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解读

2010-12-31 00:00:00
记者观察 2010年19期


  1 中央密集出台政策治理裸官
  
  解读:治理裸官还需全方位“裸到位”
  近日出台的《关于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加强管理的暂行规定》被认为是中央治理裸官的一大重要举措之一。
  该规定的出台,让心存“能捞就捞,不行就跑,跑了就了”念头的官员绝了后路。然而制度的实行仍需要足够的监管力度支撑。官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不仅是向上级报告,更应接受公众监督。核心还是通过制定严格的制度和规范,加强与公权力行使有重要关系的领导干部收入、子女、配偶、资产等重要信息的披露,避免信息不透明使公权力被私用,还要有相应的核查机制跟进,对虚假报告、瞒报者,要有相应的惩处办法,这样才能起到根本实效。
  
  2 多地掀起取消特权“○”号牌行动
  
  解读:“某○”车牌不过是件马甲,重点还在于根除一些人的特权思想
  从9月1日起,河南取消了“特权车牌”“豫○”号牌,河南省省委书记卢展工第一个带头更换了自己公车的号牌。陕西和青海也于近日对特权车牌进行了改革。
  取消特权车牌,确实有利于党政机关形象的改善。但是,类似“某○”的车牌,不过是件“马甲”,脱了这件,还可能换上另一件,比如公车上放特殊通行证、车身上喷公务标志、驾车者持工作证照等等。仅仅以取消牌照的方式管特权车,恐怕难以完全奏效。治理特权车,关键是要清除某些干部的特权思想和执法人员的媚权心态。可以说,取消“某○”牌照,只是扬汤止沸;加强监督,才是釜底抽薪。
  
  3 大学生“村官”考公务员再无加分优惠
  
  解读:在公务员考录加分日益泛滥,公平性饱受质疑时。加分政策已名存实亡
  全国多个省市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从2010年秋季招考公务员开始,大学生“村官”等六类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可定向考录公务员,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等优惠政策。
  据了解,目前享受加分政策的大致有三类人:一是对社会有特殊贡献的人,如大学生村官,支教、支医的志愿者,烈士子女等;二是有特殊专长的人,如文体特长生。在这里,加分是对文化考试的补充;三是有特定身份的人,主要指少数民族考生。在这里,加分是考虑到这些考生所在的地区经济、教育基础比较薄弱,给予一定的加分,有利于实现事实上的“起点公平”。之所以有此优惠政策,是对统一考试的制度性完善,其最终目的是实现最大限度的公平。
  然而,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各地加分方法和分值“各自为政”,加分项目繁多频遭质疑,个别地方还爆出了“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子女可获加分”等,显失公平。加上隐性的“内部照顾”,公务员考试的公平性屡遭质疑。取消加分政策变更为特设岗位定向招录,实际上让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各类人员享受了“报考范围更宽、竞争程度降低、招录几率增大”的优惠。
  
  4 安监总局:煤矿领导不下井出事故罚上年工资80%
  
  解读:好制度还需“硬执行”
  针对一些煤矿领导没有履行好带班下井的规定,日前,国家安监总局公布《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从10月7日起,对于带班领导没有下井的煤矿,一旦发生事故,将严惩煤矿和主要负责人,可分别罚款500万元和罚上年年工资的80%。
  矿难的发生有多方面的因素,要求领导干部下矿井带班并不仅仅是一种降低事故风险的手段,当相关领导的责任与职工的安危真实地捆绑在一起的时候,人为的管理因素造成的安全风险才可能降到最低。有关要求矿山领导下井的规定早已有之,但一段时间以来,在一些矿难发生的背后,人们往往会发现这条硬规定遭遇“软执行”的事实。可以看出,国家安监总局此次的规定可谓环环相扣,相比之前力度明显增大。
  
  5 各地行政区划改革陆续亮相
  
  解读:城市区划调整应根据需要和公众利益为主。不是单纯的做大做强
  7月1日,国务院正式批复北京市调整首都功能核心区行政区划的请示,同意撤销东城区、崇文区,设立新的东城区;撤销西城区、宣武区,设立新的西城区,即“四合二”。北京的“四合二”是去年以来,中国多个城市陆续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的一个缩影。伴随着新一轮区域规划的陆续亮相,天津、上海、重庆等大中城市也纷纷进行大手笔改革。
  现阶段,我国城市区划调整的目的主要是寻求支配更多空间资源和经济资源,来推动经济发展,做大做强。行政区划调整,一是适应和促进了城市化发展,二是适应和促进了城市功能提升和性质职能转换的需要,三是有利于提高城市管理效率和降低行政成本,四是使行政区与经济区进一步吻合,使城市集聚效应更为显著。
  但同样区划调整的弊端是客观存在的。首先区划调整容易割断历史文化;其次,区划调整可能对古城带来新一轮的破坏;并且在调整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个别地方借行政区划的调整,聚集资源,获取利益。要以最小的代价创造更多福祉,就必须在调整前,对目标地区进行社会经济发展的全面论证,充分证实该地区已经是相对独立的经济区。
  
  6 “史上最严厉控烟立法”开始实施办公场所禁吸烟
  
  解读:禁烟效果好不好,首先看领导
  备受关注的《广州市控制吸烟条例》9月1日起正式施行,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的办公室、会议室、礼堂、公共走廊、电梯以及本单位的餐厅、咖啡厅,被明确列为禁烟范围,这也是国内首部把办公室全面纳入禁烟范围的地方性控烟条例。
  这是该市第一个中人大代表提交的议案而被列入人大常委会会议议程的地方立法。与各地相关立法相比,广州的这一条例是目前最为全面的控烟条例,有市民称之为“史上最严厉的控烟立法”。
  实施首日,一些机关的控烟情况并不乐观。专家建议,应尽快出台相关《实施细则》,并从党政机关单位率先实施控烟,重点控制党政部门领导抽烟,公务员应身体力行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另外,在禁烟区域还可设执法监督员,并对在禁烟区抽烟的人实行通报公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