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柏林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系,甘肃 兰州730050)
论农民工问题与城乡一体化发展
罗柏林
(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 社会科学系,甘肃 兰州730050)
农民工阶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决定性的力量。正视农民工阶层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中作用,使其正面功能巨大发挥而将负面效果降低到最小,关键就在于“农民工”身份的转变和农民工阶层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必须从继续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营造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全新身份认同、创造途径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极力促成农民工向市民转变等方面入手,挖掘其特定优势,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服务。
农民工问题;城乡一体化发展;身份认同;核心竞争力
城乡一体化是“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促进城乡居民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居住方式变化的过程,是随着生产力的发展推动城乡人口、技术、资本、资源等要素相互融合,互为资源,互为市场,互相服务,逐步达到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上协调发展的过程。”“其目标是最终消除城乡对立状态,废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使城乡进入协调发展的轨道。”[1]城乡一体化具体指城乡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市场和社会管理等六个方面的一体化。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又一次重大变革。不仅需要自上而下的引导,也需要自下而上的主动求变。只有通过引导、组织、动员广大社会民众积极主动地参与并投入,形成政策机制引导与强烈变革意愿的合力,才能有效推动一体化目标的实现。“农民工”这一既是身份又是职业的阶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除必须的法律、制度、体制机制等的建立和完善外,农民工身份认同的重塑、传统观念的转变以及农民工综合能力的提升等必将成为工作的重心。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他们的户籍在农村,主要从事非农产业。有的在农闲季节外出务工、亦工亦农;有的长期在城市就业,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工阶层主要由以下群体组成:一是到大中城市或异地打工的农民;二是乡镇企业和村办企业工人;三是雇工。[2]深入思考农民工现象,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工及农民工问题的出现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必然。农民工阶层的出现是社会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分工的不断细化决定的。一方面,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不断提升等都使得农村富余劳动力走出农村,到城市务工;另一方面,对直接物质利益的追求以及城乡差距不断拉大的现实也驱使广大农民进入城市。但当前我国的现实是,因为农民工的身份是农民,使得这一阶层一直作为边缘化的特殊群体而存在,使得他们主要分布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等行业和部门,并同该行业中的干部和正式工人之间有一条人为的鸿沟。农民工阶层便很自然地从社会群体中被分化出来并被标以“农民工”的标签。
第二,农民工问题的显性表征是这一阶层的权益长时间保障不力。农民工阶层的行业性质和工作实际决定他们的工资水平本身偏低却被拖欠现象严重;劳动时间长却很难同工同酬;安全条件差且社会保障体系很难覆盖。此外,他们的培训就业、子女上学、生活居住等方面也存在诸多困难。之所以将这些问题说成显性的,是因为这是普遍存在并可以被感知的,是能够通过诸如政策的制定和坚决执行等方式予以解决的。从我国实际看,近年来随着农民工问题被普遍关注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一系列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已经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便是显性表征的最好例证。
第三,制度安排不完善是农民工问题出现的深层次因素。一个较为普遍的共识是,我国在《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之前,诸如户籍制度、用工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都有不完善或者是呈现明显阶段性的特点。以户籍制度为例,把公民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它实际区分的是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这种制度设计和安排在历史上虽然起到很大作用,但在社会不断发展的今天其弊端日益明显:对城乡二元结构的固化有强烈的助推作用,对城乡一体化则有强烈的抵制或破坏作用。因此可以这样讲,在相关制度的设计与安排上,我们并没有跟上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第四,身份认同困难是农民工问题出现的隐性因素。农民工进入城市以后,劳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活场所以及职业性质等都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这种变化导致两种结果:第一,农民工自己产生错觉:发现他们与传统农民有很大差异而不再认同自己的农民身份,但就职行业和工作性质以及不能同工同酬的现实又使他们产生与城市人的差异感,又不敢认同自己的市民身份;第二,城镇人口也因农民工的劳动方式、生产方式、生活场所以及职业性质等与自己的差异而产生强烈的拒斥感。正如有学者所指出的那样:“新生代农民工当中认同农民身份和认同模糊的各占三分之一强,而不认同农民身份的达到四分之一。这也就是说,在这一群体当中,没有一种身份认同占据绝大多数,处于主导地位……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身份认同处于混乱的状态。”[3]这种混乱的身份认同正是农民工问题的核心,他们总是找不准自己的身份定位,自己和周围环境都将他们理解为一个特殊存在的群体,不断被边缘化。
第五,农民工问题从本质上讲是这一阶层缺乏归属感。心理学研究表明,人都有一种归属于一个群体的感情,希望成为群体中的一员。找到这样的群体,便可以从中得到温暖,获得帮助和爱,从而消除或减少孤独和寂寞感,获得安全感。归属感不仅来自于自身的感受,也源于社会的认可。2004年中央1号文件之前,农民工阶层是没有明确的归属的,既不同于工人,也与农民存有差异。归属的不明确致使农民工阶层本身很难直接参与对国家和社会事务、经济文化事业的管理,也很难分享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这样,农民工就成为现代化发展中的被动受体,很难靠自身的积极努力赢取社会的认可。
当前,我国的农民工阶层数量庞大,2010年的总数为2.42亿。这一特殊社会阶层,一头连着城市,一头连着农村,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及其重要的作用。
第一,农民工遍布我国国民经济各个行业,尤其在加工制造业、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的半数以上。这些行业既是我国的基础性和支柱性产业,也是加快推进城镇化建设所必备的基础和条件。“城镇化更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和谐社会的主要途径”。因此,庞大的农民工阶层不仅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也是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关键力量。
第二,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创造了财富,提供了税收;大量农民工的返乡也为农村增加了收入,带来了城市和农村在物质财富上的“双赢”。农民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为城市的发展注入了活力;返乡时带回去的不仅有资金和技术,更重要的是诸如市场经济观念、竞争观念等先进发展理念,会直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城乡一体化的步伐。
第三,农民工阶层与广大农村密不可分,与城市的联系也日趋密切,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桥梁。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靠进城务工且获得可靠收入的人员源源不断地带出;城里生活的优越性靠返乡的农民工四处传播,一次次催促着落后农村地区人们的觉醒。城乡一体化的目标就是消除城乡二元对立,使城乡进入协调发展的轨道,最终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能否充分利用和充分调动这个庞大新兴阶层的力量,就成为决定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第四,从当前实际看,我国正处于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攻坚时期,离开这些在艰苦的、高危的环境中长时间劳作以获得较低报酬的农民工阶层,各项建设事业都无从谈起:离开他们,工业化、城镇化建设,新农村建设等必将因劳动力的缺失而难以维系;离开他们,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也必将因失去桥梁和纽带而举步维艰。从另一方面说,这也正是农民工阶层彰显其阶层优势和核心竞争力的地方。
第五,农民工阶层在城乡一体化发展中发挥着稳定器的作用。这一阶层因在大中城市务工或就业,对市场机制、就业竞争、权益保障等方面都有更清醒的认识,因而无形中会成为广大农民认可和推崇的对象。如果农民工问题解决的好,必然会推动城乡之间的和谐稳定;反之,农民工问题如果解决不好,必将固化城乡之间的对立,阻碍城乡一体化进程。具体体现为:首先,安全感、归属感的缺失固化了农民工“回老家农村”的强烈愿望。虽然在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社会保障问题等方面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层出不穷的工伤事故和因深厚的身份观念所致的边缘状态很难使农民工阶层有安全感。这就无形之中加重了更多进城务工人员的心理负担,从而导致农民工对短期打工行为的趋向和对长期在城市就业心理的弱化,不利于更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走出农村;其次,城市和农村长期不协调发展所致的“空心农村”的形成加剧了城乡差距的日益扩大。“农村空心化是由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农村中的有知识、有头脑、有体力的农村青壮年大量外出,人口大规模向城市迁移,造成农村人口空心化;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迫于户籍制度的限制和村庄规划的不合理,造成了空心化,以及大量资金流向城市、农村科技推广断档和医疗、教育、文化等资源的空心化,造成农村金融空心化、科技空心化、资源空心化和空心化。”[4]这种人口、村庄、资源、农村社会服务等的空心化使得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没有了基本保障,城乡差距必然进一步拉大。
正视农民工阶层在推进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中作用,使其正面功能巨大发挥而将负面效果降低到最小,其关键是对农民工身份认同的形成和农民工阶层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只有从这一层面上解决问题,才能使农民工阶层从被动的受体转变为主动参与竞争的主体,即政府负责搭建农民工参与竞争的平台,由农民工自己演出,既发挥这一阶层的独特优势推进一体化建设,又赢取社会对其身份的全新认同。
第一,继续完善和细化相关制度安排。首先,在业已发挥实际功效的相关制度的基础上,继续推进诸如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户籍制度、土地制度、社会体制、财政体制、社会保障等体制机制的变革。使社会的不同群体获得事实上的平等(政治上、法律上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才能为农民工身份的转变奠定基础;其次,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统一和规范对农民工阶层的管理,使农民工阶层的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再次,更深层次的革新在于消除农民工在购房、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与城市居民的差别,为这一阶层平等参与社会事务并平等享受改革发展成果进而确立自己独立身份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营造全社会对农民工的全新身份认同。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重要组成部分,这是全社会形成新认识的基础。在社会主义中国,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力量。亿万农民工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必须在全社会形成相应的一致或统一的关于农民工的身份和归属的认同。这样,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全体职工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同时他们的光荣使命感、责任意识感才能不断增强,对在改革发展中产生的利益关系的变化和调整才能形成正确认识,主力军的作用也才能发挥出来。
第三,创造途径提升农民工的综合素质,凸显农民工阶层的核心竞争力。在市场竞争中,“文凭、学历、技术证书等的‘社会屏蔽’和筛选功能越来越突出,这种社会屏蔽制度被认为更公平。因为它的获得要通过人们后天的奋斗、努力。这种文化门槛、技术壁垒将成为农民工就业的关卡。”[5]特别是在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后,农民工要在更加激烈的竞争中争取就业机会,除相关的政策倾斜外,农民工自身素质的提升是当然的关键因素。首先,积极引导和组织农民工自觉接受就业和创业培训,提高他们的科技文化水平;其次,在广大农民工中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增强他们的法制观念,知法守法,学会利用法律、通过法律渠道维护自身权益;再次,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引导农民工遵守交通规则、爱护公共环境、讲究文明礼貌,培养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等。以此为基础,农民工阶层的核心竞争力才能更好的显示出来,才能引起全社会对这一阶层的重视和正确认识,也才能为这一阶层最终摆脱边缘状态回归社会中心铺平道路。
第四,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公共服务工作,提高农民工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2006年10月24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城市农民工生活质量状况调查报告》指出,当前,城市农民工工作和生活条件普遍较差,劳动强度大,生活开销大,文化程度低,社会保障低,技能培训少。这“两差、两大、两低、一少”的特征归结到一点,就是因农民工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造成的。因此,做好农民工就业的公共服务工作,首要的工作就是对向城镇集聚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加强培训。彻底打消部分农民工所怀有的培训期间无打工收入,还要掏钱支付生活费而不愿参加培训的念头;彻底杜绝部分培训机构因培训补贴标准偏低,无利可图而产生的降低培训成本和质量,甚至弄虚作假等现象的发生;其次就是加快解决农民工的子女上学、工伤、医疗和养老保障等问题,切实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地位。
第五,加快小城镇的发展,极力促成农民工向市民转变。为重点小城镇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使大量的农民工到小城镇集聚而不是现在这样涌向大城市,不仅可以拉动欠发达地区城乡经济的发展,也可以解决庞大的人口流动问题。首先,放宽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特别是县城和中心小城镇的落户条件,让农民工进城变为市民;第二,着力解决进城落户农民工享有与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权益,不把原有的城乡二元体制“复制”到城镇;第三,给进城就业农民工在购房等方面提供优惠,如宅基地换住房的,购商品房可按城乡建设用地挂钩办法操作,进行补偿或补贴。[6]
[1]董黎明.统筹城乡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A].王伟光.中国城乡一体化理论研究与规划建设调研报告[C].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
[2]阎志民.中国现阶段阶级阶层研究[M].北京: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2.
[3]许传新.新生代农民工的身份认同及影响因素分析[J].学术探索,2007,(3).
[4]治理农村空心化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Z].www.sc.gov.cn 2007-01-28.
[5]李从容.关注农民工——城市中的就业弱势群体[Z].中国劳动咨询网,http://www.51Labour.com.
[6]周飞鹏.大力加快城镇建设,努力推进城乡一体化[J].湖湘三农论坛,2010.
罗柏林(1980-),男,法学硕士,兰州工业高等专科学校社会科学系讲师,主要从事政治学基本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