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①

2011-01-31 07:36:40陈振声
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 2011年6期
关键词:器具服务体系残疾人

陈振声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①

陈振声

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一定覆盖能力和服务能力的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但距离满足日益增长的辅助器具服务需求尚有一定的差距。构建完善高效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并加强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提高专业人员水平,增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建立健全辅助器具服务相关法规政策。

辅助技术;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辅助器具是残疾人使用的,可以预防、补偿或代偿、减轻或消除损伤、活动限制和参与限制,提高、维持或改善残疾人功能的任何产品、器械、设备或技术系统[1]。中国的辅助器具服务工作自20世纪90年代初纳入中国残疾人事业国家规划,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的领导下,经过20年的不断探索,已经逐渐形成了立足中国国情并借鉴先进国家经验,以满足残疾人需求为出发点的辅助器具服务模式,也逐渐构建起了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服务体系。

1 我国辅助器具需求和服务现状

自2007年开始,为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残疾人状况的变化,国家统计局、民政部、中国残联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国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的通知》(残联发[2007]13号),正式启动了年度监测工作。2007年至2010年的《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中的数据显示,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的比例有较大提高,残疾人受益面也不断扩大,见表1[2]。

表1 残疾人接受过各项康复服务的比例(%)

为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工作,在中央和各级政府不断加大对残疾人辅助器具配置投入的同时,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建设也得到较快的发展。目前,我国已初步形成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截至2010年,我国已累计建立各级辅助器具供应服务机构2367个,包括33个省级残疾人辅助器具资源中心、300多个市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和超过2000个县级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站[3]。这些服务机构通过知识宣传、信息咨询、辅助器具展示、评估适配、使用训练、适应性改造、无障碍设施改造和辅助器具租借等多种形式,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服务。

2 国家残疾人相关政策法规对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推动

在我国,为残疾人提供系统的、个性化的辅助器具服务已成为体现社会文明进步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当前,在构建和谐社会的背景下,我国政府正在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辅助器具工作也面临着良好的发展机遇。近年来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为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

2.1 《残疾人权利公约》履约 2008年8月,我国成为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缔约国。公约第二十条“个人行动”要求:国家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享有个人行动能力,包括使残疾人获得优质低价的辅助器具服务、向残疾人和辅助器具专业服务人员提供行动技能培训等措施。第二十六条“适应训练和康复”要求:在残疾人适应训练和康复中,国家应促进辅助器具的提供和使用指导,对辅助器具服务人员进行培训[4]。

履行公约为中国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了新的契机。2010年8月,中国首次向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递交履约报告。在公约履约过程中,为落实公约规定的一般义务中的相关规定,我国大力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提供优质低价的辅助器具和辅助器具服务,使越来越多的残疾人借助辅助器具充分享有个人行动能力,更好地进行适应训练和康复。

2.2 中共中央《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 经过对改革开放30年以来我国残疾人事业成就与经验的总结和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结果的研究与分析,历经一年半的起草和修改,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中发[2008]7号)。《意见》是对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的全面总结,也是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最新成果。

《意见》不仅提出要制定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救助办法,对贫困残疾人康复训练、辅助器具适配等基本康复需求给予补贴,还提出要健全残疾人服务体系,针对残疾人个性化的服务需求,建立健全以专业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的残疾人服务体系,并研究制定残疾人服务领域的国家和行业标准[5]。这其中就包括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建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规范和标准的制定以及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管理政策的完善。

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 2008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通过修订。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十五条规定:国家保障残疾人享有康复服务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完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康复工作应以社区康复为基础,康复机构为骨干,残疾人家庭为依托,为残疾人提供有效的康复服务。同时规定,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修订,为推动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制度建立,加快残疾人辅助器具事业发展,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 2010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16个部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下文简称《指导意见》),提出要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网络,形成社会化的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全面开展辅助器具适配等康复服务。同时,要加强省、市、县三级专业康复机构的建设,制定完善辅助器具适配等方面的专业康复机构建设标准和康复技术标准,推进康复机构的规范化建设[6]。

《指导意见》明确地提出了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建设方针,即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开展辅助器具专业人员培训,制定完善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技术标准,不断提高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服务能力。

2.5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3月,我国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2011—2015年)规划纲要》(下文简称“十二五”规划纲要),清晰地勾勒出未来五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蓝图。“十二五”规划纲要第三十六章第五节——“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中提出,要“健全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构建辅助器具适配体系”,充分表明我国对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构建的重视[7]。

以“十二五”规划纲要为依据,我国制定了《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其中明确了产业发展、机构建设、适配服务、质量监督和研究开发等方面“十二五”期间辅助器具重点工作,对构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进一步指明了方向。

3 当前我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存在的问题

3.1 辅助器具服务相关法规政策尚不完善 近年来相继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和文件对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但辅助器具服务领域的法规政策尚不健全、不配套,缺乏残疾人康复和辅助器具评估适配等方面的国家规范和标准,缺乏对各类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管理政策。

3.2 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尚不健全 我国残疾人口和老年人口众多,分别达到8300万和1.78亿,对辅助器具的需求巨大[8]。其中,农村残疾人超过6000万,约占总残疾人口的75%,满足他们的辅助器具需求对我国辅助器具网络建设是一个挑战。虽然我国已初步建立起了省、市、县三级辅助器具网络,但地市级、县级机构建设还有相当大的缺口,基层服务机构尤其是社区辅助器具服务和农村辅助器具服务仍是服务网络中的薄弱环节,农村及边远地区贫困残疾人的辅助器具需求还远未得到满足。

3.3 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足 我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服务能力不足是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普遍存在的问题。究其原因,一是专业服务人员缺乏,且总体水平较低。辅助技术和辅助技术服务作为一门系统化的学科,在我国起步较晚,目前还未构建起成熟的理论与知识体系,缺乏相应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和其他规范化的资格证书教育,从而造成专业人才和专业服务人员的匮乏。二是我国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手段落后。长期以来,辅助器具服务以简单的配发为主,远不能满足残疾人的个性化需求。目前,我国正在全国范围内继续推广辅助器具评估适配技术,但相当多的地区还不具备开展评估适配的技术力量和人员配备。因此,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提高其服务能力仍然任重道远。

以上均为我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面临的问题,在完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过程中,针对这些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将为推进残疾人保障体系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实现2015年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提供助力。

4 讨论

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是确保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辅助器具服务受益面不断扩大的重要举措,是残疾人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的重要基础。加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建设,构建较为完善的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是辅助器具服务工作中迫在眉睫的任务之一。在构建中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过程中,应建立健全辅助器具服务领域的法规政策,不断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着力提高辅助器具机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辅助器具研发。

4.1 建立健全辅助器具服务相关法规政策 纵观发达国家和地区,其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完善和辅助器具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均得益于相关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国务院办公厅19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定《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条例将明确残疾人享有辅助器具服务的权利以及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职责和义务。同时,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等方面的国家及行业标准、各地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管理规定和扶持政策正在进一步完善中,这都将促进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和服务机构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我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

4.2 完善辅助器具服务网络,加强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 到2010年,我国已建成覆盖全国的省、市、县三级服务网络,但由于缺乏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服务效能尚未能充分发挥,还存在辅助器具服务覆盖率较低、东西部地区间服务能力不平衡等问题。为此,我国已经启动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培育工作,将选择具有一定资源优势、服务特色和辐射能力较强的省级辅助器具中心进行培育,在“十二五”期间,建设5~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并使其发挥指导、示范和辐射作用,更好地推动本区域辅助器具服务工作的快速发展。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将有效加强辅助器具服务网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加快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步伐。

同时,辅助器具服务机构的建设还应与社区康复有效衔接,探索、推广实用的服务模式和方法,使辅助器具服务深入社区,深入残疾人家庭。此外,残联系统的辅助器具服务还应与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的社区康复资源和社会康复资源有机整合,依托基层卫生和残疾人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辅助器具服务。

4.3 提高专业人员水平,增强辅助器具服务机构服务能力 我国残联系统辅助器具专业服务人员数量不足万名,大部分服务人员缺乏系统的辅助器具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相对滞后的专业服务队伍建设与残疾人的需求仍然存在较大差距,这已成为制约我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事业发展的瓶颈之一。

“十二五”期间,继续加强专业培训力度将是我国辅助器具服务领域的重点工作之一。第一,通过康复人才培养工程,以各种方式进行各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人员的再教育工作,提

高辅助器具服务专业人才总量,优化人才结构,提高服务水平。第二,对各级机构人员开展岗位培训。2011年,中国残联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合作,启动了辅助技术工程师岗位培训,将培养肢体辅助器具、听力辅助器具、视力辅助器具和无障碍4个方向的专业服务队伍。第三,加强辅助技术和辅助技术服务学科建设,通过专业学历教育培养人才。第四,积极探索辅助器具服务相关职种的设立,并通过新职种的设立与职业标准的制定,完善辅助器具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价体系和晋升体系。

4.4 推进辅助器具研发,强化辅助器具质量监督 辅助器具的研究开发和质量监督是辅助器具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辅助器具产业化起步较晚,目前为残疾人提供的辅助器具存在着品种较少、总体质量水平不高的问题,不利于各级服务机构为残疾人提供高质量的辅助器具服务,不利于我国辅助器具适配体系的构建。因此,应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急需的辅助器具研发和生产的扶持力度,使其更有效地满足残疾人的需求。同时,应加大辅助器具标准的研究制定和辅助器具质量监督检验的力度,确保辅助器具的产品质量与使用安全,确保我国辅助器具服务体系有序、高效运行。

[1]朱图陵,金德闻.辅助器具与辅助技术[J].中国康复医学杂志,2006,21(3):252-254.

[2]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残疾人状况及小康进程监测报告[EB/OL].http://www.cdpf.org.cn/ggtz/content/2010-12/30/content_30304542.htm[2011-03-15].

[3]中国残疾人联合会.2010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统计公报[EB/OL].http://www.cdpf.org.cn/sytj/content/2011-03/24/content_30312837.htm[2011-03-15].

[4]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EB/OL].http://www.cdpf.org.cn/zcfg/content/2007-11/21/content_74431.htm[2011-03-16].

[5]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Z].中发[2008]7号.2008-03-28.

[6]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残联等部门和单位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Z].国办发[2010]19号.2010-03-10.

[7]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N].人民日报.2011-03-17.

[8]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办公室.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资料[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7:1311-1313.

Construction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 System of China

CHEN Zhen-sheng.China Assistive Devices and Technology Center for Persons with Disabilities,Beijing 100068,China

An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 system with basic coverage and service capacity has been set up in China.To meet the growing needs for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the service system should be more efficient.In order to construct a more complete and efficient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 system in China,it is necessary to perfect the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 network and strengthen the whole plan and organization coordination,improve the professional level,enhance service capabilities,and finally creat sound regulatory policy of assistive technology service.

assistive technology;assistive devices;service system.

[本文著录格式]陈振声.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体系的构建[J].中国康复理论与实践,2011,17(6):583—585.

中国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北京市100068。作者简介:陈振声(1956-),男,山东昌乐县人,医学硕士,教授,主任医师,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听力学,辅助技术。

R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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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9771(2011)06-0583-03

2011-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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