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2011-02-16 19:46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处处长
再生资源与循环经济 2011年1期
关键词:凭证电器主管部门

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处处长 秦 怡

抓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推进资源再生利用产业化

商务部商贸服务司标准处处长 秦 怡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推进资源再生利用的产业化,配合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实施,商务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并与有关部门充分协商,制定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面我就《办法》谈3点个人意见,供大家参考。

1 为什么要制定这个《办法》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本身具有资源性和危害性兼有的双重属性,如能做到科学合理地回收,就可带来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中含有铅、镉、汞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的物质,随意丢弃或进行不当的回收处理,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危害人体健康。目前,我国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虽然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仍存在着回收体系不完善,回收处理方式相对落后等问题。在实行家电以旧换新的过程中,全国多数地区已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机制,但一方面流动的小商贩回收倒卖旧家电的情况仍然存在,另一方面部分商贩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后,仅仅对其进行简单的人工拆解,缺乏无害化处理技术与设备,处理手段落后,二次污染非常严重。

回收是基础,作为前端环节,是保证资源的有效回收的前提,对做好后续的科学无害化处理,对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来说,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此,为了配合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全面实施,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的前端环节迫在眉睫,急需出台一部调控力度较强的法规,以加强对该行业的管理。

2《办法》的起草过程

2010年初,商贸服务司提出了《办法》的立法计划,围绕着这个立法项目,2010年上半年先委托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承担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的课题研究,在此基础上开展起草《办法》的工作。中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经过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深入进行调查研究,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完成了《办法》初稿的起草工作,随后,又多次召开专家座谈会,听取意见。2010年11月初,商贸服务司先后召开座谈会,就《办法》征求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的意见,还专门请商务部条法司再生资源回收法律方面的专家对《办法》提出修改意见。总之,在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又对《办法》文稿进行了大量的修改,最终完成了《办法》的制定工作。

3《办法》的结构与内容

《办法》共分5个部分: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法规;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罚则;第五章,附则。

3.1 总则部分

3.1.1 指出了制定《办法》的重要意义,强调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有利于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体系,这也是今后建立完整、先进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

3.1.2 提出了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除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外,还有《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等。

3.1.3 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的概念进行了严格的界定。强调只有纳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目录》的,才适用本《办法》。

3.1.4 对国家的政策导向作出了规定,就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的第七条。

3.1.5 强调要建立先进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网络,实现资源回收多元化,鼓励生产企业、销售企业积极参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回收,探索实行生产者和销售者责任延伸制。

3.2 经营规则部分

3.2.1 对回收经营中应履行的责任、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最终去向、回收经营行为等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例如,依据《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明确了从事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经营实行备案制,要向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级的商务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备案。

3.2.2 为了确保回收责任制的落实,强调一定要切实履行回收履书责任。《办法》规定,在整个回收处理过程中,必须采用凭证制度,消费者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交给回收企业时须填写回收凭证,上面应注明该产品的类别、品种、型号、机身序列号、回收价格等信息。之后可通过凭证上的号码,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信息系统上实施该产品的监督全过程。之所以用凭证制度是因为在执行家电以旧换新的试点中,回收凭证发挥了很重要的链接和追索作用。国外如日本也在其家电回收处理过程中采用管理票据制度,使用家电的回收券。

3.2.3 强调创新回收方式,鼓励采取上门回收、流动回收、定点回收等方式,通过电话、互联网与居民建立信息互动。

3.2.4 要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企业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管理和保密的规定。

3.3 监督管理部分

主要是明确了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实施回收补贴办法、回收凭证管理办法以及对回收环节进行监督管理,还规定了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3.4 罚则部分

对违反《办法》的处罚实施,作出相关规定。重点针对未经商务主管部门备案、未建立和使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要进行处罚的措施。特别强调,对违反《办法》、倒卖凭证、私自拆解等行为,商务主管部门要严厉查处,坚决处罚。处罚的依据是《商务部行政处罚实施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3.5 附则部分

附则规定了这个《办法》由商务部来解释,并规定了施行的时间。

最后,我要强调一下,以上所讲的仅仅是个人对《办法》的理解,如有不妥之处,一切以正式颁布的《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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