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本哈根经验与启示

2010-12-29 00:00:00丁振辉孟思佳李星谕
中国市场 2010年35期


  [摘要]随着哥本哈根气候大会的闭幕,人们对于气候变化及其与之相关的一系列的问题的争论暂时告一段落。本次大会没有取得理想的成果,这也正说明目前在气候变化领域中各国之间巨大的利益冲突难以协调。2011年在墨西哥举办的下一曾气候大会上能否按照“各线图”的既定方针,完成本次大会应当完成的课题,还需各国展观相应的政治智慧和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为了人类共同的利益,我们有理由期待在下次大会上各方能达成普遍共识,用实际行动维护自身生存的空间。
  [关键词]哥本哈根;气候大会;温室气体减排
  [中图分类号]X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0)35-0093-03
  
  2009年12月19日,经过24个小时的“加时赛”,在形成了本着以自愿加入的原则为基础的所谓《哥本哈根协议》后,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终于落下帷幕。有人称本次大会“只有遗憾,没有遗憾”,的确,这样的结果对大部分人来说与当初所设想的形成一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尚有很大一段差距。但此次大会至少唤醒了人们的气候变化意识,从本次大会119国元首或领导人齐聚哥本哈根就能看出,气候问题终于可以像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一样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了。我们有理由期待在墨西哥举行的下届大会上能给世界带来更多的惊喜。
  
  1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概述
  
  哥本哈根世界气候大会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第15次缔约方会议暨《京都议定书》第5次缔约方会议,其主要目的是商讨《京都议定书》一期承诺2012年到期后的后续方案,就未来应对气候变化的全球行动签署新的协议,这是一次被誉为“拯救地球最后一次机会”的大会。
  1.1 世界气候大会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一项国际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发展大会上通过。《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为全面控制CO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环境和气候问题给人类社会带来挑战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就全球气候变暖和其他问题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截止到本轮年会一共不间断的召开了15届,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历次年会中,取得成果最为丰硕意义最为重大的分别是1997年在日本东京和2007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两次气候大会,分别达成了《京都议定书》和“巴厘岛路线图”两项重要成果。
  1.2 《京都议定书》
  《京都议定书》(下面简称《议定书》)作为《公约》的最重要的一项补充条款,与《公约》的鼓励发达国家减排不同,《议定书》强制要求发达国家减排,并具有法律约束力。截止到哥本哈根大会召开前,已有189个《公约》缔约方签署,而攻击他国减排最不遗余力的美国是目前为止唯一没有签署《议定书》的发达国家。
  《议定书》对2008—2012年发达国家第一承诺期的减排目标做出了具体规定,即就整体而言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础上平均减少5.2%。具体到各国,欧盟温室气体排放量削减8%,日本和加拿大削减6%,美国削减7%。同时,《议定书》还建立了一套旨在促进温室气体减排的合作机制——国际排放贸易机制、联合履行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
  总的而言,《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制定了减排的具体目标,但没有为发展中国家设定上述指标,这也是美国为何拒绝签署该协议的最主要理由。据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的估计,如果《议定书》得到彻底的执行,到2050年可以把气温的升幅减少0.02%-0.28%。虽然难以完全抵消气温的升幅,但是,这毕竟是全世界——除了美国,为改善自身生存环境和确保人类长期可持续发展而做出的一次重要尝试。
  1.3 “巴厘岛路线图!”
  2007年12月15日,经过长达十余天的马拉松式的谈判,《公约》第13次缔约方大会终于就“巴厘岛路线图”行动计划达成一致意见,启动了加强《公约》和《议定书》全面实施的谈判进程,致力于在2009年年底以前完成《议定书》第一期承诺的全球应对气候变化新安排的谈判,并签署相关的协议。正是在此次会议上强调了另外三个在以前国际谈判中曾不同程度受到忽视的问题:适应气候变化问题、技术开发和转让问题以及资金问题,并将长期游离在《议定书》框架之外的美国也纳入了《公约》所规定的发达缔约方“三可”(可测量、可报告、可核实)减排责任中来。“巴厘路线图”的核心是促进《公约》和《议定书》的全面、有效和持续的实施。
  
  2 哥本哈根之惑
  
  按照“巴厘岛路线图”确定的方针,2010年是确定2012年《议定书》届满之时各国如何确定各自的减排责任和目标的最后一年,因此本次大会也被视为开启“后京都”时代的最后时机。然而,事与愿违,就目前的情况和大会的结果来看,无疑这是一个“无耻的失败”。在世界面临的环境危机日益严峻的环境下,全球就保护环境和限制温室气体排放的共识似乎往回退了一大步。总结其原因大致有下面几点:
  2.1 各国诉求相去甚远
  各国在环境问题上的巨大诉求差异是导致本次大会成果难产的根本原因之一,从各方在会前和会中提出的各项主张或申明来看,似乎已经预示着本次大会不过是圣诞节前在北欧冰天雪地里的一场超级派对罢了。本次大会可以用两大阵营,三股力量、多重利益来概括。
  两大阵营,发达国家一派、发展中国家一派,泾渭分明,唇枪舌战。发达国家历史排放多、当前人均排放高、资金技术实力强,而发展中国家历史排放少、当前人均排放低、资金技术实力不强。发达国家试图抛开“议定书”,重开炉灶,建立一个“平等”的协议,将发中国家纳入其中,实施“单轨制”;而发展中国家坚决要求延续议定书和路线图设定的“共同但有区别”的原则,分别对《公约》和《议定书》内容作出决定。
  三股力量主要指以欧盟为主体的发达国家,以美国为代表,包括日本、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在内的伞形国家,以“基础四国”为代表的,以77国集团为主体的发展中国家。但是,就目前的情况看,发展中国家阵营日益分化为几个不同的利益诉求主体,分别为“基础四国”,小岛国联盟和雨林国家联盟,他们之间的分歧有加剧的态势。在本次大会上甚至出现了部分发展中国家亦批评中国环境政策的事件,这尤其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2.2 普遍存在“搭便车”心理
  不能说世界各国没有意向解决当前严峻的环境问题,但是发达国家,尤其是以美国为代表的伞形国家的缺乏诚意是导致本次大会破产的最主要原因。国家与国家的信任的鸿沟加深,导致了本次大会裹足不前。
  如果把清洁的自然环境理解成一种商品,能够为人们提供舒适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的发展动力的话,无疑,该商品的获得必然是要花费的。其成本就是本次大会的主要议题——减排。然而,作为一种典型的外部性商品,在缺乏有效的国际规制和惩罚措施的前提下,极其容易出现“搭便车”现象。从各自角度出发,气候谈判中同样有两种选择:减排抑或不减排。假定别国减排而本国不减排,则本国可以坐享其成;反之,则本国不仅会被别国“搭便车”,且可能因成本增加而影响国力。因此,从表面上看,无论别国减排抑或不减排,出于本国利益最大化的考虑所有“理性的”国家都会愿意坐享其成而非减排。新兴的“气候变化经济学”也认为,减排成本和收益的不对称,缺乏统一的国际标准是这次大会难产的主要原因。在哥本哈根,决定各国政治谈判和最终结果的背后算得是一笔经济账。
  2.3 时机选择有误
  关于时间的问题,本次峰会选择的时机绝非最佳。首先,由于全球范围内的金融危机,导致各国经济衰退、失业上升、赤字增加,很难奢求发达国家拿出真金白银支援发展中国家的减排项目。因此,资金问题贯穿于整个谈判过程的始终,但却始终没有结果,发达国家总是“顾左右而言他”,口惠而实不至,导致发展中国家不得不怀疑其诚意究竟有几分。另外,作为世界上温室气体排放量最大的国家,美国国内的政治环境或多或少的也牵制了本次谈判取得新的进展。奥巴马总统上台后,虽然有意于通过打造新能源经济重塑美国在世界范围内的领导力,但是,受掣于刚刚登上总统大位和国内医疗改革停滞不前,现在也很难指望奥巴马总统给世界带来惊奇。
  2.4 环保技术尚未普及
  在本次会议上,环保技术也是各方所关系的焦点之一。相对而言,发达国家比较重视环境保护,环保技术也比较成熟。以瑞典为例,自1990年至今,瑞典经济大约以平均每年3%的速度增长,得益于环保技术的广泛使用,其碳排放量几乎没有增长,成为发达国家里减排的榜样。反观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发展压力大,工业化进程加快,一没技术、二没实力发展环保、低碳经济。然而,发达国家为保持自身的技术领先优势,拒绝向发展中国家提供低碳环保技术,导致双方谈判破裂,迟迟难以达成妥协。
  
  3 展望墨西哥
  
  哥本哈根大会虽然落下了帷幕,但是对人类更美好未来的追求的脚步却永远不会停止。各方均决定201 1年在墨西哥城上继续讨论本该由本届大会完成的议题,联合国也迫切希望在2012年《议定书》第一期承诺到期之前,各方能就新一期的承诺安排达成一致。对蹒跚行驶的气候谈判这列火车来说,哥本哈根不是终点,那墨西哥呢?是或不是或许取决于以下几点。
  3.1 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
  按照《议定书》的规定,整个谈交易机制由清洁发展机制、排放贸易和联合履约组成。清洁发展机制是目前公认的最优的方法,采用这种方法,发达国家的企业可以通过(没有类似减排承诺的)与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开展项目合作,通过项目获得核证减排量,这些核证减排量可以被计入前者自己的减排承诺当中。联合履约是指国家或企业可以通过与《京都议定书》的其他签署国开展项目,通过项目获得减排单位,这些减排单位可以被计入前者自己的减排承诺当中。排放贸易目前还没有哪个国家有过实践。
  要完善碳排放交易机制,就要首先对碳排放权交易进行改进,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借鉴欧盟EU ETS的经验,实行配额管理,拍卖获得,甚至可以更具体一些,分行业、分地区进行细化防止出现价格扭曲和不公平竞争的现象。其次需要对不同的交易体系进行协调,这样可以降低交易体系的复杂性和国际政策沟通的难度,并削减交易成本。最后还要对清洁发展机制进行改进,目前,最重要的发展机制参与国是中国、印度、巴西等新兴经济体,尚未把其他发展中国家纳入到这个体系来,主要原因是清洁发展机制成本相对比较高,只有通过大项目的合作才能产生规模效益,因此如何降低成本,在更广的范围内与更多发展中国家合作是当前最主要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解决绝大多数国家的关切,降低谈判的难度。
  3.2 推动技术转让与资本援助
  发展中国家和新兴经济国家正处于的工业化进程。是无论哪个国家在历史发展过程中都必须迈的一道坎.此时,较发达国家而言,发展中国家更迫切需要资金和技术支持。毫无疑问,资金支持和技术转让是所有气候谈判的永恒话题,也是争论的核心。这个问题解决不了,就很难企盼下轮气候谈判能谈出结果。要解决这个问题,可以从资金的流向、转让的方式、收益的分成等方面着手。
  就目前的情况看,资金流向环保基础研究领域是一项不错的选择。首先,在基础研究领域的资本援助在发达国家议会通过的阻力相对较小;其次,如果在该领域能有所发现并应用到后续的节能减排的系统工程中来。对双方都有益处;再次,通过和发达国家的技术合作还能培养本国在这方面的人才,为将来产业结构大规模升级和生产方式转型储备经验。相反,如果一味地要求通过援助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虽然在短期内能发挥明显作用,但是从长期看反而使本国在低碳经济竞争中受制于人。
  另外在进行技术转让和资金援助的相关谈判时,双方要本着“节约、够用”的原则确定援助金额和需要转让的技术。就是说既要保障发展中国家有足够的资金用于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同时在资金的使用上也要做到节约高效。在引进的技术上,既要考虑到技术的成熟度,也要考虑到技术的适用性,还要考虑到引进和推广技术的成本,杜绝华而不实,防止水土不服。
  3.3 着力解决最不发达国家的关切
  最不发达国家往往是历史上长期遭受殖民侵略、经济基础薄弱、自然环境恶劣的国家,这些国家大都是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国家以及一些南太平洋岛国,最容易受到全球气温上升的危害,且发展本国经济尚存在诸多困难遑论发展低碳经济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了。客观地说这些国家是目前最需要资金援助和技术转让的国家,而且与中印这样的大国相比,相对较小一笔数量的资金援助便能起到很好的作用,但目前的现状是这些国家在国际谈判中的声音相对弱小,很难引起发达国家的重视,本次大会得益于中方的大力呼吁才没有使这些国家的利益诉求被本次大会嘈杂的声音所湮没。因此,着力解决这些国家的关切对于达成一项能形成普遍共识的协议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3.4 提高对相对减排和间接减排的重视
  为了阻止地球气温继续上升,温室气体减排的确是不二选择。但是在如何减排上可以选择的途径有许多。温室气体减排从广义上讲有两种,一种是相对减排和绝对减排,一种是直接减排和间接减排。
  所谓相对减排是指碳排放量虽有增长,但其增长率低于GDP的增长率,即单位能耗下降;绝对减排是指碳排放量总量的下降。目前,中国和印度等新兴经济体往往承诺相对减排(或承诺降低碳密度),发达国往往承诺绝对减排,这与不同国家经济发展程度不同有关,硬性要求发展中国家实现碳排放总量绝对下降对发展本国经济有很大的影响,短期内难以实现。因此,承认相对减排与绝对减排同样的地位能将更多的发展中国家纳入到现行的谈判机制中来。
  所谓直接减排是指在数量上控制温室气体的增长,实现负增长或零增长;间接减排是指植树造林通过绿色植物吸收二氧化碳实现间接减排。对发展中国家而言可以采取间接减排的方式,通过植树造林和增加植被与湿地面积吸收二氧化碳来达到减排的目的,不仅可以改善我国脆弱的生态环境,还能在不影响经济发展的同时实现减排的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