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信访机构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各类社会矛盾的聚汇点,信访机构的工作不能停滞,改革不能走偏方向。
“办好信,减少访”可以概括信访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所谓“办好信”,是指各级信访机构都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规定,一丝不苟地处理好每一封人民来信,切实做到来信必复,或直接办理、或转交办理、或说明情况、或建议寻求其他路径均一一予以答复,并说明处理的依据。
我们“信访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的问卷调查表明,69.2%的信访人员首先采用发信的方式, 16%的信访人员采用边来信边来访的方式,9.4%的信访人员采用直接来访的方式。另外,在回答“您认为,信访时,采用哪种方式最有效时,” 51.5%的信访人员认为写信最有效, 28.9%的信访人员认为直接找领导最有效,9.4%的信访人员认为直接来访最有效,1.2%的信访人员认为发电子邮件最有效。而且,70.1%的信访人员认为,直接找高层领导的做法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这些数据表明,69.2%的信访人员首先采用发信的方式,51.5%的信访人员认为写信最有效,既然群众也主张采用写信的方式表达意愿,只要信访机构接到来信之后,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解决好,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都会大幅度减少。(作者为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兼高教研究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