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政府成立了以主管副县长为组长、水务局局长及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围场县第一次水利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全县水利普查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工作,解决工作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普查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办公室、专项技术组、质量验收组、乡镇指导组。
严格按照《水利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工作细则》要求,全县选聘普查指导员139人、普查员350人,县普查办从下属股站抽调8名业务骨干脱离原单位2年实行集中办公,专职从事普查工作。县普查办设立专家咨询组、质量控制组和6个专项组,上下一致,各司其职,分工协作。
利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普查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新闻媒体宣传普查知识,加深社会各界对水利普查工作的了解,提高公众对水利普查工作的关注度,增强公众参与意识,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水利普查工作的良好氛围。
2010年12月28日,县水利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全县水利普查工作动员大会,同时举办了围场县第一次水利普查培训班。目前,共选派技术人员参加省、市级培训6期60人次;培训县乡普查员、普查指导员39场529人次。
县政府高度重视水利普查工作,将普查经费列入年度县级财政预算。县普查办为了将资金用到刀刃上,建立了水利普查资金管理内控制度,及时落实办公场所,购置计算机7台、打印机2台、GPS 16台、照相机16台、对讲机16部,其他普查设备通过政府采购也已购置齐全,为水利普查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有力的财力、物力保障。
省、市水利普查办高度重视对围场县水利普查工作的检查督导工作,多次组织对县的普查工作进行检查和指导。普查工作开展以来,县水务局、普查办深入各普查分区巡回督导检查抽查61次。为引起各乡镇对水利普查工作的高度重视,将第一次水利普查任务列入2011年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责任目标考评中,分值占年度考评分值的20%,并制定了《围场县水利普查工作奖励办法》,以调动乡村两级的工作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