不高。《食品安全法》出台后,主要是对各职能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宣传,在消费者中的宣传力度还不够,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维权意识不强。因此,要提高我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必须建立创新型监管机制。

四、创新湖南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的途径

1、严格日常监管,开发食品安全预警系统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基层执法监管体系,根据经济户口属地监管的要求,研究出台“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管达标活动实施方案”等配套措施,逐级签订食品市场区域监管责任书,实行工商所长负责制和问责制。每个工商所要全面清查,建立食品经营户监管档案,特别是前店后作坊的食品店、夜市摊点和路边流动食品经营者要建立档案,要求监管人员根据经营者的营业时间,调整上班时间,突出监管重点,落实责任到人,避免出现监管盲区和监管死角。

要开发食品安全预警系统。现阶段对于不安全食品的处理是发现一处、处理一处,大部分都是事后处理,等到发生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才会进行专项整治,耗费大量行政力量,对外公布信息时,往往造成极大社会恐慌。因此,在日常监管同时,开发不安全食品预警系统显得尤其必要,工商部门可以与湖南农业大学合作开发不安全食品预警软件,再与卫生部门合作拟定监测指标,选定一些人民群众消费量大、对健康影响严重的重点食品如猪肉、大米、食用油、奶粉等进行日常监测,将监测到的信息输入食品安全预警软件系统,工商部门与卫生部门联合对预警内容进行分析,对不安全食品可能对消费者的危害进行预测,然后形成专题报告,建立信息互通体系,上级工商部门及地市县工商监管机构和本地卫生、农业、质监等部门及时通报不安全食品信息,对于重大事件可以启动应急预案。通过日常监测指标就可以达到及早发现、及时处理,不再等到危害形成,才采取专项整治,开发预警系统可以节省大量行政资源,减轻不安全食品造成的危害面。

2、构建消费者参与的“四位一体”的监管机制

一是构建“工商监管、企业自律、消费者参与、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新型监管机制。开展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监管工作,在各基层工商管理单位建立消委,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督和维权活动。消委要从行政组织向消费者志愿监督组织发展,让消费者主动监督经营者和监督监管者。

二是提出消费者即监督者的监管思路,一方面可以补充行政监管力量不足,另一方面增强对经营者的威慑力。消费者参与监督,首先要了解监督的内容和权益,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鉴别食品问题的常见方法。为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进行大量的普法宣传和食品安全知识教育。鼓励有专业知识的退休工商管理干部、有一定文化水平的知识分子加入到消费者志愿监督组织中来。

三是各基层工商管理机构可以通过定期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主动征求志愿者协会人员对工商机关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收集食品市场存在的不安全信息。开通来信来访渠道,对于群众来信来访提到的食品安全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及时进行处置。市、县工商局则组织消委、法制、纪检监察等机构成立明察暗访督察队,定期对食品市场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一旦发现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立即在全市、县工商系统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以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管效能。

3、加强信息平台宣传推广,建立信息披露制度

12315信息平台已经基本建立,具有消费者申诉举报、消费者申诉处理回复和全面搜集假冒伪劣食品侵权案件信息,以及对工商监管的监督反馈等功能。必须进行广泛宣传,让消费者了解维权的通道,如何使用这一信息平台,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来维护个人权益,投诉经营者违法经营、执法者监管不到位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况。要利用12315平台进行经营信用等级评定,通过消费者投票和检举方式来监督经营者自律,让经营者接受消费者监督,同时鼓励经营者自律,提高经营者的诚信水平。将食品安全信息通过12315短信平台免费发送给消费者,同时将食品安全信息及时在工商管理局食品安全信息网上公布,并通过公共电视频道进行及时披露,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并以选择性购物来向诚信经营者投票,让不法经营者无处躲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平台功能,达到监管经营者、保护消费权益的作用。

4、开发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只是治标,开发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是治本之策。食品安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在政府推动下全社会参与的一项系统工程,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长效机制。我们可以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流通消费领域的食品安全跟踪与追溯系统。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强制性注册,从法律层面强制要求凡在中国境内销售的食品必须要具备可追溯性,否则不允许上市销售。二是选择有代表性的流通企业,建立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对食品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优良记录、不良记录、产品信用等信息进行连续、全面的记录,并在网上公布。加强各种制度和措施,落实监督检查工作,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机制,并对食品流通企业进行资质评估,实行分类监管。严格落实食品运输、贮存、包装等方面的企业责任,通过监管大力扶持一批名优企业,关闭一批不具备保证食品安全必备流通条件的企业。

同时,根据《食品安全法》,结合诚信城市建设,制定食品安全经营者违法的处罚条例,借鉴国内外发达地区的做法,对经销假冒伪劣商品或过期食品的经营者一经查实,终生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将诚信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使食品安全从根本上得到保证。

5、建立流通领域多部门联动合作执法机制

我国食品安全采取分段管理模式是基于国情和现有的监管手段而作出的政策选择,分段监管有其优势,同时也存在难以避免的问题,特别是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经常出现多个部门职责重叠、相互推诿、踢皮球的现象,最终导致都应管而都不管的局面。

为了解决这种问题,可从三方面入手,整合各职能部门监管力量,形成以一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动合作执法机制:一是建立大部门制。针对流通领域重要的食品品种,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为主,将农业、质监、卫生部门的力量整合到工商管理部门,建立重点食品流通监管大部门制,这样既可节约监管行政资源,又避免了监管职能的缺位和错位。二是建立一部门为主多部门联动打假体系。流通领域经常出现假冒伪劣食品,且假冒伪劣食品来路不明、去向不清,违法分子作案技术先进、作案场所隐蔽,光靠工商执法是无法查处的,因此,以工商管理部门为主,联合公安、质监、药监、卫生等职能部门采取统一部署、集中行动、紧密协作、互联互动的方式,加大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力度。三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食品安全市场抽检通报制度。食品安全监管链上的各职能部门分开汇总食品市场存在的问题、定期交流,实现食品安全信息互报共享,对食品安全的问题进行共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打击行动方案,为食品安全科学监管和政府决策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6、完善食品安全电子监管系统,采用监管现代化手段

目前工商管理局的电子监管系统主要是对经营户进行档案登记,而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其他信息还远未实现电子化监控,也没有开通消费者电子查询系统。应该进一步完善现有电子监管系统,建立多功能食品安全监管电子查询系统,构筑食品安全监管防线。多功能食品安全监管电子查询系统应包括中枢服务器和终端查询系统两部分,终端机信息库应该录入食品批发及其他供应商的全部产品信息,以数据库的形式存储经国家质检总局备案的食品种类及质量安全信息,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及时更新存储信息。消费者在商场、超市购物后,可以免费通过食品安全电子查询终端机扫描商品的条形码,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信息。借助本系统为广大消费者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提供有效渠道,为工商管理部门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构筑多功能信息化平台。

我省先以长株潭城市群为试点,建立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数据库管理系统,依据食品经营者建立的供货商档案数据,对辖区食品经营户、食品供货商和食品品牌的基本信息实行集中审核、录入和归档,以便统一掌控区域内食品的经营源头和流通状况,更加有效地保障流通环节的食品安全。在区域内大型商场和连锁超市安装食品监控“电子眼”,并在醒目位置提示消费者,随时进行食品安全指标扫描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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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13.56

A

1671-5136(2011) 01-0068-03

2011-02-15

本文为2009年湖南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构建“四位一体”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机制研究》(课题编号:09C1076)的阶段性成果。

文腊梅(1964-),湖南益阳人,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经贸系教授。研究方向:市场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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