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高速公路水土保持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分析

2011-02-27 05:23谢景波
陕西水利 2011年4期
关键词:林草扰动水土保持

谢景波

(安康市汉滨区水利局 陕西 安康 725000)

1 工程概况

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地处陕西南部,路线起于小河乡坪槐村,终于安康市城区西侧五里镇尹家营,路线全长58.26km,其中秦岭南坡中低山区51.26km,沿线和各区7.00km。该项目总占地面积377.5km2,其中永久占地 214.4 km2,临时占地 163.1 km2。挖方 13.55万 m3,填方 603.6万m3,弃方751.5万m3。工程总投资 46.56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8.24亿元。建设工期为3.5年,工程于2005年开工建设,2009年5月28日建成通车。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公告,项目区属秦巴山区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2 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据现场调查和水土保持监测资料分析,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各项水保设施自建设运行到现在,均发挥了良好的水土保持效果。以公路为主体的带状水土保持监测区以路基边坡防护、路基路面排水等工程措施为主,工程、植物措施相结合、协调布设,基本没有发生水土流失现象。以弃土场为主的点状重点综合治理监测区内根据水土保持方案要求主要布设拦渣工程、相关的护坡工程及植物措施、土地整治措施,杜绝了乱弃乱倒造成的水土流失及其危害、取土开挖后形成的失稳边坡及裸露地,有效控制了带状区域外的水土流失,减少泥沙入河。以营地、便道等临时用地为主的面状土地整治区,在建设过程中布设了水土保持临时措施,防止了随地弃土、弃渣;工程结束后对临时用地采取土地整治和植被恢复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恢复土地的有效利用。在直接影响区的桥梁、涵洞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对周围地貌的破坏,桥墩钻孔泥浆应设临时沉沙池,严禁直接排入河流。拆迁垃圾随路基弃土一起集中堆放在弃土场。综上所述,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工程量和施工质量满足公路正常运行和水土保持要求,符合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规定和标准,经初期运行,效果良好,可以交付使用。

3 水土流失治理效果

3.1 扰动土地治理率

扰动土地治理率是指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扰动土地整治面积占扰动土地面积的百分比。扰动土地是指开发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挖损、占压、堆弃用地,均以垂直投影面积计。扰动土地整治面积,指对扰动土地采取各类整治措施的面积,包括永久建筑物面积。

经调查核实,防治责任范围内工程实际扰动土地面积共计377.50hm2。扰动土地整治面积为综合治理面,主体工程及辅助工程都实施了相应的措施,经实地调查,道路路面及服务区已硬化,路及两侧已恢复林草植被,弃渣场及其他临时占地进行了土地整治、复耕,扰动土地整治面积为363.30 hm2,扰动土地整治率达到96.63%,超过水保方案防治目标值。

各分区扰动土地整治率详见表1。

3.2 水土流失治理度

水土流失治理度是指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防治面积占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流失总面积的百分比。

根据实际调查,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实施的水土保持防治措施主要为:①主线道路两侧植被恢复、道路硬化、道路边坡浆砌石等工程防护、排水工程;②弃渣场拦渣坝、挡渣墙、浆砌石护坡、排水工程、植被恢复措施;③施工便道区路面硬化处理、排水工程、植被绿化措施、临时拦挡措施;④桥梁隧道区临时防护措施等。

项目区水土流失总面积224.65 hm2,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治理面积为219.83 hm2,水土流失总治理度为97.85%。水土流失治理度超过水保方案防治目标。

各分区水土流失治理度计算如表2所示。

3.3 土壤流失控制比

土壤流失控制比是指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治理的土壤平均流失量与允许土壤流失量之比。

小康高速线路所经地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植物、工程措施能够很好地发挥防护作用,起到了很好的水土保持效果。根据本项目监测报告,由于本项目监测时段未涵盖全部自然恢复区,监测结束时间也未到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2010年只监测了第一季度),各种植物措施水土保持效果未能全面体现出来,工程2009年实测土壤流失量加权平均值为 2926(t/km2·a)。工程建设区土壤容许流失量为500 t/km2·a。项目建设区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2。

表1 小康高速公路工程扰动土地治理率统计表 单位h m2

表2 小康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情况统计表

2010年,项目区植被恢复条件较好,结合现场调查,对项目区现状及水土保持措施恢复尤其是植物恢复现状进行调查。小康高速公路目前阶段防治责任范围内其土壤流失量基本达到允许侵蚀标准,其中大部分区域基本没有土壤流失。结合监测结果,本项目到2010年9月林草恢复期结束时的侵蚀模数可达到980 t/km2·a。因此,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5。

3.4 拦渣率

拦渣率是指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实际拦挡弃土(渣)量与防治责任范围内弃土(渣)总量的百分比。

根据实际调查并结合监测报告,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依据工程实际施工需要对弃渣场进行了调整和相应的变更设计,在线路施工过程中遵循“填挖平衡”原则,有效地减少了弃土渣量。

本项目开挖土石方量为1355.10万m3,区间调配利用回填土石方量为603.6万m3,共产生弃渣量751.50万m3,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共设置弃渣场39处,实际拦挡弃渣727.9万m3。根据调查竣工资料,结合监测结果,经计算该项目拦渣率为96.86%,超过了水土保持方案提出的拦渣目标值。

3.5 林草覆盖率和植被恢复系统

林草覆盖率为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林草面积占总面积的百分比;植被恢复系统为项目防治责任范围内植被恢复面积占可恢复植被面积(防治责任范围-永久建筑物-水面)的百分比。

小康高速施工时,根据不同道路结构采取了不同的种植方式,使因公路建设沿线地区减少的绿色植物得到了较好的补偿。①在路堤边坡、护坡道、排水沟外侧等处种植行道树,每两株乔木之间栽种中灌木,排水沟以外植草予以地表绿化,形成乔木、中灌木、近草皮加花灌木的三层绿化系统;②在路堑边沟外侧碎落台上栽植常绿灌木,在每两株之间栽植花灌木,在边坡平台上栽植灌木进行绿化;③在路基边坡植草皮、播草种,保持边坡稳定;④互通立交及服务区以大片常绿、半常绿草坪为主,立交区内建设苗圃,作为后期公路养护的苗木基地;⑤弃渣场在压实弃渣后进行了覆土,并进行了灌草结合的植物措施;⑥临时用地在施工结束后进行了土地整治并绿化。

表3 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表

在该公路项目建设中,除了公路路面、服务区等场地地面硬化建设等无法恢复植被和复垦面积33.49hm2外,已恢复的林草植被面积为169.02hm2,裸露面积6.83 hm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6.12%。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区面积为377.50 hm2,采取的各类林草措施面积为169.02 hm2,林草植被覆盖率为44.77%,以上两项指标均达到方案提出的目标值。水土流失治理情况见表3。

4 结论

就小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已建设的水土保持设施而言,方案预测的水土流失危害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得到了有效地控制,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分设的区域位置、类型、数量符合实际防治需要,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总体良好,水土流失防治效果基本达到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现有水土保持的管护到位,运行正常。根据《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6号)第七条的验收要求,陕西境小河至安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设施建设符合验收合格条件。

(1)小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完备,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财务支出、水土流失监测报告等资料比较齐全。

(2)水土保持设施基本按水保部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和建设单位批准的设计文件要求建成,符合主体工程和水土保持要求。

(3)小康高速公路建设工程水土保持治理程度、拦渣率、扰动土地整治率、土壤流失控制比、林草覆盖率等指标达到了批准的防治目标值,植被恢复系数基本达到方案提出的防治目标值。

(4)小康高速公路建设的路基骨架护坡、挡墙、排水设施防护工程及植物绿化工程等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的条件,水土保持设施的管理、维护措施已落实到位,且能持续、安全、有效运转,符合交付使用要求。陕西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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