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

2010-12-31 00:00:00
山花 2010年10期


  黄蜂
  
  黄蜂的身子较马蜂要细,也略长,体黄色,有一圈一圈的黑色花纹,与金黄的身体颜色交错杂陈,黄蜂尾部有锋利的毒刺。
  我们把黄蜂叫做“麻子蜂”。
  黄蜂的窝,多在大树上悬挂着,也有把窝做在悬崖峭壁上的。它的窝多半是椭圆形的,一般有足球或篮球那么大,蜂窝中间或偏下的部位,有一个很小的出口,大约只能容两只黄蜂同时进出。窝的外面,用一层什么东西包裹着,黑褐的样子,跟干牛粪的颜色非常接近,我们认为它所使用的建筑材料,就是牛粪。窝的外围全是半圆的波浪形图案,层次分明,非常工整,跟人们盖在屋顶的瓦一样,排水能力极好,一看,绝无渗漏的可能。黄蜂是建筑大师——几乎所有的昆虫都是。它们的宫殿比起人类所建造的高楼大厦来,一点也不逊色,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至少,它们认真负责一丝不苟的态度,就比人类强了不知道多少倍,更具雄辩力的证明是,在黄蜂的建筑里,从未出现过“豆腐渣”工程。不是吗?
  也有黄蜂,把窝造在山坡上紧贴着地面的小灌木的根部,——这样的窝都比较简陋,暴露着一排排很深的整齐的孔眼。只有瘦弱的向日葵的花盘那么大,甚至更小些。这已经是贫民窟了。不用说,在里面居住的居民,也很少,一般只有十来只,不会更多了——那些住在宫殿里的黄蜂是很多的,怎么也得几百只吧。如此看来,黄蜂的世界,比人类先一步,已经步入小康社会了。
  “捅了马蜂窝”,说的其实就是黄蜂窝。
  你让黄蜂不能安居,黄蜂能不跟你急吗?
  我与黄蜂一般情况下,是井水不犯河水,谁也不招惹谁的。可是,孩子的天性,似乎总要弄出点什么事情来,才觉得有意思、有趣味。黄蜂要是把窝造在了距离村子或道路很近的地方,就会让我们一直惦记着,这可不是什么好事情。一旦抽出时间来,我就会设法把它除掉。一个孩子,除了帮大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剩下的除了玩,无非还是玩,时间,我有的是。我们认为,捅黄蜂窝的行为,是在“为民除害”,是正义的事情。所以,现在想起来虽觉顽劣了些,但当时却并不这么想。
  中午,吃完午饭,再无事可做。大人都猫在家里,躲避着毒辣的阳光。我谎称要去凫水什么的,叫上几个事先约好的伙伴,拿上准备好的竹竿、火柴,还有扎好的火把,去捅黄蜂窝。一般情况下,大人不许小孩子做这些。干这样的勾当,我们总是瞒着大人,偷偷摸摸地去。我们的行动比较谨慎,万一被黄蜂蜇了或咬了,可不是闹着玩的,肿起来像豌豆那么大的“疙瘩”,要几天才散。如果被蜇咬的部位较多,甚至有生命危险。我已领教过无数次了。山坡是农村孩子常要去的地方,一不小心,就踩了黄蜂的窝,我老是被黄蜂蛰。蛰过的地方,很疼,会肿起一大块。一旦被蛰,我就跑开去,赶紧把毒刺拔出来。黄蜂的刺是黑色的,在皮下的肉里,很显眼。拔了毒刺,半个小时左右就不疼了。也许是被黄蜂咬过的原因吧,我对黄蜂格外痛恨,下手也是毫不留情。虽说时令已是夏天,但为了自身的安全,我跟伙伴们都穿了厚厚的衣服,有的甚至穿了棉衣,不得不暴露在外面的脸和手,也用布包裹着。我们携带的竹竿有六七米长,用不着爬到树上去。
  具体做法是,将火把绑在竹竿一端,点燃火把,伸到蜂窝的出口那儿,黄蜂就出不来了。然后,用另一根竹竿,把窝捅下来。黄蜂窝掉在地上,摔碎了,黄蜂蜂拥而出,在窝的附近,群魔乱舞。我们几个孩子早在窝掉到地上之前,就迅速逃离了现场。黄蜂想找我们复仇,但它们找不到我们。我们已藏到安全的地方了。但是,大家的心,都还在咚咚地狂跳着,为刚才那惊险的一幕,既开心,又庆幸。
  黄蜂没有了窝,过不了多久,就散了。不知道是集体迁移,还是作鸟兽散。我不在乎它们的去向。我在乎的是,我们为村里人消除了一个隐患。我的心里美滋滋的。
  发现了黄蜂窝,大人也会设法捅掉它。但他们做得比我们安全。他们一般在夜里行动,直接把黄蜂窝摘下来,_点一把火,把窝和黄蜂一起烧掉。比起我们驱赶的办法来,他们做得更残忍、更彻底,不留后患。
  黄蜂虽然有,但不mfKD0dYSbyErALxsq0HG4A==多,虽常见,但不伤人,假装没有看见它就可以了。即使这架飞机偶尔降落在我身上,我只要动弹动弹,惊走它就行了。除非它已感觉到危险,黄蜂一般是不咬人的。
  黄蜂也采花蜜,我经常看见它们和蜜蜂一起,在花丛中忙碌着。黄蜂另外还吃什么,我就不知道了。
  有一年冬天,妻子在我家阳台的一个角落里,发现了十来只黄蜂。我仔细查看,发现窗户关不严实,黄蜂就是从窗框的缝隙里钻进来的。妻子很害怕,要我打死它们。我看见黄蜂行动迟缓,神情呆滞,爬而不飞,是奄奄一息的样子了。虽说整死它们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我怎么下得了毒手呢?我很早就不想与这些小东西为敌了。我打开窗户,想让它们飞出去,可它们不,拿一把苍蝇拍驱赶它们,还是不走。拿它们毫无办法,我索性不理会它们了。所幸,彼此相安无事。
  黄蜂为什么要住到我家里来呢?人是很危险的动物,它们难道不知道吗?家里比起野外来,是要温暖一些,但它们有必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吗?
  不知道这些黄蜂后来怎么样了,是全部冻死了,还是,有一部分黄蜂挨过了那个寒冷的冬季?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发现它们在窗户上爬行着,歪歪扭扭,步履蹒跚,是很“从容”的样子。我也看见过一只或两只死了的黄蜂。
  黄蜂一生能够活多久?是一个夏季,还是三年五载?它们是怎么过冬的?
  有很多动物,它们跟我们住得那么近,是真正的邻居,我们对它们,却一无所知。不是它们不让我们发现,而是我们太不把它们的存在当一回事了。人的一生中,有许多小东西、小事情,就这样被忽略,被忽视、等到蓦然回首、倍觉珍贵的时候,我已追悔莫及。
  
  鹰
  
  鹰爱偷鸡来吃。在村子周围,谁发现了鹰,就得时刻提防着家里喂的鸡。鹰要是在村庄上空盘旋着,随时都有落下的迹象。它朝什么地方落,人就到什么地方去,轰它,不让它落。它一落下来,鸡就遭殃了。
  有一天中午,我们一家人正在家里吃午饭,突然,院子里的鸡惊慌地叫着,疯狂地乱跑起来,父亲想都没有想,扔下饭碗就跑出门去,结果还是迟了一步。鹰逮住一只母鸡,已经起飞了。我们跟着追出大门,追了十几步,却是徒劳,鹰从容地飞走了。我只好眼睁睁地看着,我甚至看见鸡在鹰的两只爪子之间,做着徒劳的挣扎。
  鹰的胆子够大的吧?
  鹰还抓麻雀、老鼠等。
  我曾经吃过一只鹰抓来的兔子。奇怪吧?
  那一天的天气,虽说还算晴朗,但干冷干冷的,阳光有气无力且很敷衍地照着,一点也不暖和。我不想待在家里,用烤火的方式来取暖,便信步走出门去,在外面独自玩着,落寞而又无趣。玩什么我忘记了,但我玩得无精打采的。好在,人只要动起来了,就不会感觉到天气有多冷。
  就在不经意间,我一抬头,发现天空里飞着一只老鹰。我本能地停下来,盯着它看。我怕它落下来,会对我家的鸡不利。
  我发觉这只老鹰,比平常看见的,要大得多。它明明是一只鹰嘛,可它为什么会那么大呢?我正在纳闷,突然发现什么东西脱离了老鹰,落下来了。那东西坠落的地点,恰恰是村旁生产队的“大寨田”。“大寨田”与我所在的位置,不足五十米远。方方正正的大寨田里,正长着不太长的冬小麦,而且,就在早晨,地里刚刚放了水。由于水放得很足,麦田里的水还不曾被土壤完全吸收,明晃晃的,在阳光的照射下,仿佛一块巨大无比的镜子。那东西砸在积着水的麦田里,“嘭”一声巨响,跟放炮的声音一样,“玻璃”瞬间碎了,溅起的水花有两丈多高,好像不是什么东西掉了下来,而是老鹰投下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
  我赶紧向麦田跑去。我发现掉下来的,不是别的,是一只很大的兔子。我迅速在旁边的白杨树上,折下一根足够长的树枝,用树枝把兔子扒拉过来,提在手里。兔子已经死了。我不知道兔子有什么用,站在那儿,说不上高兴也说不上不高兴。我有点儿无所适从。恰巧,我的太奶奶路过,她说:“这可是一坨好大的肉呢!”我立即将兔子递给太奶奶,太奶奶说:“你就等着,晚上到我那儿来吃肉吧。”
  这可真是比“天上掉馅饼儿”还要美的事情。因为天上掉下来,比馅饼还好,是那么大的一块肉。我小的时候,除了过年那几天,其余的时间,一年中是难得吃上几次肉的。我都忘记肉是什么滋味了。太奶奶的话,让我觉得,生活真是无比的美好。
  兔子掉在麦田里的声音把附近很多人都惊动了。很快,跟着来了许多村里人,兔子当然是我的。有话说:“买到不如捡到”。这是家乡的一句谚语,意思是:捡到某种东西的人,比此前花钱买到这个东西的人,还要拥有得理直气壮。这是什么逻辑?这是典型的强盗逻辑。真是太奇怪了。但是,在我的家乡,人人都是这么认为的,这样的逻辑,也是人人都遵守的。我当时也认为,这是真理,就应该这样。比如,今天这只兔子,谁第一个捡到,就是谁的。这也是我的家乡人应对这种情况的一个不成规矩的规矩。那些后来的人,只能看看我手里的兔子,他们只能羡慕我。兔子与他们是没什么相干的。
  谁也没有在意鹰,它当然早已飞走了。
  不知道老鹰偷了我家多少鸡,但是,今天是个例外,老鹰给我送礼物来了。
  这是发生在上午十点左右的事情。
  这只兔子又肥又大。太奶奶一个人独自开伙,她拿回她的家里去收拾,并许诺,她要跟我和小叔,三个人一起吃肉,再不邀请任何人。
  太奶奶在一间阁楼似的屋子里住着。下午,我与小叔迫不及待地到太奶奶的阁楼上去看,我发现太奶奶已经剥了兔子皮,把肉剁成一块一块的了。她正在洗肉。发现我们来看,她抱怨说:“这东西咋洗不干净呢?洗了这么久,水还是血红血红的。”她还说,她已洗了无数遍了。我们怏怏地出去,恰好碰见村里一个经常打猎的人,这个准猎人说,兔肉不能洗太多次,不然的话,肉都变成血了。我不知道这个准猎人的话有没有道理,我只想尽快地,把肉吃到嘴里。我撇下小叔,独自跑步返回太奶奶住的阁楼,上气不接下气地,跟太奶奶说了猎人的经验。太奶奶也不管猎人的话是不是真实可信,大约也是不想再洗下去了,她立即把兔子肉下在一只沙锅里,炖上。
  肉是跟晚饭一起吃的。这也是我第一次吃兔子肉。时间好像是一九七三年,我五岁,小叔九岁或十岁,我的弟弟不足一岁,还不能吃肉。我家的父母、奶奶,我小叔家的二爷二奶奶,太奶奶都没有叫他们来吃。当时,我爷爷已去世,太奶奶由二爷赡养,但太奶奶跟二爷他们处得不怎么好,虽说吃的用的,二爷照管着太奶奶,尽了做儿子的义务,但太奶奶一个人住,她独自开伙。她到我家虽远,却常来,到二爷家仅仅一步之遥,她却很少去。
  太奶奶对二爷他们有成见,可是对于小叔,她的态度跟对我一样,是疼爱的。因此,吃兔肉的时候,她不忘叫上他。
  一只兔子,我跟太奶奶、小叔,三个垂涎三尺的人,一次没有吃完,第二天,又吃了一次。这当然要感谢鹰。要是没有鹰,我哪能吃上兔肉呢?
  鹰是翱翔在天空里的自由的精灵,谁会想到,它也要为自己的生计而操劳呢?到手的食物,因为不小心,它只疏忽了那么一下,就成了我的。鹰也是非常懊悔的吧?
  鹰飞得真高。我没有见过飞得比它还高的鸟。当我一动不动,呆呆地凝视天空,当我出神地张望着,看见鹰一圈又一圈,越飞越高,最终盘旋在白云旁边的时候,我的心里,是揣着鹰那样飞翔的梦想的。我甚至想,属于我的天地是多么的小啊,我的左边右边,我的前面后面,都是壁立万仞的大山,我被大山局限着,我被家乡约束着,我的手不能伸得太长,我的脚不能走得太远。那时在我心里滋生的,不是对家乡的热爱,相反,我心里有的只是对家乡根深蒂固的不满。我想,我的家乡为什么那么小呢?它为什么不能大一些呢?在它们的阴影下面,深深地遮蔽了多少鹰一样的热血儿女啊,他们就跟家乡的草木一样,一生风平浪静,最终默默无闻。
  现在我不这样想了。现在我想,那些局限着我的,正是我生命里不可或缺的,是抠也抠不掉的。即使把它们从我的心灵中抠掉,我的心,也是会疼的。
  我曾经那么崇拜鹰,有很多年都是这样。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鹰作为一种充满象征意味的动物,不知不觉之中,已经从我心里,一点一点,悄悄地抹掉了。如果我还没有忘记鹰的话,那么,我没有忘记的,仅仅是动物的鹰,它在我心里跟麻雀、乌鸦等故乡风物是一样的地位,是差不多的分量,并无本质的区别。
  现在,我也是想着,要跟那些平凡的草木一样,平静地,经历我的春夏秋冬。
  像鹰一样飞翔是人年轻时才有的梦想。
  平平淡淡才是真,才是真正的生活。那么,怎样生活?
  我想,关注当前,眼下,体味并领悟生活中细微而琐碎的小细节、小感动,就可以了。
  我们都是普通人,用不着高瞻远瞩,轰轰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