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服从”的代价

2011-01-01 00:00:00郭树合
现代阅读 2011年1期


  原温州市规划局副局长高云光、原规划局会计并兼任铁房公司出纳的金建林、原会计李小燕、原铁房公司副总经理沙少华等四名被告,因涉嫌共同贪污罪,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审。此案系原浙江省建设厅副厅长杨秀珠外逃后所牵扯出的系列案。
  在该案中,高云光等四名被告感到“委屈”的是:“我们只是杨秀珠棋盘中的一枚棋子。杨秀珠工作作风非常霸道,别人不敢说一个‘不’字!”让他们感到“冤枉”的是:虽是帮助杨秀珠贪污,却未拿到一分钱;让他们感到后悔的是:奋斗了若干年,因自身言行“绝对服从”“领导”构成共同贪污罪,最终栽在了“绝对服从”上,是“绝对服从”的心态毁了自己。
  既然“绝对服从”贻害无穷,那为什么仍然有人执迷不悟对其青睐热衷呢?在此,不妨对信奉“绝对服从”的人予以剖析。
  缺乏骨气。面对领导的霸道、蛮横,有人误以为这样的领导说了算、有魄力,心中赞佩不已。对领导溜须拍马,低三下四。凡领导说的,毫不考虑,毫不含糊,坚决照办,坚决执行。纵然是领导让自己葬送前程、搭上身家性命之险,也心甘情愿,在所不辞,甚至以此表明对领导的忠心,让领导放心;有的以为霸道、蛮横的领导是“老虎屁股——摸不得”,怕引火烧身,怕影响职位升迁,怕下岗被“炒鱿鱼”,因而见风使舵,投领导之所好,仰领导之鼻息,逆来顺受,百依百顺。简直就是十足的附属物、奴才相。
  没了锐气。明知领导的行为违纪违法,明知领导的决定会带来非常可怕的后果,不指出,不规劝,更不去针锋相对、一针见血地予以批评和阻止,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任其发展,任其泛滥。领导需要自己举手就举手,需要自己同意就同意,反正不能站出来与领导辩黑白、论是非,更不能和领导相对抗,始终在言行上与领导保持高度一致。这样,既可以明哲保身,还不得罪领导,上面来考察干部时,领导不但能帮自己说好话,说不定还能推荐自己升个一官半职呢。
  心存“侥”气。怀着侥幸心理,总以为领导是大树、保护伞,天塌下来有领导撑着呢!即便是东窗事发,领导神通广大,兴许领导上面还有更强的“坚强后盾”予以保护,因而无所顾忌,领导咋说就咋做,领导指哪儿就打哪儿。还有的信守“法不责众”,以为对个人违纪违法的处理会严重,对集体违纪违法的处理会从轻,集体“犯事”大不了写个检查做个检讨了事,依旧同流合污,狼狈为奸,陷入“近墨者黑”的境地不能自拔,最终因“拔出萝卜带出泥”,拴在一根绳上的蚂蚱——谁也没逃掉!
  本想靠“绝对服从”求平稳,结果却引来自身和全家的揪心难受不平安;本想靠“绝对服从”有靠山,结果是靠山倒了自己也垮台受牵连;本想靠“绝对服从”仕途顺,结果是“乌纱”丢了锒铛入狱命悲惨。
  打铁尚需自身硬。做人要有铮铮骨气、昂扬锐气和浩然正气。视规定规章和党纪国法为儿戏,无原则地任其领导摆布,无原则地服从领导安排,无原则地执行领导交代,到头来,只能像高云光等人那样,为自己的“绝对服从”付出沉重代价。
  (摘自上海人民出版社《风云杂谈》 主编:吴元浩 本文作者:郭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