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权力性权威: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导向

2010-12-27 17:06张宝运
理论导刊 2010年5期
关键词:业主民营企业党组织

张宝运

(山东交通学院人文科学系,济南250023)

非权力性权威: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导向

张宝运

(山东交通学院人文科学系,济南250023)

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党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应以“非权力性权威”为导向,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己的功能定位,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找准开展工作的着力点和切入点,形成新的环境下保持旺盛生命力的新机制。

民营企业;党的建设;功能定位

随着民营经济的发展,民营企业正在成为越来越多的人选择就业的渠道。作为执政党,如何在民营经济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并切实发挥作用,成为近年来广受关注的重要课题。从一定意义上讲,我们能不能适应民营经济迅速发展的趋势并卓有成效地开展党建工作,是检验我们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群众工作的试金石,也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的新考验。但民营企业的特殊环境决定了党组织不可能按照传统的方式直接在那里建立和发挥作用。针对特殊性,注重适应性,增强有效性,获取新的环境和条件下的“非权力性权威”,应成为民营企业党组织建设的重要目标。

一、“非权力性权威”形成的基本环境:党组织地位是一个自己争取的动态过程

民营经济的蓬勃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领域最深刻、最广泛的变革之一。民营经济的迅速发展不仅改变了我国原有的经济格局,而且对习惯于公有制经济环境下的党建工作提出了挑战。这种挑战之所以值得关注,一是因为这是传统党建体系外的一个领域,如何占领这个全新的“思想阵地”,它给我们提出了一个崭新的课题:即如何加强我们党在这些领域的领导,切实把这些领域的群众团结和组织在党的周围。二是因为民营企业与国有、集体企事业单位在性质和行为特征上有很大不同,党务系统不可能按照传统的渠道在那里直接建立和发挥作用。

应当说,长期以来国有企业党的组织与活动方式主要是与计划经济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的性质是生产资料公有,党组织是作为一种“统治”[1]形式存在的,按照我国现行的政治运行模式,其“政治核心”地位是法定的和有强制力保障的,它控制着企业内的各种资源。而民营企业的党建工作则没有体制上的保证,在产权私有的制度安排下,党组织在企业中是与“政”完全分离的。在民营企业中,产权属于业主,企业重大决策和管理人员的使用均为业主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党组织无权干预,也就是说党组织不掌握企业的资源。这可以看作是民营企业党建面临的最大制度变迁,也是最大的特殊性所在。

民营企业主对党组织工作的开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物质保障方面的影响。党建工作需要一定的物质基础,包括:经费、场地(设备)、时间等,党组织工作得不到业主的支持,不仅经费难以筹集,时间也难以保证,工作自然就很难开展,党建也就谈不上健康发展了。二是身份保障的影响,这种影响更为深远。当业主不认同党组织的做法或与党组织发生矛盾冲突时,业主完全可以用解雇党员或党组织负责人的处理方式来限制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活动。这种可能性的存在极大地限制了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的开展。

然而,虽然业主对经济、人事等握有操纵权,但是党组织地位实现的手段空间依然存在,因为我们国家的法制法规虽然保护了企业自主经营的权利,但也给予了企业党组织正常活动,实现制度允可地位的权利。像在职工中、党员中的地位,党组织可以直接面对职工、党员开展活动以实现。只不过这种地位的获得不是体制所赋予的,而是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的,是一个自己努力争取的动态过程。

在这一过程中固然包含着许多不确定性因素,但总的来说,这种不确定性的内在根源(包括业主对于党组织的态度)却在于党组织自身。有为才有位。如果党建工作良性运转,党组织和党员职工能在企业中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表率和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全体职工积极向上、勤奋工作,有力地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高,业主自然会认同党组织的工作,其在民营企业中的地位自然就会高;反之,如果民营企业党建搞不好,不能发挥党的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员工不满意,业主自然也会小看,党组织就会空有名义,毫无地位。

民营经济组织这种特殊的环境要求党组织的建立和运作,必须改变过去较多依靠权力性因素为后盾的方式,转移到依靠自身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模范带头作用上来。简而言之,就是必须具备在不掌握行政权力的条件下开展联系、团结和引导群众的能力,也即获得“非权力性权威”的能力,以作为求地位,以地位求发展。

二、“非权力性权威”形成的关键:赋予党组织科学合理的功能

按照传统理论和思维,党组织在民营企业中的定位应该也只能是政治核心。但这种定位模式在实践中很难行得通,在理论上也有许多似是而非之处。道理很简单,在民营企业开展党的工作,虽然有《党章》和上级文件的相关要求作为依据,但是党组织在企业中缺乏制度性安排,如果强行开展党建工作并要求其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话,则党组织不仅难以做到,且势必会直接会影响业主投资和建设的积极性,不利于民营经济的发展,不利于党组织基层形象的提升。

所以,研究和解决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决不能参照具有“权力性因素”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标准,而是应该按照“非权力性权威”的要求,根据民营企业的实际情况,从大局着眼,对局部要求进行适当地变通,不要赋予民营企业党组织力所不能及的任务。2002年11月,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六大”报告中讲到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时,作了与国有企业完全不同的表述,他说——“企业党组织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领导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各方面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党的“十六大”及“十七大”通过的新党章也都进一步明确了这一重要政策。我们认真研究和分析党中央的这一权威表述,不难看出其关键词在于“引导”、“维护”和“促进”。在此基础上,个人认为,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应是“引导、服务、促进”。理由如下:

第一,把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于“引导、服务、促进”,与党的性质是一致的。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最大最本质的区别是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不同。国有企业党组织定位于“政治核心”,其履行职能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通过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升值。而民营企业的企业资产为个人出资占有或主要为个人出资占有的性质,决定了民营企业党组织不宜定位于“政治核心”。但民营企业党组织也是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引导、团结、教育职工,推动企业发展。

第二,把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于“引导、服务、促进”,符合民营企业实际情况,有利于取得业主的支持和合作,有利于党组织建立和发挥作用。在民营企业开展党建工作所遇到的最大和最难的问题是如何获得企业主的支持与合作。目前相当一部分企业主对党建工作的态度冷淡,甚至心存疑虑,害怕党组织工作与自己形成对立,影响企业的生产经营。将党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促进企业发展上,突出党组织与民营企业发展的同向性,让业主在看得见的效益中增强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需求度,才能使他们真正关心支持党组织活动,自觉地接受党组织在企业中的建设。

第三,把民营企业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于“引导、服务、促进”,符合邓小平同志“三个有利于”标准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有利于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和进步,有利于“非权力性权威”的形成。这个理念的核心是服务,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主动地服务于企业。只有在服务中才能正确引导,只有在服务中才能促进发展。把引导和促进寓于服务之中,这正是市场经济对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新要求。邓小平同志早就讲过,领导就是服务[2]。党组织由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领导者,转变到市场经济体制下民营企业的服务者,这种角色和功能的巨大转变,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性。

三、“非权力性权威”形成的必要条件: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式方法

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方法如何,对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和“非权力性权威”的形成有着直接和密切的关系。尽管党组织的地位、作用、活动方式等无疑要坚持党的性质,发挥党的传统优势,但一定要从民营企业的实际出发,针对特殊性,注重适应性,增强有效性。

第一,将党建工作与民营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构建和谐的企业文化,是党组织工作的有力着力点和切入点。企业文化是指在一定的社会经济条件下通过社会实践所形成的并为全体成员遵循的共同意识、价值观念、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是一个企业或一个组织在自身发展过程中形成的以价值为核心的独特的文化管理模式。民营企业党建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是两个不同的课题,二者的根本目的不同,工作方式也不一样。但是企业党建与企业文化同属于精神文明建设的范畴,二者在工作的服务对象、工作的方向与落脚点上是相同的,最终都是要“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因而在一定范围内,二者可以互为条件,互相促进。有的企业主虽然不主张建立党组织,但他们却热衷于企业文化,在这一点上双方极容易形成共识。

企业文化建设实际上是寻求建立一种先进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培养人,重视培养共同的价值观。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价值观,是属于员工精神层面的东西,不是一天两天形成的,要靠长期的教育、灌输、引导才能形成。而党组织在利用多种方式进行思想教育方面是有优势的,很多民营企业内部的管理工作通过党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路线的方法去解决,往往受到员工的认同和业主的满意。

第二,适应民营企业的特点,大力提倡和运用“业余”、“小型”、“灵活”、“务实”的组织工作方式。传统的党的组织制度十分注重组织生活的正常化、严肃化和规范化,但民营企业工作时间长、效率高、运转快和满负荷的特点,使其正常时间一般不允许从事与生产经营无直接相关的事情。部分企业主对党建工作存有较大的疑虑甚至持反对态度,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在于一些企业党组织还没有探索出一条适合自己的有效工作方式,而是机械搬用国有企业开展党建工作的方式方法,工作定位不准,要求过高,增加了企业主的心理负担。

党组织要扎根于民营企业,就必须要从民营企业的现实出发,及时创新党组织的工作方式,大力推行“业余”、“小型”、“灵活”、“务实”的活动方式。“业余”,即以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为前提,结合企业经营特点,较多地利用工作间隙和业余时间开展党的工作,过好党的生活。比如政治学习不可能像国有企业那样集中时间进行学习,党组织就应让党员以业余自学为主。“小型”,即采取相对集中与分散活动相结合、以分散活动为主的方法,开展活动少而精。“灵活”,即根据企业的不同特点、党员的不同要求和不同时期党组织的中心任务,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

第三,党组织开展活动要循序渐进,避免贪大求快。特别是对于那些已经组建起来的党组织来说,成立只意味着开始,只是加强党的建设的第一步,是下一步工作的载体和依托。如果新成立的党组织工作做不好、有效性低,那么党的影响力和渗透力、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就难以增强,新的“空白点”就会继续出现,我们的努力就会付诸东流,甚至还会带来其他负面的影响。在这种情况下,党务工作者的工作开展一定要循序渐进,一个阶段重点解决一个问题,避免组织发展过于求快,工作局面过于求大。否则往往事与愿违,容易陷入僵局。比如按照以往的工作思路,对于刚成立的党组织,一般是先进行政治教育,但在民营企业中这样做则往往欲速而不达,因为在民营企业的党员较多地存在着复杂的内心冲突,雇佣思想比较严重。特别是在一些效益不好的企业中,员工对自身所处的地位、责任、前途乃至信仰等问题认识都很迷茫。故对民营企业党员首先要进行的应是适应性教育。只有首先从人的心理要求入手做工作,引导和帮助党员掌握过硬的技术、增强对社会的适应能力,才能逐步打开工作空间,获得党员的欢迎和员工的支持。这是从民营企业现状出发,帮助管理者稳定员工队伍的需要,也是党建工作上的策略。

总之,“非权力性权威”对新时期的广大党员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对具有近90年历史的中国共产党来说,它并不陌生。在整个民主革命时期,我们党在社会中的基层组织就是依靠这种能力,赢得了广大群众的支持,为党建立了强大的政治基础。应该说,这种能力的重新获得对党的未来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如党内老同志李立安所指出的:“我们党成为执政党以来,我们的一些单位和同志逐渐把党的工作行政化,有的甚至官僚化,离开了领导职务,离开了自上而下的指示、命令,就不知道如何做党的工作,应努力改变这种情况。”[3]

[1]李路.中国的单位组织分析[M].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9:156.

[2]邓小平.邓小平文选(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21.

[3]李立安,李立安.新时期党建论稿[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2:529.

D267

A

02-7408(20)05-0059-03

张宝运(1979-),男,山东成武人,山东交通学院人文科学系讲师,主要从事文化与文化素质教育研究。

[责任编辑:黎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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