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人文体育
——兼对若干认识模糊和误区之辨明

2010-12-08 01:22沈巧儿
成都体育学院学报 2010年3期
关键词:人文价值体育

熊 文,沈巧儿

(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2.浙江工业大学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4)

反思人文体育
——兼对若干认识模糊和误区之辨明

熊 文1,沈巧儿2

(1.华东师范大学体育与健康学院,上海 200241;2.浙江工业大学体军部,浙江 杭州 310014)

从价值分析和哲学形而上的视角,对人文体育理论的有关方面进行考察和厘清,旨在丰富其内涵、辨明其模糊和误区,并对其理论建构和实践展开提供参考。主要研究内容和观点包括:人文具有多种不同的解读,现有人文体育还没有对此进行有机吸纳。当前人文体育解读并不能对所有体育领域和内容进行包容,需进行价值重构。人文的核心是价值,人文体育首先是一种价值理性,其价值呈现一方面表现为体育具有多种人文价值,另一方面更主要体现为体育应内涵人文价值,以及引入并建立多维的价值体系。对人文体育的把握应注意:(1)人文中的“人”既是个体的人,也是社会 -集体中的人。(2)对人文体育的价值核心“以人为本”和“人的发展”的认识应走出相关误区。(3)人文体育具有应然性特点。(4)“人文”既是社会品质,也是个人素养和精神。(5)体育对“人文”的承载具有一定限度。

人文体育;以人为本;人的发展;价值;应然;伦理

在我国,人文体育作为一个内涵主题式理念的专门概念的出现,是在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其主要针对特定历史条件下,体育被假定为与“生物”、“工具”、“物”等属性联系在一起,而被认为是对这些现象的反动。当前,对人文体育的解读主要是在“以人为本”的某个维度下,与相关历史和现实误区及竞技体育单向发展相参照,凸显体育对人发展的意义,人在体育中的主体性、体育应作为人的需要和权利,体育发展应舍竞技化而取大众化,以及在文化的视角下对体育进行相关考察等。一方面,既有对人文体育的各种解读,对体育的发展提供了新的价值取向,也为我们认识人文体育提供了较好的前期基础。另一方面,相关部分观点还存在一定的局限、模糊,甚至偏差、错误之处。并且,对于人文体育作为元理论 (或元研究)的其他相关问题还缺乏分析和审视。本文主要从价值分析和哲学形而上的视角,对人文体育理论的有关方面进行考察和厘清,旨在丰富其内涵、辨明其模糊、走出其误区,并对其理论建构和实践展开提供参考,以及为体育参与和谐社会构建提供理论资源。

1 从人文到人文体育——“人文”介入体育之取义

对“人文”的考察,涉及到人文体育的重新定位,是我们把握人文体育的起点和体育引入人文价值的基础。我们认为,“人文”可在下述意义和语境下介入体育: 1.1 人学视野:重视人,以人为本,人的发展

重视人的价值,强调“以人为本”,并由此引申为人的发展,这是当今人们对人文的主要理解,我们可称其为人本解读。“人文”在此意义上引入体育,其与体育现实中的“重物”、物化、生物体育、锦标主义等现象相参照,无疑凸显出巨大的理论价值。

当前,对于人文体育关于“以人为本”、人的发展的阐释,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片面之处,这与人们对其的不同理解有关。对人文之“以人为本”和人的发展涵义的文本来源进行相关考察,是体育“人文”引入的应有之义:

其一,马克思主义经典文本 (含中国共产党相关理论)。这体现在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唯物史观和人学视野等领域。如人的自由 (全面)发展等。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下,人的发展和社会的发展,个人和集体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其二,西方文化文本。指西方近代和现当代的各种相关思潮,其主要和人文主义联系在一起,还包括其他的称谓,如人本主义、人道主义等。人文精神是欧洲“文艺复兴”和“启蒙运动”的产物,如这一时期提出了“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民主自由”等观念。当然,中西方不同意识形态下,特别在当代我国社会背景下,对人文 -人本的理解与西方人文主义、人本主义是具有本质不同的。

其三,中国传统伦理哲学文本。如天人合一和同、仁爱、兼爱等思想。这属于中国传统“人学”视野的议题。

其四,世界发展问题和发展主题的文本。对人的关注和重视还来源于世界发展问题和发展主题的潮流(称为“人的发展”或“人类发展”)。其以 20世纪 90年代联合国发展计划署首次提出了“人类发展”概念为标志,该机构从1990年起,每年发表一份《人类发展报告》,每期一个主题,并提供相关指标——如人类发展指数(HD I,以及补充指数)等,对世界各国的人类发展状况进行评估和比较。人类发展的目标就是为人创造一个能享受长寿、健康和有尊严生活的充满活力的环境。从此,人类发展这一概念在学术界逐渐流行起来。

以上给我们的启示是,人文体育有关“人本 -人的发展”的内涵,既来源于马克思主义理论,又推衍于西方文化、我国传统人文精神以及当代社会发展主题的合理因素。

1.2 传统伦理价值、精神和规范

从中国传统文化的界定来看,“人文”被认为是和儒家文化联系在一起的传统伦理价值、精神和规范,“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易·贲),即用此义。中国人传统的人文精神、人文情结,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指向这个方面的。当然,今天我们要继承和发扬的“人文”内涵,主要是扬弃式地吸收中国传统文化那些优秀成分。这里既有对人,对人生观、价值观的关注,也有对国家、自然的关注。和体育联系在一起,这些人文因素除了上述传统“人”学观,还包括讲求国家、群体(集体)观念,坚持和谐的自然观、生命观,推崇自强不息、拼搏精神等。这揭示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价值精神介入人文体育的可能性和必要性。

另一方面,从中国人文主义的维度,我们不妨把中国古代的体育形式,那种内涵中国哲学精神、注重礼仪教化的体育,如中国武术,甚至备受非议的一些传统体育项目(很多已消失),均纳为“人文”体育。当然,这是历史和本土化的视角。

1.3 “文化”相关解读

《辞海》解释:“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1]。从这个角度出发,人文体育中的“人文”,主要是指体育所包容和附带的 (各个国家)的不同文化。从体育包容的文化来看,西方体育体现为竞技体育,并以奥林匹克运动为典型代表,其价值、理念综合体现为奥林匹克理念和精神;而东方体育则具有自己不同的哲学取向和外在形式,这已为人们所普遍认识。体育所附带的文化则是超出体育,指在体育交流中所体现出的不同国家的文化。

这可以说是体育作为社会设置和社会建制的文化交流等功能的体现,也是体育作为社会存在的“大文化”背景和国际视野。人们对北京奥运会所提出的“人文奥运”还记忆犹新。人文奥运的重要意蕴即,其既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弘扬,也是中华文明与奥林匹克精神、中华文化与西方其他文化的交流和融合,并“以文化人”(用优秀的文化对人进行教化)。

文化与人的文明化,以及人所创造的制度和物质等相联系,而其核心和深层为价值和伦理。那种认为人文体育就是使其脱离价值赋予(主要指社会价值和理想),使体育“回归”到最原初状态,仅剩下“健身”和“个性”等“人”的属性(尽管对主体来说,其也是一种基本价值需求),至少是和人文体育更为深刻的文化内涵所不相吻合的。

尽管人们已从文化学的角度来审视体育,但并没有在理论上把这种文化意义纳入人文体育的视野和论域。或者,虽然也有文献在“人文体育”之下研究体育文化[2],但相关论述中,体育文化在很大意义上只是作为体育现象而出现,即“体育文化”更大程度是作为“体育”的代名词,标示体育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或社会存在,而没有主要从其价值、精神和理念方面进行探讨。

从文化交流等角度使之和人文奥运进行某种对接,以及从价值、精神等方面来把握文化,显然也是人文体育的应有之义。

1.4 作为宽泛的价值理性

人文亦被视为广义的价值论,有时被称为人文价值。这种理解其实是以上几方面的拓展、泛化和深化。一方面,这种价值理解以人为中心,以各种优秀文化(含中国传统文化)为载体。另一方面,这种价值取向又不惟反映在过于抽象的哲学层面或具体、微观方面——如对人文体育的理解则过分关注于体育对人的各种素质发展的功用。在此,它体现为较为宽泛的价值理性,作为一种“意义领域”,关怀人的生存状态和生存意义、关心人的自我实现的自由、关注人与人之间的平等、社会的和谐与进步、人与自然的同一等。它不仅体现为终极的人文关怀,也体现更为广义上的人类文明和先进文化精神,体现为不同层次的价值取向。它既可作为理想和观念存在,也可作为制度和规范体现。在这个意义上,人文体育就是和人类价值取向相关联的体育,其可被视为一个具有丰富内涵的价值体系。

从价值论的角度予以切入,为体育合理引入价值资源,用以引领体育的运行、发展,这是我们把握人文体育的一个重要基点。

2 人文体育的价值构建

对人文体育的相关探讨中,其价值考察还较为薄弱,主要反映在:一是部分文献缺乏价值关涉,从内容来看,其与一般的体育问题研究和体育战略研究没有区别;二是价值取向过于抽象,或过于具体。如仅体现为终极性的“以人为本”,或仅落实到体育对人的某种具体价值;三是价值取向维度较为单一、片面。如仅关注个体的价值取向。这提示:一方面,价值关涉应作为凸显人文体育理论独立性的重要方面;另一方面,在更广范围对体育运行、发展的各个维度和方面进行价值赋予、确认和评价应成为人文体育价值构建的重要内容。

从“人文”到人文体育,人文体育首先应作为价值理性而存在。人文体育的价值维度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体育具有、蕴含着人文价值 (体育对人的价值),其揭示体育的利人性。二是体育开展、运行、发展过程中(应)秉持人文价值和精神——这无疑是人文体育之“人文”性的主要体现。

其中前者主要表现为体育对个体发展的价值:充分利用体育的生物、精神 -心理、社会、教育等功能,让体育回归、服务人民,发展大众体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参与体育 (运动形式)增强人的体魄、体质,满足人的精神和心理需要,培养人们的某种精神、意志、品质、人格,实现自我和超越自我,追求人的身心和谐。此外,其还表现为对团体 -集体、人类的价值。如以体育为手段和途径,培养团队精神,进行政治整合,以及实现人类的某些社会理想等[3]。这方面价值具有基础性意义,主要是作为“实然”性的实际价值体现出来,表现为自在性,但也和人们有目的的运用有关。如主动、有意识地发掘和开拓体育的这种价值。

如果说当前对人文体育的价值取向具有分歧的话,这主要是指个体性价值 (和个体的自我需求、个性、心理、情感等相联系)和整体性价值 (和一定时期下的国家、集体利益相联系,通常表现为政治价值、集体主义)、竞技性价值和健身性 (大众性)价值之争。实际上,人文体育非唯以“个人”为本和“个人”的发展,并非简单地用个体性、主体性、健身性等去否定政治性、整体性和竞技性。

后者——体育秉持的人文价值和精神,主要表现自为性,即与人们有意识地赋予和引入有关,其具有更大的社会性。同时,体育的这两种价值维度又是紧密联系的。即,一方面,人们对体育相关行为活动所寄予的价值和理想在很大程度上是以实际效果的形式和状态表现出来,作用于人。另一方面,不论人们对体育赋予和引入怎样的价值精神,其最终都要服务于人,实现“为人”的目的。

从当前文献来看,关于人文体育价值维度的认识和探讨主要集中在体育对个体发展的作用、意义方面,而涉及体育运行、发展,及体育相关行为活动的价值考察、引入和构建还较为缺乏。人文体育的重要意蕴即在于对体育这一特定的人类活动赋予其价值,确立其目的和方向,规定其活动范度,规范和维持其运行秩序。即把人的“内在的尺度”运用到体育运行发展这一特定的对象上去。具体来说,其对体育的作用主要包括引领、评价、激励、规范等。其作为一种价值理性,一方面与功利、工具理性、技术理性以及物化存在、经济效率相参照,另一方面,它又肯定正当的功利、物质和效率。

人文体育内蕴的人文目标、目的及要求属于价值领域,作为体育运行、开展的价值理念、价值原则、规范,乃至制度、规则而存在。从人文体育的价值资源来看,主要包括上文所述的中国传统文化、马克思主义理论、西方文化以及奥林匹克文化等方面。从人文体育价值的赋予方法来看,一般来说,这些价值既有对体育运行发展的内在适应 (对训练、竞赛等体育活动的适应,如遵守规则、纪律,敬业、拼搏等),也包括那些经人们有目的地外灌和引入的价值精神(主要指一定的社会理想及对人的发展关注)。

具体来看,人文体育的价值构成主要包括:其一,从不同主体来看,主要包括微观、中观和宏观主体的价值定位。其二,从不同的环节和领域来看,其主要包括训练、竞赛、锻炼、体育教学等的价值定位。其三,从目的、结果和机制、过程性方面来看,有体育的终极性价值定位,以及体制、机制、过程、阶段性价值定位。其四,从价值定位所反映的权利和义务的关系 (利益的得失关系)来看。体育的价值定位包括关怀性价值定位、责任性价值定位、奉献性价值定位和对等性价值定位。以上各种价值取向,其既有基于哲学意蕴,超越性的人类理想,又有现实性甚至功利性的价值目标——如一定社会集团、阶级利益联系的价值取向;既有较为抽象的,也有较为具体的。其中,在人文体育的价值体系中,以人为本和人的发展无疑处于核心地位,并且,拓展开来,其主导价值还体现为公正性 (公正既是目的性的,又是机制性的)、人民性、全民性、平等性、人道性等。当然,针对不同的体育领域,如竞技体育、学校体育、社会体育,其人文意蕴和价值指向是分别有所侧重的。总的来说,当前人文体育得以凸显的重要方面就是人们的主体性和大众体育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

3 人文体育的理论要义:若干维度的审视

3.1 人文中的“人”:既是个体的人,也是社会 -集体中的人

当前,“人”的问题已然成为人文体育乃至体育所关注的核心,这无疑是巨大的历史进步。但是,出现一个不正常的现象是,在某些理论探讨中,个人被无限放大,个人的因素——个人利益、个性、自由、兴趣等被提升到了不适当的高度。对于组织对个人的要求,对于体育所培养的组织、纪律观念、集体观念一概加以排斥和批判,这些被认为是对人 -学生个性的压抑、对个体的忽视,体育被作为某种“工具”和“手段”,是教育、教化、“服务”的牺牲品,“以体育为手段去培养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保卫者”作为目标是错误的。

其实,从体育作为社会建制来看,人文中的“人”,既包括作为整体集合的人的利益指向 (即社会性指向),也包括作为个体的人的利益指向,二者具有辩证统一的关系。社会性指向作为人文体育的必要内涵,在特定的时期和背景下通常表现为集体 (整体)、国家利益——包括不能超阶级地体现为政治价值。而从体育教育(学校体育)来看,其表现为对社会主义相关社会品质的培养等,学校体育作为教育的手段,无疑要担当这种任务。

当然,对于人的定位,过去在于过分强调社会、集体的利益,强调人的社会本位(如,政治挂帅——提出“体育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以及排斥个人利益的集体主义等),而现在的问题则是极端否定,或者只见“个人”,不见社会 -集体,这无疑也是一种片面的理解。关于人的定位如何在社会 -集体和个人之间保持适当的张力,是构建人文体育理论的应有之义。当前,对于人文体育进行解读的一个重要方面即是强调和注重体育的个体化、个性化和生活化,认为体育应远离政治化和工具化,这无疑有值得肯定的一面。但在凸显个体因素的同时,如何不忽略社会本位,同样也是值得思考的。

3.2 人文体育的价值核心:以人为本 -人的发展

当前,“以人为本”、“人的发展”作为体育和人文体育的核心价值,越来越被人们所认同,然而对其的理解还存在一定的问题,这些问题除了与片面强调个体、个性化、个人发展等相联系外,还有如下体现:

(1)关于以人为本。从当前体育相关理论推演和实践展开来看,对以人为本的认识局限主要包括:一是,注重从哲学的层次凸显人的重要性,侧重从人“类”的角度予以把握,而忽略人的差异性存在;二是,其主要被视为一个终极性、目的性价值指向,而忽略其过程性和机制性要素;三是,侧重从社会关怀的角度来进行理解,其在突出人的权利性和主体性的过程中,而人的各种现实义务关系并没有被揭示出来。

对此,我们应重新进行审视:对“以人为本”的理解,不仅应从哲学和“类”的层面对“人”进行总体把握,也应区分体育领域中此人和彼人,不同地区间、不同内外在条件下等具有差异存在、具体的人;不仅应从终极价值进行把握,也应从体育运行的现实过程和机制去考察具体行为活动的价值;不仅应指向其关怀和权利的方面,而且应指向主体的责任和义务。——因为在一个合理社会状态中,人的义务和权利是相对平衡的。在体育实践中,每个主体都要面临和其他主体、和集体、社会等的关系处理,人们在讲求权利、获得社会关怀的同时,同样有其义务、责任和付出的要求。

(2)关于人的发展。对于人文体育语境下人的发展,对其认识的偏差主要有:一是没有联系体育和社会发展,而孤立地看待人的发展;二是人的发展很大程度上仅仅被理解为人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等个人因素的发展。

针对以上认识,我们认为:一是,人的发展应置于体育和社会发展的语境下。体育和社会发展是个人发展的前提和条件;二是,人的发展应置于人的全面发展的语境下,是对人的身体、精神、意志、社会适应能力发展以及自我实现、自由状态等的兼顾。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人的全面发展”,既是人的个性、知识和能力的协调发展,也是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还是人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实现。故考察体育运行发展过程中人的发展状态,不仅应考察人的个体因素,还要考察体育乃至社会的背景因素。如体育和社会中的各种社会关系,体育和社会的发展进步,乃至政治、文化和经济条件等。

3.3 人文体育存在的应然性

体育的运行发展存在的两种理性——工具、技术理性和价值理性,这两种理性通常是矛盾和不统一、甚至激烈地冲突着的。不管人们对体育寄予了怎样美好的理想和希望,事实上,现实中的体育总是在政治化、锦标主义、过分商业化、药物、黑哨等的阴影下艰难前行,在理想和现实之间保持着张力。比如,有人说,体育如果不从政治独立出来就不是体育——这只是人们的单厢情思和美好愿望而已,实际上,体育从来没有因为政治因素的存在而被否定其作为体育的存在。

从人文体育的价值目标,包括其所承载社会理想等方面来看,“人文”体育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一种实际的状态,而是以“应然”的方式把握体育的发展,其和“应该”联系在一起。“人文”更多是对体育现实的一种超越、引领和评价。首先,“应然”性的价值对体育的发展运行发挥着引领作用。其次,一定的价值理想和原则、规范还对竞技体育的现实道德状况进行评价。从作用方式来看,一定的人文价值观一旦被广大公众认识、认可和接受,就会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并转化为实际的制度和决策,不断改变体育“实然”的现实状态,从而推动体育的人文化发展。

另一方面,体育的“应然”性人文意蕴也不是超功利的,不是脱离社会现实和体育特点的“乌托邦”理想。从体育存在的主体来看,竞争是体育永恒的特征,功利追求是体育发展的持久动力。人文体育也应当然地立足这种社会现实,并很大程度地具备功利色彩。

3.4 “人文”既是社会品质,也是个人素养和精神

当前,人们对人文体育的探讨,或停留在哲学层面,或指向操作方面。忽略了人文体育中“人文”其实是包含多个层次的。“人文”作为一种伦理价值,首先是指向社会和制度方面,是关于社会和制度的“道德性”问题。罗尔斯认为体制的道德优先于个人道德,个人的道德义务是以体制的道德性为先决条件的。这就是说,在一般情况下,体育领域人文状况的呈现,应该首先考察体育系统基本结构,体制的合理性,然后再考察个人的人文状况。这些关乎社会品质的人文价值主要有公正、和谐等方面。其次,人文内容还指向人们行为的价值规范及个体对其的把握状况——个人的素养和精神。这关涉个体自身内在人文品性和修养,其不仅体现为外在行为方式,也是个人精神和生命状态。

3.5 体育对“人文”的有限承载性

体育作为一项起源很早的身体活动或游戏,最初的发展和人们的军事、狩猎活动,以及休闲和娱乐等联系在一起。然而,随着时代背景和社会生活方式的变化,体育社会化程度也不断提高,体育逐渐被寄予了远远超出体育本身的社会价值理想。对于具有深厚社会伦理背景的我国来说,体育的发展更是与价值取向联系在一起[4]。如近几十年来我国对体育的界定,几乎都和超越体育的人文目的关联在一起。包括,“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丰富社会文化生活和促进精神文明”、“培养完善的社会公民”、“改善生活方式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然而,从体育内在发展来看,大部分相关人文理念毕竟是体育发展的非自在目标,而是主体的自觉。一方面,这些社会理想以“应然”的崇高来超越和引领体育的现实状况,另一方面,过多、过高的人文理念并非体育所必然能承载。

[1]辞海编辑委员会.辞海[K].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9, 9:372.

[2]童昭岗,孙麒麟,周宁.人文体育——体育演绎的文化[M].北京:中国海关出版社,2002,5.

[3]熊文.竞技体育与伦理[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8,2:64-70.

[4]熊文,沈喆,李荣芝.体育是什么?——关于体育界定的若干视角[J].北京体育大学学报,2007,30(11):1458-1459.

Reflection on Human Sports——A Co-Discussion about Several Cognitive Confusion andMisunderstanding

Xiong W en,Shen Q iao-er
(Sports and Health College,Eastern China Nor malUniversity,Shanghai 200241)

Theories about human sports are surveyed through value analysis and metaphysics in the hope of enriching the connotation of human sports and clarifying its confusion and misunderstanding aswell as providing reference for its theoretical construction and practice.Major research contents and findings are as follows:present interpretation on human sports cannot represent all sports fields and contents,so a value reconstruction is needed;the value of sports is manifested by its various and inherent human values.Multi-dimensional value system should be constructed.Attention should be paid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human sports.

human sports,human-based,human development,value,must,ethics

G80-05

A

1001—9154(2010)03—0010—06

book=10,ebook=37

G80-05

A

1001—9154(2010)03—0010—06

国家哲学社会科学课题(06BTY002)部分内容。

熊文(1972—),男,湖南道县人,博士,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美国犹他大学访问学者。研究方向为体育哲学、体育伦理学、体育教育和训练理论等。

2009—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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