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刘树彬
为了加强集团内部控制与管理,强化集团公司对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监管,有效防范财务风险,维护出资人权益,冀中能源峰峰集团积极推行财务总监管理制度,成立了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子公司监督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下设财务总监办公室,先后制定了《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子公司管理实施办法》《子公司财务总监联签实施办法》等相关制度,并委派财务总监对集团公司所属子公司的财务和会计活动实施财务监督。
财务总监制度在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的实施,对现代企业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以及多层次管理体制下所有者在企业内部建立旨在保障所有者利益,实现所有者资产保值增值和财富最大化,建立新型高效的财务监督与管理机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由于旧的管理体制下的财务主管人员 (总会计师或财务负责人),受命于公司领导,由总经理直接任命,在其领导下开展工作,人事关系和自身经济利益均由企业决定。财务管理人员由公司领导控制,所以就不可避免地出现经理说了算,按经理的意志行事,容易出现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做假账等现象,特别是虚增成本或虚增利润问题,造成会计信息失真,甚至出现部分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导致国有资产流失。
为了完善监管机制,强化对受托人的监督与考核,创建高效规范运作型子公司。建立新的监管制度,克服旧的监管体系中出现的弊端,建立新的监控机制,已成为一项不容忽视的重要工作。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及时推行了财务总监制度,成立了财务总监专门机构,根据子公司的情况委派了财务总监,执行财务总监联签制。将子公司财务及经济活动纳入日常监管,从而规避财务风险,确保企业资金运营安全,维护股东利益。
财务总监是为适应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及财务管理体制而建立的,是履行所有者财务监督职能的,财务总监不仅要对企业财务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对于控制企业内部的腐败行为,保证资产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有着重要作用;另外财务总监在行使对企业筹资、投资、用资、耗资等一系列财务活动的监督职能时,总是要与财务计划、成本控制、会计核算、财务分析等许多财务、会计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因而财务总监也必然具有一定的管理职能。实行财务总监制利于提高财务监督的效果,降低财务监督的成本,更有利于维护和保障所有者的权益。
制定委派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要充分发挥财务总监的作用,就必须对集团财务总监的职责和权限进行科学、明确的界定和规范。在确保实现财务总监工作目标的前提下,既不可盲目扩大财务总监的职权,同时必须注意防止财务总监有责无权。
委派财务总监深入监管单位。为使子公司财务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进行规范,财务总监受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董事会聘任后及时深入到子公司即被监管单位,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负责,确保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把自己作为被监管子公司经理的得力助手和合作伙伴,共同研究设计高效的理财方案,共同追求企业财富的最大化,保证所有者的资产安全有效地运行。同时财务总监把握自己的特殊地位,在参与经营决策和实施具体目标时,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当公司总经理实行的具体目标与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董事会制定的终极目标发生碰撞或有违法违规行为时,及时加以制止和纠正,对可预见的经营风险做到事先防范,协助总经理避免产生重大失误。变原来的事后监督为现场事先、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避免给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资产造成损失。
明确必须经财务总监联签的事项以及联签流程。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根据子公司的情况,明确了14项必须联签的事项,规定了业务联签的流程,保证了财务总监工作的可操作性和规范性。
明确财务总监的人员管理和工作纪律。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财务总监办公室负责财务总监的管理、工资薪酬及福利待遇全部由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负责,不得在子公司享有任何经济利益或报销任何费用。财务总监办公室负责财务总监的工作绩效考核与奖惩,同时对财务总监的选聘程序、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财务总监岗位实行定期轮岗制以及工作纪律和违纪处分等都作了详细规定。
制定了财务总监报告制度。制度明确了峰峰集团财务总监具体的报告内容,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并根据其内容和性质不同进行定期报告和随时报告,以达到随时监督和掌握控制以及总结经验教训之目的。
现阶段我国财务总监制度的设置初衷,就是针对国有企业中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是股东维护权益的现实选择,并不是干预经营者的经营权。尽管财务总监所实施的监督贯穿于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收支的事前、事中和事后,但经营者与财务总监在企业总体目标上是一致的,赋予财务总监代表所有者行使监督使命是完全合理可行的,也与强化企业自我约束机制、转换企业经营机制、保障企业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与政企分开和两权分离的基本要求是相吻合的。
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实施财务总监制实践证明,对子公司派驻财务总监是加强对国有资产财会监管的好办法,同时见到了实际成效,不少地区和部门在一些大中型企业试行财务总监制度,也收到了比较良好的效果,突出表现在以下方面:能够较真实地反映企业经营状况,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奠定了良好地基础;摸清了企业的家底,为企业正确决策创造了条件;通过资金运作的联签制,正确把握了资金的流向;能及时发现领导的违纪违法问题,对企业主要领导起到有效的制衡。
财务总监制度对冀中能源峰峰集团来说还是个新生事物,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检验和改进。要搞好财务总监制度,不能完全照搬资本主义国家类似级别的企业现成模式,必须结合国情和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的资本市场特点、公司资本结构、公司治理模式,在吸取别人精华的基础上,建立适合冀中能源峰峰集团公司发展的财务总监制度和模式,用财务总监制度来加强集团公司内部的财务监督和管理,以提高整体的经济效益,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所有者权益得到保护,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