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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大型项目缘何成了摆设?
[新闻回放]花费上千万元的14个BRT(Bus Rapid Transit,快速公交系统)站点已建好1年,却迟迟未启用,只成为福建厦门城市主干道上的摆设。一位参与BRT方案前期论证的规划专家,把原因归结于规划论证的时间太仓促,“从产生想法到拿出方案,只用了一个月的时间”。不少市民在网络上质疑:当初为何要规划这样一个项目?
点评:一级政府要开工建设某个大型项目,是一项严肃的行政决策,动的是公共资源,花的是百姓缴纳的税款。按说既来不得半点草率,更不能让群众失望。但厦门市主干道上带有“新奇创意”的BRT站点建设,却多少有点令人惘然和失望。现今这种仆人搞花哨、想干就干,主人看不懂、痛心疾首的现象,并不在少数。要花费上千万元才能建设的项目也应当算得上是一个城市的重要规划项目,政府在进行这类重大项目的规划和建设时,应当头脑清醒,慎重行事。按照通行的行政决策和执行的程序,政府做这类重大决策必须要有事先的调查论证、有决策中的论辫听证、决策后的方案要公布,执行的结果要进行评估,以让百姓满意为要旨。
对于决策的随意性和不良决策造成的浪费和损失,不能随便找个原因就搪塞过去。“问责制”要让错误决策付出代价,同时,强化民主监督,让服务百姓的大事在阳光下进行:
教育规划要重视办好学前教育
[新闻回放]《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12月18日起公开征求意见,拟将学前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的公共服务职能,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为主的办同体制。南京将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发展学前教育,全面推进学前教育“助学券”,每月补贴220元,未来10年,每个区县每年新建2~3所公办幼儿园。
点评: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实施了九年义务制教育。但光有这种进步显然还不够。任何教育都要从头抓起,连普通老百姓都知道培育后代的关键是决不能输在起跑线上,而学前教育恰恰是人一生教育的起点,因此,抓紧抓好学前教育不仅是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更是政府必须承担的公共责任。
将学前教育纳入政府的中长期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就有了合法性、强制性、持续性。但这只是办好学前教育的基本前提,还需要有好的运行机制和适当的实施工具。至于究竟哪一种体制、机制和工具更有利于政府履行这方面的职能和责任,还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切忌不要将“想办”当成“已办”,在八字还没有一撇时,承诺已经搞了一大堆。设计任何重大改革,需要的是科学和民主,其中特别重要的是要真心诚意地依靠民智、反映民情、回应民愿。
终结超国民待遇有利于公平竞争
[新闻回放]国务院决定,从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围企业及外籍个人都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是我阳最后两项尚未实现内外统一的税种。这一决定,表明外企“超国民待遇”被彻底终结。
点评:政府公共政策的核心功能是从全局和长远出发,运用适当的政策工具,维护和加强公共利益,求得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要发挥公共政策的这一功能,就需要审时度势,及时调整政策的目标和政策工具。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阶段,制定和实施吸引外资政策的目标是鼓励更多的外资企业到中国办厂,弥补当时情况下国内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的不足。服从这样的政策目标,使用的政策工具就是免除或减轻相关税收。使用这种让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的政策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我们付出的成本和学费。
经过不断深化的改革和开放,在外汇充裕、资金充足、技术能力不断增强和现代管理经验不断丰富的前提下,实施和完善吸引外资政策的目标就是充分体现内资和外资的平等、让外资一视同仁地享受国民待遇。与此目标相适应,就有必要依据世贸组织的相关规定,并依据中国的相关法律,有选择地逐步使用合理征税和收费的政策工具。这样做,也是逐步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竞争秩序,让境内外企业的竞争在相同的税赋基础上,扩展其内涵。
中国在吸引外资过程中,公共政策的目标的转换和政策工具的改变既反映出中国综合国力日益增强的态势,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的趋势,也表明中国政府在掌握和运用公共政策这一治国手段上所表现出的智慧、眼光和艺术。
改进干部作风,脚步走下去
[新闻回放]11月30日,南昌市启动“万名干部下基层,民情夜访促和谐”的活动,万名党员干部将深入基层100天,通过调查、走访等形式,帮助群众解难题、办实事。
点评: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愿,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为人民谋利益,这是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历来坚持的根本宗旨,也是党和政府一贯提倡的工作作风。在经济逐步繁荣、办公条件日益优越的条件下,一些党组织、政府部门开始变得骄贵起来,眼睛向富不向贫、脚步向上不向下、心思向官不向民。长期以往,官僚之气、懒惰之风定会蔓延,甚或脱离群众,办事情出主意也很难考虑群众利益和群众情绪。为纠正这种偏向,集中开展一些活动,引导党员干部身子沉下去、脚步走下去、眼睛瞅下去,对于破除目前普遍漫延的官府骄贵之风,不失为一个良策。
但有时好的举措若不坚持,就只能热闹一阵、哄动一时,或者成为捞取政治资本的工具、吸引眼球的权术、哗众取宠的作秀。要真正端正党风、政风,就需要真心实意的落实、默默无闻的坚持,需要形成规范和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实实在在地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污染土地岂能建经适房?
[新闻回放]《南京晨报》2010年12月1日报道:武汉在旧化工厂重污染的土地上建起了经济适用房。“武汉黄浦人家-长江明珠经济适用房小区”未经环评先开工建设,在环评发现金属锑和局部有机物污染问题后进行了修复,不过依然存在风险。而这个小区从未向住户公开过风险的存在。
点评:读了这则新闻,不禁使人愁眉紧锁。我们可以对比这样两幅画面,一幅是房产开发商趁着我国相关法律的不健全,在国家级旅游胜地和森林公园边缘建起一大片高档别墅;一幅是房产开发商利用我国尚没有严格的土地污染防治方面的相关法律法规,在有严重污染的土地上建起了经济适用房。其间的选择绕不开一个字——“利”。当然,钱还是要赚的,追求利润也无可厚非。不过,在“利”字的旗号下,其所作所为也反映了他的选择导向,反映了他的道德水准。
开发商和某些政府部门都很清楚,要卖出高价,就得拿出环境优势的地块,而经济适用房不是用来盈利的,其居住者大多是社会弱势群体,于是,选择偏远的地块、较差的地块,甚或未经环评的有害地块,也就“尽在不言中”了。
我们强调依法治国,实行依法行政,而目前法制尚不健全肯定是一个事实。我们的任务当然是要坚持不懈地健全和完善相关法律。但是,在缺乏相关法律的情况下,我们的常识、良心和道德不是存在吗?国家级旅游胜地和森林公园是公共的资源,在那里不能建私人别墅;有严重污染的土地,会损害人的健康,在那里不能建住房,这些难道不是常识吗?有良知和道德的人能做出这些荒唐的事吗?
责任编辑: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