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西门子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签署了延续全面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张晓强和西门子股份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罗旭德分别代表双方在柏林签署了谅解备忘录。此次签署的框架协议是对中国与西门子在1985年建立的历史性合作伙伴关系的延续,双方将产业升级、技术创新、节能减排和促进中西部地区发展作为合作的重点,并将促进西门子在中国和全球市场的业务增长。
根据此次签署的延续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双方将在此前成功合作的基础上,继续在“十二五”期间及未来一段时间开展合作。
西门子将继续致力于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扩展其在华机构职能,并在创新方面与潜在的中国伙伴共同合作,特别是包括智能电网、电动汽车和绿色出行等在内的新兴产业领域。随着中国不断加快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西门子将与中国继续分享其在工业生产方面的先进技术和城市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成功经验。
1985年,西门子与中国签署了《西门子公司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机械工业、电气工程和电子工业等领域开展合作的备忘录》。在备忘录签署后的二十几年间,西门子与中国在众多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开展了成功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