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 丰
(福建师范大学 经济学院,福州 350108)
风险投资由于具备资金分散募集和投资分散组合的特点,加之独特的运作方式和管理模式,能较好地吻合高新技术及中小企业的发展要求。在实践中,美国硅谷奇迹、台湾新竹高新科技园、以色列高新产业等发展经验以及中国的新浪、搜狐、盛大、腾讯等一大批优质企业的迅速成长,无不显示着风险投资对创新经济发展的强劲推力。福建风险投资业发展相对缓慢,无论在规模上还是在管理资本额度上都落后于国内发达省市。因此,我们应适应风险投资业的未来发展趋势,健全政策法规,加大扶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规范机构运作,逐步提高我省风险投资业发展水平。
风险投资是指向创业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期所投资创业企业发育成熟或相对成熟后主要通过股权转让获得资本增值收益的投资方式。风险投资行业可以说是前途叵测、成功与否的不确定性很大的行业,因此,风险投资从某种意义上说是风险投资家的一种主动承担风险的行为,其投资目标也不仅仅在于股息、红利的获取,而在于获得巨额的风险资本增值。
(1)投资对象不同。风险投资多以那些高技术的创新型中小企业为投资对象。由于技术创新本身的复杂性和每一道程序上的不确定性,使得技术创新面临着很大的风险,如果创新成功,创新主体将会获得超额利润;如果创新失败,则会遭受巨大的损失。因此,风险投资不仅会有可能获取巨额的利润,也有可能遭受巨额的损失,即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
(2)投资方式不同。风险投资家不仅向投资企业提供资金,更重要的是参加投资企业的产品开发、商业生产、人员安排及市场销售等日常经营管理活动,为企业提供一系列的咨询服务,以弥补创业家在这方面的不足,增大风险企业的价值。
(3)投资周期不同。风险投资属于长期投资,一般需3-5年,甚至7-10年。其投资周期往往要经历产品研发、产品试制、产品试产、规模生产、市场销售等阶段,直到被投资企业被兼并收购或者公开上市时,风险投资家才能退出风险企业,获取利润。
(1)风险资本。风险资本通常是指以私募方式募集的资金,包括政府资金、上市公司资金、养老基金以及个人资金等,它以一定的组织形式拟投资于未上市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以谋求高额回报。提供风险资金的人称为风险投资者,他们是风险投资公司的股东。
(2)风险投资企业。风险投资企业是指风险投资家把所吸纳掌管的风险资本有效地投入富有盈利潜力的高科技企业以获取资本报酬的企业。风险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可以有多种,但目前其最有效率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有限合伙制由有限合伙人和一般合伙人组成,前者是风险资本的主要提供者,后者则为通常意义上的风险投资家或经理人。
(3)风险企业。风险企业即风险投资的对象,从规模和行业上看,风险企业往往是处于高成长行业的中小企业,如信息技术、生物科技、新能源企业等。风险企业一般拥有较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领导者的管理能力和市场敏锐度也有更高的要求。
1992年,原福建省科委对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成立风险投资公司等课题着重进行研究,不过最终这项工作没有开展起来。2000年底,福建华兴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注册成功,标志着福建省风险投资事业的正式启动。近年来,随着政府对风险投资业支持力度的加大,福建省风险投资业有了较快的发展。最新数据显示,2009年,福建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为13家,管理资本总额为33.7亿元。据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科技投资研究所对有效样本数的统计分析,2009年福建不同规模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数量分布为:5000万元以下的占30%,5000万-1亿元的占20%,1亿-2亿元的占10%,2亿-5亿元的占10%,5亿元以上的占30%。在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资本来源上,福建省以政府出资为首,占30%左右的比例,其次为企业出资,占20%左右,另外国有独资机构出资也占10%左右。在创业风险投资的项目投资强度上,福建省为1441万元,处于全国中下等水平。
近年来,福建省风险投资业虽然取得了较大的进步,但总体来说仍处于起步阶段,与国内发达省份仍有较大差距,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目前,福建省缺乏类似于我国台湾地区于1983年发布的《风险投资业管理规则》的风险投资总法规,以对风险投资的业务、投资范围、资金管理等进行规范。另外,风险投资市场机制不健全,还没有形成完善的投入、交易、转让、退出等市场体系,难以保障风险资本的投资效益。
2009年,福建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和管理资本总额虽然与2008年相比有了较大的进步,但仍落后于国内发达地区,见表1所示。
表1 2009年部分地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及其管理资本总额
从表1可看出,2009年福建省创业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和管理资本总额要落后于北京等发达地区,尤其是江苏省。江苏省创投数量和资本额度分别达到了156家和453.7亿元,其发展程度要远远高于福建省。
2008年政府出资和政府背景的国有独资投资机构出资所占的比例为30%左右,2009年这个比例达到了50%左右,政府成为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资本来源和推动力量,而广大的民间资本则未充分调动起来。创业风险投资机构以政府出资为主,一方面致使创投机构具有强烈的政府背景和官僚色彩,容易产生“所有者虚位”和“道德风险”问题,从而降低投资效益;另一方面,也导致创投机构的资金总量不足,限制了创投机构规模的扩大。
2009年福建省科技活动产出指数为18.23,居全国第28位,仅比2008年提高了1位。2009年福建科技进步环境指数为49.68,居全国第15位,比2008年提高了两位。总体来讲,福建省科研力量弱小,真正有条件、有能力进行科技创新的企业凤毛麟角,而真正有科研开发实力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也不多,影响了整个地区的企业创新水平。风险投资的投资对象以科技型企业为主,没有企业的科技创新,风险投资将无处可投。
目前,福建省风险投资领域人力资源开发滞后,风险投资机构从业人员大多数是半路出家,专业知识素质、经营管理经验和职业道德水平均有待提高,具备国际视野,兼顾投资组合、公司理财、知识经济、法律等领域的复合型风险投资家和职业经理人奇缺,严重制约了整个行业水平的提升。
纵观国内外风险投资业的发展,可以看出,现代风险投资业主要是朝以下几个趋势发展的:
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所做的样本机构调查显示,2009年,中国风险投资机构中管理资本额在5亿元以上的机构有58家,占总机构数的32.40%,而在2005年当年及以前的年份中,这个比例还不到20%,到2006年,达22.1%,2007年和2008年均达到30%以上。可见,管理大规模资本的风险投资机构数量在不断增加。
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所做的样本机构调查显示,2009年,中国风险投资源于内地的资金结构中,非金融类企业提供了259.07亿元,占32.75%的最大比例。同时,在2003-2008年,非金融类企业所提供的资金也超过其他机构和个人所提供的资金,均占据当年最大的资金来源比例。在美国,1984年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中,大企业仅占8.7%,到1997年,这一比例已上升到30%,通用电气、朗讯科技、微软、IBM、摩托罗拉、英特尔、科大和国际数据集团(IDG)等世界著名的大公司都投入巨资建立风险投资公司或风险投资基金,或者直接向创业企业注入资金。在日本,大企业投入的资金占风险投资资金来源的46%,一些日本大公司如丰原集团、电报电话公司、寿险公司、三洋公司等纷纷成立了风险投资公司。
2000年美国风险投资总规模达到最高峰的1043.8亿美元,投向项目同样达到最高的7812个,随后,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均有所下降,到2009年前三季度,其分别为115亿美元和1789个。在欧洲,风险投资也经历着同样的低靡期。欧洲风险投资总规模和投资项目数从2000年的最高峰222.5亿欧元和3905个下降到2008年的54亿欧元和762个。在中国,据中国风险投资研究院的样本数据调查显示,2007年我国所抽取的样本机构风险投资规模从上一年的143.64亿元增加到398.04亿元,投资项目数从上一年的371个增加到741个,增幅很大。但到2008年和2009年,风险投资规模和投资项目数均有小幅下降,风险投资表现得更加稳健。
风险投资的回落固然与经济增速放缓和股票市场低迷有关,但这也反映了风险投资正在进入一个自行调整期,摆脱过去的盲目投资和无序发展状态,开始向理性化和有序化方向发展:①风险投资机构将更加重视项目和行业的选择。从2003年到2008年,中国风险资本投资于高新技术产业的项目数占总项目数的比例一直保持在60%以上,其中2005年达到最高值78.3%。在欧洲,2008年风险资本投资于生物制药、软件、通讯网络和半导体四大高新技术产业的投资额度占总额度的比例达67%。可见,高新技术产业将日益成为风险投资的热点。②风险投资区域将日益集中化。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和市场风险,风险投资越来越向高新技术园区、风险投资集聚区域集中。如美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硅谷和新英格兰地区,英国的风险投资集中于东南部的大伦敦地区,加拿大的风险投资集中在渥太华和魁北克地区,我国的风险投资主要集中在长三角和珠三角地区。
公开上市虽然是风险投资机构最佳的退出途径,但由于要求较高,操作较复杂,并没有成为风险投资机构主要的退出方式。2001年美国风险投资通过企业并购退出的案例数为353个,而通过公开上市退出的案例数为41个,之后通过企业并购退出的案例个数基本保持在300多个,而通过公开上市退出的案例个数却不稳定,到2008年,其数量为6个,2009年前三季度为8个。在中国,风险投资机构分别通过企业收购和回购退出的比例在2003至2008年间交叉占据了第一和第二的位置,而通过上市退出的比例虽有所增加,但仍然不能成为主要的退出方式。
一是许多国家和地区为了开拓国外新兴市场,通过在境外设立的独资或合资的风险投资基金或风险投资公司直接向所在地区的创业企业进行投资,以鼓励本国风险投资“走出去”。如1997年,新加坡经济发展局宣布设立风险资本,由政府和民间机构共同筹集约1亿新元的风险基金,以支持本国的风险投资公司向印度尼西亚和中国等国家进行投资。二是积极创造条件大力引进国外风险资本以发展境内的风险投资。如以色列政府明确提出在世界经济舞台上其竞争优势在于高新技术,并采取允许高新技术企业向外国投资者出售等一系列有利于吸引外资的措施把外国风险资本“请进来”。三是国内风险投资机构与境外风险投资机构建立策略联盟关系,即鼓励国内风险投资机构与境外风险投资机构形成密切的战略投资伙伴关系,以做到优势互补,相互协作,联合投资,取得风险投资的长远发展。
政府应出台总领性质的政策法规,对福建风险投资在资金募集、资本管理、投资范围、资本退出以及人才培训等方面做出系统性的规定;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关于加快建设特色鲜明的海峡西岸经济区区域创新体系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关于福建省扶持和引导新型研发和成果转化组织的实施办法》,建设一批科技创新基地,优化结构布局和研究方向,加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提升高校作为知识创新主体的能力与效用。
对福建省的风险投资机构,自投资之日起两年内,若经济收益率达不到银行贷款利率水平,每年由政府财政按其投资总额以当年银行利率的1/3给予补助。在税收方面,建议下调福建省风险投资企业的所得税率,参考值可在20%左右。对于提供创业资本的个人,在持有风险投资机构股份2年后可以抵扣其应缴未缴个人所得税税款的50%,刺激个人的投资热情。当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项目发生亏损时,可以用这个亏损数额或一定比例的亏损数额直接冲抵投资企业其他来源收入应缴的所得税额,降低企业的税负。
联合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省财政厅以及福州、厦门和泉州市政府成立福建省国家级高新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试点的相关事宜。建立试点后备企业资源的筛选工作机制,建立股份转让试点情况通报制度,对重大工作及时通报。要出台试点配套政策,着力构建扶持“新三板”的良好政策环境。对于以非国有形式设立的风险投资企业法人要做出专门的破产法律规定,同时建立方便、快捷、有效、合理的风险企业清算破产程序,提高清算破产的市场透明度和清算效率,真正能协助风险投资机构及时抽身而出,避免更大的损失。
福建省民营企业从事风险投资十分活跃,通过动员民间资本提高风险投资的总规模,减少政府投资的份额,是福建省风险投资的长期发展战略。可对现行的养老基金等基金的相关条例作出修改和补充,适当放宽相关的投资限制,可参考比例控制的投资方式,允许一定比例的保险基金、养老基金、住房公积金以及商业银行存贷差额资金等参与风险投资,以解决福建创业资本有效供给不足的问题。政府应该充分利用香港及其他国际金融市场,加大吸引外资的工作力度,大力发展外资和中外合资创业基金。同时,要加紧出台政策法规,全面而系统地规范境外风险投资机构的经济行为,少一些政府干预,多一些市场调节,明确其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保护外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积极营造培养、重用和吸引风险投资人才的良好环境,形成一整套人才的引进、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营造有利于人才双向流动、合作渠道畅通、合作方式多样的科技合作及人才流动机制,为科技合作创造良好的人事环境。要在全社会范围内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创造、尊重个性、不畏失败、以人为本的创业文化和包容文化以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在保证专业知识过硬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对进取精神、敢于冒险的素质的培养,提升整个行业的投资水平和从业人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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