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访王锡锌的这一上午,时间比预计长很多,因为采访时不时被打进来的电话截断。粗略地判断一下,打来电话要求采访或者邀请他去录制节目的媒体,不下五个。集中的焦点是时下备受关注的《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因为王锡锌是建言的五位专家之一。
在这之前的2009年12月16日,王锡锌和他的几位同事受国务院法制办邀请,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在京组织专家学者座谈会,研讨拆迁制度修改的有关问题。
时间再向前,12月7日,北大五名法学学者沈岿、姜明安、王锡锌、钱明星和陈端洪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递交了《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建议立法机关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撤销这一条例或由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修改。
从上书建言到被邀请参加国务院法制办开座谈会,只有短短几天时间,从中可以看出,政府对此事的重视。
王锡锌表示:“政府对于修改现行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决心很大,尽管阻力重重,但是我们仍然看到希望。”
《建议》诞生前后
长达三千余字的《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无异是近年来拆迁混战中的一道曙光,一时间,坊间一片沸腾。之前,上海扔燃烧瓶保护祖产的新西兰女子、成都唐福珍自燃事件等都在网络上引起了轩然大波,事有凑巧的是,在北大五学者上书一周之后,发生在北京四季青南坞的拆迁户自焚受伤事件,仿佛又在为此事的紧迫性加大注脚。
“是的,看到这么多的拆迁惨剧发生时,我们的心灵受到了很大冲击。”王锡锌说,当看到唐福珍自焚身亡这一消息时,他觉得一定要做点什么了。
他的同事沈岿找到他,两人的想法不谋而合。于是,他们又找到了钱明星、陈洪端、姜明安,自发组成了一个五人法学学者小组,落实起草《关于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进行审查的建议》。“钱明星教授在物权法研究中是权威,陈洪端教授的主要研究领域是宪法,我与沈岿主要研究行政法,姜明安教授是法学界中著名的学者。”王锡锌这样介绍起草建议方案的五位学者。
有行政法、宪法、物权法各方权威参与,一封洋洋洒洒的建言书从开始筹划到写成并快递给国务院,仅仅用了四天。
在王锡锌看来,目前的《拆迁条例》存在着不合理之处:第一,拆迁更多强调了地方政府的管理权,漠视公民合法的财产权;第二,把房屋征收与房屋拆迁分成了两个阶段,使房屋拆迁在没有得到房屋所有人必要的意见表达的情况下就可以进行;第三,征收和补偿没有在同一阶段进行,政府只收回土地,但并没有对房屋进行征收和补偿,而是把补偿问题留到了拆迁阶段,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来解决,这不利于房屋所有人利益;第四,拆迁问题没有区分公共利益拆迁和商业开发拆迁,很容易引发一些地方政府和利益集团合谋的情况。
“《拆迁条例》强调‘管理’,体现的是传统的单向的、政府控制的理念,这与政府目前追求的治理理念是矛盾的。在法律上,则与财产权保护的法律规定相抵触。”
“其实,我之前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就有过研究,毕竟,这是定制于2001年的法律条文,早已跟不上现代化城市发展进程,”王锡锌说,“唐福珍自焚事件,给了我心中极大的刺激,相信,每一个有良知的人都会受到触动。”
触动之后是行动。北大五位法学学者的上书建言成为2009年末又一轮新闻热点。上书建言国务院之后,王锡锌和他的同事们就陷于被媒体围追堵截的境地中,各路媒体蜂拥而至,向他们询问新拆迁条例形成草案的改变、困难以及进度。
他们一一解释,不厌其烦,尽管很多问题已经回答过很多遍,但是依然会有记者前来询问。法律的建设不仅需要法律工作者的努力,也需要媒体的舆论,更需要公众的参与,王锡锌这样认为。所以,他一遍遍地向媒体解释新拆迁条例修改过程中的主体,阻力,以及改变。
他希望能通过媒体将改变之急迫的信息带出去,让社会的法制建设更完善。
“我总是相信,这个社会的法制建设会愈来愈好,这离不开法制工作者的努力,也离不开媒体的关注。”王锡锌如此表达他的信心。
民主在行动中
其实,在2008年,王锡锌就曾经有过一次引人瞩目的建言申请。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颁布实施,依据《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有两种:政府主动公开和依公民申请公开。其中,“依公民申请公开”是指市民可以申请要求公开没有在网上或其他途径主动公开的信息。
5月30日,王锡锌、沈岿、陈端洪三位教授根据这项规定向北京市发改委、交通委和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分别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求了解机场高速公路收费数额、流向等信息。“给市发改委的申请,我们是自己当面递交的,申请号是12、13、14。工作人员说,此前他们还没有受理过关于要求高速公路收费信息公开的申请。”王锡锌说。
为什么会有这样一个申请?王锡锌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始实施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个制度平台,对公众知情权的落实到底能发挥多大的作用?信息公开的制度到底能够有多大的生命力?这些不能仅仅靠理论上的分析,更需要实践的检验。我们选择一个公众关注的话题,用这一话题来测试制度的运行,这本身就是在为推动这一新的制度实践而进行的努力。”
北京大学三教授上书申请公开高速路收费一时间成为2008年夏天的一个重大新闻,许多人拭目以待。 6月24日,北京市发改委和交通委做出了对该《申请》的答复。但答复中只明确表述了机场高速的投资总额及四年来的通行费收入,未对“贷款总额和收费资金去向”这一核心问题给予直接答复。
值得注意的一个事实是,自2009年10月1日之后,天竺收费站已改为有限的“单向收费”,“虽然不能说这是我们申请的结果,但也算是一个进步吧,我们会继续推进此事!”王锡锌说。
尽管出师不利,但王锡锌仍然认为,这次申请有很大收获,至少唤起了公众的知情权与公众的参与意识。“政府信息公开的推动必须有公众参与,但市民在参与过程中需要技术和知识的支持。” 王锡锌认为,作为法律学者,自己有义务承担起市民参与过程中的技术及知识支持的工作。
早在2004年,王锡锌就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公共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这是一个独立的非盈利性学术研究机构,中心的宗旨是:提倡公众参与活动,推动公众参与实践,支持公众参与活动,观察和研究公众参与进程中的问题,促进“富有意义的”公众参与制度建设。
成立之初,只有王锡锌与他的学生两个人,办公条件简陋,但推进民主与法制进程的努力却从未停止。他们先后与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广州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合作,在一些政策法规的建设中,“中心”对规划草案的所有意见进行审查和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出具可行性报告。在国务院法制办与欧盟合作研究的“中国-欧盟公众参与实践比较研究”项目中,王锡锌应邀成为该项目高级学术顾问。
如同在“中心”办公室悬挂的巨大的条幅“民主在行动中”一样,王锡锌认为,民主与法制的推进,不是埋怨,不是发牢骚,而是实实在在地去做事,而他也相信,民众的参与是推进的动力。为此,“中心”专门开设了一条法律专线,几年来已经接到了两千多个求助电话,尽管,其中有一些是与法律民主建设无关的,但是“中心”的工作人员依然给予耐心的解答。
学者是这样炼成的
说起时下备受关注的法律新闻热点,说起中国的民主与法制的进程,王锡锌滔滔不绝,说到他自己,他有些讷言:“对于我自己,我没什么好说的,我的经历很平淡,考大学,工作几年之后是考研究生,考博士,然后留在北大,研究的领域一直是行政法。如此而已。”
尽管近两年因为关心公众事务而引发媒体的高度关注,但王锡锌依然是一个低调的人,他所愿意谈的只是他的专业领域,他期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来解答公众不确知的法律区域,在法制建设的进程中让更多的民众参与进来,而不再仅仅是政府与法律工作者的闭门造车。
而在公共参与研究与支持中心的同事们,则是这样评价王锡锌的:
“一个很有正义感的人!”
“一个外表沉静,内心火热的人!”
他们说这些是有事实依据的:王锡锌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投入大量的时间到“中心”,为了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也可以为了一个素不相识、前来寻求法律援助的人,不计回报地付出一个法学人的学识、良知与热忱。
在他很零散的、很少涉及到自己的话语中,有一个名字常常被提起:罗豪才。这位曾历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致公党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等职位的法律界泰斗级人物,是王锡锌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时的导师。
“罗老师是一位受人尊敬的法律学者,我作为他的学生,受益匪浅。”王锡锌神情悠远。
王锡锌没有说过以罗老为榜样之类的话,却在行动中昭示:做学者,不只是固守书斋出学术专著,要有参与社会进程、融入社会进步的积极,还要有心怀国家、心系苍生的大爱。
少年的王锡锌喜欢历史,尤其喜欢中国近代史,他一直想弄明白,有着盛唐般繁华的中国,为何在近百年中受尽列强凌辱?他期望能在史书中寻找到答案。当初的高考志愿之一便是学习历史,录取通知书上的专业却是法律,1980年代中后期,他在中南政法学院度过了热血沸腾的大学时代。那个时代的年轻人喜欢关心时政,喜欢畅想未来,拥有无穷的梦想与激情。在时光的长河中,有的人将激情转为愤怒,有的人将梦想藏匿于现实,王锡锌却一路沉静地走来,在漫长的学术道路中,始终揣着一颗热气腾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