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岳阳广播电视局 吴 广
□ 湖南岳阳广播电视局 吴 广
国家质检总局公布2009年第二批产品质量抽查公告。公告称:总局对河北、陕西、辽宁、福建、山东、广东、四川、山西等8省的27家企业生产的364种陶瓷砖产品进行了监督抽查,发现有97种产品不合格,其中有3种陶瓷砖产品放射性核素超标。
某市一位电视记者,为此走访当地陶瓷市场的一家经销商。新闻中,经销商信誓旦旦地对记者许诺:他们从来没有经销过放射性核素超标的陶瓷砖,还带记者到仓库去看,以此印证他话的真实性。记者由此做出判断:当地未发现放射性核素超标的问题瓷砖。似乎给了消费者一个圆满交代。
新闻播出后,并未消除消费者疑虑。因为记者仅走访了一家经销商;这家经销商的表态可信度到底有多大?再说,只是从仓库门口往里窥视一下,就能断定仓库里真的没有问题瓷砖吗?没有经过质检执法部门严格的多家经销商的抽查,记者只凭简单的走访后得出来的结论,是不能叫人信服的。如果市场的情况与记者报道恰恰相反,那记者岂不是在做假报道,误导消费者吗?
记者做这条新闻的出发点是维护消费者的利益,是尽媒体的社会职责。但事情往往是复杂的。像这种事关全局的重要商业舆情,结论要由权威部门发布,记者不能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