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刊编辑部
最近,中国经济发展再次面临“电荒”的掣肘,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经济总量攀升所致;另一方面能源浪费的因素也不容忽视。中国节能减排面临巨大压力与挑战,任重而道远,必须拿出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
合同能源管理作为一种先进的节能机制,并非新生事物,在国外受到广泛青睐,成为节能服务业的重要形式。但自1998年引入中国以来,却遇到了“水土不服”的情况,在融资、税收、合同履约方面遭遇重重困难,在我国发展步履蹒跚。合同能源管理遇到了叫好不叫座的尴尬局面。
在实际操作层面,合同能源管理一度存在着融资难、税收机制不完善、缺乏政策支持等障碍。我国政府已经针对这些问题在政策层面大开“绿灯”。
2010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对节能服务产业财政、税收等环节上的支持,并明确提出,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政府有关部门更在第一时间拿出了中央财政补贴方案,下拨20亿元资金,按照中央财政每吨标煤补贴240元、地方财政补贴60元,补贴力度相当于标准煤价的30%。
2010年12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明确了我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从2011年起,我国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享有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政策的落地极大地提高了合同能源管理新政的执行力度。在当前政策环境越来越好、节能减排市场非常大的中国,财税补贴为产业未来的光明前景增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节能产品应用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因此包括可再生能源产品在内的节能产品将会迎来更大的发展空间。
当年为应对金融危机,我国政府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巨额资金,以刺激投资,拉动经济增长。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国家制定更完善的政策,投入更多资金用于节能减排,应该成为我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应对长期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的战略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