汶川地震甘肃水利灾后重建经验总结及启示

2011-02-14 20:04康国玺
中国水利 2011年10期
关键词:水利厅甘肃省水利

康国玺

(甘肃省水利厅,730000,兰州)

2008年5月12日发生的汶川特大地震重灾区涉及川、甘、陕3省,甘肃省陇南市的武都区、文县、康县、徽县、西和县、两当县、成县和甘南州的舟曲县等8个县是重灾县。按照中央“5·12”汶川地震灾后重建“三年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工作部署,针对水利灾后重建的特殊性,省水利厅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严格建设管理,有力有效地推进项目建设,基本完成了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任务。

一、总体情况

1.规划情况

甘肃省8个重灾县(区)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共1907项,涉及陇南、甘南两市州,匡算投资15.05亿元。按项目类别划分,乡村供水设施4.08亿元,防洪减灾设施6.08亿元,农村水利设施3.57亿元,水土保持设施1.32亿元;按行政区划划分,陇南市14.054亿元,甘南州(舟曲县)0.996亿元。

2.项目及投资落实情况

截至2011年5月12日,甘肃省“5·12”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共落实项目1182项,落实计划投资11.11亿元,其中,省水利厅负责实施项目15个,落实投资1.5亿元;陇南市、甘南州两地地方政府负责实施项目1167个,落实投资9.61亿元。

3.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截至2011年5月12日,甘肃省水利灾后重建共完成投资9.84亿元,其中,陇南市完成投资8.94亿元,占落实投资的93%(包括省水利厅完成负责实施的项目1.35亿元);甘南州完成投资0.9亿元,占落实投资的7%;预留项目可在5月底前基本完成。

二、主要措施

1.科学编制规划

汶川地震发生后,甘肃省水利厅组织有关人员对国务院、省政府支持水利灾后重建的政策措施进行研究,分门别类,逐项细化,吃透用足,在规划编制中坚持解决历史欠账与发展提高相结合,工程建设与机制创新相结合,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确保灾后重建有力、有序推进。

2.加快前期工作

根据省政府制定的灾后重建项目管理办法,按项目分类,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抓紧灾后重建项目可研、环境评价、初步设计、施工图审查、招标投标等工作,积极履行相关手续,办结有关批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地方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化招标投标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进度。

3.强化组织领导

在灾后重建期,省水利厅和8个重灾县(区)从上到下形成了一个相互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网络。各责任主体单位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全身心投入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保证领导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建立和完善了与工作相适应的责任体系,强化工作措施,竭力保证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任务的完成。

4.加强指导协调

针对水利灾后重建任务重、责任大、时间紧、要求高的特点,省水利厅要求灾区各级水利部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情况,主动加强与当地发改、财政、环保、监察、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省水利厅、市县水利部门加强纵向联系,对涉及灾后重建的事项特事特办,协调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为市县提供实实在在的指导、帮助和服务。同时选派专职干部常驻现场,积极协调,督促各县、各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5.整合技术力量

充分利用现有力量,加强技术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向灾后恢复重建一线靠拢,向工地靠拢,向现场靠拢。科学调配技术力量,将主要技术力量集中在重点工程、关键工程、技术难度大的项目上。同时,及时协调社会力量给予帮助指导,解决技术力量不足问题。

6.加快施工进度

在项目建设中,加强与当地政府、建管、施工、设计、监理等各方的沟通,强化施工外部环境协调,消除阻工、滞工因素。对受季节性影响较大的堤防等民生工程,按照“以日保周,以周保月”的要求,倒排工期,在确保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优化设计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加强现场施工管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7.注重质量安全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制,实行阳光作业,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查、控制和保证体系,强化强制性检测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组建工程质量监督巡视组,严格落实自检、复检和抽检“三检”制度。组织工程技术咨询指导服务队,解决重点工程项目实施中的重大技术问题。

8.加强督促检查

坚持分级督察和分项督察相结合、常规检查和专项督察相结合,一级督察一级,一级负责一级。要求市、县两级水利部门领导驻点包工程,实行条块结合,分片分项目包干,指导全县灾后重建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9.重视防汛度汛

在抓紧开展有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同时,切实处理好工程施工与安全度汛的关系,特别是堤防等涉及民生的重点工程,千方百计确保工程安全度汛。切实落实防汛责任,确保灾区防汛安全。

10.做好旬报工作

认真落实灾后重建信息旬报和月报工作,对项目开工、工程进度、施工质量、资金拨付等进行全程跟踪,全面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投资安排、建设进度等方面的统计、分析、汇总,及时反映项目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措施建议。

三、主要经验

1.在重建思路上做到“三个明确”

(1)明确指导思想

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安排、分清缓急、突出重点”的原则,以规划项目实施为主线,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整合各种资源,统筹人力、物力、财力,超前谋划,立足应急,着眼长远,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确保重建质量,努力实现灾区水利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明确主攻方向

按照“三年重建任务两年基本完成”的要求,主攻了六个方面的工作:一是项目前期工作,二是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三是震损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四是堰塞湖后期整治,五是施工现场管理,六是落实建设资金。在主攻重点的同时,积极推进防汛及山洪灾害防治预警预报设施、灌溉渠道设施、微型水利工程、水文基础设施、水土保持工程等的恢复重建,确保水利灾后重建任务整体推进。

(3)明确重建重点

突出区域上的重点,向重灾区倾斜。突出行业上的重点,高度重视震损水库,特别是有溃坝风险、高危风险的水库安全;高度重视灾区的供水、饮水安全,切实解决供水工程修复、应急供水和水质监测问题,真正使水利灾后重建工程成为民心工程。

2.在重建规划上做到“三个结合”

(1)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按照“功能完善、建设经济、档次提升”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乡村供水、堤防、灌溉等工程建设力求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2)与小城镇和灾民搬迁安置相结合

将水利灾后重建工作与小城镇和灾民搬迁安置及集镇建设统筹考虑。按照小城镇和灾民搬迁安置区规划要求,着力解决安置区供水、灌溉、行洪等问题。

(3)与城市防洪建设相结合

坚持灾后重建与城市建设通盘考虑,水利工程布局与相关行业衔接的原则,统一规划,统一建设,资金打捆使用,集中优势解决问题。在两当、徽县及武都城区白龙江修建的堤防,已成为城市防洪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3.在重建措施上做到“四个落实”

(1)组织领导落实

为保证重建工作的顺利开展,甘肃省水利厅与相关单位和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从上到下形成一个相互衔接、运转协调的工作网络,加快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协调解决重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2)制度机制落实

为保证水利重建工作的质量、进度,实现规范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制定的管理办法,出台相关行业指导意见和办法,为创新运行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供了制度保障。

(3)技术保障落实

把水利重建工程质量摆在突出位置,严把选址、规划、设计、审批、施工监测与技术指导、建筑材料等环节的质量关。

(4)资金监管落实

根据《甘肃省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实行国库专账支付、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侵吞、浪费和挪作他用。

四、灾后重建的启示

三年的水利灾后恢复重建,使甘肃省8个重灾县(区)的水利设施在安全性能和功能、空间布局、基础设施配套、水利支撑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得到了优化与提升,基本实现了灾后重建工作的有效性,保障了灾区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和民生设施的完善性,取得了一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可以深切地感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各级领导的重视是关键,政府主导下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是前提,群众参与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援助是动力,统筹协调是重点,整合资源是推力,大规模的督察检查和一流的施工质量是保障。

甘肃省将认真总结和借鉴汶川地震水利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经验,继续全力推进“8·8”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8·12”成县暴洪灾害恢复重建工作,向灾区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1]周干峙.要用系统的观念和方法做好灾后重建规划 [J].中国水利,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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