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探析

2011-01-25 15:26聊城大学杨焕云
财会通讯 2011年17期
关键词:资本化生物医药会计准则

聊城大学 杨焕云

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探析

聊城大学 杨焕云

一、研发费用处理方式的主要观点

目前国内外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三类:其一,以美国和德国为代表的全部费用化核算方式;其二,以荷兰、瑞士和巴西为代表的全部资本化核算方式;其三,以国际会计准则为代表的在一定条件下的资本化核算方式。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环境,与国际接轨,我国财政部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新准则”)中对企业研发费用的入账方式重新做了规定:首先是将企业研究与开发的过程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规定研究阶段的支出全部费用化,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规定中共列出了五条资本化条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新准则相对于旧准则来说,是一大改进,克服了许多旧准则的不足,其更能体现企业的真实价值和拥有的资产。

二、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有条件资本化的现状

本文以沪深两市上市的111家生物医药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以其2008年年报为分析资料,提炼出其披露的有关技术研发的信息,得到了表1~表4的统计数据。

通过表中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存在以下特点:

表1 111家医药上市公司2008年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表2 31家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公司2008年开发支出年末余额占总资产年末余额的比重

表3 31家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公司2008年研发费用资本化情况

表4 31家研发费用资本化公司2008年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对其净利润的影响

其一,111家公司中有80家采用了将研发费用全部费用化,占到了总数的72.08%。即绝大多数公司仍然将生物医药技术研发费用费用化。

其二,将研发费用资本化的31家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其开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重极小,74.19%的公司开发支出占总资产的比重低于1%,只有25.81%开发支出占总资产比重超过1%。比重超过1%的公司中最高比重天士力(600535)为4.700%,其次是西藏药业(600211)为2.706%,剩下的比重全都在2%以下。

其三,31家研发费用资本化的公司中有16家(占51.61%)选择了全部资本化,研发费用资本化率在80%以上的有19家(占61.29%),在50%以上的有21家(占67.74%),资本化率低于10%的只有4家(占12.90%)。

其四,研发费用资本化金额对净利润的影响并不大,在15%以下的占80.65%,在5%以下的占64.51%。

三、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选择影响因素

其一,公司自身盈余管理的需要。现行会计准则关于研发费用的处理规定为生物医药上市公司通过调节研发支出的费用化与资本化界限来调节利润、实施盈余管理提供了便利条件。一般公司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来调整研发费用的资本化情况。

(1)直接增加资产价值和当期收益。由于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多,研发费用资本化与否以及资本化的多少可以对公司资产价值和当期损益产生影响,进而影响到公司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相关数据。

(2)增大税收优惠享受幅度。我国目前对研发费用逐年递增的企业实行了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但若按照原会计准则的规定,将内部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则在企业营业收入相对比较稳定的情况下,因研发费用增长过快,利润常常会出现负值,企业难以享受税收优惠。现行会计准则下企业只要合理地分配资本化和费用化的比例,使当期的期间费用相应减少,利润相应增加,就能在盈利的情况下得到节税的好处。

(3)改变在职管理者的经营业绩。因为研究与开发支出具有明显的后效性。在研究与开发经费投入后,其效果要经过数年才能体现出来。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的管理者任期并不是永久性的,如果把研究与开发经费支出作为管理费用核算,该项支出的增加必然会引起本期利润的下降。管理者希望公司业绩波动不大,并且能持续地取得一定的增长。

其二,生物医药技术研发的特点。主要包括:

(1)周期长、见效慢、风险大。生物医药产品本身的研发时限长,新投产产品或项目的投资从投入到产生效益具有时滞效应,药物本身的特点使药品的研究开发存在着明显的技术风险,最终能不能为公司创造经济利益很难判断。

(2)生物医药研发资本化开始时间受多方面的影响。对于生物医药上市公司而言,研发费用资本化五大条件中最具有不确定性的是其中的第一项,即如何证明“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由于该行业还受国家法规的监管,新药即使研发成功待到通过审批后投放到市场仍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新药的上市都必须经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而在提交申请文件之前通常无法证明其具有技术上的可行性,实务中在后期终止或放弃研发项目的实例也不少见。因此开始资本化的时点很难选择。

四、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资本化信息披露规范建议

第一,督促生物医药上市公司按新准则要求进行研发费用的披露。新准则要求企业在附注中披露计入当期损益和确认为无形资产的研发支出金额。在查阅公司年报的过程中可以发现,生物医药上市公司都非常重视核心技术能力的开发,在年报中都披露了其正在进行的相关研发项目。但由于研发费用信息披露涉及商业秘密,大多数企业自愿披露研发费用信息的动力不足,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却并未查找到相应具体披露的研发费用金额,使得投资者无从知晓企业具体的研发投入。监管部门应完善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相关法规,并充分建立社会监督机制,要求和规范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披露。同时,为确保企业披露的财务报告中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比性,防止企业利用费用资本化操纵利润进行盈余管理,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确认的监管,而不能简单地从账面余额判定其经营业绩的好坏,更应该合理地评估企业长期的真实价值。

第二,拓展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费用披露内容。生物医药上市公司披露的财务指标中除应明确指明各类研发费用的已投入数额和资本化金额等方面外,非财务指标中应详细揭示研发项目的性质、技术特性和优势、进展、项目成功后的应用前景以及预测研发项目未来收益和风险的可能变化情况等影响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因素,以便于投资者进行决策,使其可以结合企业连续的研发费用投入及回报,评价和预测研发投入的合理性来保障自身的利益。

第三,提高生物医药上市公司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能力和业务水平。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生物医药研发业务的复杂性和高风险,要把企业的研发活动清楚地划分为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显然并非易事,尤其是对于本身并不精通生物医药技术的会计人员来说,这项工作更是难上加难。因此会计人员应对企业相关技术有一定的了解,这样才能够公正地判断企业内部研发活动中研究阶段与开发阶段的划分以及判断开发阶段资本化支出和费用化支出,从而确保研发费用信息披露内容的准确性。

第四,制定研发费用信息披露的相关监管措施。生物医药行业的技术研发活动是其可持续增长能力的后劲,是每个生物医药企业的发展命脉之一,也是影响公司价值的主要因素。非法操纵研发费用会计处理方式会给会计信息使用者带来很大的风险,为了提高研发费用相关信息的决策相关性,监管部门应协同一些服务机构制定相关措施,健全法律体系,加大监管力度。除了加强审计监管、完善与会计准则相关的监管政策这些常规监督措施外,还应强化事前督导、加强跟踪监管政策落实情况。针对生物医药上市公司研发的专业技术性较强这一现实,对会计等相关人员进行专业指导也非常重要。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版。

[2]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5年版。

[3]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经济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

(编辑 刘 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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