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2010-12-22 07:12杨雅达李晓丹
黑龙江史志 2010年17期
关键词:用人单位诚信信用

杨雅达 李晓丹

(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科系 福建 厦门 361024)

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

杨雅达 李晓丹

(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科系 福建 厦门 361024)

我国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缺失现象是一个突出问题,影响着大学生就业机制的良性、高效运转。就业市场的不诚信现象大多被认为是一个道德问题。但是如果从经济学的视角加以分析原因可见,以低成本获得大收益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讲诚信主要原因;就业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就业监管不到位也可能出现失信。在就业市场中,诚信不仅是道德资源,又是经济资源。诚信是就业市场的正常运行的前提。构建诚信的就业市场机制的对策有:建立社会信用体系,是提高失信成本;规范就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提高诚信缺失的成本,建立守信受益机制等措施。

大学生就业 诚信问题 经济学分析 对策

最近沸沸扬扬“学历门”事件折射了大学毕业生就业过程中诚信缺失现象,主要表现为:毕业生制造假证件、伪造假成绩、毕业推荐材料作假、随意毁约、面试不诚实,用人单位发布虚假或虚高的招聘条件、设置合同陷阱、名为招聘实为欺诈、收取好处费等,就业市场诚信缺失现象屡见不鲜,这已成为制约大学生就业市场健康发展的“瓶颈”,是全社会关注焦点,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大学生就业中的诚信问题一般被认为是一个道德的问题,但从经济学视角看,大学生就业市场中的经济主体即求职者和招聘用人单位双方,其行为的本身可视为一种追求经济利益的活动,涉及许多经济现象。本文试图对大学生就业中的诚信缺失的原因问题进行经济学分析,并就此探讨建立起健全的就业市场机制的对策。

一、大学生就业市场诚信缺失原因的经济学分析

(一)以低成本获得大收益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讲诚信主要原因

经济学研究的中心目标是在资源稀缺的环境下,如何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对于就业市场而言,行为主体无论毕业生或用人单位都是稀缺资源,人力资源配置是否合理,实现较为充分的就业是就业市场的第一要务。然而,就业市场不诚信行为扰乱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运行低效、紊乱。为什么会有失信行为?这是就业市场中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选择行为的结果,其最优决策就是以最小的成本获得最大的收益,即收益最大化。选择行为是经济学分析的对象,经济活动需要衡量每一种成本与收益之后产生决策。毕业生和用人单位都可看成是经济人,经济人的活动以利已为动机,力求以最小的代价获得最大的利益。就业市场行为主体都有两种选择:“诚信”和“不诚信”,我们且看两者的成本和收益的比较。以毕业生为例,如果选择“诚信”行为,成本是日复一日地努力学习、实践获取就业的各种知识、技能、证书等,这个过程是漫长而艰苦的。收益:一是获得工作岗位,但在人才高消费的情况下可能因为缺少某个用人单位的硬件要求而不能得到这个岗位,另一收益是不必担心因欺骗行为受到法律规章的惩罚,舆论和良心的谴责。而选择不诚信行为的毕业生不必付出艰苦的学习积累的成本,只须复印几张“证书”、求职书上虚构一些成绩,就可以低才高就或打败具备同等条件的讲诚信的人获得工作岗位,其失信违法成本有经济代价、法律惩罚的代价和社会谴责、自责代价。但是这个成本通常是比较低的,失信行为不会100%被发现,不诚信一般不会法律被制裁,违约的可以罚代判,或被用人单位开除,但不会因此在档案上留下污点,也因为在内心里鼓励自己不诚信可找到工作或能高就,因此自责的心理成本大大降低,因为失信成本低所以就业市场“骗了白骗”广泛存在。可见,诚信行为是高成本低收益,而非诚信行为则吃小亏占大便宜,收益超过成本。就业市场失信行为的产生,追根到底在于其失信成本低甚至是零成本但能获得大收益是大学生就业市场的不讲诚信主要原因。

(二)就业过程中信息不对称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

就业市场信息不对称指市场交易中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所拥有的资料不同,一方往往并不能掌握对方足够的信息,从而不能作出准确的决定。信息是决策的前提,对于对方信息一方知道的东西多处于信息优势,一方知道的东西少处于信息劣势,优势的一方就会有占便宜的动机,产生“机会主义”行为。在这种情况下非诚信的行为就不可避免地存在了。所以信息不对称为失信行为提供了的可能性。今天我们在走向信息社会,信息不完全和信息不对称仍然存在。美国经济学家阿克洛夫认为,信息不对称就容易出现所谓的“逆向选择”,不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往往因提供了真实的信息,从而导致与造假者相比较处于劣势,缺少竞争力,而竞争劣势方则通过不断制造有利于自己的虚假信息来提高竞争力,信息缺失的那一方呢,往往又因为在有限的交易时间内不能掌握信息,而或试图通过更高的谈判条件来弥补自己在信息上的欠缺,或选择那些表面上比较优秀(实际上所谓的优秀可能是作伪),结果导致只有不诚信才能成交(签约)逆向选择。例如一些讲诚信的毕业生却失去竞争力而找不到工作或好工作,讲诚信的毕业生因此吃亏而加以效仿,更多的人往往会花更大成本在制作虚假信息上,迫使能力强的人因缺乏竞争力而退市,能力差的人涌入市场,从而引发就业市场上的“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另外一方面求职者甚至是在校生也不愿意努力学习提高自己的就业竞争力,反正造假很容易,也更有“竞争力”,这种不作为就产生了就业市场上的道德风险。信用市场中产生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可能性增大,市场的交易费用就增大,市场人力资源配置效率也就降低。

(三)就业市场制度的缺失造成失信行为出现

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阶段,包括就业市场在内的各种市场交易制度、规则的建立尚处没有完全建立起来,还很不成熟。就业失信行为它是现有的国家诚信制度存在缺陷与经济人自利选择共同作用的必然结果。规范和保障就业市场制度有效运作,使之有序运行的制度也存在着许多不完善之处,甚至有漏洞。例如就业市场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信用制度未能在社会各行业推广,使不诚信行为被发现机率降低。同时我国诚信制度立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在对失信行为的惩罚和监管方面还存在制度漏洞,在执法中对违反诚信制度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存在以罚代法、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总体上惩罚力度不够。有什么样的制度就会有什么样的行为,一旦失信行为得不到现有制度的应有惩罚,就会破坏人们对于就业市场诚信制度的信心,引发更多的人失信于人。当失信行为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各个层次,并且被视为一种正常的和合理的行为受到社会广泛认可和默许的时候,就会形成一种普遍缺失诚信的社会环境,长此以往必然导致人们诚信行为进一步失范形成恶性循环。从用人单位看,部分企业仍处于旧有体制下产权不够明晰,产权制度建设滞后状况。追求不诚信的短期收益,没有形成追求长期利益稳定的理性的激励机制和的健全的诚信制度体系。而对于毕业生来说,他会认为只须骗一次就能找到工作,这是一锤子买卖。他不认为这关系到个人的信用和职业生涯的可持续发展。另外失信行为被发现了无非是解聘或赔一些钱这都在能够承受的范围。例如就业市场对于非诚信行为的法律惩罚,众所周知就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署生效,就具有法律效力,一些企业只须约定支付违约金便可为所欲为地解聘毕业生。毕业生就业协议的违约金一般不超过3000元,在对300个毕业生的调查中80%表示可以接受。因此社会缺乏诚信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对失信者的惩罚不得力等使违背诚信者的“失信成本”过低,甚至为零,就会造成失信的现象以及不少“识时务者”的守信者走向失信。

二、诚信是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诚信在降低就业市场交易费用,提高就业市场运行的效率上具有重要作用。一方面,人们之间的生活交往若没有了诚信,用人单位或个人将付更多人力物力的支出用于信息调查,大大地增加了交易费用,或因市场提供错误的信号,人才资源优化配置就无法实现,浪费了社会资源,还增加了市场运行的摩擦。另一方面,用人单位或个人建立良好的信用关系可以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促进交易的达成和履行以及资源的优化配置,避免重新求职、招聘或诉讼成本的支出。

我们可从市场交易主体(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或毕业生之间、用人单位之间)交易行为的博弈可见诚信对就业市场的高效正常运行的重要性。诚信促成合作,不诚信则相互欺骗,供求之间的交易行为是一种博弈行为,他们按自身利益偏好,综合考虑双方的行为及其后果,作出对已方最有利的选择。我们可运用博弈论的囚徒困境的模型来分析,A是毕业生,B是用人单位(也可B是毕业生或者A和B都是用人单位)进行交易活动。假设双方在交易中是否讲诚信所获得的收益都可以量化,作为博弈论的基本要素:A和B是参与者,他们双方有各自的一组可选择的策略,假定双方只有两个的策略,即诚信与不诚信,双方由于信息的不对称,在此项活动中,双方都以达到效益的最大化作为自己的目的,其博弈如下表所示:

毕业生A用人单位B 诚信 不诚信诚信 2,2 -1,3不诚信 3,-1 0,0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四种结果的出现:(1)如果A,B双方均选择诚实守信的策略,那么双方收益都是2,总收益最大为4。这可以看成是毕业生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用人单位找到合适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配置高效有序。(2)如果其中A选择不诚信,而B选择诚信,那么选择不诚信的A收益3。而选择诚信的B只得收益-1。总收益为2。表现为毕业生找到超过其综合素质、能力的岗位,用人单位招聘的毕业生差于与其单位综合实力、薪金水平、发展机会等不相对应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配置较低效。(3)如果B不诚信,而A诚信,B收益为3,A收益为-1,总收益为2。表现为毕业生找到工作是差于其综合素质、能力的工作,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好于其单位综合实力、薪金水平、发展机会等因素的毕业生。就业市场人力资源配置较低效。(4)如果A,B双方均不诚信,则双方都能收益0,总收益为0表现为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岗位,用人单位找不到合适的毕业生,就业市场效率极低。在这四种可能的策略组合中,我们可看出对于毕业生A来说,不论用人单位B的策略是诚信还的不诚信,A的最佳策略是不诚信。从B的角度看也是如此,这个博弈的均衡是双方都有失信。但对于就业市场来说,如果双方都讲诚信则总收益4是最大,如果都不诚信则收益0为最小。也就是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重复多次的博弈后将达成一个共识,如果双方都讲诚信则可以降低双方的交易成本,达到“双赢”。

从经济主体双方博弈可见:诚信,无论对于社会,还是对于用人单位、个人都是一笔可贵的资源。从宏观上诚信促进合作,可以有效地节约交易成本,促进交易的完成资源的优化配置。从微观上讲,信用是用人单位和个人进行经济交易不可或缺的基础要素,一个企业、个人如果没有了诚信,人人谈之色变,不敢与之交易或不讲诚信对待之,不论个人还是社会都难以在社会上立足和发展,即所谓的“无信不立”。从这意义上说诚信是大学生就业市场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三、诚信的大学生就业市场构建的对策

从经济学视角对就业市场诚信缺失的分析可知,不诚信并不是一种非理性的行为,诚信的经济行为经济主体(经济人)基于其利益最大化,对成本与收益进行了权衡后的理性行为。对于诚信缺失的治本之策是提高失信成本,使失信成为一种高成本、无利润的行为。防止就业市场诚信缺失、构建健康、高效的大学生就业市场,可在制度层面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全方位的社会信用体系

信息经济学告诉我们,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必然,但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与交易的效率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只有建立起一套包括信用评定、信用监管、信用风险控制和失信惩罚在内的完善的信用体系制度,才能使交易一方以最小的成本知悉相对方的信用状况,从而决定是否与之交易以及怎样交易。有效的信用管理制度是现代市场经济运行的重要基础,它能够降低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的程度,给失信者以有力地惩罚。因此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一方面可建立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制度,加强信用中介服务市场化,开放信用数据库,使企业的正常获取和检索。另一方面建设和完善个人电子信用记录数据库,涵盖大学在校生学习、生活(消费)、工作、就业等方面诚信记录以及个人信用承诺等内容。并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一起上网,甚至可成为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一个组成部分,方便用人单位对大学生信用记录的调用查询。尽快建立起一套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体系制度,实现信用管理机构专门化、征信体系化、系统网络化、信息数据化、评价标准化、咨询社会化。信息渠道保持畅通则,有失信行为的交易者会受到社会各方面的高度“关注”,让诚信缺失无所遁形。例如毕业生或用人单位有了经济失信记录,就不能再申请信用卡、购房、购车贷款和任何信贷,在经营活动、申请租房、安装电话、手机上网、银行开户时,也会遭到拒绝或提高相应的费用。这样,失信企业和个人在市场中将寸步难行。社会信用体系的建立是系统工程,其具体内容和架构设置还有待进一步的探讨。

(二)规范就业管理,完善监督机制

高校作为培养、输出毕业生的基地,也是毕业生与用人单位间信息的传递者,高校必须审核毕业生就业的基本信息,切实保证其真实可靠,把好就业的“第一关”,使不讲诚信者无机可乘。学校必须严格执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就业推荐表管理制度,就业协议书一人一个编号,杜绝协议书的转让或转卖现象,不给违约者任何机会。对于毕业生的推荐表要严格审核,建立学生信息查询系统,供用人单位查询监督。推荐表的各个栏目及份数严格审核。对于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学生及时给予教育、引导,并规定在用人单位前往招聘时不予以推荐,以维护学校的信誉。可从下面几个途径进行建立大学生诚信评价体系:一是制定诚信评价内容、标准及其可操作性。诚信评价内容由以下几个方面组成:学习(考试、作业、论文);生活(借书、借器具、借款、申请助学金、交纳学杂费、贷款申请);就业(简历、面试是否如实、违约情况)等;把大学生诚信状况划分为不同的级别,制定评分标准,以便操作。二是把诚信评价纳入到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及操行考核体系之中,使诚信评价成为大学生综合测评的一项内容。三是建立诚信评价的监督管理部门,由学生工作部门负责监督管理,保证诚信评价公开、公正。四是把诚信评价与相应的高校学生奖惩相结合,对于诚信分数高的毕业生进行诚信认证,如发放“诚信毕业生应聘卡”等。

(三)加强司法和政府监管力度,发挥法律和行政力量,提高诚信缺失的成本,建立守信受益机制

要遏制大学生就业市场不诚信现象的发生,必须通过制度加以规范,政府是建立失信惩戒和守信受益机制的主导力量。政府行政部门应坚持依法执政,切实纠正违法不究、执法不严的问题。对已经触犯法律的欺诈、造假者必须坚决打击,依法惩处;加强立法,按照明确及可操作的原则完善有关法律条文的设计和制定等,加大对欺诈、造假等犯罪的处罚力度。就业主管部门加强制定惩罚失信行为的规章,以儆效尤;坚决制止高校的“护假”行为,这不仅影响了学校在社会上的声誉,最终还会影响就业市场的健康发展。与此同时鼓励获得守信用人单位和个人给予信用记录优良的守信者以高的信用评分或资信评级,形成向诚实守信者倾斜的政策优惠,使诚信成为一笔无形资产,逐步营造一个诚信为本的良好的社会环境。

综上所述通过制度改革能较快地建立诚信高效有序的就业市场,但是正如法律约束不了道德,法治代替不了德治一样,诚信的就业市场的建设除上述的观点外,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全社会的信用观念和意识,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也是很重要的。比如加强个人、学校和社会范围内诚信道德建设、就业环境建设、营造诚信的舆论氛围;加强学校就业服务工作,如对于不熟悉的用人单位严格审核,避免毕业生受骗;拓宽就业渠道,缓解就业压力,保证就业信息通畅,增强毕业生对就业的信心,减少因为焦急心理而保底签约的行为,从而把违约率降到最低;加强人才培养使之适合社会需求等方面都有利于良性的公正透明的诚信就业市场的构建等等。总而言之,诚信就业市场的构建这是一个任重道远的工程。

[1]张维迎.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M].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

[2]张维迎.信息、信任与法律[M].上海三联出版社,2003.

[3]谢康.微观信息经济学[M].中山大学出版社,1995.

[4](美)福山.刘榜离等译.大分裂—人类本性与社会秩序的重建[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

[5](英)凯恩斯.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M].商务印书馆2002.

[6](美)马斯洛.许金声等译.动机与人格[M].北京:华夏出版社,1987.

[7]童毛弟.大学生就业中的诚信博弈.[J].江苏高教,2006,(4):105-107.

[8]杜木恒:诚信的经济学分析.[J].现代财经,2008,(2):7-12.

杨雅达(1974—),女,福建龙海人,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科系教师,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李晓丹(1980—),女,福建厦门人,厦门理工学院人文社科系教师,讲师,硕士研究生,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厦门市教育科研“十一五”规划2008年度课题“大学生就业中诚信问题的经济学分析与对策研究”(0810);福建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B类)2008年度课题“经济学视野下的大学生就业中诚信问题研究”(JBS08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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