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伯松,张国昌
(1.中国地质大学 (北京)地球科学与资源学院,北京100083;2.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河南郑州450008)
据世界银行测算,全球二氧化碳交易需求量超过2亿t。发达国家在2012年要完成50亿t温室气体的减排目标,预计其中至少有30亿t购自中国,占总额的60%。中国碳金融市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这也为中国在新的全球碳金融框架下争取主动权提供了可能[1]。目前,全球已有40多家国际大型商业银行加入旨在推动环境保护的 “赤道原则”,同时有60多家金融机构宣布采纳该原则,在全球范围内积极开展碳金融业务。低碳金融交易因其巨大的发展潜力与市场前景,已日益引起金融机构的关注和广泛参与。世界各国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投资银行、保险机构、风险投资、基金等纷纷涉足碳金融交易领域。全球碳金融竞争的战略实质就是参与各方希望通过发展碳金融,掌握未来碳交易的全球定价权。国外商业银行是碳交易市场的重要参与者,其业务范围也渗透到了各个交易链和环节。从最初的碳排放端到向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固定或流动资金贷款,再到在二级市场上通过做市商制度,以做市商报价形成交易价格、驱动交易发展的证券交易方式,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以及开发各种创新金融产品,为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等。作为发展低碳经济重要组成部分节能减排领域,融资需求巨大,融资问题已成为节能减排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需要中国商业银行在未来的节能减排领域进行包括碳金融交易在内的金融产品创新,采用多种融资模式来解决节能减排领域融资难的问题,同时通过多种融资模式的应用抓住巨大的商业机遇,取得新的增长渠道。
近年来,国内大多数商业银行能够强调以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为导向,强化信贷准入管理。对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介入的项目 (企业)所存在的系统性风险,及其贷款质量和贷款迁徙变化情况给予了足够的关注,建立了严格的贷后管理和风险定期排查制度,安排了逐步实施退出的行动方案;尤其是被列入退出类和低于国家标准的生产能力落后、不符合能耗标准的双高企业,更是加快现有贷款的退出或清收转化进度。但是,中国推行绿色信贷尚面临不少挑战:各家商业银行所依据的绿色信贷标准是环保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部门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于2007年7月30日联合提出的信贷政策《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其许多条款来源于国外,并不适合当今中国国情,且其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在国家层面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此外,高污染、高耗能的行业也是贷款需求大的行业,多为地方的利税大户和劳动力安置就业大户,受地方政府的保护,同时,商业银行各家分行受总行任务指标压力较大,受绩效考核压力和利益驱动,很难大幅度地缩减对这些行业的信贷规模。针对目前状态,商业银行不仅仅把绿色信贷停留在信贷结构调整和提高资产质量的层面,加深对低碳经济的认识和研究,转变经营意识,研究低碳产业运行的特殊规律,发现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商机,推出从原料采购到生产加工再到贸易,以及从消费到回收综合利用,涵盖生产、交易、消费整个产业链的链式金融产品。这种产品应该不同于传统的普通信贷,它具有明显的低碳产业特点,不仅可以使商业银行有效控制产业的系统和操作风险,同时,这种链式金融产品创新必然促进银行与客户间的紧密关系,为提高客户忠诚度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金融服务上升到新的水平,为商业银行带来丰厚的利润。
日本在发展环境保护技术和新能源技术方面,获得了世界公认的成功,一方面解决了过去工业化时期造成的公害问题,另一方面,也缓解了国内资源供需紧张的矛盾。并借助全球环境保护趋势,通过国际市场输出环境技术和成套设备,使得环保产业占有国际市场相当大的份额,这与其设立专业的贷款项目基金密不可分[2]。中国目前与其处于相似发展阶段,其成功经验值得借鉴。贷款节能项目基金作为一种政府贷款项目,资金来源于国家,比如中国社保基金等。主要帮助企业进行节能减排投资,对商业银行难以涉及的长期领域给予资金上的补充,不以高收益为目的,与税收激励、安全担保和政府贴息一起作为公共补贴制度。商业银行通过为项目企业提供商业信贷以及与贷款项目基金搭桥合作,不仅获得信贷产生的利润,还可以从基金获得额外的中间业务收入,而且保证项目的顺利开展以及降低项目风险,贷款项目基金利用商业银行专业的金融咨询服务,与商业银行共同分享项目所产生的利润,获得长期稳定的收益。项目企业在政策刺激和商业银行与贷款项目基金帮助下,降低了融资成本和压力,使自身竞争力和获利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
为加大支持节能环保、新能源产业发展和新能源开发的力度,加强对战略新兴产业的资金支持,2010年中央预算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达到500亿元,比2009年增加200亿元,安排可再生能源发展专项资金109亿元,比2009年增加了30亿元,加上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收入100亿元,中央财政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专项合计安排709亿元[3]。商业银行对于符合政策该类支持企业,应加大研究力度,研发适用于该类客户的金融产品,为该类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产品,锁定客户及其上下游的资金,使其封闭与商业银行的网络内。在这方面,服务网络比较发达的大行有明显优势。
该项目是中国政府与世行、全球环境基金共同实施的促进中国节能机制转换的大型国际合作项目。该项目分两期实施。项目一期主要是建立示范性的节能服务公司 (EMCO),EMCO是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运作并以营利为目的专业化公司。项目二期的主要工作一是建立EMCO技术支持和技术体制,成立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EMCA);二是建立EMCO商业贷款担保资金,实施EMCO贷款担保计划,该计划将GEF赠款2200万美元用于实施节能技改项目所需贷款的担保基金,增加EMCO获得商业贷款的机会。EMCO贷款担保计划主要内容有三个点:一是放大担保额度。通过与担保业务实施机构协商,担保业务的实施机构可最终承诺10倍的放大率。目前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投保公司)是世界银行和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项目执行机构,负责实施担保计划,受理EMCO企业的贷款担保申请,为经审查合格的企业及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企业的资金需求提供贷款担保。二是担保基金的资金安全。中投保公司对EMCO企业资信状况、经营销售状况、环境评估、项目可行性审定、贷款额度审定、贷后管理、反担保措施都有严格的要求,从制度层面,保证项目的成功几率,以提高资金的安全性。三是多方出资。通过引入多家商业银行参加贷款担保计划,可以使EMCO的贷款方式更加灵活和便利。EMCO贷款担保下的 “合同能源管理”是EMCO的一种经营方式,是EMCO和客户双方都能从中受益的一种双赢机制。商业银行通过与中投保公司合作,不仅拓展出新的贷款市场,增加优质客户数量,使EMCO的融资渠道更加丰富,在商业银行建立起自己的信用评级和良好信用记录,从而为获得额度更大,期限更长的商业贷款创造条件。
作为节能促进项目的后续,其目的是为促进节能减排,完善节能融资市场化机制和体系、提高大中型工业企业节能技术改造能力、加强政府节能政策及规划的制定和执行能力。该项目是目前中国在节能领域获得的最大的国际贷款和赠款项目。项目资金来源由国际复兴开发银行 (IBRD)的贷款和全球环境基金 (GEF)1350万美元赠款组成,通过中国进出口银行、华夏银行两家转贷银行,利用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并按1∶1比例配套资金,向国内重点用能行业的大中型企业提供节能技术改造项目贷款,支持国内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4]。GEF的赠款用于加强银行在节能贷款项目方面业务能力,包括对转贷银行和其他2家商业银行业务启动、业务能力建设、节能贷款子项目的市场策划和开发、节能融资工具和风险管理工具的开发、以及对财务、技术、社会和环境评估等方面的尽职调查等。
该项目是世行集团旗下的国际金融公司(IFC)根据中国财政部的要求,在其 “可持续商业创新”项目下,针对国内工商企业及事业单位提高能源效率,利用洁净能源及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而设计的一种新型的基于市场化运作的融资解决方案。通过CHUEE将商业银行、公用事业公司、能效设备供应商和节能服务公司联合起来,由IFC依据 《损失分担协议》为合作银行提供一定损失分担担保和相关技术援助,鼓励其向节能减排项目提供融资。CH UEE旨在通过为中国境内在建筑、工业流程和其他能源最终应用方面显著改善能源生产、销售及消费等环节效率的项目、商品或服务的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业及领域:余热利用、工业工艺改造、节电项目、工业锅炉改造、天然气改造、建筑节能、可再生能源利用和其它清洁发展机制涵盖的项目,为其创建一个可持续的融资渠道,已达到减少中国温室气体排放的目的。根据目前的发展状况,CHUEE下一步将与中国清洁发展机制基金 (CDMF)等机构合作,提供更大的损失分担工具 (CHUEE III),为中国减排项目筹集6亿美元的贷款和9亿美元的投资;与省级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合作,促进节能减排规模化发展;商业银行可与相关政府部门合作,在中国设计碳交易融资产品,为更广泛的银行提供技术援助,促进产业和区域性的节能研究,协助相关政府部门制定节能减排和绿色信贷政策[5]。
2008年5月ADB宣布了一项节能融资计划,将投入8亿元人民币 (约合1.15亿美元)提供损失分担机制,为在中国进行的提高能源效率项目提供大力支持。开始阶段主要支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并将现有建筑进行改造。ADB还准备将其在提高能效和推广清洁能源方面的业务增加到每年10亿美元。这种损失分担机制,是指ADB为接受国相关项目通过商业渠道融资提供担保,通常覆盖部分利息支付和本金的偿还。是一种具有三方共赢的商业模式。在该项计划中,ADB与能源管理公司江森自控和渣打银行 (中国)有限公司合作,改造中国现有的楼宇设施,以节约能源,帮助建设能效更高的 “绿色建筑”,这种对旧有楼宇进行节能的改造,可节省15%~40%的能源,在这些建筑物中投入 “绿色”技术,3年即可收回投资。江森自控负责对楼宇节约能源的潜在性进行分析和评估,而亚行将与金融机构共同分担项目信用风险,为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结构提供了难得机遇[6]。
目前中国新兴产业、科技型、成长性中小企业,由于实力较弱,达不到商业银行评级要求或抵押资产达不到条件,融资较为困难,影响了该类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是一种可以在较短时间,以较低成本把资金、技术和设备密切结合起来的融资方式,承租方将全部成本费用以租金形式分期偿付,减少了一次性固定资产的投资压力,并还具有较易取得税收优惠、项目建设周期缩短、融资费用低、扩大市场份额等好处;商业银行通过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扩大了资金出路,优化了资产结构,以其专业技术人员和信贷管理人员为基础,在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上,都较传统信贷有较大提升。目前中国融资租赁还处于起步阶段,交易量占全社会设备投资总额比例不到1.5%,而国际上平均在10%~15%之间,银监会修订了 《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并与2007年3月实施,允许商业银行和金融投资机构设立租赁公司,未来中国融资租赁的空间巨大,极具发展潜力,商业银行在此大有作为。
在 《京都议定书》履行机制、清洁发展机制(CDM)、排放权交易三种机制作用下,2006年全球碳交易市值达到220亿欧元,2007年上升到400亿欧元,2008年随然遭遇经济危机,碳交易达到910亿欧元,2009年1040亿欧元[7]。目前中国碳排放权交易的主要类型是基于项目的交易,碳金融更多的内容是CDM,CDM项目基本上由Morgan Stanley、Goldman Sachs、Carbon A sset Management、Sweden AB等国际知名金融机构主导,中国商业银行介入份额很低,这与作为世界最大碳资源国和CDM项目最重要供给国地位极不相称。目前,CDM可为我国节能减排项目降低约10%的建设成本,中国商业银行和产权交易机构完全可以多家共同,通过组建合资股份公司的形式,集中专业人员,共享知识和信息,研发出适合国际资本市场、国内资本市场的CDM金融期货及衍生产品,研发出便于中国民间资本进行投资的理财产品,实现参与各方单独不能实现的获益或超额获益,在CDM方面,商业银行有巨大的商业机遇[8]。
本研究探讨了商业银行在节能减排领域九种融资模式中的商业机遇,除了政府贷款节能减排项目基金融资模式是参照日本模式提出的设想,需国家层面主导,其它融资模式在中国都有不同规模的发展,如CDM项目,中国在联合国注册的CDM数是排在第一位的,但多数被外资银行主导。中国商业银行,从闭门锁国到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内控机制日臻成熟,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面对全球性气候问题,不仅仅看到其所带来的困难,更应看到其中所蕴含的巨大商业机遇。
[1] 初昌雄.我国碳金融发展现状与发展策略[J].经济学家,2010(06):80-86.
[2] 金乐琴,刘瑞.低碳经济与中国经济发展模式转型 [J].经济问题探索,2009(01):84-87.
[3] 张少春.中央709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和新能源发展[J].中国金属通报,2010(10):11-11.
[4] 王小康,陈津恩,余红辉.2009中国节能减排产业发展报告 [R].北京:中国水利出版社,2009:333-334.
[5] 肖坚.促进节能减排的财政政策思考 [J].地方财政研究,2008(05):9-14.
[6] 李万新,Xavier Leflaive.中国环境创新政策述评 [J].科学观察,2010(02):12-26.
[7] 李一,江庆红.低碳经济金融工具产权交易[J].产权导刊,2009(10):12-14.
[8] 庄贵阳.中国经济低碳发展的途径与潜力分析 [J].国际技术经济研究,2005(03):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