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富的辩证,我思虑再三,总结出穷人常犯的几种错误:买豪宅、购名车、迷名牌、穿华服、做自己做不了的事。
穷人买豪宅
购买豪宅之后沦为悲惨一族的人,十根手指头数都数不完,而迈可与史蒂芬堪称“惨之楷模”。
迈可为了自以为是的需要,买了一间办公大楼的套房作为工作室,可惜离家很远,开车须一个小时,后来改以出租车代步,单单交通费就是一大笔支出了。他又为了一个像样的门面,吸引上门的客人,再花了一笔钱装修。他相信客户见识了赏心悦目的排场,就会心甘情愿地把钱掏出来。
他的噩梦开始出现连环套,原本缴清房贷的住房,也因而被拖累了,又把房子拿去向另一家银行抵押借钱。工作室与房子交替付款,结果力不从心,沦为卡奴。他贱卖房子终于止住了血,可是赔了夫人又折兵,早已心力交瘁,人生踉跄了。
迈可的收入并不稳定,钱赚得不多,可是野心很大,梦想惊人,一直以为自己可以功成名就。理想未必全错,但错在缺乏按部就班的心境,以为一步可以登天,忘了可能因而摔得四脚朝天。
买错房子,一生受苦。八字箴言要铭记在心。
史蒂芬曾经坐拥高薪,令人羡慕。他是科技新贵,现金股利满满,但这一波金融海啸却让他伤得很重。他自恃高薪,买豪宅根本不眨眼,大笔一挥就买,贷款逾新台币两千万元。最近他被留职停薪,贷款缴得愁眉苦脸,烦得不得了,连连问我,如何是好?
我有什么办法?只能建议他卖掉大房子,换幢小房子,节余一点小钱明哲保身了。这项建议的确残忍,很有可能赔尽他毕生积蓄,但却是最保险的,可是来去一回终究是空,也算惨啦。
房子不是不该买,而是太贵的不能买,还不起贷款的不要买,根本不适合自己的不可买。史蒂芬悔恨地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做自己做不了的事
人最可悲的是从事自己无能为力的、不合适的工作。以我为例,开餐厅不宜,结果肯定很惨。有一位与我个性相仿的朋友做过这种蠢事,他开了一家人文餐厅,生意兴隆,可是一直入不敷出。究其原因是这个人个性海派,不敢收友人的钱,于是友人大吃一顿,他请客;友人的友人来豪饮一回,还是他请客;其他远亲来捧场,他依旧请客。结果不到半年,餐厅就关门倒闭了。这种事如果是我来干,下场应该雷同吧。
我也不能开小旅馆,若是友人风尘仆仆来探视顺便睡上一晚,伸手向对方要钱我可干不了。
我终于理解,喜欢与合不合适不同,很多事情我喜欢,但不合适,只能当个献策者。如同孔明辅佐阿斗,自己不当皇帝一般,只能各司其职,逾越就惨了。
浪漫与财富无关
理解穷人不该做的蠢事,就该聪明地做事。
房子只是住的处所,车子只是用来代步,因而不必买豪宅,不必买名车。我的好朋友说,最后一部车可以买好一点的、自己喜欢的,这点我可以同意,但最后一部车,听来就不怎么舒服,仿佛买了它就准备寿终正寝似的。
辛苦赚得的钱,我绝不容许使之花在债务上,我必须用钱来享受美好生活。
不花钱有时依旧可以过得浪漫,只要有心。比方说,躺在自家的阳台上,在星月交辉中,让微风细雨在脸颊拂掠,谛听草虫唧唧鸣唱,细数天上星斗。
我可以证明一事:浪漫与财富无关,而在于心境。
编辑/王翠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