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晓凡 滕 兵 李嘉斌
(1.北京林业大学理学院,北京 100083;2.北京林业大学经管学院,北京 100083;3.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北京 100083)
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情况的分析报告
龙晓凡1滕 兵2李嘉斌3
(1.北京林业大学理学院,北京 100083;2.北京林业大学经管学院,北京 100083;3.北京林业大学材料学院,北京 100083)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组成部分。通过调查,总结了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情况,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的国家资助较少、学校的资助资金占全部资助资金的比例偏低、国家助学贷款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的支撑作用较大;通过细致的信息采集和整理,从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认定、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和宣传以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收入与支出、在各学院的分布、家庭状况等方面,分析了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资助工作的基本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明确了今后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努力方向,提出了进一步改革的建议,包括加大对国家助学金的宣传力度、更新过时的学生基本生活费用标准、平衡各个学院的资助力度、适当扩大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覆盖范围、规范“困难”等级的认定程序等。
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高等院校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国家、社会和高校的共同关注与努力下,取得了突出的成效。但是,北京林业大学作为高等林业院校,由于来自农村的学生占有较大的比例,所以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形势依然严峻。我国广大农村在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制约下,经济发展相对滞缓,绝大多数农村家庭的收入低于社会平均水平,经济承担力较差。这自然而然造成北京林业大学这样的高校面临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量大、比例高的局面。再加之当前物价上涨与生活成本呈水涨船高的对应关系,而国家和学校现有的资助又显得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对北京林业大学来说,建立健全统筹协调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制度、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是当前资助工作的重心所在。而做好这些工作的前提是收集详尽的基础数据,并进行深入的分析,这也正是本文的出发点。
本次调研收集了近3年来北京林业大学资助经济困难学生情况的基础数据,涉及的学生总数达20 000多人,覆盖了学校全部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深入分析,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以及学校资助工作的基本情况有了一个全面的了解,为建设和健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提供了详尽、真实的数据参考和依据。
2009年国家审计署专项审计结果显示,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人均接受国家资助的数额为2 380元,位列北京市公办高校生均国家资助数额排名的最后1名,而其他高校生均接受国家资助的数额分别为清华大学5950元、北京大学5 600元、北京交通大学5 560元、中国传媒大学5 500元(详见图1)。可见,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得的国家资助较少。
图1 北京林业大学与其他高校生均接受国家资助数额的对比
作为高等农林院校,北京林业大学的学生构成中农村生源的比例远大于北京市的非农林高等院校,但是与其他高校相比,生均接受国家资助的数额明显处于极低水平。这充分说明了学校的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面临着严峻的局面。因此,现阶段学校尤应尽快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等级认定制度,并对制度的实施过程进行严格的监督,切实将有限的资金用于最需要资助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必需。
图2 近3年学校资助资金占全部资助资金的比例情况
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不仅面临着国家的资助力度远远不够的问题,也存在着学校的资助资金占全部资助资金的比例偏低的问题。对资助资金来源进行横向对比可以发现,学校的资助资金所占的比例仅为13%左右(详见图2)。在北京林业大学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中,学校在 2007—2008学年、2008—2009学年、2009—2010学年提供的各项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工资分别占全部资助资金的12.17%、12.02%、13.70%,所占比例很低。在国家财政拨款对学校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极低的情况下,学校的资助力度也并不容乐观,距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相去甚远。
在国家和学校的资助力度不大的情况下,学校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必须保证资助资金发放的精确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日常生活、正常学习;同时,要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心理疏导工作,积极引导其自立自强、学会感恩;要摒弃只靠无偿资助的单一助学模式,更好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国家助学贷款是北京林业大学资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由于国家推动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部分学生在生源地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所以在学校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数和额度呈逐年下降的态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学校每年有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含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约600人,4个年级每年共有约2 400人申请到1 440万元的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学校13 000名本科生的规模计算,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比例约为18.5%。国家助学贷款的有力支撑,使大多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4年的大学生活中可以不必再为学费和住宿费发愁,从而能够顺利地完成大学学业、取得学位。因此,学校要充分发挥国家助学贷款的资助作用,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和动员工作,确保有资格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运用国家助学贷款渡过难关。
现行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流程是:①学生登录学生工作系统填报家庭详细的经济状况,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申请;②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根据经济困难等级划分标准进行等级划分;③由学校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审核通过。
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划分标准:①不能负担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所有费用都需要学校和社会帮助解决;②能负担生活费,但不能负担学费和住宿费,需要通过一定的资助才能完成学业;③不能负担学费,通过贷款和小额资助或勤工助学就能完成学业;④不能负担住宿费或生活费,通过贷款就能完成学业;⑤发生暂时性的家庭经济困难,通过一次性补助或勤工助学即可渡过难关。
通过对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结果的统计,除了存在暂时困难的学生比例约为1%之外,其余4个等级的经济困难学生约占全部学生总数的30%。学校需要根据困难等级的不同对这部分学生进行差别性资助。因此,在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过程中,学校应当继续细化、量化等级划分指标。例如,在对学生申报的收入和支出项进行统计时,笔者发现,同等困难等级的学生在亲属(监护人等)给与、在校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高利率贷款(年利率15%以上)等项目上存在的个体差异性较大。所以应当适当将各类量化指标纳入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标准中,提高等级认定的准确性,降低负责划分等级的学院辅导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高校应重视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从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结果可以看出,在全体学生中,应该至少有30%的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但是实际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比例仅为18.5%。这说明经济困难学生并没有较好地利用国家助学贷款帮助自己顺利完成学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仅有60%的学生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
导致这种情况发生的原因是:一方面,学生和学生家长的观念比较陈旧,不愿意通过贷款这种形式解决经济困难;另一方面,国家和高校没有较好的贷款激励机制和完善的配套资助体系,学校对国家助学贷款的宣传力度不够。这种情况的存在也对学校的助学工作形成了不小的压力。因为没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旦不能正常完成学业,还是需要学校提供其他的资助资源进行支持的,这无形中增加了助学资金的需求。
因此,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应在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之前就进行。这样不仅能够帮助学院负责资助的辅导员在第一时间了解本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分布,还能够更好地进行助学贷款申请的宣传和动员工作,使具有申请国家助学贷款资格的经济困难学生按程序申请到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这样不仅减轻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而且有利于充分发挥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划分工作的作用,增强助学工作的时效性,使学校可以将有限的助学资源用到更需要的地方。
北京林业大学基本以依靠国家财政拨款为主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不但不能满足学生个性化的需要,不能实现新资助体系下个性化资助平台的搭建;而且使部分学生仍需通过打工才能完成学业。以2009—2010学年为例,获得1 000元以下资助的学生比例为51.83%,获得 1 000~ 2 000元、2 000~5 000元、5 000~8 000元、8 000元以上资助的学生比例分别为14.79%、22.41%、6.59%、3.40%、0.98%。
目前,北京学生每年的基本生存成本为4 425元,以往每月250元的生存成本标准已经过时。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均获得的资助金额为3 500元,再加上一年的物价补贴720元,基本能够满足学生的生活需要。
通过对北京林业大学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进行横向比较,笔者发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学院的比例分布不均,经济困难学生比例较高的是材料学院(占 41.77%)、水保学院(占38.64%)、工学院(占36.76%);比例较低的是信息学院(占 28.04%)、人文学院(占24.67%)、园林学院(占 21.41%)。
通过对以学院为单位的生均受助额(该数据不包含物价补贴)进行比较发现,经济困难学生人均受助额最低的是外语学院(2 423元),其后依次是理学院(2 696元)、工学院(2 714元)、材料学院(2 953元);最高的是林学院(5 441元),其后依次是人文学院(5 065元)、水保学院(4 660元)、保护区学院(4 467元)。
再将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所占比例与各学院生均受助额进行对比,可以看出,目前学校对林学院、人文学院、水保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过大,对材料学院、工学院、理学院的资助力度过小,对其他学院的资助力度适中。
因此,学校在制定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额的分配比例时,要参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对于全院学生人数的比例进行适量分配;分配的理想目标应该是在均衡各学院生均受助额的前提下,向艰苦专业倾斜,这样的分配才是公平合理的。
一个家庭的年均收入直接反映了这个家庭的整体经济状况。在数据分析中,可以将学生家庭年均收入分为A~G共7档:A档,小于2 000元;B档,介于2 000~4 000元之间;C档,介于4 000~7 000元之间;D档,介于7 000~10 000元之间;E档,介于10 000~ 20 000元之间;F档,介于20 000~ 40 000元之间;G档,大于40 000元。基于现行的物价水平,学校可以认定:A档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B、C档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F、G档为家庭收入较高学生。以北京林业大学为例,家庭经济状况处于A~C档的学生占全体学生的61.39%;考虑到学生填写表格存在失误或不准确的可能性,所以可以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比例应该不会低于30%。
对属于F、G档的学生(家庭收入较高的学生),考虑到学生填写表格存在失误或不准确的可能性,通过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数据进行比对,也会有属于F、G档的学生通过了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并且其中有极少部分学生还获得了资助。针对这一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需要对各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进行说明,并做出相应的要求。同时,还存在一些经济困难学生没有参加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情况。对此,各学院应进行充分的学生家庭条件调研和开展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宣传,以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可信度,这是做好资助工作的前提条件。
因此,学校在进行相关数据采集和分析时,要通过各种途径搜集全校学生的家庭收入和家庭子女构成等数据;并据此对学工系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进行重新审视,认真验证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的准确性。
对客观数据的分析和探讨,可以帮助高校找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和现行的资助制度存在的一些问题和弊端,有助于学校明确资助工作今后努力和改革的方向。一项制度总会经历与实际情况相适应到渐渐不适应的过程,这就对进一步改革提出了必要性。当然,在改革之前,还需要做很多的调查研究工作,充分的调查研究和深入的归纳分析是改革成败的关键。通过这次调研,北京林业大学找到了现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存在的问题,认识到资助工作所面临的严峻挑战;论证了继续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认定的紧迫性和关键点,明确了需要引起重视的关键部位。
针对北京林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半数没有申请国家助学金,对学校的助学资金需求较大,学校面临着巨大的资金压力等情况,本研究建议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提前到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之前进行。这样有利于学院尽早开展有针对性的国家助学贷款宣传;也有助于负责资助审批的辅导员全面地了解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情况,从而精确地将贷款政策、办理程序等信息传达到每个相关学生。
随着物价水平的升高,学生在学校学习、生活的成本也在逐渐增高,原来制定的每月250元的资助标准已经过时。通过计算,每月450元的资助标准比较符合现在的物价水平。因此,本研究建议应当根据新的资助标准,重新衡量学校现阶段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并做出相应的调整方案。
针对北京林业大学各学院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平均资助力度很不均衡、差别较大的情况,以及一些学院存在的过度资助或资助力度不够的问题,本研究建议在确定各学院资助资金的发放额度时,可参照各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全院学生总数中所占比例,进行适量分配;资助资金分配的理想目标应该是在均衡各学院生均受助额的前提下,再根据相关政策向艰苦专业倾斜,并注重提高艰苦专业学生所享受专业奖学金的资助效果。
在现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过程中,学校没有一个规范和统一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划分标准,大多数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仍然是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和人生经历进行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划分,造成一个教师一个标准、一个学院一个标准。这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因此,本研究建议学校尽快规范家庭经济困难等级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添加操作性强的定量指标,使认定过程有据可依;同时,对学院负责资助工作的辅导员提出明确的工作要求,以增强家庭经济困难等级认定工作的准确性。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高校必须予以重视,要通过严谨的调查研究来确定新时期资助工作的方向和制度;要通过不断的努力,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助工作制度和机制,从而使所有的贫寒学子都能够顺利地成长、成才,为建设社会主义祖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1] 陈有春,奉艳云.新中国高校学生资助制度的历史嬗变[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1(1):11-12.
[2] 刘秀芳.借鉴国外先进经验 完善我国高校大学生资助体系[G]//中国教育经济学年会会务组.2007年中国教育经济学年会会议论文集.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95-103.
[3] 姜旭萍,肖迪明,张晓松.高校学生资助体系政策效果评估研究[J].当代经济,2009,7(1):25-27.
[4] 张扬,尹红,李孟辉.高校贫困生成因及对策分析[J].世界教育信息,2009,2(1):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