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祥华
(福建省华厦建筑设计院,福建福州350004)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开发建设项目日益增多,由此引发的水土流失也日益严重。编制并实施水土保持方案是有效贯彻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控制水土流失的重要手段[1]。2008年国家颁布并实施了《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GB 50433—2008)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GB 50434—2008),水土保持新国标的实施使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得到了不断完善,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笔者结合具体实践和方案评审情况,对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意见或建议。
综合说明一章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5个方面:①篇幅较长,内容繁琐,重点不突出,甚至有的直接把结论部分拷贝至该章节;②缺少对项目附属工程和临时工程内容的叙述;③对改扩建项目,未说明与现有项目的依托关系;④未从水土保持角度给出项目是否可行的结论;⑤特性表中只列了新增措施,缺少主体工程已有水土保持措施。
综合说明应按规范要求做到内容全面,重点突出,既有主体工程内容,又要有附属和临时工程内容,并应从水土保持角度说明建设项目有无限制性因素,明确项目是否可行。
项目概况是认识项目和了解可能产生水土流失部位或环节的基础,编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对于矿山类项目,缺少对矿山开采接替计划和首采区情况的介绍,未对各硐(井)口地形和截排水工程情况给予说明;②对项目组成介绍不完整,特别是缺少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弃渣中转场等临时工程内容的介绍;③对扩建项目,缺少对上期工程内容的介绍,未说明扩建项目与已建工程的关系,缺少对前期工程水土流失现状和水土保持情况的说明;④工程竖向布置的介绍缺少对场区标高的说明,未说明建设场地与附近河(溪)流设计洪水位的关系;⑤土石方平衡未按规范进行列表计算,未将剥离表土、建筑垃圾、钻渣泥浆等计入土石方平衡,线性工程未按标段或自然节点分段进行土石方平衡,矿山类项目将生产期的废石纳入土石方平衡;⑥与水土流失有关的施工工艺介绍不完整,项目所需的砂、石、砂砾等建筑材料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不明确;⑦对于有移民(拆迁)安置的项目,缺少对专项设施复建内容及其造成水土流失防治责任主体的说明;⑧缺少对项目区不良地质情况的描述;⑨社会经济概况中与项目无关的内容介绍得过多,且使用的资料较陈旧。
项目基本情况应包括项目名称、地理位置、项目性质、等级与规模,总投资和土建投资等经济技术指标,矿山类项目应交代矿山开采接替计划和首采区情况。项目组成与布置应分别介绍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临时工程内容,扩建项目还应说明与已建工程的关系[2];施工工艺要重点阐述与水土流失相关内容;土石方平衡中的土石方仅指主体工程施工所必须挖填量,建设生产类项目运行期弃渣不参与土石方平衡;拆迁移民安置应包括移民规模、搬迁规划、拆迁范围,安置原则、安置形式,生产、拆迁和安置责任[2]。项目区概况中应重点说明项目区岩性、地震烈度以及不良地质分布情况,社会经济概况资料应使用近期统计资料,且应对同类开发建设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成果进行调查[3]。
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是水土保持方案中的重点章节,编制方案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迎合主体需要,缺少从水土保持角度有针对性的分析内容;②方案比选内容缺少水土保持量化指标;③土石方平衡分析评价缺少对时空因素的考虑;④忽略了对工程管理约束性规定的分析与评价;⑤对水土流失危害的分析与评价缺少针对性。
在进行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时,应根据规范要求和项目特点进行全面分析评价,要把项目建设运行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作为重点进行分析评价。从水土保持角度考虑,当比选方案明显优于推荐方案时,编制单位须与主体设计单位协商,并在方案中有详细的文字说明,同时审查会议应给出对推荐方案认可与否的明确意见[3]。主体工程设计的比选方案和推荐方案均不符合水土保持要求时,编制单位要敢于修正或否定其设计结果,并从水土保持角度提出新的设计方案或建议。
水土流失预测是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重点之一,水土流失预测结果直接影响项目本身的评价和防治体系的布局[4]。目前水土流失预测中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①采用类比法进行预测时,采用的类比工程是已批准的水保方案,而不是具有水土流失实测资料的工程;②未按各分区施工时序合理确定预测时段,各分区预测时段均采用同一时段;③未根据项目特点及其区域地理特征对土壤侵蚀模数进行修正,采用的土壤侵蚀模数普遍偏小;④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内容较笼统,缺少针对性。
根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水土流失预测方法推荐采用类比法,但类比工程要有水土流失实测资料,且要根据项目特点和区域地理特征对各分区土壤侵蚀模数进行修正;根据不同分区工程施工进度情况,分别给出各分区预测时段,自然恢复期预测面积应为工程扰动面积扣除各建(构)物占地、地表硬化及拟采用的工程措施等的面积;水土流失危害预测应结合工程特点和项目周边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
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的重点和难点,是预防或治理水土流失的重要保证。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章节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防治措施及其体系框图中不同地貌、不同分区所采用的防治措施完全相同,且措施结构、断面等也均相同;②把分析评价中不属于水土保持工程的措施也纳入了水土流失防治措施体系;③缺少临时防治措施,即便有临时防治措施内容,也较为笼统,缺少针对性;④对已开工建设项目,防治措施仍按新建项目进行设计,未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提出补充设计内容或整改意见;⑤临时排水设施设计成了永久设施(如临时排水沟或沉沙池均采用浆砌石结构),临时挡护措施断面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缺乏可操作性;⑥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确定得不合理,截排水设施断面设计只有计算公式和计算结果,无参数取值的说明,未考虑安全超高和施工等方面的要求,未考虑截排水设施尾端消能防冲及其与天然河道的顺接情况;⑦缺少取土场、弃渣场上游汇水面积的统计数据及其洪水校核内容;⑧对需进行安全、稳定性计算的典型设计的安全性复核,既无计算公式,又无计算参数取值,只有计算结果,无法复核;⑨植物措施没有遵循“适地适树”原则进行树草种选择,缺少植物措施种植、管护等方面的内容。
方案中所采取的措施应与主体工程水土保持分析与评价内容相对应,即根据水土保持工程界定内容和分析评价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防治措施。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的布设应遵从“因地制宜、先挡后弃、永临结合、工程措施和植物措施相结合、适地适树”等原则,在各分区布设防护措施时,既要注重各分区的水土流失特点以及相应的防治措施、防治重点和要求,又要注重各防治分区的关联性、系统性和科学性,植物措施应在立地条件分析的基础上,经多树种、多草种的优选,提出适宜品种[3]。
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不同类型项目设计深度有所差异,但各类防治措施的典型设计基本应遵循以下要求:①根据项目特点和区域地理特征,选取典型工程,进行典型设计;②说明各种需进行计算的典型设计采用的设计标准、设计参数取值和计算公式,截排水设施应进行洪水计算,拦挡措施需进行稳定性和安全性校核;③给出典型外形尺寸确定依据和相关内容;④给出典型设计的平面图和剖面图,其中各种措施典型设计平面布置图要以地形图为底图进行设计;⑤典型设计的各相关尺寸和参数要标注完整,且须满足施工要求;⑥计算出典型设计的单位工程量,以此计算出各类水土保持措施的总工程量。
投资估算是水土保持措施顺利实施的保证,效益分析则是对主体工程提供优化建议的重要内容。在编写该章节中常出现以下问题:①单价中的有关费率与主体工程不一致;②人工单价、工程单价等参数偏低;③材料价格未采用当地公布的最新价格;④估算总表中只计列了方案新增措施投资,未计列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投资;⑤效益分析未说明各项数据的计算情况,直接写出六项指标达到值,无法进行校核;⑥缺少水土保持损益分析内容。
在编写投资估算时,各种费率和工程单价最好与主体工程一致,主体工程没有部分按相应标准进行取值,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调整;估算所用的材料单价必须使用当地公布的最新价格;估算总表中不但要列出新增措施投资费用,还要列出界定的水土保持工程费用。效益分析中最好列表给出设计水平年各防治分区水土保持措施面积统计表和水土保持措施效益计算表,并进行水土保持损益分析。
水土保持方案结论是整个方案的总结,很多方案的结论内容确实不少,把项目基本情况进行了罗列,但就是缺少主体工程比选方案的结论性意见,没有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给出项目的可行性,甚至直接把每个章节的结论摘抄过来作为结论内容,不符合水土保持技术规范要求。各个方案建议内容大都雷同,相互拷贝,没有根据项目特点有针对性地给出建议。
根据水保技术规范要求,方案结论部分应直接给出主体工程方案比选结论,说明有无限制工程建设运行的水土保持制约性因素,从水土保持角度明确项目的可行性。建议主要指下阶段应重点研究的内容和设计建议,包括水土保持工程后续设计、水土保持监理、水土保持监测等内容[3]。
从水土保持审查情况来看,附件与附图部分主要存在以下问题:①缺少项目立项的有关申报文件、批文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②图纸缺少比例或比例错误;③部分典型设计图做成了示意图;④典型设计图缺少相应的平面布置图,且缺少材料符号、尺寸标注等内容;⑤缺少主体工程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措施的设计图;⑥取土场、弃渣场防治措施只有平面布置图,缺少剖面图,且没有按地形特征分类进行典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附件主要有方案编制委托书和项目前期立项文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查意见,附图图面必须清晰、图签齐备,规范规定的图纸不但要齐全,还要按照《水利水电工程制图标准水土保持图》(SL 73.6—2001)的要求进行制图。
[1]赵永军.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M].北京:中国大地出版社,2007.
[2]GB 50433—2008,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规范[S].
[3]水利部水土保持监测中心.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审查要点[J].中国水土保持,2008(9):7-11.
[4]周征.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中水土流失的预测[J].中国水土保持科学,2008,6(z1):9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