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永州职业技术学院 邓位华
中国书法作为东方的艺术瑰宝正越来越受到当代高校的青睐,许多高职院校相继开设了书法课,并把书法作为提高素质以及就业谋生必须掌握的重要技能之一。因此,书法课教学在高职院校具有重要而普遍的意义,然而各校面临的问题也日益突出,首先是师资短缺,其次是教材建设滞后,与此同时,书法课还面临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困惑。这些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探讨并加以解决。
20世纪90年代以来,高职高专院校如雨后春笋般在全国各地迅速崛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学校培养目标从单一的专业化教学逐渐转为重视学生的素质教育,也就是从培养“技术型”人才逐渐向培养“一专多能复合型人才”转变。也就是说,培养高素质的技术应用型人才是职业教育的目的。而书写规范、端正、美观的汉字是高素质人才不可缺少的能力。诚然,在实际运用中,能书写美观的汉字进行交流,汉字的实用性就确立了。文字的产生,一直伴随着人的生产劳动,生产劳动产生了文字,文字成了人类交流信息的载体,因而,书法不可避免地留下了实用的痕迹。古代书法不能不受实用特性的制约,但书法又有纯艺术的性格特点。世上的文字多达几百种,但唯独汉字能从实用衍生出无穷奥妙的艺术体裁,这是其他任何民族不曾有的。中国书法上下几千年,经历了篆、楷、行、草等书体的演变,线条的流动和墨色的变化给人以美的享受。高职院校书法课的目的不是培养书法家,实用技能是第一位的,但如果作为大学及高职专科的书法教学仅仅定位于实用技能的较浅层次上,书法本身所具有的内涵和功能就得不到发挥,失去了高职教育的特征。另一方面,一味地追求书法的审美功能,也脱离了高职院校的办学宗旨。但审美的教育应该是必须的,正如黑格尔所说:“中国书法最鲜明地体现了中国文化的精神”。书法艺术博大精深的文化内涵,是我们对学生进行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教育的极好教材。从根本上来说,书法教育是一种审美教育,因此,高职院校的书法教学要以实用技能为主,在培养学生基本书写能力的同时兼顾知识性和美的教育。
近几年来,高职院校书法教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高职院校书法教材的建设却一直没有解决好,对书法教育教学的规律性的研究也还远远不够。究其原因,关键是高职院校没有统一的、明确的教学大纲,教材的编写一直处于各自为政的局面。从一些已经出版的教材看,很多的教材内容面面俱到,大而全,重点不突出。一本教材既有技法,又有欣赏,既有书史,又有书论,既有软笔,又有硬笔等,以至胡椒萝卜一把抓,其结果是学生丢三捡四,什么书体也没学好。在教学内容上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一是重艺术和知识的传授,忽视了书法的实用性;二是在处理硬笔书法和毛笔书法上,往往偏重于毛笔书法,硬笔书法只是附带,毛笔书法的授课时间占了大部分;三是技法练习只局限于楷书,忽略了其他书体的存在;四是把欧、颜、柳、赵四大家的楷书当作唯一的入门手段,所以学生的字体都是“千人一面”,书写单一。
目前,社会上出现了各式各样的书法教材,但真正符合高职教育特点、可作为教材的几乎没有。教学需要教师、教材、学生三位一体,缺一不可。因此,制定教学大纲和编写正规的适合高职院校的书法教材,是非常迫切的任务。
教材的编写,必须突出高职院校的特点,侧重实用性,兼顾艺术性,既要借鉴吸收古代书法研究和书法教育的宝贵经验,更要积极吸收当代书法研究的新成果,使教材更具科学性,更加贴近时代。基于高职院校对学生的培养要求,艺术性和理论性要求不高,教学内容可以侧重于硬笔书法,附以毛笔书法的练习。所以,教材的编写要尽可能简要介绍书法的产生、发展、流派、名家传统碑帖和章法等,重点内容是硬笔书法的技法训练,同时渗透传统书法常识,技法训练要体现出传统书法的提按、顿挫、轻重、缓急的用笔方法。硬笔行书应是学生学习的重点内容,所以授课内容要偏重行书教学。首先从基础笔画开始练习笔法,再讲授行书的偏旁、结构、章法等,同时加入传统书法的练习以及作品的欣赏,提高学生的书法欣赏和审美能力,陶冶学生情操。
教学原则是指导教学工作的一般原理。作为原理,它应具有普遍性,应符合教学的要求。要想完成其规定的教学任务,达到其预定的目的,高职院校书法教学就应该结合自身教学的特点,认真遵循教学原则,选择并运用好相应的教学方法。
书法和美术一样都是造型艺术,具有视觉艺术的直观性和具体性,而且其形象的表现又是静止的并对物质具有特殊的依赖性,从而决定了其教学的特点。如教学的直观性,形象思维的自主性,技能教学的实践性、创造性,思维的特殊性以及个体操作与集体教学要求的矛盾性等。书法教学就是根据其自身的这些特点确定了符合其自身规律的教学原则的。
(一)审美性原则。书法具有艺术性,通过教学,把书法的理论学习和艺术实践结合起来,就会使学生逐渐感受到书法的点画美、结体美、章法美和意境美,从而提高学生的艺术修养。
(二)直观性原则。书法是视觉艺术,书法教学必须重视运用视觉形象,通过直接观察感受使学生获得知识。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直接观察对象、认识对象,运用教学挂图、示范、实物作品讲析等来提高学生的观察能力和认知能力。
(三)启发性原则。教与学是教学过程中的一对基本矛盾,而教是矛盾的主导方面,教师必须启发学生积极思维,以调动其学习书法的自觉性、积极性。填鸭式的方式是起不到教学效果的。
(四)以点带面、面向全体的原则。由于学生的个体差异,必然会导致书写水平的参差不齐。因此,可以有方向、有计划地安排水平较高的学生指导水平差的学生。以“点”的启动,带动“面”的提高,这是训练高职学生书写水平的一条有效途径。
(五)实践性原则。书法本身就是艺术的行为,学生书写好坏的结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教学中的实践原则。
教学方法是完成教学任务所使用的工作方法,它包括教师教的方法和学生学的方法。方法是完成一定目的的手段。在教学中应重视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课堂上要注重讲、练结合。教师不仅要让学生获取知识,还要让学生掌握训练的方法。学生只有训练得法,才能把教师传授的技法转化为自己的技能。二是要注重学、用结合。要将学过的东西运用到实际中来,学中用以巩固,用中学以提高。三是注重课内、课外结合。课堂教学是书法实践的核心,教师要合理地分配好课堂时间,做到精讲精练,讲练结合,保证教学效果。课外活动则是课内的有力补充,组织比赛、展览、参观书法展等,创造出较好的校园书法学习氛围,以促进书法教学的健康开展。四是运用多种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如运用录像、影碟、投影仪等。还有互联网,网上信息量大,内容丰富,可以开阔学生的视野。在上述四个方面中必须以练为主线,按照书写技能形成的规律来设置教学环境和程序。在各个环节的教学中,应着力于整体上调控和处理教与学、讲与练、示范与模仿、知识与技能、练习与指导之间的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关系,形成师生双向互动,有机结合,有效地提高书法教学的整体效益。
当前,许多高职院校都把书法列入技能课,不重视教学质量的评价,也不了解老师教的水平和学生学的水平。因此,建立书法教育质量评价机制,是提高学校书法教学质量的根本措施和保证。教学质量评价可以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的结果作为主要依据。评价内容可以分为基础考核和综合考核。前者主要考核基本技能,包括运笔、结构和章法,后者主要考核应用能力。考核的等级可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方面。目前,社会上出现了书法等级考评,把书法等级水平由低到高划为八段,高职院校的书法考评也可以参考实施。通过这样的评价能够及时把握书法教学的整体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教学管理,从而提高教学效益。
时代在发展,书法教学也在发展,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高职院校的书法教学必定也会打破旧有的教学模式,使教学更加富有新的理念和新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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