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志红
(北京永泰安九州通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北京 100075)
网络药店是指通过互联网进行网上药品交易的电子商务企业,是现代医药电子商务发展的产物。当前,我国网上药店所占的市场份额很小,与国外网上药品销售相比就更小了。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统计,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可向个人消费者提供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的网站仅有27家。因此,网络药店的发展空间很大,研究其发展优势和劣势,并作出正确的战略选择,意义重大。
1.1 成长优势(S)
覆盖面广:网络药店以互联网为平台开展电子商务,突破了空间地域的限制,可以将业务拓展到实体店无法覆盖的范围。对于网络药店,有网络的地方就有市场,有网络的时候就可以下订单。2010年7月15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在京发布的《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指出,2010年上半年,我国网民继续保持增长态势,截至2010年6月已达到4.2亿,突破了4亿关口,较2009年底增加了3 600万人;普及率攀升至31.8%,较2009年底提高了2.9%[1]。消费者可以通过网络药店轻松购买到所需药品。
价格优惠:网络药店的“店铺成本”与实体药房相比,基本可以忽略不计,而且其人力资源成本也相对较低。网上药店省去了店面费用、销售人员费用和中间渠道费用,可使药品成本大幅降低,药品的让利空间较大,药价一般较医院药房和传统药店要便宜,更具有价格优势。
方便:首先,消费者通过网络药店购药,打破了空间和时间的限制。消费者无论何时何地都可以通过网络购买所需药品,无需考虑天气、交通、时间等诸多问题。其次,网络药店不仅可以清晰上传所有药品图片,并且能清晰而准确的分门别类提供全面、详细的药品购买入口,消费者通过不同药品、不同病症、不同科室的分类导航,可以方便、快捷地找到自己需要的药品。网上药店一般都聘有专业的医生、药师,有的还直接在线连接了专业医院,消费者在购买药品的同时可以咨询医生,用安全正确的方式用药。
保护消费者隐私:网络药店交易在互联网上完成,药品又是以物流配送的形式发出,而且商家采用平常化包装,与一般商品表面没有差别,这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隐私。
1.2 成长劣势(W)
网络使用瓶颈:目前我国网络用户中低年龄人群占的比重很大。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6次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6月,我国10岁到29岁年龄段的网民占全体网民的58%,50岁以上占6.9%[1]。可见,我国网民中一半以上是30岁以下的年轻人,而这个群体恰恰是购药需求较少的群体。也就是说,真正拥有购药需求的人绝大多数是几乎不上网的中老年人,他们较难获知网上药店的促销信息,更不会通过网上药店购买药品。
信任危机:由于网络药店才刚刚起步,消费者对其还持不信任或观望态度。一方面,由于网络交易时,消费者只能通过图像、文字来辨别药品,而不像在实体店购药,可以直观地看到、触到药品,加之目前网络上的非法药店频频出现并曝光,消费者对网络药店的药品质量持怀疑态度;另一方面,网络交易的支付手段有信任危机,我国目前医药电子商务发展还不完善,对已经习惯了“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方式的消费者,网络交易支付方式他们并不完全认同。此外,在网上消费者无法判别该网络药店是否通过药品监督部门的审核,获得了合法经营的资格证书,无疑会对其诚信度提出质疑。目前我国网络药店的诚信体系还没有建立起来,存在信任危机。
物流滞后:网络药店的发展壮大还受到物流业的制约,我国的物流业近年来已经有了迅速发展,但由于刚刚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还没有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体系。
2.1 机遇(O)
网络普及率提高:在城镇网民比重逐步提升的同时,截至2009年12月底,农村网民也达到10 681万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互联网普及率的大幅提高给网络药店的发展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
人口老龄化趋势明显:按国际通行标准,“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达7%时,即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2005年65岁以上人口己达7.13%,已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疾病增加,对药品的需求势必进一步加大,对药品零售终端的便利程度、价格敏感程度都将提高。据调查,60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病率是全部人口患病率的3.2倍,消费的医疗卫生资源是其他人群的3~5倍。我国城市60~65岁的老年人口中约有45%还在就业,他们除有退休金之外,还有额外的收入。据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的一项调查,城市老年人中有42.8%的人拥有储蓄存款,具备药品消费能力。
2.2 威胁(T)
国外网络药店的威胁:根据医药商业协会最新公开的数据显示,目前发达国家网上药店的销售额已占药店整体销售额的近20%。在欧洲大多数国家,90%以上的药剂师协会下属的药店都开展网上药品预订服务。瑞士每销售5种药品,就有1种是通过网上售出。美国网上药店的数量则超过了1 000家,市场规模将近1 700亿美元,其中最大的网上药店CVS年销售额超过150亿美元。我国网上药店的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截至2010年7月12日,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批准的互联网药品交易网站仅27家。我国网络药店的发展滞后势必要受到国外发达国家网络药店的威胁。
国内实体零售药店的威胁:我国零售药店的基本模式为单体或连锁。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连锁药店从规模和品质上得到了飞速的发展,药店的集中度显著增强。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6年的公报显示,截至2006年底,全国药店总数已近32万家,其中零售连锁企业1 826家,连锁门店总数121 579家,单体药店198 076家。而且随着药品“两网”建设的不断推进,药品供应网络已经遍布乡村街道,几乎每个乡村都设有农村零售药店,这无疑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利,同时也对网络药店构成了威胁。
3.1 打造核心竞争力
企业要健康持续发展,就一定要认清自己的竞争优势,打造核心竞争力。对于网络药店,价格优惠、购药便捷就是其核心竞争力。在药品消费市场,价格因素仍是影响消费行为的敏感因素。网络药店要打出价格优势牌,以低价进入市场,进而占领市场。网络购药,消费者可以非常快捷地查找出最价廉物美的卖家,不像在实体市场中逐个问询、比较,免除了购物疲劳。尤其是在偏远地区和二三线城市,其优势更明显。网络药店一定要运用好价格优惠和购买便捷的竞争优势,形成自己的核心竞争力。
3.2 建立诚信机制
建立网上交易诚信机制是网络药店发展的保障。网络药店是一种不见面的购物方式,和传统的当面挑选商品、满意后付款完全不同。应利用网上交易平台加大诚信经营宣传力度,推行延长付款周期、支持验货、先行赔付、加大赔偿力度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建立网上交易的诚信机制。
3.3 挖掘市场潜力
网上药店主要以能够接受电子商务观念的网民为主要顾客,进一步挖掘网上药店的市场潜力有两个着力点。一是进一步开发现有顾客群体的自我药疗能力以及意愿。据市场调查数据显示,2007年,65%的患者会先采用自我药疗的方式处理疾病;23%的普通药品消费者和29%的经常性购买者在症状比较严重时才上医院就诊[2]。当自我药疗成为人们医疗保健的重要组成部分时,网上药店的前途将不可限量。二是积极开拓农村市场。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的报告对城乡网民网络应用进行了对比,对于商务交易类和交流沟通类的网络应用,城镇网民使用率远高于农村网民,城乡之间使用差距明显。尤其在网上购物、网上支付这两种典型的商务应用中,城镇使用率分别为31.7%和27.7%,而农村使用率仅为17.6%和15.1%[1],其开发空间巨大。
[1]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26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EB/OL].(2010-07-15).http://network.chinabyte.com/.
[2]张 明.药品零售发展的驱动力及影响[EB/OL].(2007-12-15).http://www.xx007.com/200712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