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建设*

2011-02-19 00:43陈家宏
政法论丛 2011年4期
关键词:内化专利知识产权

陈家宏

(西南交通大学知识创新与知识产权研究中心,四川成都610031)

世界未来的竞争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创新型国家实现最重要的主体是企业,最基本的制度是知识产权法律。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知识产权法律只有在企业得到实施与实效,知识产权法律才是真正得到了实施与实现立法效益。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创新型国家的重要路径。因此,探讨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及其建设,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具有重要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厘定

知识产权能力概念最早是2002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原局长王景川[1]提出,胡锦涛总书记在2006年5月26日第三十一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会上强调:“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大力提高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运用能力”。国务院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明确:“为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制定本纲要。”并释明“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必须把知识产权战略作为国家重要战略,切实加强知识产权工作。”

从上述概念的沿革来看,所谓知识产权能力是指宏观知识产权能力,从国家战略高度、国家利益角度,由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组成的多个环节的过程,是多种能力的集合,对国家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国家知识产权能力与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不同。国家知识产权能力是国家运用立法、司法与行政资源,通过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制定、适用与实施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与保护的能力集合。政府知识产权能力是国家知识产权能力的重要组成,“依据法定职责,借助于公共权力,通过制定知识产权制度,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多种手段,创造知识产权,并对其进行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2]。其“公共权力”应当限于国家行政权力,其“制定知识产权制度”则是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结合我国国民经济、科学技术发展实际与文化传统,制定能够提升政府核心竞争力、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法规、政策,侧重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及其政策的行政实施。正因如此,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作为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与保护整个连续过程的能力集合,应当是依据国家制定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知识产权制度行政执法,制定与实施知识产权政策,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使用与保护的能力,这里知识产权管理贯穿于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保护整个过程与每个环节,且是一种宏观管理;强调全国各级知识产权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履行宏观管理职能,在知识产权工作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知识产权国家宏观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有利保证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是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状态与体现。可见,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不同于国家知识产权能力的立法、司法资源的运用,侧重在于行政资源的运用,属于政府管理能力的范畴。

郭秋梅提出知识产权能力,是指组织对界定为知识产权范畴的智力成果,有效控制、保护、运用并加以整合的能力。郭秋梅所提知识产权能力没有明确主体,但从“为组织所拥有,能为组织带来利益”、“组织内部对知识、技能、资本的集合”等内容来看是限于企业知识产权能力。①李蓉等②、李伟等③直接研究的就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与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在依据知识产权制度,运用各自所拥有的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使用与保护等内容上是一致的,同时在多方面存在明显区别:(1)两者价位不同。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的资源基础是行政权力与政府资源,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则需在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包括政府知识产权法规、政策的范围内,限于经营自主权、企业所属“知识、技能、资本的集合”;(2)两者目标各异。政府知识产权能力目标在于社会发展、民族利益与人民福祉,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虽然与社会、民族利益有着密切关联,但更在于实现其自身的市场竞争力和经济效益;(3)两者内容侧重点不一样。政府知识产权能力从内容上看,通过其行政职能促进知识产品的创造与确权、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转移、保护与保障,侧重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文化艺术的繁荣与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从层次上看,它又可分为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构建能力、和谐知识产权制度构建能力和知识产权理念构建能力三个层次”[2]。而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从内容上看,通过其经营管理促进知识产品的创造与确权、知识产权的运用和营运、保护与发展,更在于技术创新、经营效益的提高与市场竞争力的提升。从结构上说,它包括知识产权理念的形成、管理制度的建立与管理机构的设置三方面内容[3]P95-99。同时,两者在实现的手段、形式等多方面还有诸多不同。

因此,知识产权能力是指组织利用其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能力集合。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再创造更为符合创新过程与逻辑。知识产权创造是知识产权的源泉,知识产权运用是建立知识产权制度的根本目的,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的保障和持续的前提。促进知识产权发展是知识产权制度的初始与基本价值,知识产权发展是知识产权创造与保护的永恒动力。每个组织知识产权管理都贯穿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各个环节与过程始终;每种能力、各种功能、各个环节自有侧重。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整合其所有资源,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能力集合。

二、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特征

郭秋梅提出知识产权能力具有无形资产性、价值性与独特性等特征[4],李伟认为知识产权能力的特征是价值性、动态性、默会性与开放性[5]。可见学界对知识产权能力特征进行了探讨并取得了一些成果,但尚未趋于一致。笔者认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特征具体如下:

(一)对象的专有性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运行是以专利、作品、商标等信息载体为对象,最为主要的是技术创新。专利是企业利用自然规律、科学理论在技术应用上不断创造和革新的技术成果,是主要解决特定技术课题的新的技术方案,即对产品、方法及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以及产品的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具有专门的技术性,表现为技术上要求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一般是指创新技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从未有过的,以及在国内从未使用过的技术,或称之为首创或独创④;创造性指创新技术与现有技术比较有进步或显著的进步,以及该技术本身有特点或实质性特点;实用性指技术创新成果能应用于工业生产或商业化。作品、商标等知识产权的客体都具有法律规定的相应专有性。在此称为专有性是:(1)运行对象是以专门知识、技能为基础;(2)以取得专有权为目标;(3)在前人基础上的专有,不具绝对性、完全排他性,不是所有权。从而使得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必须具备专门知识与技能,区别于企业研发能力、营销能力、管理能力等。一方面企业具有专门知识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本要素,由企业负责人、部门相关人员所体现;另一方面企业负责人、部门相关人员的专门知识结构与水平直接影响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二)属性的法律性

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性质,即物质必然的、基本的、不可分离的特性,又是事物某个方面质的或本质的表现称为属性。法律性便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本质属性。首先,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不仅要以具备知识产权知识为基础,且源于知识产权制度,Teece通过研究企业知识资产的管理战略,得出的结论是,企业的竞争力源于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工具保护知识资产的能力[6]。知识产权制度是企业利用的制度资源。其次,企业知识成果的产权化既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实体性标准,还需要经过国家相应主管部门的审查、公告与审批,确认其符合知识产权的程序性条件,才能成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对象。否则,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便是有体无物。“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必然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特别是专利具备国家授予性,专利权的取得有赖于国家有关机关对某种具体发明创造的审查,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创造性成果才能获得专利,专利的保护和运用也都离不开国家权力的干预和支持。”[5]再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中,企业的投入、付出与其责任、义务,以及权利、权益是一致的。既没有不承担义务、责任的权利、权益,也没有不享有权利、权益的义务与责任。只有同时具备专有性和法律性的智力成果,才可能成为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对象,具有专有、权利、权益的智力成果,保护才有价值与意义。另外,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运行,必须依法进行,不得滥用权利,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公序良俗。

(三)过程的多维性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运行是一个动态开放的多维系统过程。首先,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一个动态开放的过程。企业促进其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具有阶段性,且各个环节与内容具有不同的特点,不同的知识产权又有不同的形态。专利权从技术上说,一般可分为研发项目设立、研发阶段,专利化(确权)阶段与营运实施阶段等。知识产权能力的运行过程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其各个环节、阶段性则是相对、重叠与交叉的。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过程还是一个循环往复、周而复始,不断前进、永无止尽的创新、创作过程。在这一动态过程的每一环节,无论是专利技术、作品与商标等客体选择,还是知识产权的确权、用权与维权都根源于市场、社会需求,企业与其外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是自始至终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其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一个多维的系统过程。以技术创新为例,表现为技术研究、产品开发,以及产品试制、生产销售等研发、生产活动;表现为人力、物力、财力与技术资本的投入、营运的保质、增值的经济管理过程;还表现为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确权、用权与维权的学法、用法的法律内化过程。企业软件、文化产品开发,商标设计、营运都存有类似过程,不同企业虽因其经营背景、技术、经济实力乃至行业属性的不一样,知识产权能力不同;同一企业不同阶段知识产权能力状况也不一样,但都是“知识、技能、资本”等资源的集合,是“技术”、经济与法律的“多维一体”。

(四)价值的经济性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的目的性非常明确,获得企业生存与发展所需要的知识产权,通过知识产权的实施,提升市场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从而尽可能少的投入、尽可能短的时间获得持续、最大的利润;从企业知识产权的确定、研发的规划到转移、实施,以及新技术、新产品、新作品的生产化、市场化等等,都是围绕知识产权的经济性活动。这既是知识产权制度价值所在,也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价值所在。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中,特别是发明专利(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等)研究与开发,是高投入、高风险的研发管理活动,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承担着各种因素包括技术的、经济的和法律的多种可能带来的研究、开发风险。同时,专利成果因受法律保护享有一定期限的垄断权即专利产权,专利产权的归属、行使与维护会产生经济收益与成本,技术创新也会带来高附加值的产品或项目,即附带着高回报、高收益。正是上述意义上说,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具有价值的经济性。当然,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价值不仅在于企业自身,在企业获得经济性的同时,促进了国家、社会科学技术进步、文学艺术的繁荣。

三、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结构分析

(一)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

学者们对企业专利管理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一是研究企业专利管理体制或内容应当包含的内容。学者们研究认为应当包括“专利文化”、“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理念”[7];由专利管理部门、专利活动的规章制度为内容构成“企业专利管理体制”⑤。二是研究者通过分析企业专利管理现象研究其存在问题。李序南研究认为我国专利知识产权保护主要存在着两大问题:一是缺乏专利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对专利战略知识的了解和研究。二是没有建立良好的科技成果转化运行机制和形成较强的科技成果转化能力。[8]孙国瑞认为我国企业专利管理存在4个缺失:企业专利专门管理机构和专职管理人员缺失;有利于企业专利取得、保护和运营的规章制度缺失;企业专利管理意识缺失;企业专利管理激励机制缺失。[9]企业专利管理存在问题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但与企业专利管理体制或内容密切关联;而人们对企业专利管理体制或内容与专利制度间关系却关注不够。

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⑥提出专利制度是专利产权制度,专利产权是由专利归属权、行为权与维护权组成的专利产权理论;企业专利管理取决于专利制度、专利产权制度安排的内化,且具有决定性;企业专利管理合法有效、价值依据源于专利制度。企业内化专利制度的动力是专利制度促进专利产权明晰、行使与维护的制度保障,其内化过程是专利产权的运行和专利管理的优化,内化结果是提升核心竞争力,提高企业专利绩效。企业专利管理是由专利理念、管理制度与管理组织组成。因此,企业要优化专利管理,就必须注重专利制度的内化。

(二)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结构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表现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活动。绝大多数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最为主要的表现是技术进步与创新即专利管理;同时专利与商标、作品等知识产权法律本质上说都是智力活动创造与支配信息权利的法律[10]P5,7;企业内化并促进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和质量的提升,形成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的机制、机理具有一致性、普适性。因而,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可以拓展为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理论。为此,依据知识产权企业内化理论,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则是指企业通过学习、内化知识产权制度,将知识产权资源与企业其他资源整合,形成知识产权理念、配置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与创设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促进专利、商标、作品等知识产权客体创造、运用与保护的一种谋求市场优势的能力集合。

首先,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表现为先进的知识产权理念、合理的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健全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等构成的结构。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直接目的是谋求市场优势;获得路径是通过学习、实践知识产权制度,将知识产权资源与企业其他资源进行整合的过程;基本内容是促进包括专利、商标、作品、商业秘密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客体量与质的提升与组合。企业所处的产业技术背景、市场结构、企业规模、自身技术发展状况乃至文化和法律背景等,影响着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的侧重点和方式,也影响着企业对专利、商标、版权和商业秘密等不同知识产权形式的选择与促进。

其次,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贯穿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始终。其中,知识产权创造、确权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础,没有创造,何以运用,无需保护;知识产权运用、营运是知识产权能力的核心,是知识产权创造、保护的主要目的,知识产权及其制度在于促进人类文化艺术的繁荣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企业内化知识产权制度则在于运用知识产权资源与企业其他资源的综合以提升企业市场竞争优势;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知识产权关键,没有保护,权利并不复存在。企业实施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最终是为了知识产权的运用,通过知识产权的商业化,包括自行使用、转让、许可等方式,为企业赢得创新所得,提升企业产品和服务的价值,从而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

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建设

(一)服务企业主营业务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前提

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是企业对其知识产权专有资源进行整合,提升其市场竞争力、提高经营效益的过程,具有对象的专有性、过程的多维性等。企业所处行业不同、历史文化、经济实力与科技依赖性不同,尤其是企业处于不同的发展阶段,知识产权能力有显著差异。从企业经营出发,服务、服从于企业主营业务,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起点与目标。服务主营业务的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同时与企业经营管理等能力相互融合、支持,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反之,离开企业自身经营与发展的需要,主观、擅自规划知识产权发展目标也是枉然的。因此,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首先应当做的是深入调研企业知识产权种类、结构,以及企业主营发展的知识产权需求、趋势,评估企业知识产权状态与水平,明确所处阶段,明确能做什么,要做什么,避免盲目,好大喜功,科学、准确定位。

(二)内化知识产权制度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核心

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是企业通过发挥其专门化生产组织的特性和内化产权功能,将外部的知识产权制度变迁为内部知识产权管理,获得、行使和保护企业知识产权产权的活动和过程。同时也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形成过程。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运行过程是一个知识产权安排、产权运行与增值过程,亦即知识产权制度被企业所内化的过程。新的获利机会,或者获得对现有收入进行再分配或重新分配的经济优势,是企业内化知识产权制度的动力,也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之源。“一套鼓励技术变化,提高创新的私人收益率,使之接近社会收益率的系统的激励机制,仅仅随着专利制度的建立才被确立起来。”[11]P185知识产权制度(表现为一定的产权安排)内化程度对企业知识产权能力起基础性、最终决定性作用。同时,要强调的是知识产权制度为制度资源,经济上是高投入、高风险性和高收益性的统一。为此,企业需要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学习和实践以建设其知识产权能力:促进企业尤其是企业负责人、专门管理人员对知识产权制度知识的全面掌握,拓展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宽度;加强知识产权制度企业的运用,增进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深度;深化企业对知识产权价值的理解,提升知识产权制度企业内化的高度。

(三)形成知识产权主导理念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先导

观念是行为的先导,是知识产权制度和制度实现的中间环节和纽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人们的创新实践活动。企业先进的知识产权理念在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企业家的知识产权理念、知识产权主导企业发展的理念。在经济学理论中,特别是在以“熊彼特经济学”为代表的创新经济学中,企业家具有特别重要的位置,企业家最主要的功能就是创新。“在专利法的保护下,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以谋求发明创造获得最大经济效益为目标的国际公认和通行的手段。”[12]当今世界,随着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知识产权的营运与保护已成为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在竞争中取得优势的关键因素。同时,只有企业认识到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与保护有利企业发展,有利企业提升市场竞争力,有利企业“利益目的”,企业才会积极、主动学习知识产权制度、掌握和运营知识产权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主导企业发展的理念,一方面,现阶段充分发挥政府的行政优势推进知识产权及其保护[13],倡导发展知识产权文化,从而促进企业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另一方面,加强企业知识产权文化建设,尤其是企业家的知识产权理念、员工知识产权意识培养。企业文化、员工意识与企业家理念不一致或脱节时,企业家理念远远超前或滞后企业文化、员工意识,都无益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提升。

(四)梳理与落实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础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既是企业学习、理解与实践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程度的反映,更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求。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果与知识产权制度不一致甚至相违背,企业不仅不能很好地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资源,提升其市场竞争力,而且还存在违法成本与法律责任的承担;遵守知识产权制度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企业建设其知识产权能力机制的法律保障,具有权威性、稳定性。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如果与企业及其知识产权实际相脱离,既难得到实施,也难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发展;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企业提高其知识产权能力的现实保障,具有可操作性、效益性。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能够是使企业家先进的理念从思想、口号转变为机制、行动。因此,切实梳理与落实符合法律与企业需求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基础。

(五)构建知识产权专业团队是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关键

一切先进的理念、可操作的规章制度都归结为人来实施;目标的落实、制度的实施都会集中到人的行动。正确的方针路线确定之后,干部是关键;人力资本是企业发展的根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的知识、能力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了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与水平。企业知识产权能力不仅涉及管理、技术,还涉及法律专门知识与技能,具有法律性、多维性。为此,企业需要通过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专业团队,培养、配备懂法律尤其知晓知识产权法律的专门人才,落实管理人员的待遇,建设企业知识产权能力。

注释:

①参见郭秋梅:《我国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载于《科技与法律》,2007年第5期。

②参见李蓉,萧延高,王晓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能力建构分析》,载于《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0期。

③参见李伟,谢雪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和外延》,载于《科技管理研究》,2010年第21期。

④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22条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其中“该创新技术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从未有过的,以及在国内外也从未使用过的技术”,是从“该创新技术是在国内外出版物上从未有过的,以及在国内从未使用过的技术”修改而来,提高了新颖性标准。

⑤参见谢阳群,汪传雷:《专利制度与企业发展》,载于《冶金信息导刊》,2004年第2期;冯晓青:《企业专利管理略论》,载于《现代管理科学》,2007年第4期。

⑥参见陈家宏:《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与实证研究》,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187-197页。

[1]王景川.加强知识产权能力建设培育和发展核心竞争力[J].科技广场,2002,4.

[2]孙运德.政府知识产权能力解读[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3]陈家宏.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理论与实证研究[M].成都:西南交通大学出版社,2010.

[4]郭秋梅.我国知识产权能力建设的几个基本问题[J].科技与法律,2007,5.

[5]李伟,谢雪凯.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的内涵和外延[J].科技管理研究,2010,21.

[6]David J Teece.Strategies for Managing Knowledge Assets:the Role of Structure and Industrial Context[J].Long Range Planning,2000,33.

[7]包海波.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管理[J].科技与经济,2004,2.

[8]李序南.关于我国专利知识产权开发与保护的制度创新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4,4.

[9]孙国瑞,祁雁辉.我国企业专利管理问题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6,5.

[10]吴汉东.知识产权基本问题研究(总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

[11][美]道格拉斯.C.诺思.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陈郁等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91.

[12]陈美章.专利制度与企业发展[J].知识产权,1999,9.

[13]陈家宏.专利制度企业内化的意义及实现路径[J].知识产权,20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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