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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家煤炭应急储备方案经国务院批准通过。根据批准通过的方案和2011年国家煤炭应急储备工作会议部署,2011年第一批国家煤炭应急储备计划为500万t。根据相关规定,储备点新建、改扩建所需资金,可从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投资补助;此外,对煤炭应急储备贷款给予利息补贴,对场地占用费和保管费给予定额补贴。国家第一批应急煤炭储备点共确定10家大型煤炭、电力企业和秦皇岛港、黄骅港、舟山港、广州港、武汉港、芜湖港、徐州港、珠海港等8家港口企业。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11年度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的公告》显示,2011年度我国煤炭出口配额总量确定为3800万t。其中第一批煤炭出口配额1800万t已下达至各出口企业。
从山西焦炭协会获悉,焦炭期货在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上市已得到国务院批复。有数据显示,山西省焦炭出口量占到了全球焦炭市场交易量的48%。分析人士认为,一旦焦炭期货产品上市,山西省焦炭价格将有望主导全球焦价。
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张力军表示,环保部将于近期颁布实施修订后的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新标准较此前要严格得多,是世界上最严格的排放标准。为了鼓励企业的脱硝行为,环保部将和有关部门配合出台脱硝优惠电价政策。脱硝是“十二五”节能环保产业投资的重点方向之一,严格的排放标准和优惠电价政策将为脱硝技术及设备商带来较大市场机遇。据了解,“十二五”火电厂脱硝市场容量达1300亿元,其中,低氮燃烧系统市场容量达400亿元。张力军表示,今年将大规模地推行现役电厂和干法水泥生产线的脱硝改造工程。“由于实施脱硫优惠电价,上了脱硫的机组每度电给予1.5分的电价优惠政策,促进了“十一五”火电厂脱硫装置的大规模建设,效果非常好。所以,“十二五”脱硝也采用类似办法,还要实行节能减排的发电调度,让上了脱硫脱硝装置、煤炭消耗低的燃煤发电大机组多发电。”
国税总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13号)》(以下简称《公告》)明确,企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转让实物资产及相关债权等,可免征增值税,新规自3月1日起实行。《公告》明确,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公告》彻底颠覆了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下发的《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批复》规定,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将所属资产、负债及相关权利和义务转让给控股公司,但保留上市公司资格的行为,整体转让企业产权行为,对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的应税货物转让等行为,应照章征收增值税。据了解,《批复》下发后,凡是借壳上市的,壳公司为了腾出净壳,都需要将原上市公司的资产置换出来,如果严格执行《批复》规定,则要补缴高额税款,而新规意味着这部分税收成本可以免去,这对于拟借壳上市的公司来说是一大福音。根据新规则,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实际上是一种“净权益”交易,或者说是一种类似于资本性交易,考虑到我国现行税制对股权交易并不课征任何流转税,因此对这种净权益交易不征收增值税更有利于促进企业优化资产存量,使资产在资源配置中能够得到更顺畅的流动。
日前,商务部发布了《关于“十二五”期间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十二五”期间,将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推动机电产品进口结构调整。《意见》明确,在“十二五”期间,将大力推动机电产品进口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具体来说,将大力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政策落实和产业发展需要,有针对性地引导相关技术和设备进口。根据产业的发展需要,适时调整《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结合产业发展状况和重点产业规划,适时调整《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逐步提高免税商品技术要求。支持租赁企业采购国内急需的先进技术装备,租赁给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建立二手设备交易市场,研究制订促进二手设备转让和流通的政策。《意见》还指出,“十二五”时期实施积极的机电产品进口促进战略的发展目标是:“十二五”时期,逐步提高先进技术和关键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比重;促进进口中的投资品、消费品和中间品的比例结构趋于合理;满足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及其他重点产业的进口需求;与主要国家和地区贸易顺差过快增长的势头得到有效缓解。
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召开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并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煤炭企业兼并重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到“十二五”末,内蒙古原煤产量将控制在10亿t,其中120万t/a规模及以上井工矿、300万t/a规模及以上露天矿产能占总产能的70%。到2013年底,内蒙古煤炭生产企业最低生产规模将达到120万t/a(有条件的地区可提高到300万t/a)。生产规模在120万t/a以下的煤炭生产企业将全部退出市场。内蒙古煤炭生产将全部实现机械化开采;原煤生产百万吨死亡率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水平。到2013年底,内蒙古地方煤炭生产企业数量将控制在80~100户;通过兼并重组,在地方煤炭生产企业中形成1~2户亿吨级、5~6户5000万吨级、15~16户千万吨级的煤炭企业,形成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煤炭企业20户,其中到2011年底,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煤炭企业将达到8~10户、2012年底营业收入超过百亿元的煤炭企业将达到15~18户。《方案》规定,注册在内蒙古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煤炭企业,重点鼓励和支持地方煤炭生产企业的兼并重组。其中,内蒙古以引进项目方式配置煤炭资源的煤炭生产企业,在参与兼并重组时,要将项目和资源一并参与兼并重组。煤炭企业生产规模要以在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已形成的产能确定。各盟市根据下达的煤炭企业控制指标,综合考虑煤炭生产企业资产状况、生产规模、管理水平和产业化发展等条件确立兼并主体。其中,原煤生产能力在500万t/a以上的企业,或已拥有至少1处井工矿单井规模在120万t/a及以上、露天矿单矿规模在300万t/a及以上,且3年内未发生10人以上重大事故、资产优良的企业,可优先作为兼并主体。鼓励自治区内有条件的大型国有企业参与兼并重组。
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10〕27号文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确定以350户省重点工业企业和140个重点产业集群为主,以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组织优化整合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针对该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任务,山东省此次明确提出要搞好能源资源收购和储备,加快商贸流通及物流企业兼并重组。为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山东省将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在税收上,山东省将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通过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对山东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可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注资支持。在金融领域,山东省将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并购基金等兼并重组融资新模式,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在土地管理政策上,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日前,从山西省煤炭地质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二五”期间,山西省将提高煤炭资源储量级别200亿t,新增煤炭资源量100亿t。“十一五”期间,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在煤层气钻井、地质灾害治理、司法地质鉴定等方面实现了突破。山西省煤炭地质局下属水勘院汇强公司取得了包括1项美国专利在内的4项发明专利。其间发现煤炭资源量为669亿t,提高储量级别为211亿t。
全球目前最大的煤矿乏风氧化利用项目落户山西,预计今年年底将完成乏风氧化部分的设计、制造、安装及运行开通,并为下一步开展利用氧化热发电做好准备。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北京一家投资管理公司投资3亿元,在潞安集团高河能源有限公司中央回风井开展这一示范项目的合作,同时引进先进技术,通过高温氧化处理乏风中所含的甲烷,并利用甲烷氧化所释放的热能来发电等。项目建成后,将每小时处理108万m3乏风,并充分利用氧化产生的氧化热,建设30 MW的发电机组。此前,中国已经建成当时全球最大的每小时6万m3乏风氧化发电工业化示范装置。“乏风”又称“煤矿风排瓦斯”,指甲烷浓度低于0.75%的煤矿瓦斯。据有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由乏风排入大气的甲烷相当于西气东输1年的输气量,产生的温室气体效应约为2亿t二氧化碳当量。风排瓦斯虽然浓度极低,但总量特别巨大,所含的甲烷约占我国煤矿瓦斯甲烷总量的81%,1年的排放量在150亿m3以上。乏风的利用曾是世界性难题,由于浓度低,利用技术难度大,这些甲烷长期以来只能被全部排到大气中,造成巨大的温室气体污染。近年来,随着国际社会应对气候变化步伐的加快,以及中国节能减排力度的不断加大,乏风的利用处理技术正在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潞安集团的专家称,低浓度瓦斯发电技术的推广,不仅能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助于增加煤炭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系数。
日前,中煤集团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科技创新战略联盟在北京成立。该联盟主要任务包括:双方联合申报和承担国家及行业重大科技任务;共同出资设立研究基金开展煤炭领域重大基础理论和应用技术研究;围绕国家的产业技术发展方向在互补性较强的若干技术领域共建研究机构;中国煤炭科工集团作为中煤集团科技创新基地、中煤集团作为中国煤炭科工集团的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双方共享和共同培养科技领军人才,共同牵头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建设、享有、运行和维护国家级研究机构等。该联盟成立的同时,正式启动第一项合作任务——《蒙陕矿区现代化亿吨级煤炭基地建设关键技术》项目,旨在切实解决制约蒙陕矿区建设的关键性技术难题和瓶颈,有力促进我国煤炭工业的转型升级。根据协议,“十二五”期间,中煤集团与中国煤炭科工集团将重点依托中煤集团在内蒙古、陕西的亿吨级现代化煤炭基地建设项目,联合开展涵盖地质与防治水、矿压规律与支护、煤机装备与煤矿信息化、绿色采矿与矿区生态建设、资源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等领域的重大技术攻关、新技术集成应用和工程示范,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技术规范和标准。
近日,山东能源新汶矿业集团新巨龙能源公司注册了“龙固”、“新矿肥煤”、“鲁巨肥煤”和“鲁巨肥煤一号”4个商标,并获得国家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书。该商标核定商品类别包括煤炭、燃料、汽油、柴油、煤油、无烟煤、木炭(燃料)、电、石蜡、润滑油等,专用期限为20年。为打造龙固煤炭品牌,保护产品合法权益,新巨龙能源公司启动了商标注册、品牌战略规划等相关事宜。商标成功注册后,凡经营与此商标相同产品或服务项目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相同或相近的商标将构成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该公司可以依法要求其停止侵害,并有权要求其赔偿损失。
日前,由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唐山研究院合作完成的“新建千米井筒留设小保护煤柱与抗变形技术研究”通过了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的技术鉴定。该项技术针对深部新建井筒压煤量大的缺点,根据井筒的采动变形机理,通过对井筒在建设之初预先采取抗变形技术措施,实现井筒的小煤柱保护,从而最大限度地解放井筒压煤,实现矿井的可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 宋潇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