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文娟
(深圳市东江水源工程管理处,深圳 518036)
紧急工程指的是具有危险及不确定性、工程责任超出建设施工合同、在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工程项目。应急工程指为应对突发性风险事件,为最大限度减小风险事件造成的负面影响而实施的工程项目,在项目管理上更偏重于进度和质量管理。紧急工程与传统工程模式一样,在项目管理上需要对“投资、进度、质量”进行严格控制,但兼有应急工程的特点。国内对传统工程和应急工程的管理模式已有比较充分的研究和认识,而对兼有两者特点的紧急工程则讨论较少。本文结合深圳市东部供水水源工程停水检修期间的引水隧洞缺陷处理工程管理实践,探讨紧急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及方法。
深圳市东部供水水源工程是为解决深圳市水资源短缺、满足社会发展对水的要求兴建的大型境外引水工程,是深圳市第一大原水供水来源。整个引水工程包括引水口、箱涵、泵站、引水隧洞、渡槽、水库等工程设施。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每年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约20天为水源工程停水检修期,检修期全线停水,要求对供水沿线各机组、阀门、箱涵、隧洞等工程进行全线常规检修,同时对某些缺陷较大的部位进行工程修补以排除工程隐患。
引水隧洞是重点缺陷修补区域,也成为停水检修工作的重中之重。水源工程的引水隧洞采用城门洞型无压引水隧洞,衬砌厚度30~40cm,内部净空尺寸4.1m×5.25m,经检测发现干线隧洞存在较多的环向、纵向及交叉裂缝。根据裂缝成因及专家意见,缺陷处理采用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回填+固结灌浆三种方式。其中6#洞段缺陷处理将近1km,全部采用回填+固结的处理方式,该洞段穿过山体为4、5类相对破碎的围岩,前期施工时由于各种因素,洞段采用了多种加固方式,在不等距离埋设钢拱架,在洞壁埋设钢筋网等,给后期灌浆钻孔带来一定困难。停水检修期引水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具有工期紧、难度较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
为保证深圳供水安全,在水源工程停水检修之前深圳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安排、协调市内各水务工程、做好详尽的供水调度计划、预留足够原水,以保证停水检修期间深圳市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一旦期间因为某个因素使得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个停水检修任务,将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供水,从而导致整个深圳市出现用水安全问题。在众多检修项目中,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因其隐蔽工程的特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容易出现施工违约、变更、索赔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安全的现象,如不能按时安全通水,产生责任远超出了该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合同本身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责任,后果严重时甚至超出了业主职责范围。因此该项目并未采用传统的工程管理模式,而采用兼具应急工程和传统工程特点的紧急工程管理模式。
传统工程合同管理上常采用以下几种模式:设计-招标-建造采购模式、设计-建造DB(Design-Build)模式、交钥匙EPC模式、施工管理CM模式和BOT模式。业主、监理、施工三方严格按照合同规定条款进行规范化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以保证投资、进度、安全三大控制的顺利进行。即便对于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因素导致的设计变更,也须严格按照合同的变更条款进行操作。由于合同是在各方自愿的前提下签订,合同管理模式能够最大程度地保护各方权益,特别是业主方的权益。传统采购模式项目要求参与各方对传统的实施程序十分熟悉,有利于项目的顺利实施。传统的采购模式下,业主方的主要责任在于协调工程各方,监管工程质量。
上述几种合同管理模式中,传统的设计-招标-建造采购模式是业主介入整个项目过程最深的一种管理模式,业主可以全程跟踪项目各方面进展情况,方便业主对工程项目各个阶段和细节进行干预。而交钥匙EPC模式和BOT模式则是业主介入项目管理过程最少的模式。但传统的采购模式本身由于设计与施工脱节带来的诸如设计变更过多、延误工期、提高造价等缺点也同时存在于项目之中。若采用施工参与设计的设计-建造DB模式,则存在乙方为强调甲方责任和义务增加工程成本的风险。
但不管采用哪种模式,因为工程的甲乙双方采用合同管理,且双方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双方的违约责任一般为合同条款规定内的有限责任。业主在合同范围内一般只提供为工程服务的相关便利,保证对应于工程进度的资金投入,而合同乙方则是对工程的进度、质量负有直接责任。合同管理的模式使得甲乙双方在合同规定的有限责任方面处于对等地位。
传统工程的项目管理上一般采用委托符合资质的监理单位依据合同对项目各个阶段的承包商生产进行跟踪、审查、监督、验收、变更等工作,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而业主单位则根据合同管理模式的不同,对监理单位进行不同程度的监督和管理。一般可分为“大业主、小监理”和“小业主、大监理”两种模式,前者业主介入到工程项目各个环节,后者业主通常只负责大的投资和进度控制,现场的安全质量控制及一些较小范围内的投资和进度变化则完全交由监理单位全权负责。
应急工程或抢险工程一般指为应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正在发生严重危害或即将发生严重危害的突发事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的工程项目或者在规定较短时间内必须完成的工程项目。应急工程一般具有以下特点:
1)工程情况复杂,不确定性大,规模不易确定,分布零散,不易管理;
2)施工进度紧,有时间限制;
3)危险性大,工程虽小责任重大,而且工程背后的风险责任往往大于工程合同内容规定的双方责任;
4)保证工程质量,不同于常规工程,在工程管理三大控制中紧急工程往往安全大于进度,进度大于投资,安全质量是首要问题;
5)由于时间紧迫,一些由不确定因素产生的设计方案、施工进度等方面的变更要求应及时迅速传达并实施。
由于应急工程的上述特点,一般在管理上不采取合同管理的模式。国内多个应急工程或抢险工程往往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及财权与事权相统一的原则,采用临时指挥部直接垂直管理的方式,由指挥部直接了解现场情况,主管部门或专家组提出方案,经现场抢险指挥部指挥长直接以临时决议形式下发施工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参建各方对工程各个环节及时了解情况并能迅速作出反应。这种管理方式的优点在于项目各方对现场情况比较清楚,各方对领导机构作出的决定争议较小,实施较为坚决。
应急工程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一般根据应急预案要求采用年度招标的方式选取有资质的合格单位,进入抢险、应急工程队伍储备库。在抢险、应急工程实际发生时,在储备库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具体单位。在合同管理上,由于不确定性较大,一般在工程实施前,只签订框架合同,确因情况紧急未签订框架合同的,可以自工程实施之后补签合同,明确实施单位、工程量、工程费用、验收标准及质量保证责任等内容。而工程项目各阶段的施工管理、竣工验收、结算及财务决算、审计等工作则委托监理单位管理。
由于采用业主垂直管理的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工程的进度和安全控制,但甲乙双方由于在责任上的不平等,以及时间的急迫性,投资控制基本上很少作为主要控制方面,而一般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以及监理单位认定的工程量进行最后的费用核算。
深圳市东部供水水源工程是为解决深圳市水资源短缺、满足社会发展对水的要求兴建的大型境外引水工程,是深圳市第一大原水供水来源。整个引水工程包括引水口、箱涵、泵站、引水隧洞、渡槽、水库等工程设施。为了保证供水安全,每年10月中旬到11月中旬约20天为水源工程停水检修期,检修期全线停水,要求对供水沿线各机组、阀门、箱涵、隧洞等工程进行全线常规检修,同时对某些缺陷较大的部位进行工程修补以排除工程隐患。
引水隧洞是重点缺陷修补区域,也成为停水检修工作的重中之重。水源工程的引水隧洞采用城门洞型无压引水隧洞,衬砌厚度30~40cm,内部净空尺寸4.1m×5.25m,经检测发现干线隧洞存在较多的环向、纵向及交叉裂缝。根据裂缝成因及专家意见,缺陷处理采用回填灌浆、固结灌浆、回填+固结灌浆三种方式。其中6#洞段缺陷处理将近1km,全部采用回填+固结的处理方式,该洞段穿过山体为4、5类相对破碎的围岩,前期施工时由于各种因素,洞段采用了多种加固方式,在不等距离埋设钢拱架,在洞壁埋设钢筋网等,给后期灌浆钻孔带来一定困难。停水检修期引水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具有工期紧、难度较大、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
为保证深圳供水安全,在水源工程停水检修之前深圳市水务局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安排、协调市内各水务工程,做好详尽的供水调度计划,预留足够原水,以保证停水检修期间深圳市的正常生产和生活用水需求。一旦期间因为某个因素使得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整个停水检修任务,将严重影响工程的正常供水,从而导致整个深圳市出现用水安全问题。在众多检修项目中,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因其隐蔽工程的特点,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容易出现施工违约、变更、索赔、推诿扯皮等严重影响施工进度和安全的现象,如不能按时安全通水,其责任远超出了该隧洞缺陷处理工程合同本身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责任,后果严重时甚至超出了业主职责范围。因此该项目属于紧急工程,其兼具传统工程和应急工程的特点,从而决定了该项目既不能完全采用传统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也不能完全采用应急工程的项目管理模式,而应采用二者兼容的管理模式。
本工程在项目前期的承包商选取上,业主采用与应急工程类似的预选承包商招投标模式,在深圳市政府规定的预选承包商库中,选择有资质的合格单位进行公开招标。这样业主可以通过招标评分根据各承包商过去的业绩选取队伍,最大程度确保设计、监理以及施工队伍的力量能按时按质完成任务,避免恶意中标导致的合同违约给业主带来的巨大风险。
在合同管理上引水隧洞缺陷处理工程采用业主介入程度最深的设计-招标-建造的传统采购模式,而在具体实施上吸收了施工参与设计的设计-建造DB模式和应急工程的特点。前期由业主委托设计方对缺陷处理提出设计方案,提供完整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图纸,并由业主出面协调,让施工承包方参与设计方案中的缺陷修补施工设计,强化设计与施工在实施中的无缝对接,避免施工过程中设计与施工的脱节,减少由于设计缺陷带来的变更索赔。合同的费用根据上一年度隧洞缺陷地质勘探的结果委托设计单位进行造价估算,定出一定费用内的框架合同,施工合同在上述框架合同范围内签订,现场采用应急工程中的实际工程量核算和监理单位认定的办法进行管理,有效地控制了工程的投资成本。同时为提高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积极性,在各自合同中强化了工程质量保函的作用。
在项目管理上,采取了类似应急工程中的临时指挥部方式,设置由业主牵头,设计、监理、施工三方参与,成立各方领导小组的管理决策机构,对于工程中出现的进度、质量、技术等问题及时进行现场讨论决定。领导小组要求各方项目负责人随时到场,保证新出现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各方同意解决,并现场以会议纪要、设计变更、监理通知等形式迅速将会议达成的共识传达到施工现场各方,以书面形式明确各方责任和义务,避免了由于各方之间因沟通不力或利益冲突导致的工程延误、质量风险。同时业主委托监理方对工程过程进行全程监理,实施“三控两管”(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成本控制、合同管理和信息管理),同时包括施工工程验收、计量签证等,在垂直管理同时强化现场管理,特别是业主现场管理。各方领导小组的管理决策机构的现场管理模式有效地保证了工程良好的进度和质量控制。
通过几种管理模式的对比以及结合引水隧洞缺陷修补工程的经验,本文认为紧急工程应结合传统工程与应急工程各自的优点,在项目管理上把握弹性管理、减小不确定性和强化业主作用的原则,具体来说有下面几个要点。
1)合同管理要保持必要的弹性,前期做好框架合同、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鉴于工程的责任重大以及不确定性,业主单位在工程前期必须做好相关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同时在工程合同保留一定的调整空间,给项目以足够可控的弹性。隧洞缺陷修补工程在实践上根据前期勘探结果做好费用估算以拟定框架合同,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成本;合同中将承包商的利益与一定的工程风险挂钩,实行奖惩并重,可以增加承包商的积极性,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工程风险。
由于工程时间的限制,裂缝灌浆的混凝土不能在停水检修期间检测28天强度,灌浆强度和效果得不到及时检测,项目的质量评定和验收结算工作只能在下一次停水检修期进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尽量避免因施工缺陷不能及时发现带来的风险,必须充分调动施工和监理的积极性,强调施工的一次合格。为此业主强化了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质量保函的作用,强调在工程验收中发现质量缺陷后,对相关责任方的惩戒措施,督促施工和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尽职尽责。
制定必要的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工程中因为不确定性导致的工期延误、甚至重大事故发生时,业主可以采取的相应对策,最大限度地降低不确定性风险造成的损失,同时可以为事后风险责任的划定和处理提供依据,从合同上减小业主方的责任压力。
2)项目开工前后应尽量发挥业主的主观能动性,减小工程中的不确定性。由于业主在工程中与项目各方,特别是施工方在责任上的不平等,使得在工程实施中一旦出现不确定性,业主在各方博弈中将处于不利地位。因此,业主必须在工程实施全过程中积极参与各个环节,尽量减小工程开工后可能出现的不确定。在本隧洞缺陷修补工程中,业主采取的一些措施具体包括:严格审查各方特别是监理和施工方的资质,必须要求现场设计代表、施工队伍和监理队伍要人员充足、资质齐全、经验丰富,以保证工程中一些不确定性出现后能够及时有效解决;严格检查开工前施工队伍设备和物资到场情况,避免设备、物资进场不足或老化设备进场可能给施工过程造成的不利影响;强调业主代表的现场管理,要求业主现场代表全天24小时对工程进行巡查,保证现场发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发现和反馈,同时可以给驻场监理的管理以有力支持;严格控制工程节点,与常规工程按关键项目划分节点不同,本工程采取结合关键项目以时间细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节点,做到时间上有序可控,根据时间节点及时调整工程的进度和规模,减小因施工不确定性带来的分歧和责任。
3)项目实施过程中强化业主的协调能力,保证工程中信息畅通,减小施工中因各种原因带来的工程延误。隐蔽工程施工的不确定性容易产生工程变更,而变更中无论哪方的推诿延误都是业主不能承受的责任。因此,业主必须要在框架合同范围内权衡利弊,协调各方的矛盾,保证其合理合规的利益,及时对变更作出判断和决策,才能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采用各方代表成立管理决策小组垂直管理+加强业主现场巡查的方式,不仅可以较快地平衡各方利益、化解矛盾,还能有效地将现场各种问题及时反馈到项目管理决策小组,并能将决策结果迅速下达各参建方所有参与人员,避免由于信息流通不畅造成工程延误。
国内对传统工程和应急工程的管理模式已有比较充分的研究和认识,而对兼有两者特点的紧急工程则讨论较少。本文在深圳市东部供水水源工程停水检修期引水隧洞缺陷修补工程项目管理的实践基础上,通过对不同管理模式的优劣进行对比,研究了紧急工程对“投资、进度、安全”控制的特殊管理模式。近年来我国部分建筑工程已进入老化期,对这些工程的修补工作也日渐增加,类似引水隧洞缺陷修补的紧急工程将不断出现,相信本文对紧急工程项目管理模式及方法的探讨,能够为同类工程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1]刘允延.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 北京: 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2]刘伊生.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M]. 北京: 北方交通大学出版社, 2008.
[3]张桦, 朱盛波.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与案例解析[M]. 上海: 同济大学出版社, 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