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海弟
广东省湛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药剂科,广东湛江 524003
临床药学是医药结合,探讨药物临床应用规律,实施合理用药的一门药学分支学科。是以病人为对象研究药物及其剂型与机体相互作用和应用规律的综合性学科,旨在用客观科学指标来研究具体患者的合理用药。其核心问题是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临床疗效,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与合理[1]。20世纪50年代,美国人率先建立了“临床药学”这一新兴学科,把过去传统的药学教育重点在“药”转向重点在“人”。医院药学工作者除应完成传统的药品供应、分发等工作外,还要参与到临床用药工作中,通过药师进入临床、运用药学专业知识、协助医师提出个体化给药方案,并通过监测患者的用药过程,从而提高药物治疗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药物的临床疗效[2]。由于美国药学界的成功实践,许多国家如英国、法国、日本等也都纷纷效仿。目前大多数医药学人士都认为这是医药学发展的必然趋势。
虽然早在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医院药学工作者就提出应重视临床药学的问题,并建议开展临床药学工作,但由于种种原因一直未能开展。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药学会先后举办多次学术会议,1983年11月在成都召开了“全国临床药学工作座谈会”。国内医药市场随着改革开放得以发展繁荣,尤其是近几年药物动力学、生物药剂学、基因工程等新兴学科的开展,也由于药品管理体制的逐步规范,医院的合理用药才获得医药界的重视。此后10多年来,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临床药学教育有了一定的发展。1991年国家卫生部在医院分级管理文件中,规定三级医院一定要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并列出治疗药物监测项目,进一步推动了临床药学的发展。1999年国家卫生部颁布了《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试行)规定在两个阶段共5年的最后一年培训中,进行临床知识培训,参加临床科室的实习,包括查房、会诊和药物治疗。2002年1月,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临床药学工作应面向患者,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实行医药结合。临床药学技术人员应参与临床药物治疗方案设计,建立重点患者药历,实施治疗药物监测,逐步建立临床药师制度”。这是第一次在政策法规上明确了临床药师的职责及临床药学工作的内容和目标。临床药学在我国从无到有,并由大城市医院发展到全国不少县级以上的医院。各级各类医院在不同水平上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临床药学实践,但开展临床药学服务在地区间、医院间存在明显不平衡。根据调查资料显示,我国一些条件好的医院已开展了药物生物利用度、治疗药物浓度监测和不良反应监测等工作[3],但大多数尤其是“二甲”及以下的医院还尚未开展。所以,不可否认,我国医院的临床药学工作开展比较缓慢,基本停滞在初级阶段。针对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现状,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积极的改革措施。教育部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的课程体系改革项目《临床药学课程体系与内容的研究》已完成并组建了临床药学课程群,教材《临床药学各论》已出版发行。此外,多项药师培训班、临床药物新进展学习班给了临床药师更多地了解、接受和掌握临床药学新知识、新技能的机会;继续教育包括有学历教育和在职教育多种模式的开展,这些有利政策、发展良机给予临床药师极大的鼓舞和信心,给临床药学工作创造了极其广阔的空间和发展机遇。
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有一些三甲医院已试点开展了临床药学工作,但临床药学的教育发展缓慢,滞后严重,临床药学人才紧缺[4]。直到20世纪90年代,我国的一些高等医学院校(如华西医科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等)才相继开始设置临床药学本科专业,同时临床药学的师资方面也严重不足,这一现状极大地制约着临床药学专业人才的培养。还有,在各医院工作的广大药师大多数是中专或大专毕业,他们存在学历低、药学理论知识薄弱、临床医疗知识缺乏等特点。很多医院对药师的培养不够重视,药师对临床药学知识的学习,只能靠聘请专家讲座或参加一些短期培训班,未能做到有系统、有计划地培训和继续教育。临床药学人才的紧缺和药师继续教育方面的不足,制约着我国临床药学的发展,使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很难走上一个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的轨道。
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支撑,是顺利开展每一项工作的重要保证。虽然在2002年1月,国家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临床药师的职责及临床药学工作的内容和目标,但是暂行内容也不太明确、详细和完备,因此实践工作很难操作。例如:具体哪一年、哪一级医院、哪些地区的哪些医院必须开展哪些方面的临床药学工作,没有开展的必须承担哪些责任等,医疗机构依照什么政策加强临床药学工作的进行,都有待政策和管理上的进一步完备与保障。广大临床药学工作者的责、权、利也有待法律、法规的进一步明确。
由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的暂行内容也不太明确、详细和完备。很多医院特别是一些二甲医院以下单位的领导,对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重视不够,认为临床药学工作可有可无,临床新技术新项目才是医院工作的重点,“重医轻药”的现象在绝大数医院中普遍存在。有的单位,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只是追求形式,盲目派人到临床去,把药师“下临床”自喻为临床药师。由于领导重视不够,药师就得不到临床药学专业知识的系统培训,药师就缺少临床药师所必备的医学知识及临床药物治疗的能力,使业务能力和经验尚未得到临床医护人员的普遍认可和支持,导致互相间的不信任、不配合,或分工不清,责任心不强等,这些因素导致“临床药师”在临床屡遇红灯[5]。此外,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固有观念影响着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和临床药师制度工作的进展。在我们国人印象中固有的观念认为,药师只是从事发药的工作,与临床治疗工作根本没有关系,临床只是医生的事。这种传统观念的转变,对广大患者和医护人员都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综上所述,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目前还处于部分领导不重视、改革不积极和发展缓慢的局面。
我国临床药学工作出现发展缓慢、发展不平衡的局面,以临床药学人才紧缺有莫大的关系,而临床药学人才的紧缺、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与我国药学教育模式、专业设置息息相关。从数量上比较,美国在1997年临床药师已占医院药师总量的 38%以上,而我国只占5%;从教育方式上比较,美国的高等药学教育包括课程设置、实习教育和继续教育等,美国的临床药师培养是6年的大学教育加2年的临床实践培训,所有的临床药师均为药学博士[6]。经过系统学习和培训,具备了深厚的临床理论和一定的临床经验,有能力与医护人员、患者交流知识和参与临床诊治和药物治疗,而我国大多数院校设置四年或五年制临床药学本科专业,极少院校设置临床药学硕士专业。所以,我国的临床药学与发达国家临床药学的水平差距很大,临床药师培养的任务非常艰巨,这就要求我们从教育体制上做大动作。改革现有的教育模式,改革现有的专业设置,做好长远的人才培养规划,参考发达国家的教育经验,制订符合我国医学教育和药学教育的新模式、新思路,以期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临床药学人才,以满足我国卫生事业的需要,促进我国临床药学工作的顺利发展[7]。
加强临床药学法律法规和临床药师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是临床药学工作得到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根据我国临床药学和试点情况和现状,进一步建立健全临床药学工作方面的体制,行政管理部门要制订更加完备的实施制度、法律和法规。根据国内实际和实践工作中碰到的问题和积累的经验,总结制订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效果显著的政策和操作规程。完善的临床药学法律法规,让医院领导做到有法必依,做真正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临床药学的任务和工作重点。完善的临床药学法律法规,使广大药学工作者,做到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完善的临床药师制度,让广大药学工作者做到责、权、利清楚明确,让临床药师在临床工作中发挥自已的一技之长,将药学与临床密切结合,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有,提高医疗水平。
一个国家的临床药学工作发展,与国家的临床药学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与健全息息相关,而一所医院的临床药学工作的发展和领导的观念密不可分。单位领导对临床药学工作开展的意义、重要性必须有正确的认识,临床药学工作是经过国内外几十年的临床实践证明的一种行之有效药学改革,是必经之路。领导的重视,必然加大经费投入,建立相关的工作管理制度,以促进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领导的重视,必然会加大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加强现有药师队伍的系统培训。由于临床药学教育发展缓慢,临床药学专业人才短缺,故我国绝大多数的医院都是对现有的药师进行临床培训和继续教育,逐渐“临床化”和不断升级。由于现有的广大药师对临床医学知识存在严重缺乏,故如何对现有人员进行业务提高是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前提。我们可以从以下途径进行人才培训:①选派一些高学历、高职称、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的中青年药师到全国性的临床药师培训基地进行脱产学习。②聘请医学专家进行教学辅导。③采取医院及科室内部教学交流相结合的方法,挖掘在职专业技术人员自学潜力的优势。然后再通过参与查房、会诊及病案讨论等繁多实践,从工作中汲取经验,不断学习和完善自我。同时医院要制订好激励机制,做到奖罚分明,为开展临床药学工作做好充分的人才保证。
长期以来人们形成的固有观念影响着临床药学工作的开展的进展。广大患者的传统观念是,药师只是从事发药的工作,与临床治疗工作根本没有多大关系,临床只是医生的工作。当临床药师参加临床查房、会诊及病案讨论时,可能广大患者,甚至医护人员都会感到不习惯,这需要一个认识的过程。故扩大临床药学工作的社会影响,扩大临床药学及临床药师的社会认知度是临床药学工作发展中不可缺少的措施。国家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临床药学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传媒,如:报刊、电视和网站等对临床药学及临床药师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各级医疗机构要一方面安排临床医师长期扎根临床一线,与患者及医、技、护人员进行全面接触和深入交流,通过切实有效的服务,树立临床药师形象。有了良好的社会认知度,才能发挥好药学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随着化学合成、生物工程等科学技术的发展,制药工业突飞猛进,成千上万种药品源源不断地应用于临床,因此药物使用和选用的复杂问题也随之而来,同时,随着新药的增加及不良反应的增加,药疗失误率增高。实施临床药学服务、建立临床药师制度是避免不合理用药和防止滥用药物造成的危害的迫切需要,是减少药源性疾病发生、提高药物治疗水平和医疗质量等的有效举措,是我国深化医疗体制改革的重要国策之一,是医院药学专业化高水平发展的必然方向。虽然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开展起点低、发展速度慢,但随着国家临床药学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临床药学教育模式的改革、医院领导的重视和广大临床药师的努力,我国的临床药学工作将会走上一个健康、持续和快速发展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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