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喜欢他的阴茎,和他做爱我谈不上什么快感,但我一遍又一遍地容忍着他在我身体上胡乱倒腾,是因为有时候我喜欢,喜欢那一丝干涩的疼痛,像是要被撑裂开的尖锐在脑海里炸开一样。
现在好了,我躺在床上,他已经像死狗一样睡去,不,应该是比死狗还要糟糕。躺在床上,屋子里除了他的鼾声,安静得像一个我从来没有去过的地方。
现在我决定离开他。我做出这个决定的时候,我听到了血液在血管里流淌的声音。它很细腻,很真切而有韵律。我想,血管一定曲折而分散,密密麻麻地隐藏在皮肤下面,构筑了属于另一个世界的迷宫,在这样的迷宫中,我忘记了我是如何走来的,我已经把回家的路彻底忘记了,我如何才能清晰地走上那条并不曲折但一定很漫长的回家的路呢?
手里的刀片,平时是他刮胡子用的。这种被称作“犀牛”的刀片表面有一层幽兰的光,在屋子里微弱的光线下,刀刃是那么薄,一定能薄过一张白纸,能薄过女人的皮肤。
他还在打呼噜,他打呼噜的节奏很奇怪或者也可以说他打呼噜毫无节奏可言。我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个夜晚我的耳朵出奇地灵敏,在他忽高忽低的鼾声中,我仍然可以清晰地听见血液流淌的声音。
我被这种声音深深地迷惑着,甚至想知道它们流淌的频率和节奏,我对音乐并不是很内行,有限的一点知识也是听我身边的这个男人讲述的。我突然觉得血液流淌的节奏也很杂乱无章,我无法判断它的下一个音符在何时何地出现。就像那个红头发的姐姐,溺水一样的表情,游丝一般的音调进入我的脑海。
刀片闪过一丝幽兰的光。
我想把血管切开,我要看看,我的血液是否像音符一样会跳动。
我在这样想的时候,我的动作已经开始了……
其实,我什么都看不见,这不仅仅因为屋子里的光线很暗,还是因为我把眼睛闭上了。我听到第一滴血滴淌到地板上“啪”的一下,声音很短促也很干净。与此同时,我也闻到了一丝腥甜的气味。我的鼻子小巧,但它却常年被轻微的鼻炎困扰,一遇到一点点的冷空气,它就会变得令人讨厌之极。但是在这个夜里,它却没有放过那一点点的腥味儿。
滴答的节奏感越来越强,我开始慢慢地变得平静。
或许我曾经有过恐惧,紧张,疯狂等,但在此刻它们都变成了平静,静得我只能听见托丽姐姐的声音渐渐响起,回旋在屋子的每一个角落。一片嘈杂后,所有的乐器的声响都消失在厚厚的夜里,只有那略带沙哑的声带诉说着她的心碎和忧伤。
或许,我已经变得麻木。
一种麻酥酥痒丝丝的感觉来自一根手指,我感觉到那根手指的温度开始下降,并且这种感觉在不断蔓延。我想挪动一下那根手指。我要是想让那根手指移动,我必须先让和那根手指相连的手掌移动,要让手掌移动,我就得请求我的胳膊移动,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的胳膊不听我的命令了。我拼命地翻了一下身子,使出了全身的力气,这股劲儿不仅让我的身体移动了一下,还碰掉了我的手机,手机掉在地板上,“咣当”响了一下。
他醒了!
他首先闻到了一股怪味,因为我听见他说了一句,什么味儿?他打开房间的灯,他一定是被吓坏了,他或许看到了地板上的一滩红色,看到了我血肉模糊的半个身子,我听见他大叫了一声,然后,他开始骂我。
他认为我是在作死。
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感到这个房间所有的墙都是惨白惨白的。
一定是他在我的手腕上系了一条布条,我感到手腕有一种被勒紧的感觉。
他一边给我包扎一边骂我,我听不清他骂的是什么。我动了动冰冷了的嘴唇,我想跟他说,你走吧,别骂我了。但我却听不见我自己到底说什么。
他把我背起来,他说要马上送我去医院。
我听见门“咣当”一声关上了。
于是,我在他的背上睡着了。
此刻托丽也睡下了,她的声音消失了,世界空空荡荡且安静。她拖着自己受伤的灵魂,躲到一个安静的角落,独自舔舐。
那是一条很窄的土路,我不知道他为什么把铺着沥青的公路称作“电道”。他跟我介绍他家住址的时候说,下了“电道”再走“土道”,一顿饭的功夫就到爱民村了。我第一次问他什么是“电道”,他说就是柏油公路。再问为什么叫“电道”的时候,他回答说,不知道。
后来我想可能是他说错了,应该是“垫道”,相对于土路的一种农村说法。
我们乘坐的长途汽车在“电道”上行驶了三个小时后,在路边一个小镇上停了下来。我们就在那个小镇下车,一下车我就闻到一股马粪燃烧的味道,然后,我的鼻子就失去了感觉。我们穿过小镇的时候,我看见像坟包似的马粪堆上升起缕缕黄烟。
余下的一顿饭功夫,我们就要步行进村了。我对步行还是充满了兴趣的,三个小时窝在车座上,听着托丽·阿莫斯忧伤的音乐,几次我都是昏昏欲睡。
通往爱民村的小路两侧土沟中堆积着这个冬天以来的积雪,雪不是很白,上面浮着一层灰尘。土沟边上是两排白桦树。白桦树在电视上真的很漂亮,但在我眼前的这些却斑驳得像一张张白癜风病人的面孔。白桦树的枝丫上有着大大的鸟窝,他说那里面住的都是乌鸦。他小时候,可以看见成群结队的乌鸦把太阳都遮挡住,它们成群结队在爱民村的上空飞翔,集体呼喊,惨烈的声音划破寂静的天空,让人听了毛骨悚然。他说他小时候一听见乌鸦的叫声,头发根都竖立起来。很遗憾,我没有撞见那种神奇而壮观的景象,我只看见有单只的乌鸦从一棵树上飞到另一棵树上,它们并没有呜叫。
白桦林后面则是大片大片的土地,土地已经被白雪覆盖,雪地上一些小动物的足迹,错综复杂地伸向远方。几株枯黄的庄稼在大雪地中孤单地站着,一阵微风吹过,它们被刮得瑟瑟发抖。我穿着厚厚的羽绒服,帽子压得低低的,其实,我没有必要把自己捂得这么严实,虽然是冬天,可是并不是太冷,相反,这条道路上的空气中有一种暖暖的纯净,虽然我的鼻子暂时失去了嗅觉的功能,但我脸上的皮肤可以证明我的感觉是正确的。
爱民村就在眼前了。
在从前,爱民村就像一团迷雾一样,笼罩在他的身上。他总是对他的家乡沉默不语,仿佛他是一个没有身世的男人,而我的这次爱民村之旅,让那一团浓浓的迷雾渐渐散开,我看到了那些残存的庄稼,大片的雪地,低矮的民房以及那些随处乱跑的母狗。
村口的一个小女孩,她的棉袄袖口有铁一样的光泽,看见我们,她用袖口抹了一下快流到嘴边的鼻涕,然后,转身就跑。
小女孩的眼睛好黑,仿佛浓浓的黑夜一般。
这一切,都是这个村子的表象吗?
第一次来爱民村我就有了一个特殊的身份一他的女朋友。
爱民村会向接纳他一样接纳我吗?在爱民村的村口,我回头看了—眼,即将西陲的太阳,把这个村子照耀得暖融融的,也把他的面孔照的菱角分明。
站在村口,他再一次提醒我,让我把耳机子拿掉,他说别弄得跟二流子似的,怕他妈妈接受不了。
我摘下耳机子,托丽暗哑的忧伤就被切断了,一半消失在暖色的夕阳中。一半回流到我奔涌的血液中。
我喜欢他吗?我怎么会答应他的请求呢?我越来越搞不清自己在想什么。看到村口那个小女孩黝黑的眼睛,我突然想起了城市里的家。早晨我还在家,现在却在—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内心竞滋生出一种错愕感。
昨天晚上,他在QQ上跟我说,他要回家过年了,他想要找一个女朋友和他一起回家。我知道他的意思,他一定打算好了,知道有百分之八十的把握把我带回家,才这样跟我说的。
我们相识的时间并不长,在我伤心欲绝的时候,我的一个女友推荐我听音乐,女友说对那些内伤严重的女人来说,音乐是最好的疗伤方式之一。女友是我信任的人,我曾经毫无遮掩地把我的故事说与她听,她也答应过我要保守我的秘密。看到我死灰一般的绝望,女友说你现在的状态,只有上帝和音乐才能解救你了。
女友推荐了他和他的店。
女友说他很特别,样子很酷。而且他对西方摇滚乐的发展历史如数家珍。对现代音乐抱有极端的偏见,只不过他喜欢沉默,那种沉默有时候让她着迷。女友谈到他的时候带着一种小女人的迷茫,好像眼前出现了令人难以置信的幻觉。
一场秋雨过后,我找到了他的店。他的店在一条小街,门口墙壁上乱七八糟地涂鸦了一些古怪的符号。门上是一张演出的海报,海报上的人清虚虚的脸,鼻子上、嘴唇上、还有耳朵上都打着铁钉,手臂上还纹了一头怪兽。
他的房间很逼仄且光线不足,以至于我刚进屋的时候,没有看清楚他的脸。屋子中有一台影碟机,正在放映土耳其电影《暴雨将至》,这是不久前我刚刚看过的。我的视线从电视上离开,我发现屋子墙壁四周都是CD。
见我进来,他并没有主动跟我说话,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屁股都没有抬一抬,继续看他的电影。
也许是有点困倦,他点了一支香烟。然后他说,选……选点……选点什么我……我……我帮你……帮你介绍一下。
他说话竟然结结巴巴。后来他说,他自己总是一个人在屋子里,很少和人说话,差一点忘记怎么说话。他是一个与世隔绝的怪人吗?他整日沉浸在由音乐、电影或者诗歌建筑起来的封闭的世界之中,他已经忘记了和其他人沟通的语言。这或许是我对他产生的第一印象,这种印象成了我和他在日后的几个月中继续接触的理由。
我随便地在cD架前面看了几张cD,也没有挑选出想要听的东西。然后,我就坐在一个马扎上,和他一起看电影。
电影快结束的时候,我跟他说了我朋友的名字,我说我的朋友让你给我推荐几张碟。
他问我要什么风格的,我并不懂什么风格之类的说法,他说你喜欢哥特、黑死、金属、蓝调、布鲁斯,还是民谣。我说我都没有听过,不知道喜欢什么。
他在CD架上挑选了三张碟给我。他说,你回去先听,不喜欢的给我拿回来。
我问她多少钱?
他说,你给五十块吧。朋友介绍的,少赚点。
我心想五十块钱还少赚。是不是一年开张一次,一次就要黑个痛快啊。
但我还是给了他五十块钱。
我离开的时候,他送我出门。在门口我看见一张清瘦的面孔,嘴唇薄薄的,鼻子挺拔,单眼皮藏在板材眼镜后面,眼神有些散漫的黯淡。
他掏出钥匙锁门,我看见他的手腕上文了一个纳粹的“卐”字形标志。
他说,有空常来玩。说完他笑了一下,我发现他的笑容竟然有些许灿烂。
我坐在回家的公共汽车上,掏出了他给我选择的三张碟片,其中一张封面上是一位橙红色头发的女人,女人似乎在水下,长长的橙色头发好似飘起来一样,她的嘴角上挂着微笑,那是一种蔑视世界,同时可以征服一切的微笑。
我看到她隐秘惆怅的情怀,但那时候,我还不知道隐藏在坚强外表下那容易膨胀的脆弱。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她就是大名鼎鼎的托丽·阿莫斯。
当我知道她的名字和那段传奇的身世之后,我对她就更加依恋了。然而这一切,都要感谢那间小黑屋子中沉默寡言的大男孩。
我的托丽,我的姐姐。
在另一个不同的时空还有另外一个故事。它像石匠用锐利的刀笔刻在岩石上一样坚固,虽然经历着不同时代的风吹雨淋,那些图案仍然清晰可见。
三个男孩挟持着一个女孩走近一个没有灯光没有安全门的单元,四个人的脚步慌乱而匆忙,女孩的眼睛被黑布罩住,她分不清方向,但她感觉所处的地点有些空旷,她还能听见汽车喇叭的鸣响,她判断这个地方应该和马路距离不远。她被摘下眼罩,借助路灯的幽暗光线,她看见三个穿着红色裤头的男孩,男孩们的年纪仿佛跟自己差不多,嘴角刚刚长出一层薄薄的绒须。三个男孩在她面前开始猜拳,其中一个赢了,他对女孩说,对不起!我又取得了优先权。其他两个男孩在后面把住女孩,取得优先权的男孩开始解女孩的衣服。女孩挣扎着,嘴里被堵上了一条内裤,男孩说,挣扎也没有用,没有任何女孩能阻止“处女膜破坏小组”的光临,已经一百个了,你知道你很幸运,因为她们都知道“处女膜破坏小组”给他们带来的不是一般的快乐。女孩自己对幸运的理解并不是这样的,她感到羞愧,
后来她自己回想起——虽然她不愿意想起,但偶尔还是不经意地想起——那一晚的情景,令她不解的是,她首先感到是羞愧,而不是恐惧或者害怕。有什么好羞愧的呢,她对不起谁呢,她的贞操早晚要失去,只不过失去的方式不同而已,它们又有什么本质上的差别吗?她应该感到紧张或者痛楚,应该感到害怕或恐惧。但女孩自己清楚,她感到羞愧之后,接下来最明显的感觉便是疼痛。
关于疼痛,最初的记忆是被火烧,一枚蜡烛的光,颤颤巍巍地晃动,她想自己一个人拥有它,把它抓紧,她伸出小手,做一个抓的动作,烛光在颤颤巍巍地躲闪。她又往前爬了爬,坐在能够得着的地方,再抓,抓到了。攥得紧紧的,不肯撒手。哭声响起,攥紧的小手不肯放开,撕心裂肺地哭喊,是因为疼痛还是因为得而复失的光?
“我太小了,我就知道哭,我知道一定是因为疼痛。”
或许这就是女孩关于疼痛的最初记忆,这和男孩的阴茎进入体内的疼痛完全两样。男孩的阴茎进入的一瞬,她甚至听到了一种撕裂的声音,她的泪水顺着撕裂的痕迹泉涌一般流出。她身体上的男孩开始模糊不清,她感觉自己像死去的尸体一样,没有感觉,任人摆布。
她收拾好零乱的衣服,那三个男孩已经散去。她在那座废弃的建筑里哭了很久,然后,她来到了马路上,马路上人很少,路灯有些刺眼,她的眼睛也开始疼痛,她知道一定是自己的眼泪刺伤了心灵。
如今我听到托丽的声音,就如同看到了她那颗受伤的心灵。这个出生在北卡罗来纳的女人也是一个受过伤害的女人,那一年或许她才二十刚刚出头,从照片上看,那时候她长得一定很俊俏,正处在向一个成熟女人过渡的前夜,她的身体散发着不可阻挡的诱惑,像她的音乐一样迷人,很多人甚至爱她的身体,超过爱她的音乐。她妩媚放荡的面孔常常出现在那些魂不守舍的乐迷的梦中。据说,那天晚上的演出结束之后,她搭乘一辆乐迷的汽车回家,上车之后发生的那件事情改变了她的一生,也改变了她的音乐。
她被那个黑人乐迷强暴了。
她一定感觉到了疼痛,她的疼痛一点一滴地融入了我的疼痛之中。
也许有人看见她狼狈不堪地拖着虚弱的身体奔跑在大街上,但他们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无法呼喊,她期待着下一场暴雨,从头到脚把自己冲洗得像出生时那么干净。
我没有想到他能让我做他的临时女朋友。
说实在的,我对交男朋友暂时并不感兴趣,我甚至讨厌男人。他们有着肮脏的不可告人的丑陋,有着我内心深处不可原谅的罪恶,我曾经发誓要让他们在这个世界上变得更加腐朽。
然而,处于一种莫名的原因,我竟然对他没有反感,或许他在我面前一直很低调,但是我深深地知道,我们之间不可能有什么故事。我只是对他这个人和他手腕上的文身感兴趣。他说我做他的临时女友也不能白做,起码能让我体验一下北方的农村生活,而且他负责往返车票,提供食宿。他一边说一边坏坏地笑,他说,如果有特别需求,他也会义不容辞挺身而出。
我说,想得美!我知道我说话的温度似乎低了一点。但这并没有妨碍我们一起去那并不遥远的爱民村。
在路上,我试探地问他,到他家我们住在一起还是分开住呢?
他说,随你。
我到了爱民村才知道,和谁住的问题是根本就不能随我的。。因为他家就一铺大炕,他爸他妈睡在炕头,然后是他,按次序我只能挨着他睡在炕梢。让我睡炕梢是他提出来的,他说,炕头太热,太烙人,怕我睡不习惯。第二天他又跟我说,他们爱民村睡觉有一个习惯,就是一家老少都睡在同一铺炕上,年龄大辈分高的都睡在炕头,按年龄和辈分依次往下排列,所以我这个名誉上的“儿媳妇”只能睡炕梢。
第一个晚上我就失眠了。
因为即使是炕梢也很热。我像锅里的饼一样来回翻身,仿佛一种深夜中的煎熬,看不见黎明时候的方向。
我翻出cD机,把耳机塞上听我的音乐。亲爱的姐姐,亲爱的托丽,她也曾受过慢慢长夜的煎熬,她是如何走过黎明时分的广场的呢?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无法相信他来自这样的一个农村家庭,他身上一点也没有我们习惯印象中农村人的任何特征,他的一举一动反到像城市里不务正业的小青年。
他跟我说,卖cD,做一个音像店的老板只是他谋生的手段,其实他是一个诗人。
我觉得他说他是诗人的时候,特别像电影《喜剧之王》中的周星驰。周星驰说,其实我是一个演员。周星驰说出这句话的时候,很多人都笑了,有的甚至笑出了眼泪,我却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好笑的,我的内心深处甚是有些悲凉。
我们相处的过程中,他给我看了许多诗稿。我对诗歌一窍不通,因此,他的诗我一句也读不懂,我只是觉得他的字很潦草很难看。在他的诗歌当中,多次提到过麦田、水井还有鸡鸭鹅和母猪,但甚少提及他的父母。
在我有限的接触范围内,感觉他的父母为人淳朴热情,热情得让我有点招架不住。一看就能看出来,他们是多么地爱他们的儿子,他们心里明镜一样,他们对我好,就是在对他们的儿子好。不管真的假的,在名义上我还是他的女友。他们一定认为儿子在城里混得不错,给他们带回了一个儿媳妇。先不管这个儿媳妇长相如何,但肯定不难看就是了。能带回一个儿媳妇就是值得他们高兴的事情。
我渐渐地知道他的良苦用心,他把我带回家乡,这样他的父母在全村老少面前好能抬头说话,更重要的是,他们在短时间内不会再纠缠他的婚恋问题了。
他说他的父母老了糊涂了,总是絮絮叨叨地敦促他赶紧找媳妇,他爸说做梦都想抱一大胖孙子。他父亲还动用了所有的亲属给他介绍对象,经常给他打电话让他回家相亲。但是他的父母所做的一切努力,在他身上没有显示出一丁点的效果。他根本就不回家,他对父母说,你们不懂爱情,求你们不要掺和我的爱情。
他父亲有一次说母亲病重了,要他马上回家。他回到家一看,母亲好端端地坐在炕沿上,并没有什么病。他知道上当了。他父亲说,给他订了一门亲事,~定要他见见。他父亲说,那个女孩挺不错的,本分人家,身体结实,能一心一意跟你过日子。拧不过父母的意思,他就去见了。
他说,那个女人脸很长,光一张脸就能摸到天亮。
他父亲显得很愤怒,说出了流传在爱民村的一句古老名言:丑妻近地家中宝。他父亲说,光脸蛋儿好看有啥用,放在家里还让人惦记。
他说,我宁愿一辈子打光棍,也不能和一个没有爱情,没有共同语言的人一起生活一辈子。
他父亲很激动地说,啥叫爱情。啥叫共同语言。你都不愿意和她相处,怎么知道没有爱情,没有共同语言。我和你妈订亲的时候,还不是没有说过什么话,结婚后又有共同语言,又有爱情,又有你,啥都有了。
我睡不着觉,便想起了他给我讲的家里的一些事情,他父亲身材高大,年轻的时候一定很帅气,只不过生活在农村,从事体力劳动,现在看起来已经有些驼背,脸上的皱纹明显看出苍老来。他的母亲,又瘦又小,我最不习惯见他母亲对我笑,因为那个女人一笑,两颗门牙长长地支楞出来,粉白的牙龈一览无余。
有时候,我甚至也在想这个问题,所谓爱情到底是什么?爱情可靠吗?这个世界上到底有没有爱情?难道像她父母这样没有恋爱就结婚,一辈子厮守在一起的男女就不算爱情吗?
炕实在太热了,我又翻过身,我的脸对着炕梢墙壁的方向,他母亲刚刚在墙壁上糊上了报纸,我还能闻到一股报纸的油墨以及浆糊混杂在一起的味道。只是,由于光线太黑,我无法看到报纸上写的什么内容。
我想上厕所。
我在黑暗中推了推他的脑袋,小声说,我要出趟外头。
“出趟外头”是我和他妈妈新学的一句话,他跟我解释说爱民村自古以来就把上厕所叫“出趟外头”。因为他们的厕所都在外面。
他在炕沿下面摸到了手电,我在手电光柱的指引下找到了棉裤和羽绒服,穿戴整齐之后,他陪着我走到外面。
其实,他的父母已经在厨房准备了一个便桶,炕上的人要是起夜小便就可以把尿撒在便桶里。我只是不习惯于蹲在便桶上嘘嘘,于是我非要到外面去。
乡村的夜晚很安静,越是安静越显得清冷,我蹲在板障根下,刚露出屁股就感到干巴巴的冷风像针刺一样钻进裤裆,尿顷刻间就流出来了。
他在墙根处也解了手。他把手电筒的光柱指向夜空,他抬起头自言自语,我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夜晚。
我站起来,也抬起头看这夜空。黑黑的,密密的,静静的,厚厚的夜晚,除了大自然的声响,我们好像站在世界之外。
我第一次提出了让他给我写一首诗歌的要求。
他沉默地把我抱住,在我的嘴唇上亲了一下,我感到一股温热。他说,夜太黑了,我觉得你像黑夜一样纯洁。
我们在爱民村的几天中,或许是我近几年中度过的为数不多的快乐的几天。那里面远离争吵,远离怨恨,远离都市中的烦恼。还有,我们一起去雪地中嬉闹,躺在雪地中看着高远的天空。
我们肩并肩躺在雪地上,差一点睡着了。
要不是觉得在雪地上太冷,我想那一刻,我们就会脱去衣服在雪地上疯狂嘿咻。如果那样,我想,那将会是一种非常美好的记忆。许多年后,无论跟谁在一起,无论多大年龄,这种记忆都会让我幸福地美滋滋地。但是,因为寒冷,我们都很矜持。我们低着头,默默地从雪地中走出来。我们走路的时候,手牵着手。
身后,两个人形的凹槽深深地陷在雪地上。
在他家的炕席上,我们做爱了。
我主动把手伸给他。那时候他的父母不在家,都到亲属家拜年去了。
我又一次感到了疼痛,他的粗壮的阴茎一下子把我撑得好大,我的喊叫一定吓坏他了,他开始小心翼翼地动着,让我感觉他似乎是一个会疼爱女人的男人,但我希望他能更猛一些,让疼痛占据我的全身,刺穿我的头骨。我疯狂地把他抱得紧紧的,双腿盘在他的腰上,要他用力,再用力一些。
或许就因为这一次的经历,我喜欢上他了,喜欢他带给我的快乐的疼痛。
再回到城市的时候,我的心一直是满足的。
我不知道托丽·阿莫斯是如何摆脱那些梦魇的。她结婚了,怀孕了,据说还流产了。
姐姐,你的泪水流在了哪里?
托丽的声音在爱民村的上空高高飘扬,只有我能听得见,那一刻,她很坚强,似乎带着欣喜,告别了忧伤。
故事总有节外生枝的时候,这可能是上帝安排的。他总是让我看到那些不该看,也不想发生的事情。
我早就应该知道,和这样的一个男人的交往是危险的。他的沉默寡言背后隐藏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秘密。或许从看到他的第一眼我就应该知道,他无法提供给女人心无旁骛的安全感,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他却说他是个人主义者,追求自由追求梦想的勇士,为此他的心灵是不能受到羁绊的。
个人主义永远都是他妈自私的。
在回到城市之后,我见到了她的另一个女友,其实他到底有几个女友,我一点也不清楚。我当初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也没有想到他周围会有那么多女人。
他的女友,就是我的朋友,那个介绍我和他认识的朋友。
我们开始争吵,在争吵中做爱。我喊得歇斯底里,肺都要吐出来一般。
我们做完爱,他就睡着了。像死狗一样睡着了。
我的脑海中出现了不止一次出现过的那个念头,它曾经出现在我的父母长达八年的争吵之中,它也曾出现在我失去贞操的那个夜晚,它还出现在一些无聊的光天化日之下……
我想杀了我。
我醒来的时候,床单是白色的,墙壁是白色的,输液管中的液体也是白色的。我恍惚地看见他,他的头发很乱,眼窝深陷着很憔悴地看着我。
我渐渐地想起昨天晚上发生的一些事情,我知道有一个声音曾经大声地骂我。我哭了,眼泪是滚烫的。
我看不清楚他的模样,只感到这个房间所有的墙都是惨白惨白的。
我不知道在我失去知觉之前跟他说了什么,这个问题,我想得头疼。我闭上眼睛想休息一下。
仿佛风雨交加的夜晚,一个人。孤独地跳起伤心的舞蹈,跳了整整一夜,筋疲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