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蒙边境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情况
随着中蒙贸易额的逐年上升及蒙古国对人民币认知度的日益提高,人民币作为边贸支付货币在不断扩大,已成为口岸贸易结算的主要货币。据统计,2005-2009年,甘其毛都口岸边贸人民币结算为20545、6678、9977、35376、57295万元人民币,分别占结算总额的89.72%、45.26%、26.01%、47.99%、46.76%。
目前,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办理人民币结算的进出口企业有56家,占企业总数的39%。由于市内各外汇指定银行尚未与蒙方建立人民币账户行及代理行关系,人民币账户行资金汇划结算均需通过二连口岸外汇指定银行进行。这是目前巴彦淖尔市跨境资金流动的主要途径,其他结算方式还有现金、以出顶进或以进顶出、银行卡等。
进出口企业或个人对跨境贸易选用人民币结算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一是人民币货币地位的提升,使进出口企业及个人用人民币结算意愿加强;二是人民币以其稳定的币值和较高的信誉,得到了蒙古国官方的认可,并在民间特别是在口岸城市普遍流通;三是用人民币结算可降低企业的汇率风险,减少企业的汇兑成本。
据调查,虽然在蒙古国内地很少用人民币直接消费,但在邻近甘其毛都口岸的南戈壁省,人民币被广泛使用,可用于采购商品、消费开支,成为当地居民最乐意接受的“硬流货”。尤其在边境小额贸易中,几乎全部以人民币计价结算,虽然蒙方客商也以多种方式携入美元,但只是在黑市中卖掉赚取利润。由于人民币不断升值,人民币与图格里克的比价呈上涨趋势, 2002-2010年比价分别为1:140、1:145、1:147、1:150、1:156、1:160、1:160、1:165、1:175。
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存在的问题
(一)边境贸易中金融服务匮乏。目前,甘其毛道口岸未设立长期或临时性金融服务网点,造成从事边境贸易的企业和个人不能享受银行服务。
(二)边境贸易结算渠道不畅。由于该市没有外汇指定银行被获准与蒙方建立账户行关系,资金不能直接汇划,延长了企业资金的在途时间,降低了企业资金使用效率。特别自2009年甘其毛都口岸由季节性改为常年性开放后,贸易额增长很快,人民币结算量快速增长,对蒙跨境人民币结算渠道不畅,阻障了进口企业的业务发展。
(三)携带大量现金出入境,有时会危及客商的人身安全。由于甘其毛道口岸没有设立金融机构,中方客商只能从距口岸130公里的旗政府所在地的金融机构提现后,再来口岸进行交易。客商携带大量人民币现金用于结算,增加了边贸企业和个人的经营风险及经营成本,也给社会带来许多不稳定因素。
(四)对边境地区人民币现金管理、监测和反洗钱工作带来难度。随着边贸大额现金交易日益增多,特别是畜产品收购旺季,仅绒毛收购大户日最高现金交易量就上百万元。由于中方人员携带人民币现金到蒙方要受我国人民币现钞出入境限额管理限制,进入蒙方境内交易要交税,因此,一些客商大额交易时选择在中国境内进行货物交易,货款由蒙方人员带回蒙古国。当前,在蒙古国境内蒙古人携带人民币出入境管理不受限制,但中方人员携带人民币金额上要受到蒙方政府的限制。部分商人为能顺利进行商品交易,让过境蒙古人协商代为携带,造成通过非法渠道流通人民币日益增加,这种情况为洗钱提供了可乘之机。蒙方客商过境销售货物时,中方有关部门也没能力核查对方现金的来源是否合法,因此,这种情况对反洗钱工作是一个极大的挑战。
(五)以人民币现金结算方式出口的货物,不享受出口退税政策。这一规定制约了边贸企业的出口积极性。一是甘其毛道口岸毗邻的蒙古国南戈壁省距乌兰巴托遥远,而该省的银行未与我国银行建立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