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 加快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事关“医改”全局,是整个“医改”中的难点和重点之一,各地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方向,以全面覆盖、规范采购、落实补偿、创新机制、筑牢网底等5个方面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取得明显进展和初步成效。
一是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8月正式启动以来,卫生部先后印发了《关于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意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009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管理办法(暂行)》、《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等有关文件,相关部门出台了国家基本药物定价、报销、采购、质量监管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化解债务、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配套文件,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相关政策逐步充实完善,有力地推进了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顶层设计和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稳步实施。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二是综合改革稳步推进,新机制全面建立。各地对基层综合改革的重视程度明显提高,工作力度不断加大,工作进度呈加快趋势。三是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进一步筑牢。四是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五是全面展开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是建立和完善国家基本药物相关政策的重要环节,对于基本药物遴选、采购配送、合理使用、定价报销、机构运行、制度实施效果以及完善制度设计等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